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怎么评?
按照现行制度,职称是按照不同的系列来分类的,比如高校教师系列、中小学教师系列、卫生保健系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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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一般分为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四个等级。一些初级级别的系列可以分为助理级和会员级。本来只有部分系列有正高级,部分系列没有正高级。2017年1月8日,人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部分系列设置高级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未设置高级职称的系列职称全部设置为高级职称,涉及中小学教师、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11个系列。
职称可以通过认定、评价、全国统考(以考代评)和相应职业资格的方式取得。2019年,《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发布,明确职称评审是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专业技术人才的品德、能力、业绩等进行的评价和认定。
1.职称评定
职称评定是指首次被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一定年限后,在任职期间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以上职称者,须在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并通过部分基本技能测试(如胜任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等。),并将评审材料提交给所在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由所在专业的专业评委确定其是否具有较高一级职称资格。
2.用考试代替评估
“以考代评”是指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过以考促评的系列(卫生、会计、审计、统计、经济学、计算机软件、翻译、出版、土木工程)。不再进行相应系列(专业)和层次的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和评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一律参加考试,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3.职业资格与职称相对应。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CBF〔2016〕77号)[1](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减少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完善职称制度。对此,很多省份都出台了强调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文章。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端正的作风。
三、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四。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五、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取得职业资格的,应当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
六、工程技术人员申报各级职称,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技术员
1.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工作的实际能力。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有大专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工程技术岗位上培训满一年,并经考核合格。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二)助理工程师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技术工作的实践能力,能够处理本专业范围内的一般技术问题。
3.有能力指导技术人员。
4.具有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一年后考核合格;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取得 *** 职称,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取得 *** 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三)工程师
1.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具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
2.具有独立承担复杂工程项目的能力,能够解决本专业范围内的复杂工程问题。
3.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解决复杂的技术问题。
4.有能力指导助理工程师。
5.有博士学位;或具有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或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大学本科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或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四)高级工程师
1.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熟练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范,在相关领域取得重要成果。
2.长期从事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独立主持和施工重大工程项目,能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较高。
3.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业绩和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主持或承担研究开发的,已投产,可比技术经济指标在国内处于较高水平;
(2)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了具有较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
(3)所涉及的重点项目技术报告经过同行评审,技术水平较高,技术论证深入,研究、设计和试验数据完整准确;
(4)发表了本领域的研究成果,得到同行专家的认可;
