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领失业金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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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申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二、申请程序:
1、单位办理退工手续后,持(1)、填写的《苏州市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申请表》三份;(2)、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3)、《就业登记证》;(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待遇审核。
2、失业人员持《职工失业证明书》、《就业登记证》等材料按《苏州市市区失业人员职业指导教育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职业指导教育。
3、失业人员持证明本人失业的有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符合失业金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应当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按规定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天津失业金领取后对社保有影响吗 2022年天津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一、天津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是什么
1、天津失业金天津职称等级领取失业金的领取条件是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时间天津职称等级领取失业金,并且不是本人的意愿导致就业中断的已经去相关的机构办理了失业登记天津职称等级领取失业金,并且具备求职意向。
2、失业金的发放标准是在第1个月到第12个月,每个月可以发放1500元,在第13个月到第24个月,每个月可以发放1450元。能够发放多少月要看我们的失业保险缴纳时间有多久,如果是缴纳一年就可以领取三个月的失业金,每增加一年就增加三个月,最多领取24个月。
二、天津失业金领取后对社保有影响吗
领取了失业金,对于以后的社保并不会产生福利方面的影响,只是以后再次领取失业金的时候,对于第1次领取失业金以前的社保,不会再次进行计算。也就是说领取了失业金以后,再计算失业保险方面的社保就会清零,但是对于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并不会产生影响。
如果以后找到了新的工作,新的工作单位就会为我们缴纳养老社保,就能够办理失业金停付,个人领取社保失业金最多只能够领取24个月。
三、天津失业金领取需要什么资料
失业人员需要在终止而或者是解除劳动关系那天开始计算的,60天之内带着本人的身份证件户口簿,用人单位所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资料或证明,一寸免冠照片一张,人事档案(在人事档案当中,需要包含有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制工人就业登记表等相关的材料),失业保险缴费证明书。这些材料准备好了以后就直接去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保服务大厅失业登记窗口,去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就可以了。
天津领取失业金的条件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天津职称等级领取失业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天津职称等级领取失业金,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天津职称等级领取失业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更低生活保障标准。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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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法律解析:
《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天津就失业金怎么领取
失业人员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失业登记相关材料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本人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经审核后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核算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失业保险待遇从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保险金从办理失业登记起次月发放。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计算。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扩展资料: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原单位为其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明确注明是非本人意愿可申请领取失业金。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需求的。
失业人员经过失业登记和失业培训后方可领取失业金。
二、失业保险金不能领取的情形: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金: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 *** 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工作的。
6、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失业保险金
天津失业金领取年限要求一览表
天津失业金领取年限要求一览表 ,下文就随我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一、天津失业金领取条件与期限
(一)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一年不满三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六个月;
(二)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三年不满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三)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五年不满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四)失业前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二、天津失业金和失业补助金可以同时领取吗
不可以。
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一次性生活补助、临时生活补助的申领条件均不一样,失业人员在同一个失业期内只能申领其中一项。
失业金和失业补助金不可以同时领取。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实现就业,其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将被封存,待再次失业后才能按要求予以重新计发。因此,若申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失业保险金就会封存,而不能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参保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的人员才可以领取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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