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今后不再发放纸质职称证书

原标题天津市职称改革实施意见:市人社局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电子证书管理有关问题天津市职称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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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职称改革实施意见,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民团体、大专院校、驻津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天津市职称改革实施意见,各职称行业(专业)主管部门天津市职称改革实施意见,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提升职称评审信息化服务水平,根据《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方案》(人社厅函〔2018〕168号)和《天津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津人社规字〔2019〕4号),本市从今年起,实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电子证书(以下简称“电子职称证书”),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经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核准备案组建的职称评审委员会(含用人单位组建的职称自主评审委员会,下同)评审通过,取得相应层级职称的人员。

(二)经用人单位按照本市相关规定自主聘任,取得相应层级职称的人员。

(三)参加市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的职称“以考代评”考试并成绩合格,取得相应层级职称的人员。

(四)经市人社局委托国家部委或外省市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取得相应层级职称且由我市发放职称证书的人员。

二、制发程序

(一)上传信息

1.对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各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在评审结果核准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登录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将相关人员信息上传至市人社局。

2.对用人单位自主聘任取得职称的人员,本人登录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上传申领证书信息,用人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含档案存放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下同)逐级审核后,于每月15日前将相关人员信息上传至市人社局。

3.对通过“以考代评”取得职称的人员,本人接到成绩合格通知后,登录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上传申领证书信息,相关职称考试机构审核汇总后,将相关人员信息上传至市人社局。

4.对委托国家部委或外省市评审取得职称且由我市发证的人员,本人登录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上传申领证书信息,用人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逐级审核后,将相关人员信息上传至市人社局。

(二) *** 证书

市人社局于每月底前核对申领证书信息后,通过职称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电子职称证书(样式见附件)。

(三)领取证书

领证人员可于申领次月15日后,登录职称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下载、打印本人电子职称证书。

三、证书效力

(一)电子职称证书(电子版本和其纸介质打印版本)与纸质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可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聘用)、执业注册登记、继续教育等的有效凭证。

(二)电子职称证书上加盖“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子印章,载明持证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呈报单位、资格名称、系列、专业、评审机构、取得资格时间等信息,并按规则生成证书编号。

1.“评审机构”为各职称评审委员会,或自主聘任单位,或“以考代评”考试机构。

2.“取得资格时间”为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日期,或用人单位自主聘任日期,或参加职称“以考代评”考试日期。

3.“呈报单位”为用人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档案存放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4.“证书编号”为字母加数字形式,其中,字母A、B、C、D、E分别对应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

5.姓名中的生僻字将以汉语拼音代替,证书打印后由评审机构在汉语拼音旁手工标注该生僻字并加盖公章。

(三)电子职称证书由市人社局统一 *** ,任何形式的电子再转换版本无效。

(四)本市今后不再发放纸质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已持有的纸质证书继续有效,无需更换。纸质职称证书遗失后确需补发证书的,可按照原渠道办理。

四、电子证书信息查验

(一)查验本人电子职称证书信息真伪的,可登录职称管理信息系统或天津人力社保APP电子职称证书查验栏目,进行查询。

(二)查验他人电子职称证书信息真伪的,可登录天津人力社保APP电子职称证书查验栏目,输入相关身份证号、证书编号、持证人预留手机号码并通过验证后,进行查询。

(三)查验本单位所属人员电子职称证书信息真伪的,可登录职称管理信息系统电子职称证书查验栏目,进行查询。

五、有关要求

实行电子职称证书是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全面推进人社服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手段。各区、各主管部门、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总结经验,对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市人社局反馈。市人社局将不断完善管理体系,研究解决各类问题,确保电子职称证书发放工作平稳推进。

