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第二次参加抗疫一线有什么政策

天津再出11项举措!支援湖北医疗队一线医务人员,补助薪酬这样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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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云

2020-3-2 12:12 · 津云官方账号

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

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精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激励保障全市医务人员全身心投入疫情防控工作,在严格执行《天津市人民 *** 办公厅印发关于保障和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0〕2号)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以下措施:

一、提高临时性工作补助标准

在疫情防控期间,援鄂医疗队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相应标准提高1倍,并确保发放到位,中央财政全额补助。临时性工作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教委、市税务局等相关部门,各区人民 *** )

二、提高薪酬水平

在疫情防控期间,将援鄂医疗队一线医务人员薪酬水平提高2倍,纳入核增的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内,不作为绩效工资总量基数。实行定向分配,足额发放。所需经费通过现行渠道安排,不足部分视情况由同级财政给予支持。核增的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不受本市事业单位收入调控线和收入增幅的限制。(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委等相关部门,各区人民 *** )

三、提高卫生防疫津贴标准

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将全体一线医务人员纳入卫生防疫津贴范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所需经费按现行渠道解决。(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委等相关部门,各区人民 *** )

四、实施职称评聘倾斜措施

参加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在职称评聘中优先申报、优先参评、优先聘任。医务人员参加疫情防治经历可视同为一年基层工作经历。参加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晋升职称、晋升岗位等级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本项政策可就近享受一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等相关部门,各区人民 *** )

五、落实一线医务人员生活保障

各区人民 *** 可征用医院周边有条件的宾馆、招待所等固定场所,为一线医务人员提供舒适的生活休息环境和与家人隔离的必要条件。采取专车接送解决定点医院一线医务人员通勤问题。(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委等相关部门,各区人民 *** )

六、全力救治受感染的医务人员

医疗卫生机构要提前制定工作方案,对本机构内发生感染的医务人员,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负责,为感染的医务人员创造一切可能的条件,协助定点医院有效开展医疗救治,控制病情发展,对重症、危重症病例要集中优质资源,组织专家组对病情进行评估、会诊,更大限度减少病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等相关部门,各区人民 *** )

七、开展烈士褒扬

依法做好因疫情防控牺牲殉职人员的烈士评定和褒扬工作,全面做好抚恤优待。(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等相关部门,各区人民 *** )

八、做好疗养休养

将一线医务人员纳入年度健康体检计划和疗休养计划。疫情结束后,各医疗卫生机构及时为一线医务人员组织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和疗养休养。(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等相关部门,各区人民 *** )

九、增加休息和带薪休假时间

疫情结束后,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适当为一线医务人员增加休息和带薪休假的时间。(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各区人民 *** )

十、及时做好心理调适疏导

一线医务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要通过谈心谈话、关怀问候等方式,密切关注医务人员思想动态、情绪变化,做到心理问题早发现、早干预、早疏导。(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等相关部门,各区人民 *** )

十一、切实落实有困难家庭的照顾帮扶

建立社区工作者联系帮扶一线医务人员家庭制度,组织社区服务机构和志愿者,协助做好其共同居住的父母、子女照顾工作。(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等相关部门,各区人民 *** )

来源:天津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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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援鄂人员职称评聘

2022抗疫医护补助规定

2022疫情补贴通知

天津职称补贴2022政策

卫生防疫津贴执行范围

防疫补贴发放标准

[天津市]天津关于鼓励职称奖励,天津市中级职称的奖励政策

天津市人民 *** 批转市科委拟订的《天津市科技兴市突出贡献奖颁发暂行办法》的通知

之一条 为推动我市科技进步天津关于鼓励职称奖励,鼓励为振兴和发展天津经济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加快实施科技兴市战略方针,设立科技兴市突出贡献奖。每两年颁发一次。第二条 科技兴市突出贡献奖,是建立在本市科技进步奖和企事业单位重奖基础上的奖励,为我市更高的综合性科技进步奖。第三条 科技兴市突出贡献奖,是奖励在科技兴市中依靠科技进步做出创造性的贡献,具有典型示范意义,并在我市产生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单位和个人。第四条 申报科技兴市突出贡献奖,必须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的要求,在以下方面取得突出成就天津关于鼓励职称奖励

(一)在本市研究取得的或从市外引入的科技成果,应用于我市现代化建设并产生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二)在推广应用科技成果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三)在消化、吸收引进设备、技术和实现国产化中,技术上有明显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

(四)在环境保护、消除公害、疾病防治、计划生育、理论研究和高科技应用等方面有重大突破,并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的;

