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普教教师档案管理及职称评定系统:http://zcps.tjme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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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填写完成发现有问题,需要修改和完善怎么办?可以通过学校管理员进行修改和完善。
填写完成档案后怎样才能进行考绩卡及职称申报操作?要由学校管理员审核教师的档案信息,在确认教师身份后可以在教师管理下给此教师赋予教师权限(点击教师前的小方框有对勾即可)。
考绩卡片的填报日期如何填写?例如:填报日期为2011即上报的是2010至2011年的考绩卡,以此类推。
填写完考级卡片没有上报按钮或不能修改怎么办?两种可能:1、是你已经将考绩卡上报到学校等待审核;2、学校已将今年的考绩卡片上报到区县。如果是之一种情况:可由学校管理员退 *** 师即可进行考绩卡的修改。如果是第二种情况:则必须联系区县的管理员将上报的考绩卡退回学校才可以进行上报及修改工作。
打印考绩卡片出现三页或格式不正确怎么办?我们建议您使用IE8.0的浏览器进行打印这样打印的效果更好。注:浏览器的版本可以查看浏览器工具栏中的帮助。
如何打印初聘认定表?在填写简表基本信息的之一步选择申报类型为转正定职即可。另外,转正定职的教师简表可以单独上报学校或区县不必将其他已上报教师的简表信息退回。
如果页面显示不全怎么回事?这一般都是有网速慢造成的。可以过会儿再访问试试。如还是不行可以打咨询 *** (23620461)。
网站访问不了怎么办?首先看一下 *** 连接是否正常(即是否能上网)如果没有问题可以试着用IP访问: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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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网上填报前查看使用说明是否有新的通知及要求。
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网址在哪?
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网址
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考生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选择对应的考区进行报名,并根据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照片。预计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11月份进行,各地区报名公告将于10月份公布,请各位考试注意时间节点!
另外,很多考生担心今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会延迟,青藤小编从天津市财政局回复:今年初级会计考试时间延期,预计11月初发布明年的初级会计考试日程安排!应该没有影响。
2019年11月1日至30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报名系统中缴费系统延开至12月5日。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在上述时间段内,自行确定本地区具体的报名开始时间及次数,报名截止时间统一为2019年11月30日。
报名注意事项
考试报名前,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相关文件要求,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办理退考;报考人员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报考人员承担全部责任;报考人员不能同时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登录网页提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并得到“报名已确认”信息时,方为报名成功,逾期则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所填报的报名信息,报名期间可上网自行修改,一旦缴费确认后,不能再改动报名信息。
以上就是关于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网址的相关分享,希望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更多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相关内容,欢迎及时关注本平台!
2022天津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安排
天津市2022年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的详细时间安排出来了,线上申报时间为10月8日至11月18日,详细评审工作安排如下,下面是整理的“天津市2022年度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天津市2022年度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安排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22〕449号)、《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津人社规字〔2020〕10号)、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人社规字〔2019〕4号)文件规定,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正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按照市人社局工作安排,2022年度职称评审统一使用“天津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111.33.175.202:8081/zcpsqd/home),系统操作咨询请拨打市人社局咨询 *** :(022)23269878。今年职称申报评审实行全程无纸化,申报人员不再提交纸质材料。
(一)线上申报及用人单位、业务主管部门线上审核推荐: 2022年10月8日-11月18日。
(二)线上评委会审核: 2022年11月1日-11月21日(公休日不审核) 。
(三)面试答辩:具体时间和安排关注天津会计网站通知。
(四)组织专家评审时间:2022年12月31日前。
(五)评审结果公示时间:关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或天津会计网站通知。
(六)获取职称电子证书时间:关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二、正高级会计师线上申报注意事项
(一)评价方式:社会化评审。
申报类别:“一般申报”或“破格申报”(包括学历破格、资历破格和单位规模破格,仅限省级高端(领军)会计人才培养工程毕业学员)。
申报层级:正高级。
申报资格名称:正高级会计师。
(二)资历信息栏:上传会计副高级资格证书扫描件,上传文件名为姓名+年度,如“张三 2012”。
(三)业绩成果栏目:上传论文,每篇论文应按照顺序扫描杂志封面、目录和内容后,存为PDF文件上传到申报系统。最多上传3篇论文,刊登通知。
(四)继续教育:填写2018-2022年参加继续教育情况。
(五)考核情况:填写2017-2021年考核结果。
申报人务必对填写的信息和上传的证书及佐证材料进行认真核对(学历、资历、单位规模对照表等上传时必须保证正放,论文必须清晰),保证真实、清晰和完整后再提交审核,以免因填写信息不准确、上传的佐证材料不清楚、不完整等情况影响评审结果。用人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应严格审核推荐人员的申报材料,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六)评委会需求申报材料栏:
1.上传《单位规模对照确认表》(天津会计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2.省级(高端)领军毕业证书(非省级(高端)领军毕业学员不上传)。
三、评审委员会和评审方式
评审委员会为天津市会计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会计正高评委会),采取面试答辩与评审相结合的评审方式。未参加面试答辩的人员不能参加当年的评审。
四、正高级会计师申报范围和申报方式
(一)申报范围:本市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含中央和外省市驻津单位)在岗从事会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申报。