本通知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至2022年4月30日止。

2020年4月7日

[天津市]天津市职称改革实施意见,天津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

中小学教师“正高”职称怎么评

在今年初召开天津市职称改革实施意见的天津市教育工作会上,一条有关“本市中小学教师今年可以获评正高级职称”的消息,引发了各方的关注。提到我国已实施了30年的教师职称制度,许多老师都有着自己的一把辛酸泪。所以,对于即将到来的职称制度改革,老师们是盼了又盼。4月12日,本市召开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部署会议,确定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路线图与时间表,这也标志着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正式启动。老师们曾经在评职称时遇到了哪些问题天津市职称改革实施意见?新的改革有哪些特点?“正高”评选又有哪些“条件”?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改革前,教师眼里的职称

本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改革今年将推出的消息发布后,本市一所小学的语文教师刘明明(化名)正焦急地等待着新制度的出台。她说,她现在是小高(中级)职称,基本是摸到了职称的“天花板”,对职称已是无欲无求。该上的课一节都不少,上课还不能有倦怠,从内心讲,得对得起老师这份职业;从客观上讲,学校装置了摄像头,一直“盯着”教师上课,还不时发上“云端”传给家长看。已经太累了,不想去争“小中高”,争也争不上,个别教师(除了校领导)评上了也多不了几百元钱。评小中高无望,又有点知名度的老师偷着在外给学生补补课赚点外快,像她这样,对职称没追求、经济状况不算紧张的教师,有个健康的身体最重要。

改革前的职称真的像她说的那样成了“鸡肋”?近日,记者采访了本市几所中小学的校长和教师们,听她们讲讲职称评定中的那些“痛”。

中教副高职称:

几十人争一个,“慢慢就没了心气”

同样是语文教师张楠(化名),1997年入职,一直是区里一所知名中学的教学骨干。由于是专科学历,评中一就比同年入职的同事晚了几年,直到2009年才评上中一。这几年,市级优质课、优秀班主任、优秀班集体等荣誉拿了不少,除了教学论文,职称需要的硬件差不多备齐了,但冲击中教高级(副高)职称的念头只是偶尔冒出。她说,副高职称对她而言可望不可及,时间长了就不望了。

对此,该中学的校长解释说,报评副高职称决定因素不仅是参评教师的条件是否达标,而是学校有没有副高职称指标。学校退休一个副高职称的教师,才有一个参评副高名额。常常是一个副高名额几十个人争,争到这个参评名额并不意味着就能评上副高职称,还得参加统一考试与全区参评教师一起竞争。因此,学校每年有了参评名额,在全校选拔参评教师时慎之又慎,生怕浪费了这来之不易的名额。该中学已经好几年没有副高指标了,又赶上这两年职称评定工作暂停,教师们对副高职称都“没有了心气”。

因为名额受限,中学教师评定副高职称的难度非常大,正因为难度太大,很多教师评过中一职称后就“到了站”,副高成了许多老师心中的痛。不想吧,这个职称真实存在;想吧,又有点遥不可及。

该校校长说,张楠的情况很具有代表性,虽然教师是一个良心职业,对教师的评价体系更侧重于学生和家长对老师的认可,但在业务进升上太早地撞到“天花板”很容易产生职业倦怠感。教师们看重副高职称不只是看重职称提升后的那点待遇,更把职称看作一种荣誉,对自己教学的认可,是一项职业激励,副高职称评定的惨烈会让老师产生挫折感。

张楠老师听说这次职称改革方向是中学要设正高职称,那就意味着副高职称名额增加。她表示自己开始准备教学论文,不然机会来了白白错过。她说,教师评定职称就应像医生职称晋升一样,应评尽评,不限名额,凭真本事竞争。

小中高职称:

看得见摸不着,“更像是个神话”

与中学的中高职称评定相比,小学的小中高职称更像是个神话,这在一些普通小学中表现得更加明显。

与知名小学相比,普通小学的教师在学校教研资源、业务竞争氛围、参加业务交流机会方面都处于劣势,教研平台的差距就会产生荣誉叠加效应,只不过知名学校是正向叠加,普通学校是负向叠加,而荣誉硬件又是当前职称评定的重要考核标准。

