天津落户办理流程是什么
法律分析:2022年天津户籍办理流程如下,天津市的公安局综合服务窗口将对申请的材料进行详细的审核。如果材料齐全的,就会当场验收,发放材料接受的回执单。如果材料准备不齐全的,应该一次性通知需要补齐的材料。自受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窗口积分申请当天开始的三个工作日内,没有向天津市的公安局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相关材料的,将会取消其资格。天津落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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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线申报。申请人登录天津公安手机APP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在引进人才落户系统中,按提示要求填写并提交个人申报相关信息。
(二)提交材料。申请人收到申请通过的确认短信,则可按照提交申报材料的相关要求,到拟落户区行政许可中心引进人才落户窗口,提交落户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及时收到确认短信的,也可直接到相关窗口提交所需材料。
(三)直接受理。窗口经办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核,人证一致且材料齐全的,当场打印或现场填写引进人才落户递交材料登记表,留存材料复印件并退还原件。材料递交后,申请人无需在现场等候。
(四)发放函证。人社、教育、公安等部门对所接收的落户申请材料进行联合审核。审核结果以短信形式通知申请人。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在系统的业务办理进度查询中,确认《准予迁入证明》的获取方式。
选择自取的,申请人到窗口自行提取准迁证择邮寄的,邮政EMS以到付方式将准迁证送达本人。
(五)办理落户。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然后到拟落户区公安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或派出所办理相关落户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天津怎么落户
只要有统招本科学历,就可以通过人才引进落户天津。
天津市人才引进条件(以下条件符合其中一项):
1、35周以下全日制本科学历;
2、45周以下全日制硕士学位;
3,36~四十五岁以下,统招本科(必须调档案,提供高级职称)。
如何在天津落户?
1、天津对全日制高校毕业的学历型人才落户,本科一般不超过40周岁,硕士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博士不受年龄限制,可直接落户。
2、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工作满1年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并工作满3年的、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不超过35周岁,具有 *** 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具有高级 *** 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的技能型人才,可直接落户。
3、对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以及拥有国内外精算师、律师等执业资格等资格型人才,可直接落户。
4、对创办符合天津产业政策且企业稳定运行超过1年,个人累计缴纳所得税10万元以上的创业型人才,不受年龄限制,可直接落户。
5、与此同时,来津人才可自主选择在本人或配偶名下的产权房,或所在单位集体户落户。
扩展资料:
天津落户新政策
天津市出台了“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其中,围绕学历型、资格型、技能型、创业型和急需型人才的引进,明确了新的落户政策。从这个意义上讲,此轮我市出台的人才落户政策的出发点,就是为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聚集各类急需人才,提高创造力、竞争力,提供政策保障。
此轮实施的人才落户新政,突出市场导向,坚持“产业之一,企业家老大”理念,着力体现引进人才由企业家说了算的特点。政策明确,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领军企业急需的人才,由企业家确定人才条件、提出人才名单, *** 照单全收。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天津放宽落户条件 1天吸引30万人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天津市人社局解答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有关问题
天津落户怎么办理流程
天津落户办理流程如下:
1、在线申报。在引进人才落户系统中,按提示要求填写并提交个人申报相关信息;
2、提交材料。申请人收到申请通过的确认短信,则可按照提交申报材料的相关要求,到拟落户区行政许可中心引进人才落户窗口,提交落户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及时收到确认短信的,也可直接到相关窗口提交所需材料;
3、直接受理。窗口经办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核,人证一致且材料齐全的,当场打印或现场填写引进人才落户递交材料登记表,留存材料复印件并退还原件。材料递交后,申请人无需在现场等候;
4、发放函证。人社、教育、公安等部门对所接收的落户申请材料进行联合审核。审核结果以短信形式通知申请人。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在系统的业务办理进度查询中,确认《准予迁入证明》的获取方式。选择自取的,申请人到窗口自行提取准迁证择邮寄的,邮政EMS以到付方式将准迁证送达本人;
5、办理落户。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然后到拟落户区公安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或派出所办理相关落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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