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处分的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二)申报方式:使用市人社局“天津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111.33.175.202:8081/zcpsqd/home)
五、正高级会计师申报条件
(一)学历和资历要求
学历、资历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高级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申报人员的任职年限计算到2022年底。
(二)专业能力要求
政策水平高,工作经验丰富,具有主持所在单位生产经营决策,或者从事并购重组、资本运作、重大投融资项目、资产管理、审计与咨询服务等工作的经历;能够系统掌握和应用经济与管理理论、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把握工作规律;科研能力强,取得重大会计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或其他创造性会计相关研究成果,推动会计行业发展。
(三)业绩成果要求
在规模以上单位任现职期间,同时具备下列3项以上条件:
1.组织、指导地市级以上地区(行业、系统、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或相当规模的其他经济组织开展财务会计管理工作3年以上,在规范管理、参与决策、加强内控、化解风险、增收节支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得到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认可。
2.工作业绩突出,主持完成财务会计相关领域重大项目,承担单位财务管理组织与制度体系、内部控制体系、预算体系、资金管控体系、绩效评价体系、资产管理体系等的建立或优化工作,或主持并购重组、资本运作、重大投融资决策分析等工作,解决单位财务会计管理或核心业务及经营管理中重大疑难问题和关键性业务问题,提高单位管理效率或提升经济、社会效益,对其他单位具有重要借鉴价值。
3.主持地市级以上地区(行业、系统、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改革,推行现代财务管理 *** ,形成改革成果报告,或制定财务、会计相关专业的法规及政策性文件,推广后取得明显成效,得到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认可。
4.在财务会计领域工作中有重大突破性创新,付诸实施并取得良好效果,在解决重大疑难问题方面发挥关键作用,得到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认可。
5.在组织、领导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重大审计、财务与管理咨询服务等业务活动中,结合行业及业务特点,工作创新,技术精湛,取得行业公认的显著业绩;或负责2家以上上市公司或5家以上大中型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遵循执业准则规范执业,出具的报告具有较高的公信力。
6.在省部级以上立项的重大经济建设项目中,承担经济论证、财务管理、财务监督检查等工作并作出重大贡献,成绩突出,得到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表彰。
7.具备以下学术成果之一:
(1)主持完成的重大会计专业课题或研究成果转化工作,在全国或全市范围内产生重大影响,取得较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获得省部级以上会计相关专业的研究成果奖。
(2)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立项的会计相关专业科研课题1篇(不少于1万字)。
(3)独立或之一作者身份公开出版会计相关专业领域的原创性著作1部,或独立编写(或主编)公开出版会计相关专业领域教材、案例集等1册(单部著作个人承担5万字及以上)。
(4)独立或之一作者身份在正式刊物(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上发表有较高水平的会计相关专业论文2篇(不少于3000字);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会计相关专业论文1篇。
(5)主持完成入选省部级以上会计类案例库(不少于1万字)。
(6)近3年,结合本单位会计工作实际撰写的论文或会计类专题研究报告、专业调研报告、行业标准与制度设计文件、项目设计方案、成果转化报告、工作规划与发展报告、咨询报告、财务可行性报告等具有创造性的成果2项(须能够代表本人会计实务工作实践,每项不少于5000字)。
规模以上单位,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
1、企业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为大型企业(大型企业为采用财务集中管理模式而专设的财务管理公司等机构视同大型企业)。大型企业具体标准参考《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
2、事业单位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为三级医院、本科高等院校及其他相当规模(资产总额4亿元以上,年收入2亿元以上)的事业单位。
3、会计师事务所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规模应连续3年满足年收入3000万元以上、执业注册会计师50人以上的条件。
(四)破格条件
不满足本条第(一)款学历、资历要求或在规模以上单位任职要求,但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以来,业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
不满足本条第(一)款学历、资历要求或在规模以上单位任职要求,但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以来,业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
1.被财政部聘为会计专业委员会或会计咨询专家。
2.主持省部级以上立项的会计学科相关专业重点科研课题研究,并经财政部或其他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同行专家鉴定通过,认为具有重要价值。
3.主持编写财务会计类案例并入选财政部案例库。
4.省级高端(领军)会计人才培养工程毕业学员在评审时优先考虑。
5.满足本条第(三)款业绩成果要求的4项以上,并经3名正高级会计师(或相关专业教授)推荐及业务主管部门同意。
(五)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人员在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后,每人每年应参加累计不少于18天(144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实行申报人承诺制,用人单位、业务主管部门逐级对申报人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核验,市人社局对申报人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抽查,对承诺不实的申报人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六)全国高端(领军)会计人才培养工程的毕业学员,毕业后在本市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并满足上述第(一)项条件的,按程序由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在年度职称评审时,认定为正高级会计师职称。
六、正高级会计师申报和推荐
(一)自主申报。( 10月8日-11月18日 )
申报人登录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填报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核对无误后提交至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审核推荐。( 10月8日-11月18日 )
用人单位对照评审政策和申报要求对申报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岗位、学历、资历、正高级会计师申报条件对照表、业绩、论文等)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由有关领导、技术专家或骨干以及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组成的推荐委员会(小组),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提出推荐意见,赞成票未超过一半的,用人单位不得推荐。
