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委组织部有什么子部门

市委组织部子部门(组织机构都是一样的天津职称呈报单位,只是天津是直辖市天津职称呈报单位,可能个别叫科的部门,在天津会设处室)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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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研究室(政策法规科)、市委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科、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干部一科(公选办、 *** 办)、干部二科、干部三科、公务员管理科、干部监督科(举报中心)、干部教育科、人才工作科、干部信息管理科、政工科、机关党委、党员教育中心、市委干部状态调研与问责处理办公室。

1、办公室

负责本部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天津职称呈报单位;负责部机关值班、秘书事务、 *** 、文书档案、机要保密和机关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信息综合、文件审核和部分领导讲话文稿的起草;负责协调办理有关组织工作的党代表提案、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负责机关财务管理、治安保卫、收发文印、印鉴管理、车辆管理等行政后勤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党委组织部系统普通密码电报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组织部门的自身建设;负责部机关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研究室(政策法规科)

负责起草、规划、协调、审核党建工作和干部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文件;负责指导、协调全市组织部门及本部的调研工作,承担省委组织部下达的有关党建工作和干部工作的重点课题和全市组织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参与全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对重要经验进行总结推介;承担本部重要会议和部领导交办的有关文稿、重要文章的起草工作;编发《岳阳组织工作》;负责本部的对外宣传工作;负责组织志、组织史编写等有关工作。

3、市委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对全市基层党建工作进行部署安排、综合协调、检查督促和考核评价工作;负责承担市委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会议、党建调研及督查活动的联络协调服务工作。

研究和指导各级党委落实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制,总结和推广基层党建工作的典型经验,负责市直单位联村开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扶贫开发建设工作。

4、组织科

负责研究和指导党组织建设工作,研究和提出有关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和指导党组织的设置;对中央、省驻岳企业、市属企业、农村、街道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机关、院校、科研单位以及非企业民间组织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进行分类指导。

参加市党代表大会的有关组织工作,承办县(市)区、市直处级单位和有关企业召开党代表大会的审批手续;对乡镇党委、村、城市社区、中央、省驻岳企业、市属企业党组织换届进行指导;研究和指导全市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协调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党内表彰、党内统计和党费管理工作。

负责指导、管理县(市)区和市直部委办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负责市委常委民主生活会相关准备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承办市管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接转党员组织关系;负责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有关工作;负责市党建学会的日常工作。

5、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

负责全市党代表联络服务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党代表开展活动;指导各级党委健全党代表大会制度,参与市党代会换届有关筹备工作,做好市党代表选举工作;负责全国、全省和全市党代表日常服务工作。

承办党代表提案、提议、质询和询问的有关事项;负责党代表编组,组织党代表开展视察和调查研究活动;承办征求党代表意见、向党代表通报情况和组织党代表根据工作需要列席市委全会和常委会的有关事项。

组织党代表参加对本市重要干部的民主推荐和对市委、市纪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民主评议、对市委常委会工作的评议;做好党代表联系党员和群众的服务工作;负责党代会闭会期间代表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

6、干部一科(公选办、 *** 办)

负责全市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研究制定干部工作有关的政策和文件;负责办理省委管理的干部职务任免、工资、待遇、退休的呈报;负责协助省委组织部对省委管理的干部进行考察和考核等工作。

负责考察市直除宣传、科技、教育、卫生系统、国资委和市委管理企业之外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上述部门(单位)领导班子的换届、领导干部调整配备、职务任免、交流、工资待遇、退休、年度考核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考察天津职称呈报单位了解上述部门(单位)处级后备干部,提出培养使用意见。

负责市直部分正处级单位政工(人事)科长的考察审批工作;综合承办市委管理干部职务任免、交流、工资待遇、退休等审批手续;负责市级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和届中调整的有关工作;负责办理省人大、省政协和市人大、市政协常委(代表、委员)有关人选的提名、推荐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和本部职能科室提出市管领导班子职数配备的意见;负责办理市委管理的干部、市委委托市委组织部管理的干部及科级干部的调配;承办有关干部的交流和团职 *** 干部安置工作;综合协调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

负责干部公开选拔工作的宏观指导,承办副处级以上干部公开选拔的具体工作;负责 *** 干部轮换选派、管理和安置等工作;负责协助省有关部门对省驻岳单位的领导班子进行考察和管理,对领导班子的调整和配备和干部职务任免等提出建议。

负责了解掌握市直部分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和民主生活会情况,并提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7、干部二科

负责考察县(市)区委、人大、 *** 、政协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上述领导班子的换届、调整配备和市委管理干部的职务任免、交流、待遇、退休、年度考核等问题提出意见与建议;负责选派干部挂(任)职锻炼和选调生的选派、培养和管理工作。

负责办理县(市)区委组织部正副部长、纪委副书记、公安局政委、检察院检察长、法院院长的考察和任免工作;考察了解县(市)区处级后备干部,提出培养使用意见;负责全市乡镇党政正职的备案和宏观管理工作。

负责了解掌握县(市)区委、人大、 *** 、政协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和民主生活会情况,并提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8、干部三科

负责考察市直宣传、科技、教育、卫生系统、国资委和市委管理的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上述部门(单位)领导班子调整配备、领导成员的职务任免、交流、工资待遇、退休、年度考核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考察了解上述部门(单位)处级后备干部和市委管理的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后备人选,提出培养使用意见;负责上述部门正处级单位政工(人事)科长的考察审批工作;负责协助中央、省有关部门对中央、省驻岳企业的领导班子进行考察和管理,对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和干部职务任免等提出建议。

参与原来由市委任命,在企业退休的老同志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定和意见,研究探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提出加强宏观指导的意见和建议。