(5)作为主要参与者,参与省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或规范的编制。
4.在指导和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能够指导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5.具有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具有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学士学位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5年。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6.不具备前款规定的任职资格和年限,但有突出业绩、做出重要贡献的,可以由两名本专业或者相近专业的高级工程师推荐,进行破格申报。具体办法由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另行制定。
(五)高级工程师
1.具有全面系统的专业理论和实践基础,较强的科研水平、学术造诣或科学实践能力,全面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具有引领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取得重大理论研究成果和关键技术突破,或在相关领域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推动了本专业的发展。
2.长期从事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主持本领域重大项目,能够解决重大技术难题或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创新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发挥了较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4.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业绩和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负责研发的,已投产,可比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2)作为之一发明人,获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的发明专利;
(3)承担的重点项目技术报告经同行评审后具有国内领先水平,技术论证深入,研究、设计、试验数据完整准确;
(4)发表的本领域研究成果经同行评议后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5)作为之一起草人,主持编写省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或规范。
5.在指导和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能够有效指导高级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6.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5年。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天津市教师中级职称评定的标准
一、申报高校教师、中专教师、中小学教师中级职务报送材料及要求(材料要求7月10日前上报,过期不予受理)
1、《山东省高校党校教师职称评审表》1份(要求双面打印上报),表中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表中第3页须加盖呈报单位教务部门公章。
2、《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一式3份。
3、《中小学中专技校教师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一式3份。一览表由用人单位统一填写,其中学校(乡镇)教学业绩评价情况中呈报人数是指本学校(乡镇)全部呈报人员总数,本人位次是指学校(乡镇)根据呈报人教学业绩情况排定的总名次。
4、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教研水平以及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
5、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更高业务水平、能力的论文、作品以及参编或主编的著作、教材不超过3件,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的业绩成果、荣誉称号的获奖证明等不超过3件。
6、学历证书原件(取得后学历不满三年者,要求同时上报参加工作时学历证书原件和后学历证书原件),如无毕业证书原件,须提交本人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加盖呈报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并由查档人签字的复印件。
7、低一级《教师职务呈报表》或《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首次聘任书各1份。
8、有外语水平要求的,须报送有效期内的外语考试合格证或有效成绩单,并粘贴在《评审表》第1页上。
9、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需办免试的同时报送《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登记表》及相关证书,作为必备条件。
10、《推荐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六公开”监督卡》一式1份,并在监督卡上注明被推荐者姓名。
11、继续教育证书及单科结业证书。
1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13、改系列转评的,须同时呈报《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A4纸型双面打印)一式4份。
14、参加业务测试的,应同时报《业务考试报名登记表》(A4纸型打印),提供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15、集体材料:呈报部门在报送评审材料时,要填报《2004年度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上报材料情况统计表》、《2004年度X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参加业务考试的报送《业务考试报名登记表》。
二、填表说明
(一)申报表格中的项目不能漏填,无需填写或没有的填“无”,不能置空。
(二)为统一标准和规范要求,申报材料中的“单位”、“呈报单位”一律使用法定全称(与单位印章名称一致)。“所从事专业”、“现专业技术职称”、“拟申报资格”须按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中规定的专业名称填写,如没有明确规定的,据实填写规范名称。
