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办理天津人才引进落户,请问相关的综合服务中心有那几个呢?
根据天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津人〔2000〕19号文件关于人才引进落户地的规定,天津市人才引进落户条件主要有以下方面:【引进标准】下列人员经用人单位同意录用或聘用,可予以引进:(一)本市企业引进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普通全日制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人员,准予本人、配偶及其十八周岁以下子女在津落户;(二)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的外省市人员(含“两区三县”到其他十三个区人员),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下,已在我市注册企业工作并签定正式劳动合同的,准予落户;(三)已在我市注册的企业工作并在津落户满三年,且具有自己名下合法固定住所的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可申报其配偶落户;(四)对我市大专院校短缺专业,在我市公开 *** 后仍不能满足需求,需要聘用外地专科毕业生的,且该毕业生已在我市注册企业工作满二年,签定五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准予在津落户。(五)经市人事局组织专家评估认定能带入产生较高经济效益的生产、科研项目的人员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需要的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具有特殊才能的各类人员。(六)申报博士后入站户口的人员,持天津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发放的人才绿卡以及 *** 有关部门的批准手续,可在津落户。博士后入站本人可在津落户。(七)留学回国人员申报本人、配偶及子女户口,持天津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发放的人才绿卡以及 *** 有关部门的批准手续,可到天津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理落户。(八)外省市生源(含两区三县生源)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两区三县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两年内(毕业当年7月1日至后年7月1日)在我市就业的,可到天津市公安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或者天津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办理落户。(九)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我市有关人才引进政策受理的工作调动人员,持天津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发放的人才绿卡以及市人社局开具的调令,可到天津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理落户。(十)具有大学毕业学历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以及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外省市人员,与本市企、事业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可以申请落户。有名下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一并申请配偶及两名(含两名)以下18周岁以下子女在住所处落户。(十一)外省市生源本市高职院校毕业生,毕业两年内(毕业当年7月1日至后年7月1日)在我市就业的,可在津落户。毕业生申报在津落户,由所在单位相关工作负责人到天津市公安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提交申报材料。(十二)外省市(包括国外、境外)单位或个人(含我市农业人口)在津投资兴办企业,在津上年度每纳税100万元人民币,可申报一名该企业职工在津登记户口或农转非;随迁配偶和两名(含两名)以下18周岁以下子女可占用同等额度在其本人或配偶名下合法固定住所处登记户口。引进人才的年龄除已有规定的外,一般应在45岁以下。其中,被国家人事部授予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经国务院批准享受 *** 特殊津贴的各类高级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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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人员怎样落户天津
1、对在津无就业单位天津高级职称引进单位的落户经办程序天津高级职称引进单位:各区联审窗口出具提档函(北方人才市场已经发送各区行政许可中心),并对人才相关资料预审核,预审合格天津高级职称引进单位的出具天津市引进人才落户审批表(三个部门签字不盖章,各区审批表要自行编号);
2、申请人持提档函和引进人才落户审批表回原籍提档后到北方人才市场,北方人才出具存档证明,人才持存档证明和引进人才落户审批表到区行政许可中心联审窗口办理落户准迁手续。
3、办理落户准迁手续需要的要件:
(一)学历型人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资格型人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
(三)技能型人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在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凭证;
(四)创业型人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缴纳个人所得税凭证;(五)急需型人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所在区人才办出具的急需型人才认定书。
4、除上述材料,引进人才还应对照《天津市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第二条选择的落户地点提供相应材料:
(1)在本人或配偶名下的产权房落户的,提供本人或配偶合法房产证明;
(2)在单位集体户落户的,提供单位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在市、区人才集体户落户的,无需提供人才集体户相关材料,直接办理落户手续。
扩展资料:
对弄虚作假骗取落户资格的人员,市公安部门将对其注销户口,纳入诚信“黑名单”,并通报相关人员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办理落户手续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中介机构宣传的收费代办均为欺诈信息。
人才落户新政不会变化。各区行政许可中心联审窗口已经完善天津高级职称引进单位了设施,增加了工作人员,为申请人提供便捷落户服务,申请落户人员不必扎堆申报。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天津市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政策答问
