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初级会计职称成绩查询时间是什么时候?能成绩复核吗?
天津初级会计职称成绩查询时间是什么时候?能成绩复核吗?以下是小编天津职称最新信息网查询的相关回答天津职称最新信息网查询,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初级会计职称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天津初级会计职称成绩查询时间是什么时候?
2022年8月15日前天津职称最新信息网查询,各省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汇总本地区初级资格考试所有批次考试数据,在检查数据完整性、进行违纪违规处理后,向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财务评价中心分别报送上报数据光盘,并附上报数据统计汇总情况表及数据上报清单。9月10日前完成数据核验后下发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公布。各省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同时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 *** 和电子邮箱。更多详情请点击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能成绩复核吗?
如果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以在成绩发布后提出初级会计成绩复查申请。查卷范围仅限卷面的漏评题目、合分、登分情况。因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全部为客观题、无主观题,故部分地区不开放成绩复核。初级会计职称成绩符合流程如下天津职称最新信息网查询:
1、复核时间:一般是一个月左右,具体时间范围各地财政局或者考试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规定。
2、复核部门:到人事考试部门或者财政局申请登记复查试卷(具体情况需要咨询当地财政或者考试部门)。
3、所需材料:考生需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
4、所需费用:申请查分的考生需交纳100元(参考)成绩复查费,如果经过初级会计成绩复核确实有误,此费用将退还考生本人,如果成绩无误,查分费将不予退还。
更多详情请点击
天津职称评审公示是不是就是合格了
天津职称评审公示不是就是合格天津职称最新信息网查询了。根据查询相关 *** 息显示天津职称最新信息网查询,职称过天津职称最新信息网查询了公示期天津职称最新信息网查询,公示期中没有异常情况,就会发布红头文件,宣布你的职称通过了。在公示期间,如果有人举报,有变化会重新审核资格信息。重新审核举报的信息,是真的就会取消资格。
天津中级职称网上能杳,但是是假证
天津中级职称网上的都是假证。
这个是不能联网查询的,只能去当地的发证机关查询。
天津,简称“津”,别称津沽、津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北方对外开放的门户,中国北方的航运中心、物流中心和现代制造业基地。
天津是中国北方更大的港口城市、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国家物流枢纽、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改革开放先行区、首批沿海开放城市、亚太区域海洋仪器检测评价中心。
截至2020年,全市下辖16个区,总面积11966.45平方千米,常住人口1386.6万人。
天津地处中国华北地区,华北平原东北部,海河流域下游,东临渤海,北依燕山,西靠首都北京。天津是中蒙俄经济走廊主要节点、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支点、“一带一路”交汇点、亚欧大陆桥最近的东部起点,位于海河五大支流南运河、子牙河、大清河、永定河、北运河的汇合处和入海口,素有“九河下梢”“河海要冲”之称。
天津是自古因漕运而兴起,唐朝中叶以后成为南方粮、绸北运的水陆码头。
金朝在直沽设“直沽寨”;元朝设“海津镇”,是军事重镇和漕粮转运中心。
明永乐二年(1404年)正式筑城,是中国古代唯一有确切建城时间记录的城市。
清咸丰十年(1860年)天津被辟为通商口岸后,西方列强纷纷在此设立租界,天津成为中国北方开放的前沿和近代中国洋务运动的基地。
历经六百多年,造就了天津中西合璧、古今兼容的独特城市风貌。
职称公示在哪里查询
职称公示查询可以到当地的人社局网站进行查询。职称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一至三人。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不少于二十五人,按专业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不少于十一人。根据需要,可按学科或专业组成若干评议组。评议组负责初审和评议工作,有推荐、建议权,但不是一级评审组织。不设评议组的,由职称评审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初审和评议工作。
《职称评审管理规定》
第八条
职称评审委员会实行核准备案制度。其中,各地区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报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备案;中央有关部门和单位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核准备案。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核准备案具体办法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另行制定。
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有效期不超过3年,有效期满要重新备案。
2022年天津职称评审报名条件
(一)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应符合《天津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津人社规字〔2019〕4号)、市人社局会同行业(专业)主管部门发布的27个系列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评价标准及各专业职称评价政策规定的申报条件。民营企业工程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委会每年度公布接受评审的职称专业。工程技术系列已设专业但未设评委会和专业评价标准的专业,符合工程技术系列正高级评价标准的人员可以申报。本市在站博士后可以通过其博士后设站单位申报副高级职称。同一申报人一般每次只能申报一个系列或专业,每年同一系列或专业只能申报一次。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人员应统一报送同一评委会,不得多头报送。
(二)按照市委、市 *** 有关文件精神及《市人社局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40号)、《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若干措施的通知》(津卫人〔2021〕340号)、《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全身心投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津卫人〔2022〕65号)等文件规定,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各项政策。
(三)落实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思政课教师、辅导员和中小学德育教师的职称评审工作。落实国家及本市“双减”工作要求,将中小学教师参加课后服务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落实学前教育改革、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有关要求,学前教育教师、保健教师和健康教育教师可参加相应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校医可参加卫生系列基层卫生专业职称评审。
(四)对本市各类企业引进和培养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不论是否取得过职称,企业可根据其业绩水平直接申报相应层级职称。其中,与本市企业签订工作协议1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在津工作不少于2个月的柔性引进人才,可在本市按规定申报职称。
(五)全市各相关专业职称评委会应确保科技、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与公立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平等待遇。非面向单位、系统内部组建的职称评委会,要向民营企业平等开放。各行业(专业)主管部门要系统清理与企业性质挂钩的职称评审政策。各行业(专业)职称评审专家库,要吸纳一定数量的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评审专家。
(六)用人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保障援派人员、双创人员、科技特派员等享有相应的职称申报权益。专业技术人才可凭持有的中央国家机关、中央企业、省级人社(职称)部门颁发或授权颁发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在本市进行职称评聘。
(七)对高级职称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职称系列(专业),申报人须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并成绩合格,在成绩有效期内的方可申报高级职称评审。对参加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专业技术等级培训并获得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可直接申报评审工程技术系列数字经济领域专业高级工程师。
(八)继续教育要求按照本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作为职称申报评审必要的基本条件。对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实行申报人承诺制,用人单位、业务主管部门逐级对申报人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核验,市人社局对申报人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抽查,对承诺不实的申报人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九)优化职称申报评审服务,实行“免跑即办”,统一使用“天津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办理、网上查询、网上评审、网上发证。申报人所有信息和佐证材料、业绩材料均在网上提交,除个别专业外,不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申报人、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评委会不再逐级传送纸质申报材料。全面应用职称证书电子印章、社会化职称评委会电子印章和业务主管部门二维码,评审通过人员在线自行下载、打印职称电子证书和职称电子评审表。
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