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经济师中级职称是否一定要国企或事业单位聘任?还是只要成绩合格了,在企业也能评上中级职称?
不在国企事业单位,报考中级经济师也是有用的。考过经济师可以凭职称升职加薪、办理工作居住证、积分落户、进行个税抵扣、领取职业技能补贴等,还可以作为参加其他考试的跳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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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证书具体用途:
一、评职称
使用中级经济师比较多的用途是评职称。
由于经济专业资格证书是由人事部统一发放,所以企事业单位、高校、银行,甚至包括一些私企都认可此证书,取得中级经济师可聘为中级经济师职称。
二、升职加薪
通过经济师职称的中级,就可以在单位被聘任为中级经济师职称,在职场上可以增值。有的企事业单位会通过评定职称来决定薪资级别或决定晋升,考取经师可以提高自身的晋升空间。
三、办理工作居住证
部分地区通过考中级经济师考试,被聘任为中级经济师职称,可以用于尤其是大城市办理工作居住证,如北京。
四、积分落户
中级职称:上海落户加100分,天津落户加40分,杭州落户加60分,还有一些地区取得中级经济师可直接落户,比如,广州、珠海、南京。这对于很多人来说无疑是一个很强的诱饵,拿到中级经济师证书帮助你完成定居大城市的梦想.。
五、个税抵扣
根据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可按照3600元/年定额扣除个税。
六、职业技能补贴
现在部分地区陆续公布职业技能补贴了,经济师属于评价类,即拿到经济师证可获得补贴,补贴标准按高级、中级和初级分别为2000元、1500元和1000元。
拓展资料:
职称的取得方式:
职称的取得可通过包括认定、评审、国家统一考试(以考代评)、职业资格对应等方式。
职称评审
职称评审是指已经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并且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如:称职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
以考代评
“以考代评”是指,在全国已实施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卫生、会计、审计、统计、经济、计算机软件、翻译、出版、土建),不再进行相应系列(专业)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评审工作,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一律参加考试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
2016年,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减少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健 *** 称制度体系。就此多个省份纷纷发文强调了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关系。
2022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大专院校、驻津单位人力资源(职称)部门:
根据《关于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6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统考办字〔2022〕1号)精神,现将我市开展2022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资格考试工作的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日期均定为10月30日(星期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 0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 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 0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 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注: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0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注: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二、考试大纲及用书
2022年统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继续使用2021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天津市统计局官网主页()“政务服务”栏目内的 “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评”专栏。
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为《统计业务知识》和《统计相关知识》。考试用书由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考试用书说明及订购方式已公布在天津市统计局官网主页()“政务服务”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评”专栏。
三、报名条件
根据《关于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6号)规定,参加统计专业初、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报考条件遵照以下执行: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具备良好的统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坚决 *** 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四、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之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
五、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之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统计工作满10年;
(二)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统计工作满6年;
(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4年;