(五)依靠科学技术,使亏损的企业扭亏为盈或使企业经济效益连年大幅度增长,成绩卓著并具有示范作用的。第五条 市科技兴市突出贡献奖按申报单位隶属关系上报,由各区、县、局(或局级单位)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再报市科委组织的评审委员会审查;审查通过的报市人民 *** 批准后授奖。第六条 奖金按照贡献大小合理分配,所得奖金免征个人收入调节税,不计入奖金总额。第七条 获奖者的事迹记入本人技术、业务档案,作为考核、晋升、评聘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重要依据。第八条 本办法由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第九条 本办法自市人民 *** 批准之日起实施。

2022年有中级职称的天津这边有补贴吗

有。

中级职称,一般是指博士研究生毕业,经考核,可以直接认定为中级;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双学位获得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或三年以上(不同专业所需年限不同);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取得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其他指的是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三年以上。

关于职称评定的奖励

职称评定的奖励是误传。即便有什么奖励,也绝对不是国家政策规定。也许是单位为了满足编制需要,鼓励有能力的人抓紧评定,以满足单位年检或验收需要。正常的职称评定,竞争都来不及了,还有什么奖励的好事,误传。

天津市人民 *** 转发市经委拟定的《天津市企业技术创新奖励办法》的通知

之一条 为推动我市企业实施技术创新工程,鼓励企业不断开发新产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速高新技术产业化,加快产品结构调整,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促进工业振兴,特设立企业技术创新奖,每年颁发一次,授予荣誉称号并适当给予奖励。第二条 企业技术创新奖励的对象是:在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负责人和科技人员;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居全市同行业前列的技术创新优秀项目。第三条 企业技术创新奖励的评定,贯彻以数据和事实为依据的原则。评定条件以项目水平、实际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为主要依据。经济效益的数据,以企业按法定程序上报的经济、技术指标年度统计报表为依据。先进个人的事迹在本单位和系统内为群众所公认,并经各级领导审查批准。第四条 企业技术创新奖包括技术创新先进企业奖、技术创新标兵奖、技术创新优秀项目奖和产学研联合突出贡献奖。第五条 申报企业技术创新奖,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技术创新先进企业奖:企业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建立了有效的技术创新运行机制和技术开发机构;企业主要产品、技术、质量水平等各项指标在全市同行业领先;新产品产值率比上年度有较大幅度的提高,新产品实现利税占全厂利税总额的20%以上;企业在管理费用中据实列支的技术开发资金占当年销售收入的比例是:国有大中型企业达到1%以上,支柱产业和名牌拳头产品企业达到2至3%以上,高技术企业达到5%以上。或依靠技术创新,通过新产品、新技术开发使企业扭亏解困,成绩特别突出的。符合上述条件的,授予技术创新先进企业称号,并对该企业厂长(经理)或总工程师授予技术创新带头人称号。

(二)技术创新标兵奖:企业科技人员本人主持开发的新产品、新技术在企业投入生产,年度实现利税达300万元以上并居全市前10名的,对主持开发的科技人员授予技术创新标兵称号。

(三)技术创新优秀项目奖:对列入市级企业技术创新计划和企业自行开发的新产品、新技术项目,按照《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令第3号)鉴定验收后,根据其技术水平、对国民经济贡献程度、市场前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确定为一、二、三等奖。

在设计、制造技术和工艺上有重大突破和创新,主要性能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即在国内外同行业或同类产品中居于领先地位,已投入批量生产,在国内外市场畅销的新产品。或较原技术水平有显著提高和重大改进,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行业内应用面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特别显著的新技术。年度实现利税在100万元以上,实现利税率在全市名列前茅的,授予技术创新优秀项目一等奖。

在设计、制造技术和工艺上有明显突破和创新,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已批量生产,在国内外市场适销的新产品。或较原技术水平有明显创新和改进,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在行业内有一定应用面的新技术。年度实现利税在60万元、30万元以上的,分别授予技术创新优秀项目二、三等奖。

对以上项目的主要开发人员颁发证书。同时,对在企业技术创新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各级科技管理人员和市综合部门在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管理人员,授予优秀技术创新管理工作者称号。

(四)产学研联合突出贡献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本市工业企业开展技术合作、向企业 *** 成果、为企业培养人才、促进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使企业所取得的经济效益居全市前列的,授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学研联合突出贡献单位称号,对做出贡献的主要研制人员颁发证书。第六条 各奖项按行政隶属关系逐级申报,由各区、县经委(计经委)和各工业总公司(局)初审,认真核实经济技术指标,再由市经委组织市有关综合部门审查,提出意见报市人民 *** 批准后授奖。第七条 奖金按贡献大小合理分配,所得奖金免征个人收入调节税,不计入单位奖金总额。第八条 获奖者名单、事迹在本市主要报刊公布,获奖者的事迹应记入本人技术、业务档案,并作为今后考核、晋升、评聘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第九条 对企业有虚报经济技术指标行为或发现获奖者有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等行为,查实后撤销奖励,取消荣誉称号,责令其退回证书、奖金,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