(三)“学历”应填报国家承认的、与申报专业相关或相近的学历(后学历须满三年),其他学历仅作参考。获得国民教育学历的,分别填写为“研究生、大学、大专、中专、高中及以下”,1970—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填写“大普”;党校学历填写“党校研究生、党校大学、党校大专”;1993—1997年入学并取得“山东省干部教育验印专用章”验印的学业证书,填写“省业余大学、大专”。学历证书丢失,须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四)“毕业时间”、“毕业院校及专业”填写:×年×月,×校×专业。
(五)“聘任时间及年限”中“聘任时间”填写之一次受聘现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年限”则填写聘任累计年限,年限计算到申报当年的年底。采取时间/年限的填法,例:1998年10月连续聘任至今,累计聘任7年,填1998.10/7,中间有间断,累计聘任3年,填1998.10/3。
(六)“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结果”栏按实际考核确定的等次填写。
(七)“成果及受奖”栏的填写(限输入县及以上部门授予的成果及奖励):
1、要填写受聘现职以来的成果和奖项,先填写成果及获奖情况,再填写荣誉称号;
2、同一成果的不同奖项只填写更高奖项;
3、“时间”填写证书落款时间,×年×月;
4、“项目”填写:区别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先注明“成果:”(“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奖励:”),然后填写科研成果名称(专利名称或受奖称号)。如“奖励: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
5、“等级”填写:科研成果以获奖级别或鉴定单位级别、荣誉称号以授奖单位级别分别填写国家级、省部级、地厅级或县级,有获奖等次的加填一等、二等、三等、四等。如某成果通过市级鉴定仅填写:“地厅级”。某成果获县科技进步二等奖填写:“县级二等”。成果授奖单位不明确的填写:“相当×级×等”。专利填写:“国家级”。某人被县人事局和县教育局联合表彰为“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填写“县级”。
6、“位次”填写:成果、受奖等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独立”;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如:申报人为第1位完成人,系3人合作完成的,填写:1/3,依此类推,为第2位的,填:2/3(申报表格中的“位次”栏均依此法填写)。破格条件中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限前5位人员。
7、“批准机关”尽量填写批准机关全称,或能明确批准机关级别(层次)的简称。如“市人事局”、“县人事局”、“青州市人事局、青州市教育局”等。
(八)“论文、著作、作品”栏的填写(总数不超过5件,其中代表性著作不超过2部):
1、要填写受聘现职以来的论文、著作、作品;
2、申报高级职称要填写发表在省级以上业务部门主办具有全国统一刊号(CN、ISSN)的报刊上的论文、作品,公开出版的具有统一书号(ISBN)的著作;申报中级职称要填写发表在市级以上业务部门主办具有全国统一刊号的报刊上的论文、作品,公开出版的具有统一书号的著作;
3、“时间”填写报刊或著作的出版时间:×年×月;
4、“题目”的填写,先注明“论文:”、“著作:”,然后写作品名称。如“论文:《×药物治疗×病的临床效果分析》”;
5、“报刊或出版社”填写报刊或出版社的法定全称。
(九)“成果及受奖”和“论文、著作、作品”,要有选择性地提供任现职以来最能反映其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的代表作。要按水平由高到低依次递减的顺序填写,并在报刊封面上依此顺序编号排列。一项内容不得在以上两栏中重复填写。上述材料的截止时间为呈报的截止时间,超期的不予认可或受理。
2022年天津职称评审报名条件
(一)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应符合《天津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津人社规字〔2019〕4号)、市人社局会同行业(专业)主管部门发布的27个系列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评价标准及各专业职称评价政策规定的申报条件。民营企业工程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委会每年度公布接受评审的职称专业。工程技术系列已设专业但未设评委会和专业评价标准的专业,符合工程技术系列正高级评价标准的人员可以申报。本市在站博士后可以通过其博士后设站单位申报副高级职称。同一申报人一般每次只能申报一个系列或专业,每年同一系列或专业只能申报一次。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人员应统一报送同一评委会,不得多头报送。
(二)按照市委、市 *** 有关文件精神及《市人社局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40号)、《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若干措施的通知》(津卫人〔2021〕340号)、《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全身心投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津卫人〔2022〕65号)等文件规定,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各项政策。
(三)落实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思政课教师、辅导员和中小学德育教师的职称评审工作。落实国家及本市“双减”工作要求,将中小学教师参加课后服务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落实学前教育改革、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有关要求,学前教育教师、保健教师和健康教育教师可参加相应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校医可参加卫生系列基层卫生专业职称评审。
(四)对本市各类企业引进和培养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不论是否取得过职称,企业可根据其业绩水平直接申报相应层级职称。其中,与本市企业签订工作协议1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在津工作不少于2个月的柔性引进人才,可在本市按规定申报职称。
(五)全市各相关专业职称评委会应确保科技、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与公立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平等待遇。非面向单位、系统内部组建的职称评委会,要向民营企业平等开放。各行业(专业)主管部门要系统清理与企业性质挂钩的职称评审政策。各行业(专业)职称评审专家库,要吸纳一定数量的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评审专家。
(六)用人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保障援派人员、双创人员、科技特派员等享有相应的职称申报权益。专业技术人才可凭持有的中央国家机关、中央企业、省级人社(职称)部门颁发或授权颁发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在本市进行职称评聘。
