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评审表是纸质的还是电子的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22]449号)要求(该文件可在天津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通知公告”进行查询),我市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已经开始,凡劳动关系在津南区所属的企事业单位申报中、高级职称的人员进行申报,档案关系在我区而劳动关系不在我区的,请先联系劳动关系所在区,按照所在区的要求申报。初级职称申报可随时联系我们进行单独申报。请关注意如下事项指南(仅限津南区申报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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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称填报系统名称为“天津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以下简称“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为:
),个人和用人单位可登录开展2022年度中、高职称评审申报工作。
二、请个人及用人单位用户及时关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通知公告”,获取最新通知。并在“通知公告”最后页查询《操作说明书》,充分学习了解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有关操作。关于用户的一般性问题,请通过阅读《操作说明书》解决;特殊问题可通过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公布咨询 *** (工作时间)或咨询邮箱解决。
申报人及用人单位要通过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查询所选择的评委会的评审方案(含评审标准)及个人初次提交时间设置等要求,及时完成个人填报及单位提交上报和后续审批修该等环节。
三、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填报时注意几个位置的填写(或选项):
“评价方式”选项选择“社会化评审”社会化评审。
“申报类别”一项,如符合一般申报条件的选择“正常申报”;符合破格条件的选择“学历破格”或“资历破格”资历破格(并上传破格申请);企业人才直接申报的选择“企业人才直报”(需上传用人单位人才直报证明及佐证)。
“评委会需求申报材料”模块中上需上传个人业绩综述一份。(2000字左右,A4纸打印本人签字、单位盖章后上传扫描件)。
四、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主要流程是个人填报后上传至本单位,本单位再按原渠道提交上级单位,上级单位在提交至所申报评委会。
*个人提交后,应及时关注消息提醒和个人申报记录中的审批流程中上级单位及所报评委会的审批意见和修改要求,及时修改后按原渠道提交。直至所报评委会同意接收,系统正式申报阶段结束。
五、有关纸质材料:个人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所申报评委会同意接收后,两天内从系统中导出《简表》A4纸正反面打印,每份需加盖单位公章,交至津南区人社局612室,具体份数以所选申报评委会评审方案中的对《简表》份数要求为准,如所选申报评委会无《简表》要求可不提供纸质材料。
六、获取职称证书及《天津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职称评审通过后,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公布评审结果,并生成电子职称证书,评审通过人员可在线下载打印电子职称证书及电子《天津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交存档部门归档。
七、时间安排:申报人自10月8日起登录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填报,申报单位通过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提交至我局的截止时间11月8日(如所申报评委会规定提交至我局的时间早于此时间,已评委会规定时间为准,举例:园林专业评委会规定提交至我局的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并尽早提交(10月底前为好),以免错过申报。
联系人:区人社局张老师 15222115588
附件1:需准备佐证材料原件的扫描件(PDF或jpg格式),以下材料仅供参考,以所申报评委会要求为准。
附件2:职称申报公示模板
津南区人社局
2022年10月9日
天津落户办理迁入需要带哪些材料
天津落户办理迁入需要带哪些材料
天津落户办理迁入需要带哪些材料,申请人收到申请通过的确认短信,则可按照提交申报材料的相关要求,到拟落户区行政许可中心引进人才落户窗口,提交落户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天津落户办理迁入需要带哪些材料。
天津落户办理迁入需要带哪些材料1
天津户口迁入手续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天津户口迁入手续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和户口本,还有本人的身份证。户籍,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 *** 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
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1)迁移人《居民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产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迁移人年满6周岁的,每人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已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免提交)。
(4)其他特殊情形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天津市内户口迁移:受理单位,户籍所在地人口管理服务部门(分局人口管理服务中心、派出所)
受理条件,居民因搬迁或购房,在市内六区、环城四区、滨海新区之间或两区三县之间迁移户口,需在新住址立户迁移的,手续齐全当场办理。(迁移人需与落户地房主系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外)祖父母关系、(外)孙子女)。
市外迁入所需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被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书;
(4)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
(5)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
老人投靠子女申请入户应向其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入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4)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5)其他相关证明。
天津落户办理迁入需要带哪些材料2
天津落户有几种方式?
