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新区晋升副主任医师的条件
申报副高资格,任现职期间综合考核需为优秀。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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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度考核不合格(不称职)或受到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一年申报;
2、医疗事故责任者,延迟三年申报;
3、医疗差错者,延迟一年申报;
4、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期内不得申报;
5、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病历、剽窃他人成果者,一经查实,延迟三年申报。
二、学历条件
晋升副高级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
2、统招博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并聘任现职满2年;在职博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并聘任现职满4年。
3、统招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并聘任现职满4年;在职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并聘任现职满5年。(以下4-7条,须具有中级资格,并聘任现职满5年);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取得国家认可的后取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满15年;
6、大专学校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含20年),后取大专学历并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含25年);
7、中专学校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含25年),本条仅适用于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单位人员,不含市辖区域内单位人员。
三、科研能力条件
1、省级三级甲等医院、省级公共卫生机构:在任职期内至少有4篇均作为之一作者发表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上的具有学术意义的论着性论文。
2、省级三级乙等医院、市级三级医院,市级公共卫生机构:在任职期内至少有3篇均作为之一作者发表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上的具有学术意义的论着性论文。
3、省市级二级及以下医疗卫生单位:在任职期内至少有2篇均作为之一作者公开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4、县区级及以下医疗卫生单位:对科研论文不作要求,现场评审时加试病案分析等临床实践考核内容。
四、基层支医条件
省和市级医疗单位医生晋升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必须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累计服务一年,县区级医疗单位医生晋升副主任医师前必须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中心)累计服务一年。
扩展资料
晋升副主任医师,每年需要的申报材料都不尽相同,一般情况下申报所需的材料为:
1、学历或学位证书、中级职称证书(满五年)。
2、执业医师证书。
3、现专业技术资格批复、聘书。
4、职称外语合格证书(高级)。职称计算机培训合格证书(高级)。
5、业绩成果:代表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业绩成果材料(任中级职称以来的不同年度的三份病案)。
6、在ISSN、CN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
7、要通过副高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申报当年的上一年度组织考核)。
8、继续教育证书。
9、年度考核合格证明。
回答于 2021-09-11
天津民营企业职称申报渠道有哪些
天津民营企业职称申报渠道有哪些
民营企业,简称民企、公司或企业类别的名称,是指所有的非公有制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是没有“民营企业”的概念,“民营企业”只是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产生的。接下来由我为大家整理出天津民营企业职称申报渠道有哪些,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天津民营企业职称申报渠道有哪些
1、向劳动关系所在地的人社局申报;
2、向集体委托人事档案存放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报;
3、向民营企业职称申报专门窗口申报。
拓展:
一、民营企业职称申报专门窗口:
1、在中国北方人才市场所属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开设面向全市民营企业的职称申报专门窗口;
2、在天津(滨海)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开设面向滨海新区民营企业的职称申报专门窗口。
二、民营企业职称申报程序:
经个人申报、用人单位审核后,可向劳动关系所在地的人社局、集体委托人事档案存放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民营企业职称申报专门窗口报送申报材料。
三、可否申请职称自主评审?
支持专业技术人才密集、技术实力较强、内部管理规范的民营企业,经行业(专业)主管部门核准备案后开展职称自主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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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才引进有什么政策
【法律分析】
天津市的人才引进补贴发放政策主要集中于以下方面:1、对于高层次的产业人才,包括创业领军人才、高端创业人才等,给予50万元不等的资金支持;2、在建设创新创业平台方面提供补贴,例如对于国家级的人才培训基地,有500万元的经费资助;3、在高技能的人才队伍培养上,提供奖励支持,提供境内外研修机会等;4、对于紧缺人才也给予补贴资助,例如对于人文社科特聘教授更高给予50万元研究经费等。除此之外,天津市在创新创业的多方面都给予大力支持。
【法律依据】
《2020年天津市人才补贴政策》
之一条 扶持高层次产业人才
(1)对创业领军人才,给予更高1000万元科技成果转化资金补助和更高200万元奖励资助。
(2)对高端创业人才,给予更高5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支持。
(3)实施企业家队伍建设“111”工程,培养100名杰出企业家,给予每人100万元经费资助;支持培养1000名新型企业家、1万名优秀企业家。
第二条 加强创新创业平台建设
(1)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人才培训基地,给予一次性500万元经费资助。
(2)对获认定的市级留创园,给予一次性200万元经费资助。
(3)对企业研发平台由市级升为国家级的,给予更高100万元经费资助。
(4)对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给予500万元经费资助。
第三条 建设高技能人才队伍
(1)对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者或专家教练组长、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国家级技能竞赛一等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等高技能人才,给予更高50万元奖励资助。
(2)每年选派100名高级 *** 赴境内外研修,给予每人更高10万元经费资助。
(3)每年评选10名“海河工匠”,给予每人20万元奖励资助。
第四条 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1)支持企业技能型人才,破格申报 *** 或高级 *** 职业资格。
(2)鼓励行业领军企业自主评聘高层次人才。
(3)给予完成、转化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不低于50%的奖励。
(4)对参加国际学术交流,发表创新成果的高端人才,给予每年更高3万元经费资助。
第五条 引育高层次创新人才
(1)对顶尖人才可以采取“一人一策”方式给予支持,给予更高100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和更高200万元奖励资助。
(2)对领军人才给予更高200万元奖励资助。
(3)对高端人才更高给予100万元经费资助。
(4)对青年人才,根据不同群体,可以连续3年给予每年15万元经费资助,或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资助等。
第六条 集聚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1)对高教人才,更高给予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学科的特聘教授1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特聘教授50万元配套经费。
(2)对入选“五个一批”工程的宣传文化人才,给予每人每年4万元经费资助。
(3)对医学人才,更高给予每人每年120万元经费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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