(四)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统计工作满2年;
(五)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1年;
(六)具备博士学位。
六、报名参加统计专业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之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二)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三)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经济、会计、审计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考试报名时间、现场审核时间、网上缴费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报名流程、资格审查及告知承诺制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8月3日0时至8月12日24时。不再开设补报名时间。
(二)现场审核时间
网上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携带相关证件到天津市统计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44号)现场审查。
现场审核时间:8月15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过期不再办理。
(三)网上缴费时间
8月15日上午09:00至 8月18日下午16:00。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必须按时缴费,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生于10月26日上午9:00至10月29日24:00,在网上打印《准考证》。
(五)报名流程和资格审查
1.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人事(),注册个人信息并进行网上报名。
考生注册→考生登录→选择考试、省份并保存→查看《告知书》、《报名须知》→填报报考信息→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外部数据自动核验通过→资格核验通过→网上缴费。外部数据不能自动核验→考生上传证明材料,在线核验通过→网上缴费。
2.资格审查
学信网只能对2002年以后大专以上学历进行后台比对自动确认,对于学历不能比对的情况考生可在网上上传证明材料。对学历以外需要提交的资料也采用网上提交资料进行网上人工审核。上传材料审核不通过的考生 ,需要进行现场审核。
(六)告知承诺制
1.2022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按照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
2.报名步骤
(1)注册信息,在线核查
报考人员本人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要求注册,完善个人信息,等待系统在线核查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原则上24小时内返回核查结果)。
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己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查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查完成后方可报名。
(2)网上填报,诚信承诺
中小学教师“正高”职称怎么评
在今年初召开的天津市教育工作会上,一条有关“本市中小学教师今年可以获评正高级职称”的消息,引发了各方的关注。提到我国已实施了30年的教师职称制度,许多老师都有着自己的一把辛酸泪。所以,对于即将到来的职称制度改革,老师们是盼了又盼。4月12日,本市召开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部署会议,确定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路线图与时间表,这也标志着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正式启动。老师们曾经在评职称时遇到了哪些问题?新的改革有哪些特点?“正高”评选又有哪些“条件”?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改革前,教师眼里的职称
本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改革今年将推出的消息发布后,本市一所小学的语文教师刘明明(化名)正焦急地等待着新制度的出台。她说,她现在是小高(中级)职称,基本是摸到了职称的“天花板”,对职称已是无欲无求。该上的课一节都不少,上课还不能有倦怠,从内心讲,得对得起老师这份职业;从客观上讲,学校装置了摄像头,一直“盯着”教师上课,还不时发上“云端”传给家长看。已经太累了,不想去争“小中高”,争也争不上,个别教师(除了校领导)评上了也多不了几百元钱。评小中高无望,又有点知名度的老师偷着在外给学生补补课赚点外快,像她这样,对职称没追求、经济状况不算紧张的教师,有个健康的身体最重要。
改革前的职称真的像她说的那样成了“鸡肋”?近日,记者采访了本市几所中小学的校长和教师们,听她们讲讲职称评定中的那些“痛”。
中教副高职称:
几十人争一个,“慢慢就没了心气”
同样是语文教师张楠(化名),1997年入职,一直是区里一所知名中学的教学骨干。由于是专科学历,评中一就比同年入职的同事晚了几年,直到2009年才评上中一。这几年,市级优质课、优秀班主任、优秀班集体等荣誉拿了不少,除了教学论文,职称需要的硬件差不多备齐了,但冲击中教高级(副高)职称的念头只是偶尔冒出。她说,副高职称对她而言可望不可及,时间长了就不望了。
对此,该中学的校长解释说,报评副高职称决定因素不仅是参评教师的条件是否达标,而是学校有没有副高职称指标。学校退休一个副高职称的教师,才有一个参评副高名额。常常是一个副高名额几十个人争,争到这个参评名额并不意味着就能评上副高职称,还得参加统一考试与全区参评教师一起竞争。因此,学校每年有了参评名额,在全校选拔参评教师时慎之又慎,生怕浪费了这来之不易的名额。该中学已经好几年没有副高指标了,又赶上这两年职称评定工作暂停,教师们对副高职称都“没有了心气”。
因为名额受限,中学教师评定副高职称的难度非常大,正因为难度太大,很多教师评过中一职称后就“到了站”,副高成了许多老师心中的痛。不想吧,这个职称真实存在;想吧,又有点遥不可及。
该校校长说,张楠的情况很具有代表性,虽然教师是一个良心职业,对教师的评价体系更侧重于学生和家长对老师的认可,但在业务进升上太早地撞到“天花板”很容易产生职业倦怠感。教师们看重副高职称不只是看重职称提升后的那点待遇,更把职称看作一种荣誉,对自己教学的认可,是一项职业激励,副高职称评定的惨烈会让老师产生挫折感。
张楠老师听说这次职称改革方向是中学要设正高职称,那就意味着副高职称名额增加。她表示自己开始准备教学论文,不然机会来了白白错过。她说,教师评定职称就应像医生职称晋升一样,应评尽评,不限名额,凭真本事竞争。
小中高职称:
看得见摸不着,“更像是个神话”
与中学的中高职称评定相比,小学的小中高职称更像是个神话,这在一些普通小学中表现得更加明显。