(七)对高级职称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职称系列(专业),申报人须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并成绩合格,在成绩有效期内的方可申报高级职称评审。对参加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专业技术等级培训并获得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可直接申报评审工程技术系列数字经济领域专业高级工程师。
(八)继续教育要求按照本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作为职称申报评审必要的基本条件。对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实行申报人承诺制,用人单位、业务主管部门逐级对申报人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核验,市人社局对申报人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抽查,对承诺不实的申报人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九)优化职称申报评审服务,实行“免跑即办”,统一使用“天津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办理、网上查询、网上评审、网上发证。申报人所有信息和佐证材料、业绩材料均在网上提交,除个别专业外,不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申报人、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评委会不再逐级传送纸质申报材料。全面应用职称证书电子印章、社会化职称评委会电子印章和业务主管部门二维码,评审通过人员在线自行下载、打印职称电子证书和职称电子评审表。
天津市卫生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规定
天津市卫生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规定 津人专〔2000〕27号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卫生管理体制,实现卫生工作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目标,特制定本条件。
本条件包括卫生技术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按照本条件取得的相应技术资格者,表明其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有权申请与资格相符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的职务。
医(药、护、技)师(士)为初级资格)为初级资格;主治(管)医(药、护、技)师(士)为中级资格;副主任、主任医(药、护、技)师(士)为高级资格。
一. 基本条件
(一) 申报人必须具备良好的医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任职期间考核合格。
(二) 按天津市卫生局规定,申报医疗专业副高级职称,有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任务的,申报人员应当按有关规定完成下基层工作任务。
(三) 在一级医疗机构、卫生院、保健站工作的,医疗专业人员原则上应参加全科医师专业晋升,并参加全科医学培训合格。
(四) 按医学继续教育有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任务论.文.客.服. *** ,81995535。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医疗事故责任者3年内:医疗差错责任者1年内;受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任职期间年度考核不称职者,自考核不称职的当年算起3年内不得申报。
二. 各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
(一) 医(药、护、技)士(师)
1.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医师实行职业医师资格制度。参加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可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称,其中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认定医士,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认定医师。
2. 药、护、技专业逐步与国家执业资格制度并轨,在并轨实现之前,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医,药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五大”毕业生,下同)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可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具体规定是: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认定“士”资格;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在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两年,可认定“师”资格;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认定“师”资格。
3. 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医、药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中转毕业后,担任药(护、技)士职务不少于五年,通过参加天津市卫生技术初级专业外语或医古文(现从事中医、中药人员)D极和专业理论考试合格,取得药(护、技)“师”资格。
(二) 主治(管)医(药、护、技)师
1. 取得医、药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从事医师工作满3年或从事药、护、技工作满3年,可认定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
取得医、药本专业或相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医师工作或从事药、护、技工作、可认定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
2.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报名参加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考试:
(1) 学历合资厉
申报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 1985年(含1985年)以前医、药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毕业后,在药、护、技或一级医疗机构、卫生院、保健站的医疗岗位工作,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不少于8年;