李莹(化名)老师在和平区一所普通小学工作17年了,一直从事低年级教学。她说,她所在的学校小中高职称仅校长一人,这个职称还是校长在另一所知名小学任教时评定的,一年前刚交流到她所在的学校。谈起与知名小学教师的教学平台的差距,李莹深有体会。几年前她被交流到区里另一所知名学校,该校一个年级十多个班,同一学科同一年级十几个教师在一起竞争切磋,还有教学带头人对年轻教师传帮带。而她所在的小学以前一年级只有两三个班,“教研氛围没法与大学校比”。但她与同事们的职业素养自觉也“不比知名学校的教师差”,她希望在校长教师校际交流的同时,中小学职称评定改革也应该向薄弱学校、偏远学校倾斜。

天津市中小学

教师职称水平

评价标准(节选)

正高级专任教师:

1.学历和资历条件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担任高级教师五年以上。

2.政治思想和师德条件

(1)具有职业理想和敬业精神,师德高尚,在社会上有较高的影响。

(2)任教以来曾获得市级以上 *** 机关、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奖励或荣誉称号。

(3)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级两次以上。

3.教育业绩条件

(1)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一线,为促进学生(幼儿)健康成长发挥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

(2)专任教师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两年以上,且任教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工作十年以上,指导的学生获市级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因学科特点未安排班主任工作的,须担任本学科的活动团队指导员或教练员十年以上,所领导的团队获得市级以上奖励;行政兼课人员任行政职务五年以上者,任教以来须担任班主任工作两年及以上;任行政职务不足五年者,任教以来须担任班主任工作五年以上。

4.教学业绩条件

(1)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教学效果显著,形成独特的教学风格。

(2)发挥学科引领作用,在市或区县范围内学科发展中起到示范辐射作用。

(3)任现职以来,做市级公开课或示范课两次以上。

(4)任现职以来,做市级以上教育教学讲座三次以上。

(5)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在教学团队的成长和发展中发挥关键性作用,在指导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任现职以来,所培养的青年教师(须有师徒合同)取得市级以上优秀成绩。

(6)在本专业学科教学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是本学科的教学专家,为基础教育发展发挥突出作用。

(7)专任教师须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校领导兼课近五年以来不少于六个学期,周课时不得少于2课时;其他行政人员近五年以来须连续兼课,周课时不得少于4课时;行政兼课人员(幼儿园园长同)须积极组织或参与听课、评课及学科教研活动等,每学期不少于10课时,起专业引领作用。

5.教育教学研究条件

(1)任现职以来,在省部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独撰或之一作者)三篇(农村教师两篇)以上;或公开出版不少于10万字以上的专业学术著作一部(独撰或之一作者)。

(2)任现职以来须主持并完成省部级以上课题一项(农村教师区级以上课题一项)以上,并具有实践指导意义和推广应用价值。

对于改革,老师们希望……

小学语文教师李艳:

原有的职称评定制度,让中小学教师矮人半截。大学教师评职称虽然很激烈,但不管怎样,大学教师在人们心目中是高级知识分子,是“知识的创造者”。而小学教师教得再好,再付出,在人们眼中也不是“知识分子”,是“知识的搬运工”。在学校,校领导是有数的几个人,绝大多数人只能干一辈子教师,但在业务职称上应该给教师更高的上升空间,有社会认同感后才能有职业认同感。

红桥区一所小学校长:

现在中小学职称评定主要是参考教学业务与考试两大部分。同样是职称考试,同样的考试内容,教低年级的教师与教高年级的教师相比就处于劣势。有的教师可以从低年级教到高年级,但有的教师从教学特点上更适合低年级教学,不能为了职称评定就从事高年级教学。希望新的职称评定教学部分占的比重大些,教学部分更能体现一名老师的教学业务水平。

河西区恩德里小学校长韩洪涛:

学校里的老师们以年轻人居多,大多踏实认干,不怕付出,学校尽可能地创造机会让教师参加校外教研活动,包括全国性的教学研讨,学校都鼓励教师参加,开阔教学视野,学习先进教学经验。这样做的目的,一是为了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二是为教师评定职称创造条件。如果职称评定改革增加小中高评定机会,对年轻教师,特别是教学业务不错的教师是一个激励。希望在职称评定时应先看教学再考试,有的教师教学不错,但不擅长考试,考试一关就被刷下来。