与知名小学相比,普通小学的教师在学校教研资源、业务竞争氛围、参加业务交流机会方面都处于劣势,教研平台的差距就会产生荣誉叠加效应,只不过知名学校是正向叠加,普通学校是负向叠加,而荣誉硬件又是当前职称评定的重要考核标准。
李莹(化名)老师在和平区一所普通小学工作17年了,一直从事低年级教学。她说,她所在的学校小中高职称仅校长一人,这个职称还是校长在另一所知名小学任教时评定的,一年前刚交流到她所在的学校。谈起与知名小学教师的教学平台的差距,李莹深有体会。几年前她被交流到区里另一所知名学校,该校一个年级十多个班,同一学科同一年级十几个教师在一起竞争切磋,还有教学带头人对年轻教师传帮带。而她所在的小学以前一年级只有两三个班,“教研氛围没法与大学校比”。但她与同事们的职业素养自觉也“不比知名学校的教师差”,她希望在校长教师校际交流的同时,中小学职称评定改革也应该向薄弱学校、偏远学校倾斜。
天津市中小学
教师职称水平
评价标准(节选)
正高级专任教师:
1.学历和资历条件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担任高级教师五年以上。
2.政治思想和师德条件
(1)具有职业理想和敬业精神,师德高尚,在社会上有较高的影响。
(2)任教以来曾获得市级以上 *** 机关、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奖励或荣誉称号。
(3)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级两次以上。
3.教育业绩条件
(1)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一线,为促进学生(幼儿)健康成长发挥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
(2)专任教师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两年以上,且任教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工作十年以上,指导的学生获市级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因学科特点未安排班主任工作的,须担任本学科的活动团队指导员或教练员十年以上,所领导的团队获得市级以上奖励;行政兼课人员任行政职务五年以上者,任教以来须担任班主任工作两年及以上;任行政职务不足五年者,任教以来须担任班主任工作五年以上。
4.教学业绩条件
(1)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教学效果显著,形成独特的教学风格。
(2)发挥学科引领作用,在市或区县范围内学科发展中起到示范辐射作用。
(3)任现职以来,做市级公开课或示范课两次以上。
(4)任现职以来,做市级以上教育教学讲座三次以上。
(5)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在教学团队的成长和发展中发挥关键性作用,在指导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任现职以来,所培养的青年教师(须有师徒合同)取得市级以上优秀成绩。
(6)在本专业学科教学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是本学科的教学专家,为基础教育发展发挥突出作用。
(7)专任教师须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校领导兼课近五年以来不少于六个学期,周课时不得少于2课时;其他行政人员近五年以来须连续兼课,周课时不得少于4课时;行政兼课人员(幼儿园园长同)须积极组织或参与听课、评课及学科教研活动等,每学期不少于10课时,起专业引领作用。
5.教育教学研究条件
(1)任现职以来,在省部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独撰或之一作者)三篇(农村教师两篇)以上;或公开出版不少于10万字以上的专业学术著作一部(独撰或之一作者)。
(2)任现职以来须主持并完成省部级以上课题一项(农村教师区级以上课题一项)以上,并具有实践指导意义和推广应用价值。
对于改革,老师们希望……
小学语文教师李艳:
原有的职称评定制度,让中小学教师矮人半截。大学教师评职称虽然很激烈,但不管怎样,大学教师在人们心目中是高级知识分子,是“知识的创造者”。而小学教师教得再好,再付出,在人们眼中也不是“知识分子”,是“知识的搬运工”。在学校,校领导是有数的几个人,绝大多数人只能干一辈子教师,但在业务职称上应该给教师更高的上升空间,有社会认同感后才能有职业认同感。
红桥区一所小学校长:
现在中小学职称评定主要是参考教学业务与考试两大部分。同样是职称考试,同样的考试内容,教低年级的教师与教高年级的教师相比就处于劣势。有的教师可以从低年级教到高年级,但有的教师从教学特点上更适合低年级教学,不能为了职称评定就从事高年级教学。希望新的职称评定教学部分占的比重大些,教学部分更能体现一名老师的教学业务水平。
河西区恩德里小学校长韩洪涛:
学校里的老师们以年轻人居多,大多踏实认干,不怕付出,学校尽可能地创造机会让教师参加校外教研活动,包括全国性的教学研讨,学校都鼓励教师参加,开阔教学视野,学习先进教学经验。这样做的目的,一是为了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二是为教师评定职称创造条件。如果职称评定改革增加小中高评定机会,对年轻教师,特别是教学业务不错的教师是一个激励。希望在职称评定时应先看教学再考试,有的教师教学不错,但不擅长考试,考试一关就被刷下来。
河东区某小学校长:
小中高教师基本上是业务拔尖人才,一些评上小中高的教师被重用从事行政管理岗位,不再从事教学工作,这造成优秀人才闲置。如果还能评定正高职称,那可能就要求拥有小中高职称的非教学一线人员,在行政管理工作之余,在教学方面也做出成绩,这会激励这部分人发挥自身优势,起到传帮带作用。
蓟县罗庄子镇初中英语教师刘庆利:
现在评职称像跑步一样,到了终点站后,自然会放松脚步,甚至慢走休息,更有甚者,直接倒地休息,不想再走。久而久之,自然会对我们的教育有所冲击。而很多老师也渐渐对“职称”工作不再热衷,不再关心,更谈不上有什么激励的作用。新的改革让老师们不仅有对高级职称充满期待,还有对正高级的向往。这一定会给我们的教育注入新的血液,老师们有了新的目标,将会干劲充足。作为一名农村教师,衷心希望新的职称制度改革可能会向一线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政策倾斜。
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正式启动
中小学教师职称统一设置,分为五级
让老师们盼望已久的消息终于来了。4月12日,本市召开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部署会议,确定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路线图与时间表,标志着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正式启动。
这次改革将在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市、区、县教研室、教师进修学校和校外教育机构中进行。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可参照本次改革方案等相关政策执行。
据了解,此项改革主要体现四个特点:
统一中小学教师职称体系
增设正高级