B. 医、药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科毕业后,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不少于6年;
C. 医、药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不少于5年;
D. 具有医、药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历并取得与医学有关的第二学士学位后,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不少于4年;
(2)专业理论知识论.文.客.服. *** ,81995535
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熟悉本专业的相关理论知识;通过专业其刊等途径初步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动态及发展情况。
(3)工作经历与能力
具有本专业“师”级任职期间要求的工作经历、工作能力;按要求完成“师”级任职期间承担的技术工作及工作量。
(4)带教
“师”级任职期间能独立带教实习人员、并能正确指导进修人员及低年资初技人员处理本专业常见问题;有带教实习人员、进修人员及低年资初技人员至少1年的经历。
(5) 科研
掌握科研文献检索的基本 *** ;了解科研选题医学全在线、设计及具体实施的基本程序;在实践工作中能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并进行总结。
(6)论文
A. 在一级医疗机构和卫生院、保健站工作的人员,“师”级任职期间在医学专业期刊发表或在省(市)及学术会议上交流之一作者论文至少1篇或第二作者论文至少2篇。
B. 在一级医疗机构和卫生院、保健站以外机构中工作的人员,“师”级任职期间在医学专业期刊发表或在省(市)机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之一作者论文会综述至少1篇。
(7)外语
A. 在县级县以下所属单位工作的、需参加全国职称医学专业外语或天津市四部经典职称外语(现从事中医、中药人员,下同)C级考试,并取得相应级别合格证书。
B. 在县及县以下所属单位以外工作的,需参加全国职称医学专业外语或天津市中医四部经典职称外语B级考试,并取得相应级别合格证书。
(三) 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报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
1. 学历和资历
申报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医、药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科毕业后,在环城四区和县及县以下卫生机构工作,从事主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不少于7年;
(2)医、药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主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不少于5年;
(3)取得医、药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从事主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不少于4年;
(4)取得医、药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医学全在线,从事主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不少于2年;
(5)医、药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
2. 专业理论知识
熟练掌握本专业中级所要求的基本理论知识;较深入系统地了解本专业的相关理论知识;通过专业期刊等途径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实践。
3. 工作经历与能力
具有本专业中级任职期间要求的工作经历、工作能力论文 *** *** ,81995535;按要求完成中级任职期间承担的技术工作及工作量。
4. 带教
具有指导下级专业技术人员、进修人员或指导研究生实践工作的能力;能主持门诊病例、病房查房或典型案例讨论;每年为下级专业技术人员、进修人员讲授专题课题至少2次;有带教至少2名“师”级本专业技术人员或协助指导至少1名研究生的经历。
5. 科研
掌握科研选题、课题设计及研究 *** ;能结合实践参与课题研究,并进行课题总结。中级任职期间在本专业学术期刊或全国及以上本专业学术会议上发表之一作者综述至少1篇,或在天津市本专业学术会议上发表之一作者优秀综述至少1篇。
6.论文
(1)在一级医疗机构和卫生院、保健站工作的人员,中级任职期间在本专业学术期刊发表或省(市)级及以上医学专业学术年会上大会宣读之一作者论文至少2篇。
(2)在一级医疗机构和卫生院、保健站以外机构中工作的人员,中级任职期间在本专业学术期刊发表之一作者论文至少2篇。
7.外语
(1)在县级县以下所属单位工作的、需参加全国职称医学专业外语或天津市四部经典职称外语B级考试,并取得相应级别合格证书。
(2)在县及县以下所属单位以外工作的医学全在线,需参加全国职称医学专业外语或天津市中医四部经典职称外语A级考试,并取得相应级别合格证书。
(四)主任医(药、护、技)师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报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
1.学历和资历
医、药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工作不少于5年。
2.专业理论知识
在具备本专业副高级的基本理论、实践技术理论的基础上,系统掌握本专业某一领域的基础理论、实践技术理论,并在某一领域有所专长。在达到本专业副高级应掌握的相关理论知识的基础上,熟悉与其专业领域相关学科的新进展;通过国内外专业期刊等途径深入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能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实践。
3.工作经历与能力
具有本专业副高级任职期间要求的工作经历、工作能力;按要求完成副高级任职期间承担的技术工作及工作量。
4.带教
具有培养本专业中、高级专门人才的能力论文 *** *** ,81995535;有良好的教学组织和领导能力;每年为下级专业技术人员讲授专题课至少3次;有培养本专业中级技术人员或协助培养研究生至少1名的经历。
5.科研
具有跟踪本专业先进水平及独立承担科研工作能力。能根据本专业发展提出课题,并进行设计、组织和总结。任副高级职务职期间在本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之一作者综述至少1篇.
6.论文
(1)在一级医疗机构和卫生院、保健站工作的医学全在线,副高级期间在本专业学术期刊发表之一作者论文至少3篇。或在本专业学术期刊发表之一作者论文至少1篇并且在全国或国际医学专业学术年会上大会宣读之一作者论文至少2篇
(2)在一级医疗机构和卫生院、保健站以外机构中工作的人员,任副高级期间在本专业核心期刊发表之一作者论文至少2篇或在本专业学术期刊发表之一作者论文至少3篇。
7.外语
申报人员需参加全国职称医学专业外语或天津市四部经典职称外语A级考试,并取得相应级别合格证书。
三.破格条件
(一)破格包括学历破格和资历破格。
(二)申请破格人员必须具备医、药院校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
(三)护理专业破格晋升副高级需担任三级医院科护士长或三级以下医院总护士长职务至少1年;破格晋升正高级须担任三级医院护理部主任、副主任职务至少2年。