中高级职称怎么申请天津人才引进落户
中高级职称人才申请可以放宽年龄天津高级职称引进单位,比较好申请
……
天津市天津高级职称引进单位的人才引进政策中规定:“国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天津高级职称引进单位,有干部身份,年龄35周岁以下,可以按人才引进天津高级职称引进单位的方式申办天津户口,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限制可适当放宽。”
人才引进是落户天津的一种方式,耗时短、门槛高、要求严格、流程相应简单。
天津市人才引进有什么政策
【法律分析】
天津市的人才引进补贴发放政策主要集中于以下方面:1、对于高层次的产业人才,包括创业领军人才、高端创业人才等,给予50万元不等的资金支持;2、在建设创新创业平台方面提供补贴,例如对于国家级的人才培训基地,有500万元的经费资助;3、在高技能的人才队伍培养上,提供奖励支持,提供境内外研修机会等;4、对于紧缺人才也给予补贴资助,例如对于人文社科特聘教授更高给予50万元研究经费等。除此之外,天津市在创新创业的多方面都给予大力支持。
【法律依据】
《2020年天津市人才补贴政策》
之一条 扶持高层次产业人才
(1)对创业领军人才,给予更高1000万元科技成果转化资金补助和更高200万元奖励资助。
(2)对高端创业人才,给予更高5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支持。
(3)实施企业家队伍建设“111”工程,培养100名杰出企业家,给予每人100万元经费资助;支持培养1000名新型企业家、1万名优秀企业家。
第二条 加强创新创业平台建设
(1)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人才培训基地,给予一次性500万元经费资助。
(2)对获认定的市级留创园,给予一次性200万元经费资助。
(3)对企业研发平台由市级升为国家级的,给予更高100万元经费资助。
(4)对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给予500万元经费资助。
第三条 建设高技能人才队伍
(1)对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者或专家教练组长、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国家级技能竞赛一等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等高技能人才,给予更高50万元奖励资助。
(2)每年选派100名高级 *** 赴境内外研修,给予每人更高10万元经费资助。
(3)每年评选10名“海河工匠”,给予每人20万元奖励资助。
第四条 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1)支持企业技能型人才,破格申报 *** 或高级 *** 职业资格。
(2)鼓励行业领军企业自主评聘高层次人才。
(3)给予完成、转化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不低于50%的奖励。
(4)对参加国际学术交流,发表创新成果的高端人才,给予每年更高3万元经费资助。
第五条 引育高层次创新人才
(1)对顶尖人才可以采取“一人一策”方式给予支持,给予更高100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和更高200万元奖励资助。
(2)对领军人才给予更高200万元奖励资助。
(3)对高端人才更高给予100万元经费资助。
(4)对青年人才,根据不同群体,可以连续3年给予每年15万元经费资助,或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资助等。
第六条 集聚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1)对高教人才,更高给予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学科的特聘教授1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特聘教授50万元配套经费。
(2)对入选“五个一批”工程的宣传文化人才,给予每人每年4万元经费资助。
(3)对医学人才,更高给予每人每年120万元经费资助。
天津人才引进的政策?
一、天津市引进顶尖人才支持政策:
1、对来津主持国家级研发平台和重大创新项目的顶尖人才,采取“一人一策”方式给予科研和生活奖励资助,在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贡献突出的以其名义命名研发平台。
2、对连续3年来津,每年在津工作2个月及以上且不满6个月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资助和50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
3、每年在津工作6个月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资助和100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
4、对在津创办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企业并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的,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资助和更高1000万元科技成果转化资金补助。
5、对来津开展短期项目合作,或应邀来津参加国际学术交流,从事讲学、咨询等活动的,按用人单位实际支出国际旅费及咨询等费用的50%,给予更高30万元奖励资助。
二、天津对 *** 引进领军人才的支持政策:
1、对 *** 引进的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等领军人才,给予一次性更高200万元奖励资助。
2、在津创办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企业并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的,给予一次性更高200万元奖励资助和更高200万元科技成果转化资金补助。
3、对在国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副教授(相当于)及以上职务,或在国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教授(相当于)职务, *** 引进到我市高校、科研机构担任教授(相当于)职务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资助。
4、对在世界500强企业担任中层正职以上管理职务,到我市国有或民营企业担任高层管理职务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资助。
三、高端人才来津创办的科技型企业的支持政策:
符合条件的高端人才来津创办的科技型企业,正常运营5年内,享受三个方面的支持政策:①按其贷款额度50%,给予连续3年每年更高100万元贴息支持;②按企业创新产品销售合同额的5%给予连续3年每年更高100万元奖励资助;③在创造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方面贡献突出的,给予连续3年每年更高50万元奖励资助。
参考资料来源: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进一步加快引育高端人才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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