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河英才落户条件2022

2022年天津海河英才落户新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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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历型人才

1、普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本科生)天津海河英才副高级职称,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获得硕士学位天津海河英才副高级职称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3、获得博士学位的年龄不受限制。

二、资格型人才

1、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

2、拥有国内外精算师、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注册会计师、税务

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资产评估师、律师、公证员资格的。

3、取得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飞机驾驶执照人员。

三、技能型人才

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天津海河英才副高级职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不超过30周岁天津海河英才副高级职称;具有高级职业

资格或在津工作满1年,不超过35周岁天津海河英才副高级职称;具有 *** 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具有高级 *** 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在津工作满1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不超过35周岁;具有 *** 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具有高级 *** 职业资

格,不超过50周岁。

四、创业型人才

来津创办符合天津产业政策导向的企业创业者,企业稳定运行超过1年,创业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以上。创业团队核心人才不受年龄限制。

五、急需型人才

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数字创意、航空航天、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领军企业所急需的人才,由企业确定。各区人才办负责组织所在区领军企业的资格认定并公布领军企业名单。

[天津市]天津海河英才副高级职称,海河英才天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海河英才落户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海河英才落户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落户指天津海河英才副高级职称的是具备落户地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手续后落户该地,并且在该地报入户口,长期定居,同时向原住所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海河英才落户办理需要什么条件的相关介绍,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海河英才落户办理条件

(一)学历型人才

1、全日制高校毕业,本科生不超过40周岁;

2、硕士不超过45周岁;

3、博士不受年龄限制。

(二)资格型人才

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拥有国内外精算师、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律师等职业资格的资格型人才。

(三)技能型人才

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工作满1年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并工作满3年,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不超过35周岁,具有 *** 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具有高级 *** 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的技能型人才。

(四)创业型人才

对创办符合天津市产业政策且企业稳定运行超过1年,个人累计缴纳所得税10万元以上的创业型人才,不受年龄限制。

(五)急需型人才

对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数字创意、航空航天、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领军企业的急需型人才。

海河英才技能型人才落户材料

(一)本人或配偶在津有房

1、居民身份证;

2、职业资格证书;

3、学历证书;

4、在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凭证;

5、合法房产证。

(二)在津有工作

1、居民身份证;

2、职业资格证书;

3、学历证书;

4、在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凭证;

5、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人社部门指定的`人才集体户落户的,提供人才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拓展阅读

天津积分落户社保必须缴纳五险吗?三险行吗?

天津积分落户申请人必须在同一个单位社保缴存满一年,期间不能断交,不能补缴。

天津积分落户申请人社保原则上应为五险,个别行业可以为三险,个人缴存不被认可。

天津积分落户申请人补缴社保的不计算积分;但是天津积分落户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并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职称、 *** 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除外。分数计算到申报期前一个月,如:上半年申报,前一年12月及以前缴纳社保算分;下半年申报,6月及以前缴纳社保算分。

天津积分落户申请人配偶在本市缴纳社保的,可为申请人加10分,但必须为五险,可累计。

在办理天津积分落户和人才引进过程中您遇到的任何疑难问题,均可咨询天津落户指南,我们将会全程义务为您答疑、协助办理天津海河英才副高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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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河英才天津落户条件

天津市“海河英才”行动计划落户条件 来源: 天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 咨询服务中心发布时间: 2018-08-01 10:03    2018年5月16日天津海河英才副高级职称,在天津举行天津海河英才副高级职称的第二届世界智能大会上天津海河英才副高级职称,天津正式对外公布吸引人才天津海河英才副高级职称的海河英才行动计划,此轮落户新政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纷纷来电咨询符合哪些条件可以申请来天津落户。  根据《天津市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符合以下条件,且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的国内外人才,可以来津落户:  1.学历型人才。包括:普通高校毕业,全日制本科生一般不超过40周岁天津海河英才副高级职称;具有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年龄不受限制。  2.资格型人才。包括: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拥有国内外精算师、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律师等执业资格的。  3.技能型人才。包括: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工作满1年,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并工作满3年,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不超过35周岁;具有 *** 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具有高级 *** 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  4.创业型人才。来津创办符合天津产业政策导向的企业创业者,企业稳定运行超过1年,创业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以上。创业团队核心人才不受年龄限制。  5.急需型人才。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数字创意、航空航天、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领军企业所急需的人才,由企业确定。各区人才办负责组织所在区领军企业的资格认定并公布领军企业名单。  符合上述条件的5类人才可以通过“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和“天津公安”手机APP两种渠道办理落户申请,证件齐全的,也可拿证件直接到各区行政许可中心联审窗口现场办理落户。如人才在津暂无工作,可以先去北方人才市场办理存档手续,北方人才审档合格后向区行政许可联审窗口出具联络单,联审窗口据此受理落户申请。  特别提示:在津办理落户手续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中介机构宣传的收费代办均为欺诈信息。