河东区某小学校长:

小中高教师基本上是业务拔尖人才,一些评上小中高的教师被重用从事行政管理岗位,不再从事教学工作,这造成优秀人才闲置。如果还能评定正高职称,那可能就要求拥有小中高职称的非教学一线人员,在行政管理工作之余,在教学方面也做出成绩,这会激励这部分人发挥自身优势,起到传帮带作用。

蓟县罗庄子镇初中英语教师刘庆利:

现在评职称像跑步一样,到了终点站后,自然会放松脚步,甚至慢走休息,更有甚者,直接倒地休息,不想再走。久而久之,自然会对我们的教育有所冲击。而很多老师也渐渐对“职称”工作不再热衷,不再关心,更谈不上有什么激励的作用。新的改革让老师们不仅有对高级职称充满期待,还有对正高级的向往。这一定会给我们的教育注入新的血液,老师们有了新的目标,将会干劲充足。作为一名农村教师,衷心希望新的职称制度改革可能会向一线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政策倾斜。

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正式启动

中小学教师职称统一设置,分为五级

让老师们盼望已久的消息终于来了。4月12日,本市召开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部署会议,确定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路线图与时间表,标志着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正式启动。

这次改革将在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市、区、县教研室、教师进修学校和校外教育机构中进行。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可参照本次改革方案等相关政策执行。

据了解,此项改革主要体现四个特点:

统一中小学教师职称体系

增设正高级

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统一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设置正高级教师拓展了中小学教师职业发展空间,提升了中小学教师的职业地位,有利于调动中小学教师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积极性。

完善评价标准

突出师德和实绩能力

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突出教师立德树人的本质要求,更加注重教学能力水平,强调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工作经历和工作成果。同时,充分体现不同级别、不同类型教师的特点,有所区别。其中,对正高级教师按照教育教学业绩卓越、教学艺术精湛的要求,以培养教育家为导向,选拔中小学教师行业标杆和楷模;对高级教师将指导中青年骨干教师的能力和教育教学带头人作用作为重要评价要素之一;对农村教师在论文要求方面予以适当倾斜;对城镇中小学教师须有在农村或薄弱校工作一年的经历;同时标准对中小学教师职称外语条件不做硬性要求。

创新评价机制

坚持业内和社会认可

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办法突出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水平和能力评价。评价按照统一标准、统一程序进行,公平对待每位教师,民办中小学校教师和公办学校一视同仁。加强评委会建设,注重遴选教育专家和经验丰富的一线教师参加评审。完善评价方式,采取水平测试、说课讲课、面试答辩和专家评议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对中小学教师的业绩、能力进行有效评价。健全工作程序和工作规则,强化监督机制,严格落实公示和回避制度,增强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实现与事业单位

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

全面实行中小学教师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发挥学校在用人上的主体作用,实现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的统一,不再进行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公办中小学教师的聘用和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管理和规范。

教师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各层级之间的结构比例,将根据新的制度体系和有关规定进行优化和完善。中小学教师评聘上一职称层级岗位,由学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职称评审,并按规定将通过职称评审的教师聘用到相应的教师岗位。中小学教师岗位出现空缺,教师可以跨校评聘。

正高级职称在评选过程中有哪些“倾向”?

评审将突出师德注重实绩向农村倾斜

今年,中小学教师将可以获评正高级职称。据了解,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确定的名额,今年将有39名中小学教师成为本市首批拥有正高级职称的教师。虽然评审工作还未正式开始,但是竞争的激烈程度可以预见。那么正高级职称在评选过程中有哪些“倾向”呢?近日,本报记者专访了市人民 *** 教育督导室督学刘欣。

他表示,考核推荐将突出师德表现。各有关部门、各学校将依照《天津市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制定教师考核评价标准细则,深入考察教师德能勤绩等各方面的情况,并与学校年度考核、课堂教学考核及学生、家长评价等各方面考核相结合。特别要突出师德表现,强化师德评价在教师评价中的前置性作用,按照《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精神,凡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定的,实行“一票否决”。