(四)申报副高级以上资格,申请资历破格人员任现职不少于3年;申请学历破格人员需通过相应的能力考试;申请破格人员任现职期间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论..文.客.服. *** ,81995535
1.作为课题额定人员,获天津市卫生局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及别奖励至少1项医师别奖励至少1项
2.作为课题负责人,主持设计天津市卫生局及以上级别科研课题,并通过天津市卫生局及以上级别的科研课题审核立项;
3.作为核心成员开展经同行专家认定,属于本专业的高新技术,其技术达到天津市水平,并取得明显的效益;
4.发表论文至少有2篇被SCI(《科学引文索引》。美国)收录的人员
5.在本专业国际权威杂志有之一作者论文发表的人员;
6.获中华护理学会科技进步三等及以上奖励1项的课题额定人员。
主任医(药、护、技)师:
1、作为课题负责人,获天津市卫局科进步二等及以上级别奖励至少1项;
2、作为课题负责人,主持设计市级及以上级别科研课题,并通过市级及以上级别的科研课题审核立项;
3、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开展经同行专家认定,属于本专业的高新技术,其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取得明显效益;
4、发表论文至少有2篇被SCI(《科学引文索引》-美国)收录的人员;
5、在本专业国际权威杂志有之一作者论文发表的人员;
6、获中华护理学会科技进步二等及以上奖励至少1项的课题额定人员。
四、考试、评审专业设置
(一)初级考试
初级专业理论考试设10个专业:西药、中药、护理、检验、医学影像(技)、病理(技)、营养(技)、微生物检验、卫生理化检验、病案(技)。
(二)中级考试
中级专业理论考试原则上按二级分科论文. *** *** ,81995535;中级实践能力考试原则上按三级分科,具体科目设置以当年考试文件规定为准。
(三)高级评审
一级医疗机构和卫生院、保健站的医疗专业设全科专业;非一级医疗机构和卫生院、保健站的卫生机构高级评审设22个专业:普通内科、心胸内科、消化内科、外科、胸外科、骨科、妇产科、儿科、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麻醉、脑系、皮肤病与性病医学全在线、公共卫生、中医、中西医结合、药学、护理、检验、放射、病理。
附 则
一、本条件涉及的医师资格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的合法行医资格。
二、本条件涉及的学历均指取得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认可的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毕业证书的学历。
三、本条件中所涉及的“相近专业学历”规定如下:
1、医学专业的相近专业学历:
(1)医疗专业的相近专业学历包括:医学院校中的预防医学专业、法医专业;综合性大学中的心理系(限于心理咨询科);专业院校的运动医学专业(限于体育团体中的医疗保健人员)。
(2)公共卫生专业的相近专业学历包括:医学院校中的医疗专业、中医专业;综合性大学、理工科院校中的物理系、化学系等(限于医疗及公共卫生机构中从事射线卫生、环境卫生、工业卫生的研究、技术及应用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药学专业的相近专业学历包括:医药院校中的生物制药专业;医学院校中的医疗专业、中药专业、生物医学专业、综合性大学、理工科院校中的化学系(限于从事药品研究、检验的人员)等。
3、护理专业的相近专业学历包括:医学院校中的西医医疗专业。
4、医技专业的相近专业学历包括: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医学院校中的医疗专业、预防专业、中医专业及综合性大学、理工科院校中的生物系、化学系(含仪器分析)等。
四、主治(管)医(药、护、技)师学历和资历要求的“与医学有关的第二学士学位”指取得上述医、药、护、技的相近专业的学士学位。
五、初、中级资格晋升不设破格。
六、按正高和副高破格条件第(四)条第3款破格人员,需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
七、中级以考代评人员,应参加全国职称外语或天津市中医四部经典(限从事中医、中药专业人员,下同)考试、天津市中级专业理论考试合格后医学全在线,经单位全面考核推荐,参加中级实践能力考试并合格;申报高级资格人员应参加全国职称外语或天津市中医四部经典考试合格后,单位考核推荐天津市卫生技术高级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高级评审实行被评审人员到会答辩方式,重点考察被评审人的专业技术水平,跟踪国、内外学科发展能力以及创新能力。
八、专业理论知识、工作经历与能力的要求:临床专业、病理、医学检验专业按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有关标准执行,其余专业按天津市卫生局印发的《天津市高级卫生技术资格中医、药学、影像医学(技)技术标准(试行)》执行。
九、本条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往规定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论.文.客.服. *** -81995535。
备注:符合晋升评审条件论文篇数内按如下条件加分:
(1)SCI收录之一作者论文一篇18分。
(2)中华医学会主办的核心期刊发表之一作者论文一篇10分。
(3)非中华医学会主办的核心期刊发表之一作者论文一篇8分。
(4)专业学术期刊发表之一作者论文一篇6分。
满足晋升评审条件外多出论文只限一篇加分,分值按上列(1)、(2)、(3)、(4)项分别加12分、6分、3分、1分。
以上提及论文.论.文.服.务 *** 81995535,需完全符合论文格式及内容要求。病理报告、病例分析、经验交流不错位论文加分。
本项得分不能超过30分。
注:作为统一研究内容产出的科技成果和论文不重复加分。发表的论文与上述论文规定条件中第(4)条即专业学术期刊相减的差额分数与科技成果两者相比较,按分值高者加分。
天津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⑴ 天津市病案副高职称评审标准是什么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属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2.中级职称: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高级职称: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
⑵ 天津2016年幼儿园高级职称评定要求
8月26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为基础教育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会议决定,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全国全面推开:
一、是将分设的中学、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统一为初、中、高级。
二、是修订评价标准,注重师德、实绩和实践经历,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倾向,并对农村和边远地区教师倾斜。
三、是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评价机制,并公示结果、接受监督。
四、是坚持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相结合,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2015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相关细则