天津实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人才引进落户全流程网上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公安分局、政务服务办公室,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提升人才服务水平,优化引才落户流程,决定实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人才引进落户全流程网上办理(以下简称“全流程网上办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按照“海河英才”行动计划人才引进落户条件,提出落户申请的各类人才(以下简称“申请人”)。

二、办理程序

(一)申请

申请人通过“天津公安”APP和“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引进人才落户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实名注册、签署承诺书、选择落户地点、填报信息后,上传有关要件(见附件)。

(二)审核

在人社、教育、公安三部门组成的联审窗口建立网上联审机制,对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和要件进行线上审核。人社部门负责审核用工、社会保险、执(职)业资格、职称等相关信息要件;教育部门负责审核学历学位相关信息要件(技工学校学历由人社部门负责);公安部门负责审核落户地、无犯罪记录等相关信息要件。对于能够通过数据比对的信息和要件,系统自动完成审核。

审核通过的,系统以手机短信的形式通知申请人,申请人登录系统选择到付邮寄或窗口自取获取《准予迁入证明》。

审核未通过的,系统以手机短信的形式告知申请人并注明驳回原因。申请人可根据短信提示完善信息要件重新提出申请,也可向拟落户区联审窗口咨询。

三、实施时间

全流程网上办理自2020年6月8日起试运行,7月8日起正式运行。6月8日后申请落户的人员,一律按照新系统流程申请办理,实行线上审核,联审窗口只提供现场咨询,不再受理纸质材料。6月8日前已申请落户的人员,按原系统流程办理,如申请人自行撤销或拟落户区联审窗口工作人员驳回其申请后,申请人通过新系统重新申请办理。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流程网上办理工作,做好流程优化前后的业务衔接和宣传解释工作,确保经办工作顺畅、有序、高效。

(二)联审窗口在审核中发现申请人存在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6个月内不再受理其引进落户申请。

(三)市人社局、市教委、市公安局将根据引进落户审核职责分工,通过随机抽查和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全流程网上办理的事中事后监管。

(四)系统日常维护由市公安局负责。联审窗口在运行中发现政策适用、经办流程等方面的问题,应及时与市人社局、市教委、市公安局联系。

附件:申请人需上传的要件

市人社局 市教委

市公安局 市政务服务办

2020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申请人需上传的要件

一、基本要件

(一)学历型人才

全日制本科学历证、学历认证报告(境外学历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身份证(正反两面);硕士及以上学位证、学位认证报告(境外学历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身份证(正反两面)。

在津有工作申请人还需上传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等)副本复印件。

(二)资格型人才

1.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人才:职称证书、职称评审表复印件(加盖存档单位公章)、身份证(正反两面)。

2.执业资格人才: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正反两面)。属于国外执业资格证书的,还需提供证书翻译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发证机构官方网站个人注册信息截图及其翻译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取得证书的网页截图及其翻译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

在津有工作申请人还需上传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等)副本复印件。

(三)技能型人才

全日制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正反两面)、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等)副本复印件。

普通中专毕业生还需提供普通中专学生登记表复印件或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存档机构公章);职业高中毕业生还需提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存档机构公章);技工院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技工院校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存档机构公章)。

(四)创业型人才

来津创办的企业营业执照、创业团队核心成员(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相关证明材料(如股权证明、任命决定等)、在津缴纳10万元个税证明、身份证(正反两面)。非原始创业者还需提供能体现创业团队核心成员(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来津创业1年及以上证明材料。

(五)急需型人才

急需型人才认定书、身份证(正反两面)。

(六)根据落户地点上传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