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统一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设置正高级教师拓展了中小学教师职业发展空间,提升了中小学教师的职业地位,有利于调动中小学教师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积极性。
完善评价标准
突出师德和实绩能力
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突出教师立德树人的本质要求,更加注重教学能力水平,强调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工作经历和工作成果。同时,充分体现不同级别、不同类型教师的特点,有所区别。其中,对正高级教师按照教育教学业绩卓越、教学艺术精湛的要求,以培养教育家为导向,选拔中小学教师行业标杆和楷模;对高级教师将指导中青年骨干教师的能力和教育教学带头人作用作为重要评价要素之一;对农村教师在论文要求方面予以适当倾斜;对城镇中小学教师须有在农村或薄弱校工作一年的经历;同时标准对中小学教师职称外语条件不做硬性要求。
创新评价机制
坚持业内和社会认可
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办法突出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水平和能力评价。评价按照统一标准、统一程序进行,公平对待每位教师,民办中小学校教师和公办学校一视同仁。加强评委会建设,注重遴选教育专家和经验丰富的一线教师参加评审。完善评价方式,采取水平测试、说课讲课、面试答辩和专家评议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对中小学教师的业绩、能力进行有效评价。健全工作程序和工作规则,强化监督机制,严格落实公示和回避制度,增强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实现与事业单位
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
全面实行中小学教师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发挥学校在用人上的主体作用,实现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的统一,不再进行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公办中小学教师的聘用和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管理和规范。
教师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各层级之间的结构比例,将根据新的制度体系和有关规定进行优化和完善。中小学教师评聘上一职称层级岗位,由学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职称评审,并按规定将通过职称评审的教师聘用到相应的教师岗位。中小学教师岗位出现空缺,教师可以跨校评聘。
正高级职称在评选过程中有哪些“倾向”?
评审将突出师德注重实绩向农村倾斜
今年,中小学教师将可以获评正高级职称。据了解,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确定的名额,今年将有39名中小学教师成为本市首批拥有正高级职称的教师。虽然评审工作还未正式开始,但是竞争的激烈程度可以预见。那么正高级职称在评选过程中有哪些“倾向”呢?近日,本报记者专访了市人民 *** 教育督导室督学刘欣。
他表示,考核推荐将突出师德表现。各有关部门、各学校将依照《天津市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制定教师考核评价标准细则,深入考察教师德能勤绩等各方面的情况,并与学校年度考核、课堂教学考核及学生、家长评价等各方面考核相结合。特别要突出师德表现,强化师德评价在教师评价中的前置性作用,按照《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精神,凡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定的,实行“一票否决”。
同时,职务评聘要注重实绩导向。学校应按照有关规定组建推荐委员会,推荐名额要按已核定的空岗职数等额推荐。整个推荐工作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公平公正,自觉接受广大教师的监督。各级评委会应按照评审办法的有关规定,不断完善水平测试、说课讲课、面试答辩等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的评价方式,让教育实践能力强、教学效果好的教师得到充分展示和客观公正的评价。应选好评审专家,规范评审程序,增加评审工作的透明度。
此外,将对农村教师实行政策倾斜。这次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是,推动中小学教师合理流动,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新的《天津市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结构比例设置方案》统一了市内六区和十二个涉农区县的高、中级结构比例,使农村区县高级结构比例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各区县教育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尽可能地为农村学校、薄弱学校设置更多的中、高级教师岗位,吸引和鼓励城镇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对长期在农村学校教育教学一线工作的教师,在职务晋升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如:在晋升高级职务时,对农村教师降低论文要求;对在乡村一线教学岗位上累计任教满25年及以上的教师,可不参加专业水平能力测试等)。应认真落实“城镇教师晋升高级职务必须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有关政策规定。鼓励教师在岗位出现空缺时跨校竞聘,进一步畅通从中学到小学、从城镇学校到农村学校任教的流动渠道。
相关链接
职称评审时间表
(一)2015年度职称评审安排(2016年进行)
4月中旬,召开改革工作部署会议明确工作任务
4月底前,做好结构比例调整和岗位设置工作并确定申报人员数额。
5月中旬前,各中小学校完成人员过渡工作;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和各区县教育局完成评价组织的建立。
5月底前,各中小学校完成基层单位推荐工作。
6月底前,完成高、中级水平测试和职称评审工作。
(二)2016年度职称评审安排
9月中旬前,部署2016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确定各区县、各委局的正高级教师推荐名额。
9月底前,各区县确定2016年度高、中级晋升职数
10月底前,各中小学校完成基层单位推荐工作。
12月底前,按照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统一要求,完成包括正高级教师在内的各级评审组织的评审工作。
天津今后不再发放纸质职称证书