健全制度体系
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将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统一后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为: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小学小中高)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⑶ 副高职称评定条件
副高级职称评选的条件为:
一、学历要求:
1、参与评选的人员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两年以上。
2、参与评选的人员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3、参与评选的人员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二、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三、参与评选的人员在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3)天津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扩展阅读:
可以破格申报副高级的人员:
1、获得部、省级表彰的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获国家、省级表彰的乡镇企业家或优秀厂长、经理。
2、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省、部二等奖以上;地市一等奖以上(含发明奖、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星火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
3、获得国家级金、银产品奖或省、部级名牌产品奖或优秀工程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创国家级、省级新产品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
4、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应用中,取得的经济效益连续二年(申报高级职务的前二年)占该企业利税总额20%以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5、对本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创立了有价值的经验,并在省内同行业中推广的主要贡献者;担任中级职务期间,成绩显著,
6、直接主持完成大型项目或全面负责大中型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或对非公有制企业技术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明显经济效益者。
⑷ 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怎么办理天津落户
你好,高级技工职称人员人才引进落户天津需要的材料还是比较多的,你需要注意看一下的版:
⊙申请人居民户权口簿、居民身份证,申请随迁的还需提供随迁配偶、子女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下载打印)或者学历认证报告(需经我市教育主管部门进行认证);技术职称证书及认证(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手续需经我市人社局有关部门进行认定);
⊙《天津市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书》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随迁配偶的提供《结婚证》;随迁子女的提供《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携带非婚生子女随迁的及《出生医学证明》造假的,需到司法许可的鉴定机构做亲子鉴定;
⊙本人在津具有名下合法固定住所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产权归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同胞兄弟姐妹所有或共有的,需提供房主《不动产权证书》(共有产权的还需提供共有产权证)、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结婚证、居民户口簿等)、房主同意落户证明;申请落集体户口的,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
⑸ 天津市职称评定条件是什么
1、技术员
(1) 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 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在助理工程师、工程师指导下能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或一般现场技术工作;
(3) 非全日制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单位2年以上。
2、 助理工程师
(1) 能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 具有一定的组织工作和独立完成指定范围内的科技管理工作能力,或能完成一般技术研究、设计或现场技术、技术管理工作;
(3) 中专毕业,从事技术员职务工作4年以上;
(4) 非全日制大专毕业,从事技术员职务工作3年以上。
3、 工程师
(1) 较系统掌握并能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2) 能独立承担本专业较复杂的研究、设计工作或现场技术、技术管理工作,具有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或技术管理的能力;任现职期间,参加过两项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术工作或技术管理、技术服务工作,并持有单位的有效证明;
(3) 任现职期间,能结合本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独立撰写1篇学术论文或技术工作总结;
(4) 能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和学习;
(5) 或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职务工作4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申报破格评审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除符合上述工程师(1)----(4)评审条件外,任现职期间还应符合下列具体条件中的任意一条:
1、 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从事助理工程师5年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在正式出版发行的省级以上本行业刊物、大学本科学校主办的学术刊物或大专学报独立发表3篇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