想要落户天津有三种方式:投靠落户、引进人才落户、积分落户。
人才引进落户:
根据《天津市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分为学历型人才、资格型人才、技能型人才、创业型人才、急需型人才。
人才引进落户条件:
一、学历型人才
1、普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本科生),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获得硕士学位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3、获得博士学位的年龄不受限制。
二、资格型人才
1、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
2、拥有国内外精算师、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律师等执业资格的。
三、技能型人才
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不超过30周岁;
2.具有高级职业资格或在津工作满1年,不超过35周岁;
3.具有 *** 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
4.具有高级 *** 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在津工作满1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不超过35周岁;
2.具有 *** 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
3.具有高级 *** 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
四、创业型人才
1、来津创办符合天津产业政策导向的企业创业者,企业稳定运行超过1年,创业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以上。
2、创业团队核心人才不受年龄限制(创业团队核心成员人才主要是指,来津创办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以及主要股东)。
3、企业核心成员不是原始创业者,还需在该企业任职超过1年。
五、急需型人才
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数字创意、航空航天、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领军企业所急需的人才,由企业确定。各区人才办负责组织所在区领军企业的资格认定并公布领军企业名单。
温馨提示:
下列情形人员均不能办理引进人才落户:
1、退休人员不能办理引进人才落户。
2.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
3.在津无就业的人员,截至提出落户申请之日,女已满50周岁,男已满60周岁的;
4.在津已就业并缴纳社保的人员,截至提出落户申请之日,女已满55周岁,男已满60周岁的。
学历型人才、技能型人才落户年龄限制均包括上限年龄。如:全日制本科学历型人才40周岁(含)以下均可以申报落户。
积分落户:
申请单位和申请人申办流程为:单位注册→填写申请人信息→网上测评→上传材料→提交审核,以上所有步骤都须操作才能进入审核流程。联办部门经办流程为:审核受理(补正)→确认分值→公布(复核)分值→公示入户名单→发放准迁证。
投靠落户:
符合投靠落户条件的可通过该渠道落户天津。如夫妻投靠落户天津、父母投靠子女落户天津、子女投靠父母落户天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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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落户如何办理
1、在线申报:申请人登录“天津公安”手机APP或“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在引进人才落户系统中,按提示要求填写并提交个人申报相关信息。
2、提交材料:申请人收到申请通过的确认短信,则可按照提交申报材料的相关要求,到拟落户区行政许可中心引进人才落户窗口,提交落户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及时收到确认短信的,也可直接到相关窗口提交所需材料。
3、直接受理:窗口经办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核,人证一致且材料齐全的,当场打印或现场填写“引进人才落户递交材料登记表”,留存材料复印件并退还原件。材料递交后,申请人无需在现场等候。
4、发放函证:人社、教育、公安等部门对所接收的落户申请材料进行联合审核。审核结果以短信形式通知申请人。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在系统的业务办理进度查询中,确认《准予迁入证明》的获取方式。选择自取的,申请人到窗口自行提取准迁证;选择邮寄的,邮政EMS以到付方式将准迁证送达本人。
5、办理落户: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然后到拟落户区公安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或派出所办理相关落户手续。
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专家评审是看评审表打分吗
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专家评审不是看评审表打分。根据查询评审表相关信息得知,评职称专家评审表都看。教师评职称的评审表反映的是教师的各个方面的具体工作情况,是晋升职称的依据。如果评审表存在问题,就没有资格参加职称评审。
天津实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人才引进落户全流程网上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公安分局、政务服务办公室,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提升人才服务水平,优化引才落户流程,决定实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人才引进落户全流程网上办理(以下简称“全流程网上办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按照“海河英才”行动计划人才引进落户条件,提出落户申请的各类人才(以下简称“申请人”)。
二、办理程序
(一)申请
申请人通过“天津公安”APP和“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引进人才落户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实名注册、签署承诺书、选择落户地点、填报信息后,上传有关要件(见附件)。
(二)审核
在人社、教育、公安三部门组成的联审窗口建立网上联审机制,对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和要件进行线上审核。人社部门负责审核用工、社会保险、执(职)业资格、职称等相关信息要件;教育部门负责审核学历学位相关信息要件(技工学校学历由人社部门负责);公安部门负责审核落户地、无犯罪记录等相关信息要件。对于能够通过数据比对的信息和要件,系统自动完成审核。
审核通过的,系统以手机短信的形式通知申请人,申请人登录系统选择到付邮寄或窗口自取获取《准予迁入证明》。
审核未通过的,系统以手机短信的形式告知申请人并注明驳回原因。申请人可根据短信提示完善信息要件重新提出申请,也可向拟落户区联审窗口咨询。
三、实施时间
全流程网上办理自2020年6月8日起试运行,7月8日起正式运行。6月8日后申请落户的人员,一律按照新系统流程申请办理,实行线上审核,联审窗口只提供现场咨询,不再受理纸质材料。6月8日前已申请落户的人员,按原系统流程办理,如申请人自行撤销或拟落户区联审窗口工作人员驳回其申请后,申请人通过新系统重新申请办理。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流程网上办理工作,做好流程优化前后的业务衔接和宣传解释工作,确保经办工作顺畅、有序、高效。
(二)联审窗口在审核中发现申请人存在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6个月内不再受理其引进落户申请。
(三)市人社局、市教委、市公安局将根据引进落户审核职责分工,通过随机抽查和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全流程网上办理的事中事后监管。
(四)系统日常维护由市公安局负责。联审窗口在运行中发现政策适用、经办流程等方面的问题,应及时与市人社局、市教委、市公安局联系。
附件:申请人需上传的要件
市人社局 市教委
市公安局 市政务服务办
2020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申请人需上传的要件
一、基本要件
(一)学历型人才
全日制本科学历证、学历认证报告(境外学历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身份证(正反两面);硕士及以上学位证、学位认证报告(境外学历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身份证(正反两面)。
在津有工作申请人还需上传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等)副本复印件。
(二)资格型人才
1.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人才:职称证书、职称评审表复印件(加盖存档单位公章)、身份证(正反两面)。
2.执业资格人才: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正反两面)。属于国外执业资格证书的,还需提供证书翻译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发证机构官方网站个人注册信息截图及其翻译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取得证书的网页截图及其翻译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
在津有工作申请人还需上传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等)副本复印件。
(三)技能型人才
全日制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正反两面)、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等)副本复印件。
普通中专毕业生还需提供普通中专学生登记表复印件或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存档机构公章);职业高中毕业生还需提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存档机构公章);技工院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技工院校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存档机构公章)。
(四)创业型人才
来津创办的企业营业执照、创业团队核心成员(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相关证明材料(如股权证明、任命决定等)、在津缴纳10万元个税证明、身份证(正反两面)。非原始创业者还需提供能体现创业团队核心成员(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来津创业1年及以上证明材料。
(五)急需型人才
急需型人才认定书、身份证(正反两面)。
(六)根据落户地点上传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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