原标题:市人社局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电子证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民团体、大专院校、驻津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各职称行业(专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提升职称评审信息化服务水平,根据《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方案》(人社厅函〔2018〕168号)和《天津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津人社规字〔2019〕4号),本市从今年起,实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电子证书(以下简称“电子职称证书”),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经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核准备案组建的职称评审委员会(含用人单位组建的职称自主评审委员会,下同)评审通过,取得相应层级职称的人员。
(二)经用人单位按照本市相关规定自主聘任,取得相应层级职称的人员。
(三)参加市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的职称“以考代评”考试并成绩合格,取得相应层级职称的人员。
(四)经市人社局委托国家部委或外省市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取得相应层级职称且由我市发放职称证书的人员。
二、制发程序
(一)上传信息
1.对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各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在评审结果核准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登录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将相关人员信息上传至市人社局。
2.对用人单位自主聘任取得职称的人员,本人登录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上传申领证书信息,用人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含档案存放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下同)逐级审核后,于每月15日前将相关人员信息上传至市人社局。
3.对通过“以考代评”取得职称的人员,本人接到成绩合格通知后,登录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上传申领证书信息,相关职称考试机构审核汇总后,将相关人员信息上传至市人社局。
4.对委托国家部委或外省市评审取得职称且由我市发证的人员,本人登录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上传申领证书信息,用人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逐级审核后,将相关人员信息上传至市人社局。
(二) *** 证书
市人社局于每月底前核对申领证书信息后,通过职称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电子职称证书(样式见附件)。
(三)领取证书
领证人员可于申领次月15日后,登录职称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下载、打印本人电子职称证书。
三、证书效力
(一)电子职称证书(电子版本和其纸介质打印版本)与纸质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可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聘用)、执业注册登记、继续教育等的有效凭证。
(二)电子职称证书上加盖“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子印章,载明持证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呈报单位、资格名称、系列、专业、评审机构、取得资格时间等信息,并按规则生成证书编号。
1.“评审机构”为各职称评审委员会,或自主聘任单位,或“以考代评”考试机构。
2.“取得资格时间”为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日期,或用人单位自主聘任日期,或参加职称“以考代评”考试日期。
3.“呈报单位”为用人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档案存放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4.“证书编号”为字母加数字形式,其中,字母A、B、C、D、E分别对应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
5.姓名中的生僻字将以汉语拼音代替,证书打印后由评审机构在汉语拼音旁手工标注该生僻字并加盖公章。
(三)电子职称证书由市人社局统一 *** ,任何形式的电子再转换版本无效。
(四)本市今后不再发放纸质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已持有的纸质证书继续有效,无需更换。纸质职称证书遗失后确需补发证书的,可按照原渠道办理。
四、电子证书信息查验
(一)查验本人电子职称证书信息真伪的,可登录职称管理信息系统或天津人力社保APP电子职称证书查验栏目,进行查询。
(二)查验他人电子职称证书信息真伪的,可登录天津人力社保APP电子职称证书查验栏目,输入相关身份证号、证书编号、持证人预留手机号码并通过验证后,进行查询。
(三)查验本单位所属人员电子职称证书信息真伪的,可登录职称管理信息系统电子职称证书查验栏目,进行查询。
五、有关要求
实行电子职称证书是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全面推进人社服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手段。各区、各主管部门、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总结经验,对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市人社局反馈。市人社局将不断完善管理体系,研究解决各类问题,确保电子职称证书发放工作平稳推进。
本通知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至2022年4月30日止。
2020年4月7日
天津发布人才战略意见 标注可直接在津落户人员范围
近日,市委办公厅印发《 *** 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 *** 关于深入实施人才引领战略加快天津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全文如下:
为进一步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更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推动人才引领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人才是之一资源”的理念,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世界眼光、高端引领、市场主导、改革创新,围绕天津“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适应世界科技前沿、国家重大战略和天津发展需求,以更大气魄、更宽视野、更强力度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起来,打造“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升级版。到2025年,建成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形成更具竞争力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优势,建成更有吸引力的创新创业综合生态系统,将天津打造成全国自主创新重要源头和原始创新主要策源地、全球创新人才汇聚发展高峰高地,为实现天津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施行更加开放有力的政策措施,加速集聚海内外优秀人才
(一)支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加大对新近 *** 来津就业、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项目启动支持力度。成长潜力特别突出的留学回国人员申报人才项目,可适当放宽年龄、海外经历、回国时限等要求。具有中国国籍的本科以上学历留学回国人员,可直接在津落户。留学回国人员自愿放弃外国国籍并申请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和国家移民管理局相关规定,优先为其本人及随归、随迁的配偶、子女办理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并落户天津手续。对加入外国国籍在津创新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积极提供办理签证等便利服务。
(二)实施外籍人才工作居留便利化举措。积极申请国家创新性、突破性人才政策在天津试行。实行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外国人居留许可、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推荐函“三证联办”,实现“一口受理、一并办结”。为外籍领军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办理长期居留和永久居留提供便利,经团队主要负责人推荐,可对核心成员放宽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等限制办理工作许可。支持为创业期内的外籍人才办理工作许可,推动创新创业项目在津落地孵化。全面推行电子证照,提高证照申请和使用便利度。
(三)创新人才和团队引进方式。通过举办世界智能大会、天津市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大力引进海内外人才。精准对接用人单位人才需求,科学编制引才图谱和需求目录,通过媒体平台、人才工作站等多种途径和渠道,面向全球发布人才政策和需求信息。围绕重大科技项目研发需求,采取揭榜制、挂帅制、科研众包等方式,征集破解“卡脖子”技术难题的人才和团队。推动在津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共建引才平台,联合引才、共享人才。支持用人单位与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合作,引进高端紧缺人才。支持海外一流高校来津合作办学,鼓励外资研发机构、科研院所等与我市共建实验室和人才培养基地。
三、运用更加务实精准的创新举措,加快培养造就高水平人才队伍
(四)加快培养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完善领军人才培养体系,5年内培养500名市级领军人才、1000名行业领军人才、2000名区域领军人才,助推更多领军人才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工程。依托前沿科学技术中心、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交叉科学中心,结合推进高校“双一流”和新工科建设,集聚和培育一批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优化企业家成长环境,打造突出实体经济、尊重爱护企业家的良好环境,面向企业家开展政策法规、管理知识、科技创新等培训,全面提升企业家和企业高层次管理人才全球视野、战略思维和创新能力,形成一支领军人才、骨干人才、后备人才衔接有序,富有创新意识和能力的企业家队伍。
(五)广泛储备创新后备人才。以人工智能、新一代通信与智能 *** 、大数据、区块链、量子科技、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制造、金融科技等前沿领域为重点,每年面向世界排名靠前的高校(学科)遴选一批海内外优秀博士,依托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培养,在科研项目、导师带培、学术交流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储备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创新人才。深入实施天津市青年人才托举工程,每年选拔100名青年科技工作者,给予长期、稳定支持,打造一支未来科技创新生力军。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天津青年科技奖评选,激励青年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科技创新事业,培养造就一批能够跻身世界科技前沿的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六)精心培育卓越制造人才。围绕制造业立市目标,制定出台重点产业人才支持政策,5年内重点引育1万名工程技术人才。以人才为核心集聚创新要素,围绕核心装备、基础材料、芯片设计、先进工艺等,加快打造集成电路产业人才高地;以关键技术突破、产业基础服务平台、主要应用领域等为重点,加快打造特色鲜明的人工智能产业人才高地;聚焦创新药研发和成果转化,加快打造具有国际比较竞争优势的生物医药产业人才高地。加大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高端装备、汽车、石油石化、平台经济、新基建等领域人才培养力度。建立完善高校学科专业、类型、层次和区域分布动态调整机制,加快培养我市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