同时,职务评聘要注重实绩导向。学校应按照有关规定组建推荐委员会,推荐名额要按已核定的空岗职数等额推荐。整个推荐工作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公平公正,自觉接受广大教师的监督。各级评委会应按照评审办法的有关规定,不断完善水平测试、说课讲课、面试答辩等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的评价方式,让教育实践能力强、教学效果好的教师得到充分展示和客观公正的评价。应选好评审专家,规范评审程序,增加评审工作的透明度。

此外,将对农村教师实行政策倾斜。这次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是,推动中小学教师合理流动,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新的《天津市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结构比例设置方案》统一了市内六区和十二个涉农区县的高、中级结构比例,使农村区县高级结构比例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各区县教育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尽可能地为农村学校、薄弱学校设置更多的中、高级教师岗位,吸引和鼓励城镇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对长期在农村学校教育教学一线工作的教师,在职务晋升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如:在晋升高级职务时,对农村教师降低论文要求;对在乡村一线教学岗位上累计任教满25年及以上的教师,可不参加专业水平能力测试等)。应认真落实“城镇教师晋升高级职务必须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有关政策规定。鼓励教师在岗位出现空缺时跨校竞聘,进一步畅通从中学到小学、从城镇学校到农村学校任教的流动渠道。

相关链接

职称评审时间表

(一)2015年度职称评审安排(2016年进行)

4月中旬,召开改革工作部署会议明确工作任务

4月底前,做好结构比例调整和岗位设置工作并确定申报人员数额。

5月中旬前,各中小学校完成人员过渡工作;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和各区县教育局完成评价组织的建立。

5月底前,各中小学校完成基层单位推荐工作。

6月底前,完成高、中级水平测试和职称评审工作。

(二)2016年度职称评审安排

9月中旬前,部署2016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确定各区县、各委局的正高级教师推荐名额。

9月底前,各区县确定2016年度高、中级晋升职数

10月底前,各中小学校完成基层单位推荐工作。

12月底前,按照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统一要求,完成包括正高级教师在内的各级评审组织的评审工作。

2022年天津职称评审报名条件

(一)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应符合《天津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津人社规字〔2019〕4号)、市人社局会同行业(专业)主管部门发布的27个系列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评价标准及各专业职称评价政策规定的申报条件。民营企业工程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委会每年度公布接受评审的职称专业。工程技术系列已设专业但未设评委会和专业评价标准的专业,符合工程技术系列正高级评价标准的人员可以申报。本市在站博士后可以通过其博士后设站单位申报副高级职称。同一申报人一般每次只能申报一个系列或专业,每年同一系列或专业只能申报一次。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人员应统一报送同一评委会,不得多头报送。

(二)按照市委、市 *** 有关文件精神及《市人社局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40号)、《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若干措施的通知》(津卫人〔2021〕340号)、《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全身心投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津卫人〔2022〕65号)等文件规定,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各项政策。

(三)落实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思政课教师、辅导员和中小学德育教师的职称评审工作。落实国家及本市“双减”工作要求,将中小学教师参加课后服务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落实学前教育改革、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有关要求,学前教育教师、保健教师和健康教育教师可参加相应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校医可参加卫生系列基层卫生专业职称评审。

(四)对本市各类企业引进和培养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不论是否取得过职称,企业可根据其业绩水平直接申报相应层级职称。其中,与本市企业签订工作协议1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在津工作不少于2个月的柔性引进人才,可在本市按规定申报职称。

(五)全市各相关专业职称评委会应确保科技、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与公立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平等待遇。非面向单位、系统内部组建的职称评委会,要向民营企业平等开放。各行业(专业)主管部门要系统清理与企业性质挂钩的职称评审政策。各行业(专业)职称评审专家库,要吸纳一定数量的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评审专家。