用人单位对推荐结果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应明确起止日期、受理部门、受理方式、联系人等。公示资料需以图片方式留存备查,并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上传,提交给业务主管部门审核。
(三)业务主管部门推荐至会计正高评委会。(10月8日-11月18日)
业务主管部门对所属用人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于11月18日前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提交至会计正高评委会,过期将无法接收。
七、会计正高评委会确认接收
评委会对申报资格进行审核通过后,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确认接收”操作。
八、正高级会计师专家评审
(一)评审通过条件
依据《天津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职称评审实行专家票决制。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专家在审阅申报材料、开展评议的基础上,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确定评审结果,同意票数达到出席评审会议评审专家总数2/3及以上的即为评审通过,未达到2/3的为评审未通过。
(二)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结束后,将对评审结果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评审通过人员,由会计正高评委会将评审结果和评审工作报告报送市人社局备案。请关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或天津会计网站通知。
九、正高级会计师职称电子证书获取
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可按照《市人社局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电子证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规字〔2020〕2号)有关规定,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打印职称电子证书和职称电子评审表。具体获得时间请关注评审系统。
如2022年12月31日以后完成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评审通过时间按2022年12月31日计算。
十、其他事项
(一)评审费:免收职称评审费。
(二)咨询方式
1、评审政策咨询
(1)邮箱: [email protected] ;
(2) *** :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 23292273 23292283
2、职称申报系统咨询
市人社局23269878 12333
天津市会计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2年9月30日
关于天津市2021年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近日,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发布了《关于天津市2023年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天津职称评审2021网站的通知》,在该通知当中,明确了天津初中级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30日9:00至8月9日16:00,详细介绍如下。
关于天津市2023年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6号)精神,现将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3年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中级考试”)于10月30日、31日举行,考试形式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
初中级考试设置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
初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初中级考试分2天上、下午4个批次实施(见附件)。各级别及专业类别的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30日9:00至8月9日16:00。考试采取 *** 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进行报名。
三、报名及免试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三)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 *** 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四)自2023年起,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参加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职称评审。此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
四、报名审核及缴费
(一)报名原则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的精神,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按照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
(二)报名步骤
1.注册信息,在线核查
报考人员本人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要求注册,完善个人信息,等待系统在线核查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原则上24小时内返回核查结果)。
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己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查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查完成后方可报名。
2.网上填报,诚信承诺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如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在线核查结果返回后,报考人员须本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作出承诺,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承担不实承诺的后果;报考人员本人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应按我市规定线下办理审核事宜,并配合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交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后,应按我市规定线下办理审核事宜,并配合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且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3.审核流程
天津市2023年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核查流程
类别 报考方式 注册审核上传材料现场审核
初级、中级经济全部报考人员 选择告知承诺制通过不需上传材料1.不需上传材料或上传材料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不需要进行现场审核。 2.上传材料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需携带上传电子版材料的原件、身份证原件、《考试报名表》于2023年8月1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进行资格审核。 未通过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版需人工核查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全部报考人员不需上传材料全部报考人员需携带身份证件、《考试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于2023年8月1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进行资格审核。