(七)积极培养产业基础人才。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5年内培养100名杰出技能人才、1000名拔尖技能人才、1万名优秀技能人才。充分发挥企业在职工培训中的主体作用,加强企业公共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建设,引进知名职业培训机构,创新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多渠道搭建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强化技能竞赛引领作用,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大赛。发挥“海河工匠”、天津市技术能手等典型示范作用,加大对高技能人才的宣传力度,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完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加强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示范企业建设,建立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专业技术职称比照认定制度,打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八)分类培养专业人才。全面提升基础教育质量,5年内培养300名具有学科领军能力、丰富教学经验、改革创新精神的名校长、名班主任和名教师,1.6万名具有扎实教育理论功底和良好教研能力的市、区两级骨干教师。加 *** 生健康专业人才队伍建设,5年内培养2000名复合型、专业化卫生健康人才。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力度,5年内培养1万名社会工作者。加强金融服务、商务会展、港口运营等领域高端专业人才培养,引导各类人才服务创新发展。
四、探索更加灵活高效的体制机制,精准扶持人才创新创业
(九)提升创新创业载体功能。建设科研创新领航区,推进大型地震工程模拟研究设施、国家曙光先进计算机产业创新中心、组分中药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应用数学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发挥重大科研设施“筑巢引凤”作用。加快建设生物医药产业生态区、无人机驾驶航空试验基地、 *** 信息安全产品和服务产业集群、“北方声谷”、“细胞谷”、“京津医药谷”和“信创谷”,打造创新创业要素集聚、生活配套服务齐全、交通出行便利的标志性产业聚集区。深入推进产教城融合发展,打造若干个大学科技园,构筑知识、人才、产业、城市空间融合发展的创新高地。支持中心城区聚焦培育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盘活闲置楼宇资源,建设“专精特新”众创空间,提升对高端人才和青年人才的吸附能力。
(十)完善人才评价使用机制。坚决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倾向,不把人才荣誉性称号作为承担科研项目、获得科技奖励、职称评定、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确定的限制性条件。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突出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在高层次人才计划中,试行科学家、企业家直接举荐制度。完善技术转移转化人才评价工作,在工程技术系列中新增设技术经纪职称专业,业绩突出的人才可不受学历、资历、下一级职称等限制,直接申报高级职称。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专业前沿领域,放开事业单位“双肩挑”人才 *** 限制。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等适当延长退休年龄。
(十一)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机制。高校和科研院所可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决定绩效考核和绩效分配办法。对高校、科研院所全时 *** 承担国家和我市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任务的负责人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或者项目工资制,所需绩效工资总量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不受年人均收入调控线和年收入增幅限制,不纳入单位工资总量基数。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利益分配机制,赋予科研人员职务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允许试点单位科研人员以持有的不低于10年职务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作价入股。完善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政策,通过提高转化收益比例等方式对发明人或团队予以奖励。研究实施金融等重点领域高级管理和科研人才所得税税负差额补贴政策。落实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税收减免等政策。
(十二)建立更加顺畅的人才流动机制。设立京津冀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加快京津冀科技成果转化联盟、通武廊人才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等重大平台建设,吸引和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溢出的人才、团队和项目。深入推进无人机和新材料、智能轨道交通、智能网联汽车、半导体和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和智能制造、互联网新经济、动力与电气、电子信息与大数据、生物医药、航空航天等十大产业人才创新创业联盟建设,推进人才工程、人才计划和人才项目向联盟倾斜,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需求无缝衔接,推进企校人才资源共享共用。鼓励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和企业科技人才到高校和科研院所 *** 。实施助力乡村教师专业发展、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选派科技特派员和特聘农技员等基层服务项目,面向全国招录优秀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引导人才向农村基层一线流动。