(六)用人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保障援派人员、双创人员、科技特派员等享有相应的职称申报权益。专业技术人才可凭持有的中央国家机关、中央企业、省级人社(职称)部门颁发或授权颁发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在本市进行职称评聘。

(七)对高级职称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职称系列(专业),申报人须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并成绩合格,在成绩有效期内的方可申报高级职称评审。对参加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专业技术等级培训并获得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可直接申报评审工程技术系列数字经济领域专业高级工程师。

(八)继续教育要求按照本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作为职称申报评审必要的基本条件。对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实行申报人承诺制,用人单位、业务主管部门逐级对申报人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核验,市人社局对申报人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抽查,对承诺不实的申报人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九)优化职称申报评审服务,实行“免跑即办”,统一使用“天津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办理、网上查询、网上评审、网上发证。申报人所有信息和佐证材料、业绩材料均在网上提交,除个别专业外,不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申报人、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评委会不再逐级传送纸质申报材料。全面应用职称证书电子印章、社会化职称评委会电子印章和业务主管部门二维码,评审通过人员在线自行下载、打印职称电子证书和职称电子评审表。

人社局的职称评审专家信息如何修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职称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改革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提升职称评审科学化、便利化、信息化水平,现就做好本市2020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按照《天津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津人社规字〔2019〕4号)相关规定,严格把握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本市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含中央和外省市驻津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中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可以申报参加本市职称评审。

(二)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在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港澳台和外籍人才,均可申报。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处分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三)我市共设置27个职称系列(见附件1),各系列及其所属专业的职称评审工作由市人社局核准备案的高级、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见附件2)和用人单位职称自主评审委员会分别负责,申报条件由相应评委会公布。

(四)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相应职称系列(或专业)、层级规定的职称申报条件。申报人一般每年只能申报一次职称。

二、工作要求

(一)落实关爱抗疫一线专业技术人才政策。按照《天津市人民 *** 办公厅印发关于保障和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0〕2号)、《天津市人民 *** 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0〕4号)、《市人社局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40号)和《市人社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岗位聘用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55号)等文件规定,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各项政策。对参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本市卫生技术人员、科研攻关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新闻工作者、社区工作者等,将其抗疫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二)拓宽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民营企业委托具有人事档案存放资格的市或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人事 *** 服务的,可自愿委托其提供职称申报服务。建立民营企业职称申报兜底机制,设立民营企业职称申报专门窗口,接受民营企业或自由职业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其中,在中国北方人才市场所属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开设面向全市的民营企业职称申报专门窗口;在天津(滨海)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开设面向滨海新区的民营企业职称申报专门窗口。

(三)新设立的本市民营企业工程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民企职称评委会”),2020年度受理工程技术系列人工智能、机械、电气、电子、计算机、化工、制药专业的职称评审工作,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既可向民企职称评委会申报上述专业职称,也可向工程技术系列相应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

(四)工程技术系列所属专业的职称评审标准,按照《市人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9〕39号)执行,相关专业主管部门根据专业特点可对专业能力要求、业绩成果要求予以细化。其中,水利专业与城市供水供热供燃气专业的城市供水专业方向整合,整合后的专业名称分别为水务专业、供热供燃气专业。2020年度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仍按现行政策执行,申报人无须参加高级经济师考试。农业技术系列正高级职称中的农业推广研究员从2020年开始不再向农业农村部申报,本市农业技术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调整为农业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农业推广研究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其职称评审标准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业推广研究员评审标准执行;将工程技术系列水产专业、农业工程专业职称调整并入农业技术系列,其中农业工程专业改称农业机械化专业,两个专业的职称评审标准不变。

(五)按照《 *** 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 *** 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9〕12号)和《天津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方案》规定,学前教育教师、保健教师和健康教育教师可参加相应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校医可参加卫生技术系列基层卫生专业职称评审。

