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的职称评审专家信息如何修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职称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改革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提升职称评审科学化、便利化、信息化水平,现就做好本市2020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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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按照《天津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津人社规字〔2019〕4号)相关规定,严格把握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本市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含中央和外省市驻津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中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可以申报参加本市职称评审。

(二)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在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港澳台和外籍人才,均可申报。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处分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三)我市共设置27个职称系列(见附件1),各系列及其所属专业的职称评审工作由市人社局核准备案的高级、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见附件2)和用人单位职称自主评审委员会分别负责,申报条件由相应评委会公布。

(四)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相应职称系列(或专业)、层级规定的职称申报条件。申报人一般每年只能申报一次职称。

二、工作要求

(一)落实关爱抗疫一线专业技术人才政策。按照《天津市人民 *** 办公厅印发关于保障和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0〕2号)、《天津市人民 *** 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0〕4号)、《市人社局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40号)和《市人社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岗位聘用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55号)等文件规定,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各项政策。对参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本市卫生技术人员、科研攻关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新闻工作者、社区工作者等,将其抗疫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二)拓宽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民营企业委托具有人事档案存放资格的市或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人事 *** 服务的,可自愿委托其提供职称申报服务。建立民营企业职称申报兜底机制,设立民营企业职称申报专门窗口,接受民营企业或自由职业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其中,在中国北方人才市场所属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开设面向全市的民营企业职称申报专门窗口;在天津(滨海)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开设面向滨海新区的民营企业职称申报专门窗口。

(三)新设立的本市民营企业工程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民企职称评委会”),2020年度受理工程技术系列人工智能、机械、电气、电子、计算机、化工、制药专业的职称评审工作,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既可向民企职称评委会申报上述专业职称,也可向工程技术系列相应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

(四)工程技术系列所属专业的职称评审标准,按照《市人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9〕39号)执行,相关专业主管部门根据专业特点可对专业能力要求、业绩成果要求予以细化。其中,水利专业与城市供水供热供燃气专业的城市供水专业方向整合,整合后的专业名称分别为水务专业、供热供燃气专业。2020年度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仍按现行政策执行,申报人无须参加高级经济师考试。农业技术系列正高级职称中的农业推广研究员从2020年开始不再向农业农村部申报,本市农业技术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调整为农业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农业推广研究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其职称评审标准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业推广研究员评审标准执行;将工程技术系列水产专业、农业工程专业职称调整并入农业技术系列,其中农业工程专业改称农业机械化专业,两个专业的职称评审标准不变。

(五)按照《 *** 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 *** 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9〕12号)和《天津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方案》规定,学前教育教师、保健教师和健康教育教师可参加相应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校医可参加卫生技术系列基层卫生专业职称评审。

(六)按照本市职称评聘有关政策,对已取得本市乡企职称证书的人员,符合相应专业高一层级职称评审标准的,可持乡企职称证书申报评审(以考代评的职称系列除外)。

(七)按照《市人社局关于明确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9〕96号)规定,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且符合高一层级职称评审标准的,可持职业资格证书和用人单位聘任证明直接申报。高技能人才可按照《技能人才分类评价实施细则》(津人才办〔2019〕6号),申报工程技术系列相关专业职称。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发布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等职业信息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4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发布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人员等职业信息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7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发布区块链工程技术人员等职业信息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73号)发布的新职业人员,可根据岗位特点参照申报相应系列(专业)职称评审(见附件3)。

[天津市]2020天津职称评审水务,天津水务局招聘2020

2020年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一、岗位条件

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至申报截止当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3个条件满足其中1个条件即可)。

1、具有本市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保12个月。

二、学历、资历要求

1、理工类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即可评中级职称;

2、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两年;

3、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五年;

4、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七年;

5、理工类相关专业中专毕业,从事相关工作满10年,须取得理工类相关专业成人专科学历满一年。(除个别评委会外)。

三、学历破格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但确有真才实学,业绩显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

1、获得助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取得省部级各类奖项三等奖以上的主要技术完成人(有个人证书);

2、取得与所申报岗位相关的发明专利的专业技术人员;

3、在省、部级以上专业刊物(有期刊号)上独立发表本专业论文一篇,并得到同行专家认可。

四、资历年限计算 ***

非就业状态、在行政管理或工勤等岗位工作、攻读全日制学位等情况,不能作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在计算时,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待岗待聘、长病假、参加全日制教育等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时间(不含产假、在职脱产进修、科研人员离岗创业等)需相应扣除。

五、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及论文

1、结合本人为主参与的科研项目,独立撰写由本人承担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工作总结一篇,字数不少于3000-5000字。

2、专业论文1篇-2篇,字数不少于3000-5000字,并确定一篇为主送论文。主送论文应本人独立撰写的从事专业工作密切相关的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部分评委会要求发表)