(2) 在设区市级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个人本专业专著(独立作者或之一作者,不含编辑出版);
(3) 获国家或省级 *** 表彰的自学成才标兵。
2、 不具备规定资历人员应达到规定学历要求,并从事助理工程师职务工作满3年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承担并完成设区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大型项目、技术攻关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的主要专业技术负责人、关键技术攻关者(限前两名);
(2) 获国家四等奖、省部三等奖或设区市(厅)级一等奖以上科技成果的主要贡献者(国家级限前5名,省级限前3名,设区市级限前2名);
(3) 取得1项授权发明专利或3项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或取得授权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合计5项)的发明人或设计人(均限前2名)4.高级工程师: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以上我说的是工程类,其他专业不知道是不是与这个一样,
⑹ 高级职称人员怎样落户天津
1、对在津无就业单位的落户经办程序:各区联审窗口出具提档函(北方人才市场已经发送各区行政许可中心),并对人才相关资料预审核,预审合格的出具天津市引进人才落户审批表(三个部门签字不盖章,各区审批表要自行编号);
2、申请人持提档函和引进人才落户审批表回原籍提档后到北方人才市场,北方人才出具存档证明,人才持存档证明和引进人才落户审批表到区行政许可中心联审窗口办理落户准迁手续。
3、办理落户准迁手续需要的要件:
(一)学历型人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资格型人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
(三)技能型人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在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凭证;
(四)创业型人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缴纳个人所得税凭证;(五)急需型人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所在区人才办出具的急需型人才认定书。
4、除上述材料,引进人才还应对照《天津市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第二条选择的落户地点提供相应材料:
(1)在本人或配偶名下的产权房落户的,提供本人或配偶合法房产证明;
(2)在单位集体户落户的,提供单位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在市、区人才集体户落户的,无需提供人才集体户相关材料,直接办理落户手续。
(6)天津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扩展阅读:
对弄虚作假骗取落户资格的人员,市公安部门将对其注销户口,纳入诚信“黑名单”,并通报相关人员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办理落户手续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中介机构宣传的收费代办均为欺诈信息。
人才落户新政不会变化。各区行政许可中心联审窗口已经完善了设施,增加了工作人员,为申请人提供便捷落户服务,申请落户人员不必扎堆申报。
⑺ 关于天津高级职称的评定
档案所在地只给你的评审表盖章而已 不能评定高级职称的,你要到当地人事局网站查询如何操作
⑻ 可以落户天津的高级职称有哪些
软考的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分析师、系统架构师、 *** 规划师、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都可以申请落户,还是具体的还是要依据当地的政策来实施。
⑼ 天津市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定条件
根据天津市人事局《天津市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标准(试行)》津内人专[1994]57号文件相关精容神,天津市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要求如下:
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的人员,必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经济方针政策和法规,廉洁奉公,精通业务,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在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期间,历年业绩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申报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财经类博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并担任经济师职务二年以上。
2.获得财经类硕士学位,取得经济资格并担任经济师职务四年以上。
3.财经类大学本科毕业,取得经济师资格并担任经济师职务五年以上。
评审多需材料建议咨询下当地人事考试中心。
天津市中级职称能评定吗
不可以,需要考试。
申报晋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各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测试合格者方可申报相应等级的任职资格。水平能力测试由市职改办负责,具体工作委托市人才交流中心组织实施。
凡在任职期间工作严重失职,或有重大责任事故,或违反国有法律、法令受到刑事处分,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能参加推荐评审。评审费按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各地各部门不得擅自提高标准。
扩展资料:
中级职称要求规定:
1、在全国已实施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卫生、会计、审计、统计、经济、计算机软件、翻译、出版、土建),不再进行相应系列(专业)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评审工作,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一律参加考试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2、已经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并且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
3、对参加职称评审的人员,根据岗位设置的情况来确定评审获得资格人数,对于评审通过的人员即聘任相应职务的措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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