(六)按照本市职称评聘有关政策,对已取得本市乡企职称证书的人员,符合相应专业高一层级职称评审标准的,可持乡企职称证书申报评审(以考代评的职称系列除外)。

(七)按照《市人社局关于明确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9〕96号)规定,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且符合高一层级职称评审标准的,可持职业资格证书和用人单位聘任证明直接申报。高技能人才可按照《技能人才分类评价实施细则》(津人才办〔2019〕6号),申报工程技术系列相关专业职称。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发布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等职业信息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4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发布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人员等职业信息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7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发布区块链工程技术人员等职业信息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73号)发布的新职业人员,可根据岗位特点参照申报相应系列(专业)职称评审(见附件3)。

天津市西青区教师职称是怎么分配的

为做好2022年度天津市西青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2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22〕44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专业层级

2022年度申报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称评审的人员,须按照本方案要求进行申报。

二、参评范围

2022年度参评人员范围为2022年12月31日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民办学校符合申报条件的,可申报中小学教师对应等级职称。

三、评审标准

2022年西青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有关标准条件,按照《天津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和《2022年西青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意见》执行。

四、评审方式

2022年西青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采取考评结合的方式进行,包括水平测试和业绩材料评审。

五、岗位要求

根据《西青区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实施方案(试行)》,由区人社局会同区教育局,根据教职工岗位设置有关规定、结构比例标准和学校编制调控情况,核定全区中小学教师高、中、初级岗位总量,实行总量控制。

民办中小学不受结构比例数额限制。

六、申报材料

申报西青区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称须提交材料的有关要求如下:

(一)《述职报告》,即:申报人在全体教职工会议上,汇报其学历、资历及其业绩等情况,并经单位领导审核签字的书面材料,材料封面需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不少于1500字;

(二)《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表》,高、中级职务各2份;

(三)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 已取得的更高学历、学位证书(后取学历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和更高级别职称证书;

(五)《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考绩卡片》及其他业绩考核材料;

(七)主要论文、论著复印件、课题材料或教育教学经验总结;

(八)各种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有关材料;

(九)个人申报《承诺书》;

(十)单位推荐《承诺书》;

(十一)城镇中小学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要有2年在薄弱学校或乡村学校等任教经历,晋升人员须填写《天津市教师交流轮岗情况登记表》;

(十十二)师徒结对子材料,师徒协议、徒弟获奖证书等材料。

七、时间安排

(一)2022年9月30日前:西青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方案向社会公布;

(二)2022年11月10日前:用人单位确定推荐人选并公示;

(三)2022年11月15日前:完成在线审核提交工作;

(四)2022年12月初:组织高、中级职称水平测试工作;

(五)2022年12月中旬:召开评审会议,将评审结果面向社会公示;

(六)2022年12月31日前:报送评审工作报告、通过人员信息,将公示无异议的评审通过人员向社会公布(网址:)。

(七)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相关线下工作安排如需调整,将在职称评审方案发布网站发布调整通知,请密切关注。

                                   西青区教育局

                                               2022年9月30日评审将突出师德表现,凡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定的,实行“一票否决”。

■在这一轮改革中,将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统一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制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中小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

■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昨天,天津召开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部署会议,确定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路线图与时间表。据了解,今年天津将在中小学教师中首次开展正高级教师评审,首批39名中小学教师将于年内获得正高级职称。

记者从会上获悉,这次改革将在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市、区、县教研室、教师进修学校和校外教育机构中进行。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可参照本次改革方案等相关政策执行。

在这一轮改革中,将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统一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制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中小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这也就意味着,本次改革将打破已实施了30年之久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中小学教师将可以获评正高级职称。

据市教委人事处处长王虹介绍,今年6月底前将完成2015年天津中小学教师的评审工作。9月启动今年的评审,12月底前按照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统一要求,完成包括正高级教师在内的各级组织的评审工作。此外,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确定的名额,今年天津将有39名中小学教师获得正高级职称。

市 *** 教育督导室督学刘欣在接收本报采访时表示,在2016年的评审过程中,相关部门将严格把握正高级教师标准条件,真正把师德高尚、教育教学业绩先进、教学艺术精湛、同行认可、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教育家型的名教师选 *** 。他表示,评审将突出师德表现,凡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定的,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强调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经历与工作成果,并对农村教师实行政策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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