(十三)实施更加有力的金融支持政策。落实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天津市融资担保发展基金、 *** 性融资担保机构和金融机构风险分担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提供人才贷、人才投、人才险等创新产品,鼓励保险机构开发推出覆盖研发、创业以及人才健康等领域的保险产品。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增量扩面,完善商业银行与风险投资、天使投资投贷联动,缓解人才创业初期融资困难。依托上交所资本市场服务(天津)基地、天津科技金融路演中心、天津滨海柜台交易市场等平台,协助企业对接海河产业基金等各类创投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进行股权融资,支持人才创业企业在主板、中小企业板、科创板等各级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五、建设更加包容和谐的宜居宜业环境,营造人才发展生态体系
(十四)优化人才公共服务。升级“海河英才”网站,建设运营权威统一的综合性人才门户网站,实现政策发布、岗位征集、人才对接、项目合作“一网统览”。建立“海河英才之家”,定期开展主题沙龙、学术论坛、成果展示等活动,搭建资本对接、技术交流和项目合作平台。建立一支熟悉政策、精通业务、善于沟通的人才服务专员队伍,为高端人才科研、创业、生活提供专业服务。开发推出“海河英才服务码”,实现人才服务项目“一码集成”,为人才提供优质高效综合服务。
(十五)强化人才安居保障。通过改扩建一批现有房、转化一批保障房、租购一批商品房、新建一批公寓房,多渠道规划建设人才公寓。落实人才公寓水、电、热支持性价格政策。支持承担国家和我市重点项目、创新人才集聚的企事业单位在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利用自有产权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大力推广 *** 经租等市场化方式,拓宽租赁房房源筹措渠道,满足人才阶段性住房需求。
(十六)加强人才服务保障。设立人才档案专库,为企业家和创业人才接转、存储和使用人事档案等提供专属服务。为符合规定的领军人才办理医疗保健证,在定点保健医院享受相应医疗保健服务。领军人才经认定可直接申领一个小客车指标。对领军人才配偶,由市、区组织人事部门或人才所在单位按照对口原则协调安排工作,暂未就业的发放生活补助。保障领军人才子女入学权益,根据需求就近安排入园入学,即来即办。
六、提升人才治理能力,构筑更具竞争优势的发展格局
(十七)完善党管人才工作格局。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用人主体主动作为、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整合全市平台、机构和项目资源,构建立体化人才工作矩阵,实行扁平化服务管理。落实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将人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区和部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评优、干部评价的重要依据。
(十八)健全联系服务专家制度。加强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发挥党组织凝聚人才作用。完善党委联系专家制度,党政领导干部直接联系人才。加大在人才群体中发展党员、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推荐优秀人才作为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名人选。推进人才智库建设,建立完善专家建言献策机制。关心关爱人才,定期组织走访慰问、休假疗养等活动。
(十九)营造良好环境。加强人才发展法治保障,适时出台天津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深化人才培养、引进、管理、使用、评价、激励和保障等制度改革。建立人才工作法律顾问制度,组建人才工作法律顾问团,提供集约化、精准化、专业化“一站式”法治服务。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模式,支持创办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各类商事主体。建立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容错免责制度,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讲好创新创业人才在天津奋斗故事,积极选树和宣传先进典型,营造促进人才发展良好氛围。
来源:天津日报
执业药师就是个摆设,国家搞这个不是扯犊子吗那以后考执业药师还有用吗
执业药师的用处是非常多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了解一下:
在控制好考试准入的前提下,执业药师也需通过分级来体现为患者和市场创造的价值。职业资格与职称对接则是一种解决方案。2017年1月发布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规定“专业技术人才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近年来已有部分省市已开展了执业药师与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对接的工作。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工作进程,3年内需要完成执业药师与中级职称的对接,也就是2019年将是执业药师职业资格与职称对接工作的最后一年,也许今年会有更多省市开展工作。
2018年8月28日,国务院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8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提出,制定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的指导性文件。三个月后,商务部就发布了关于《全国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如不出意外,2019年年初药店分类分级管理文件就会出台,接下来就是全国推广了。广东实行药店分类分级管理后,执业药师需求剧增。如果全国推广分类分级管理,估计全国大范围内的执业药师需求会有非常大的提高。
2017年初,国务院发布了《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提及到2020年末执业药师配备策略开始转向服务人群引导,规定“每万人口执业药师数超过4人”,奠定了基础和发展方向。
随着药店分类分级管理文件的出台,执业药师将成为药店的标配,没有执业药师,除销售药品种类会受到限制外,存在挂证行为的药店、药师都会受到处罚。
微问诊、远程审方、电子处方作为药店承接处方外流的之一手段,目前已在湖南、湖北、山东、广东、海南、天津等多省开始试验,得到较好的反馈。2018年陆续又有不少地区开始推广,一旦广为流传或者获得大众认可,2019年将进一步普及。
远程审方可实现一名执业药师服务多家门店,打开了执业药师网上服务患者的大门,满足了现今市场对执业药师的需求,缓解了违规销售处方药的问题。无论是对于执业药师还是药店,都是一个新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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