六、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申报专业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科目培训,不少于要求的总学时(公需课、专业课)。

1、公需科目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分面授课时与线上课时,选修课是线上课时。2020年需完成90学时。

2、专业科目根据评委会通知的方式进行学习。

以上学习记录均可登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查询。

七、申报材料准备

1、个人真实有效的证件类资料

2、个人真实有效的基本信息

3、本人完成的项目业绩及佐证材料

4、评委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5、论文

6、继续教育

八、申报时间及评定流程

1、确认申报条件 (学历,专业,工作经验,继续教育,论文等)。

2、提供申报材料,整理出申报资料。

3、注册申报,根据各评委会通知时间为准,最早5月份开始。

4、网审,根据各评委会的修改意见修改资料;合格者将被分配受理号。

5、材料装订,根据评委会通知时间地点至受理点进行材料和证件原件的比对。

6、面谈环节。

7、评审结果公示。

8、下载电子证书。

九、职称评审范围。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职称评审这些事,你知道吗?

天津评审表是纸质的还是电子的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22]449号)要求(该文件可在天津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通知公告”进行查询),我市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已经开始,凡劳动关系在津南区所属的企事业单位申报中、高级职称的人员进行申报,档案关系在我区而劳动关系不在我区的,请先联系劳动关系所在区,按照所在区的要求申报。初级职称申报可随时联系我们进行单独申报。请关注意如下事项指南(仅限津南区申报参照):

一、职称填报系统名称为“天津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以下简称“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为:

),个人和用人单位可登录开展2022年度中、高职称评审申报工作。

二、请个人及用人单位用户及时关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通知公告”,获取最新通知。并在“通知公告”最后页查询《操作说明书》,充分学习了解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有关操作。关于用户的一般性问题,请通过阅读《操作说明书》解决;特殊问题可通过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公布咨询 *** (工作时间)或咨询邮箱解决。

申报人及用人单位要通过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查询所选择的评委会的评审方案(含评审标准)及个人初次提交时间设置等要求,及时完成个人填报及单位提交上报和后续审批修该等环节。

三、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填报时注意几个位置的填写(或选项):

“评价方式”选项选择“社会化评审”社会化评审。

“申报类别”一项,如符合一般申报条件的选择“正常申报”;符合破格条件的选择“学历破格”或“资历破格”资历破格(并上传破格申请);企业人才直接申报的选择“企业人才直报”(需上传用人单位人才直报证明及佐证)。

“评委会需求申报材料”模块中上需上传个人业绩综述一份。(2000字左右,A4纸打印本人签字、单位盖章后上传扫描件)。

四、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主要流程是个人填报后上传至本单位,本单位再按原渠道提交上级单位,上级单位在提交至所申报评委会。

*个人提交后,应及时关注消息提醒和个人申报记录中的审批流程中上级单位及所报评委会的审批意见和修改要求,及时修改后按原渠道提交。直至所报评委会同意接收,系统正式申报阶段结束。

五、有关纸质材料:个人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所申报评委会同意接收后,两天内从系统中导出《简表》A4纸正反面打印,每份需加盖单位公章,交至津南区人社局612室,具体份数以所选申报评委会评审方案中的对《简表》份数要求为准,如所选申报评委会无《简表》要求可不提供纸质材料。

六、获取职称证书及《天津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职称评审通过后,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公布评审结果,并生成电子职称证书,评审通过人员可在线下载打印电子职称证书及电子《天津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交存档部门归档。

七、时间安排:申报人自10月8日起登录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填报,申报单位通过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提交至我局的截止时间11月8日(如所申报评委会规定提交至我局的时间早于此时间,已评委会规定时间为准,举例:园林专业评委会规定提交至我局的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并尽早提交(10月底前为好),以免错过申报。

联系人:区人社局张老师 15222115588

附件1:需准备佐证材料原件的扫描件(PDF或jpg格式),以下材料仅供参考,以所申报评委会要求为准。

附件2:职称申报公示模板

津南区人社局

2022年10月9日

天津市中级职称能评定吗

不可以,需要考试。

申报晋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各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2020天津职称评审水务的水平能力测试,测试合格者方可申报相应等级2020天津职称评审水务的任职资格。水平能力测试由市职改办负责,具体工作委托市人才交流中心组织实施。

凡在任职期间工作严重失职,或有重大责任事故,或违反国有法律、法令受到刑事处分,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能参加推荐评审。评审费按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各地各部门不得擅自提高标准。

扩展资料:

中级职称要求规定:

1、在全国已实施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卫生、会计、审计、统计、经济、计算机软件、翻译、出版、土建),不再进行相应系列(专业)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评审工作,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一律参加考试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2、已经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并且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

3、对参加职称评审的人员,根据岗位设置的情况来确定评审获得资格人数,对于评审通过的人员即聘任相应职务的措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级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