备注:(1)需要上传材料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8月1日9:00至8月9日16: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上传相关资料电子版,审核部门将于2023年8月3日9:00开始对上传材料进行审核。
(2)网上上传相关材料电子版只能提交一次,不能修改。
(三)网上交费
1.交费时间
全部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8月10日9:00至13日16: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缴纳考试费,否则报名无效。
2.考试费用
根据津发改价费[2016]125号、津财综[2021]23号文件精神,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56元。报考人员确认报名缴费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五、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于2023年10月27日9:00至29日24: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试成绩公布
(一)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6号),将于考后60日内公布考试成绩,届时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为)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二)考试成绩公布后,如报考人员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将成绩核查申请发送至tjkpzxchengji@tj.gov.cn,逾期不再受理。成绩核查的具体要求可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人事考试版块“办事指南”栏目查询。
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核查成绩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文件规定,查分原则上仅限于主观题科目,客观题科目除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或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这两种情况的报考人员可以申请查分外,其余情况均不受理查分申请。成绩核查由专门工作人员将各项小分重新累加,检查有否漏记、错记,不进行重新阅卷。
(三)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考试结束后将对拟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七、考试合格证书领取
合格证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印制并发往各地,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注意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人事考试版块“通知公告”栏目查询领取时间及方式。
初中级考试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
八、注意事项
(一)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遵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确保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我市要求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如对疫情情况发布新的要求,我们将根据情况另行发布通知。
(二)请报考人员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并于报考前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
(三)报考人员将照片转为电子文件,并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上的“工具下载”栏目,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合格后上传。
上传照片文件应为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大于30K,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2018年2月22日以前注册的报考人员无须更换照片。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资格证书,请上传时慎重选用。上传的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照片,如果不能清晰辨认报考人员容貌或照片与本人相貌不符的,将不能参加考试。
(四)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及计算器等工具使用。
(五)报考人员须使用激光或喷墨打印机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同时须持有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银行卡,确保卡内有足够支付考试费的金额。
(六)为保证报名缴费顺利进行,建议报考人员使用360安全浏览器的极速模式进行缴费操作。为确保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请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
(七)需要票据的考生请缴费成功后1个月内在考试报名系统中查询缴款码并访问天津市财政局网站()打印电子票据,进入网址后,选择“政务服务”按钮,在右侧“财政服务区”模块中选择“电子票据查验”,进入页面后选择“缴款码查验”,分别输入缴款码和考生姓名打印电子票据。
特别提示:因打印财政票据需采集考生工作单位信息,请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工作单位”栏目内容,缴费完成时,财政票据同步采集此项信息,无法修改财政票据上此项信息。
(八)报考人员注册手机号码如有变化,请及时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点击“注册维护”办理 *** 变更,如未及时变更,无法联系,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同时须妥善保管好本人用户名及密码,如泄露给天津职称评审2021网站他人,导致个人信息外泄或不实、虚假承诺,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九)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网址为)订购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
(十)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阅读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相关说明,也可拨打 *** 进行咨询。
考务咨询 *** :12333
政策报名条件咨询 *** :12333
银联咨询 *** :95516
附件
2023年度初中级经济考试时间安排
1
10月30日上午
08:30—10:00
《经济基础知识》
10:40—12:10
《专业知识和实务》
2
10月30日下午
14:00—15:30
《经济基础知识》
16:10—17:40
《专业知识和实务》
3
10月31日上午
08:30—10:00
《经济基础知识》
10:40—12:10
《专业知识和实务》
4
10月31日下午
14:00—15:30
《经济基础知识》
16:10—17:40
《专业知识和实务》
(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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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工程师职称可在网上查询,具体 *** 如下:
1、打开百度搜索,在搜索栏中输入“中级工程师职称查询”,然后找到中国人才职称评审网(全国网查询)网站,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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