负责了解掌握市直宣传、科技、教育、卫生系统、国资委和市委管理的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和民主生活会情况,并提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9、公务员管理科

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公务员队伍建设的规划、协调和宏观指导;研究起草公务员管理的政策规定,督促检查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组织指导全市党委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实施公务员法工作,群团机关和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

负责综合管理市委各部委机关、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市委机关和市工商联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以及市直群团机关和党群系统有关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考录、考核、工资福利、交流、调配、培训、退休、申诉控告、非领导职务设置等工作。

负责党群系统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 、考核、工资福利、退休、岗位设置等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市直党政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使用和管理。

10、干部监督科(举报中心)

负责全市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对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制订或参与制订有关干部监督管理的制度、规定,提出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和防止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意见和建议。

负责对有关监督制度落实进行督查;受理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的举报;负责对全市组织人事部门举报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全市组织系统“12380”举报受理检查工作;负责对上级机关和领导干部交办、转办的举报件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对批转下级和有关部门的举报件的督办检查。

负责对有关领导干部进行函询和诫勉谈话。负责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组织人事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办和直接办理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

督办和直接办理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和本部领导批办的反映领导干部重要问题的案件;对本市省委管理的干部的党籍、党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出生时间进行初审,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负责审理市管干部和部分老同志的党籍、党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出生时间以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研究和制订有关政策、规定并进行宏观指导。

协调组织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全市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政治审查和审批工作。

11、干部教育科

负责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宏观管理,研究制订全市干部教育培训的政策、规划,协调、指导、检查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协调省管、市管干部和部分中青年干部的培训。

参与组织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考试考核,协调考试考核成果的运用;负责组织领导干部出国(境)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开展干部自主选学、干部在线学习;组织开展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工作。

协调指导县以上党校、行政学校和其他干部培训机构的教育培训计划安排、教材编审等工作;加强干部培训基地师资队伍建设;组织和指导干部教育理论研究;承担市委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2、人才工作科

负责承担全市人才队伍建设宏观管理的有关工作,研究制订和参与制订本市有关人才工作的政策、规定,调查研究人才情况,指导、协调、检查人才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

负责建立和管理高层次人才信息库,组织、指导专家开展活动;协调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直接联系一批优秀企业家和各类高级专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和管理工作。

负责科技副县(市)长的选拔和管理工作;牵头推进科技特派员工作;负责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3、干部信息管理科

负责全市组织系统信息化建设、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研究拟定全市组织系统干部管理信息的建设规划,指导全市组织系统信息 *** 建设;负责全市大组工网 *** 建设、 *** 管理和安全监控,承担业务应用系统软件开发工作。

负责全市干部人事档案、干部统计的宏观管理工作和业务指导;负责对本市省委管理的干部的学历学位进行初审,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负责审理市管干部的学历学位;承担本部信息 *** 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本部信息化建设、办公现代化建设的技术指导工作;管理市管干部信息和档案,并承担有关信息服务工作。

14、政工科、机关党委

负责部机关党的建设、纪检、思想政治工作、政治理论学习、精神文明建设和和谐机关建设工作;负责部机关定点建设扶贫工作;负责部机关党内表彰、党内统计和党费管理工作;领导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负责组群系统党建工作和有关工作。

负责部机关各科室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考察部机关副主任科员以上干部;审核办理部机关干部职工的职务任免、调整交流、学习培训、奖励惩处、工资待遇和退休等人事工作;负责部机关的机构编制、人员调入、干部档案、干部统计、工资统计等工作;负责本部归口管理单位正科级干部的审批和备案工作。

15、党员教育中心

研究提出全市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党员教育工作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市党员教育工作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市党员电化教育、远程教育、手机信息系统等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检查,承担市级党员教育平台的管理使用和服务保障工作。

承担全市党员集中性和经常性学习教育活动的有关具体事务,负责学习资料和教材的组织编写;承担岳阳红星网网站的运行管理和安全维护工作;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全市党员教育培训重点工程,指导全市党员教育教学资源开发及教材建设。

承担 *** 宣传和舆情监控工作,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并协调省委组织部和外宣机构进行 *** 回应;配合市委组织部其他科室做好市管干部的信息拍录工作。

16、市委干部状态调研与问责处理办公室

负责全市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有错无为问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制定或参与制定有错无为问责工作的制度、规定;负责全市有错无为问责工作的督查和督办;就干部履职情况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受理有关干部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的投诉举报,发现问题并及时查处。

扩展资料:

天津市委组织部发布28名干部任前公示

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对市委研究拟提拔任用的28名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项文卫,男,汉族,1960年6月生,江苏滨海人,1986年11月加入中国 *** ,1983年8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高级审计师,现任天津市纪委、市监察委员会驻市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组长,拟任天津市委巡视组组长、正局级巡视专员。

康建茂,男,汉族,1962年9月生,河北深州人,1988年12月加入中国 *** ,1985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现任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拟提名为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人选,任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钟英华,男,汉族,1963年5月生,河北怀安人,1986年6月加入中国 *** ,1986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在职研究生学历,文学博士,教授,现任天津师范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拟任天津市市属高校党委副书记、校长(试用期一年)。

王洋,女,汉族,1979年10月生,吉林吉林人,1999年12月加入中国 *** ,2005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现任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综合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拟提名为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人选。

李津俐,女,汉族,1965年6月生,山西翼城人,1999年12月加入中国 *** ,1982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党建工作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拟任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副局级,试用期一年)。

杨君毅,男,汉族,1970年11月生,天津市人,1995年12月加入中国 *** ,1993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现任天津市委宣传部文化艺术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拟任天津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刘鸿玮,男, *** ,1960年8月生,山东烟台人,1990年5月加入中国 *** ,1981年10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天津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二级巡视员、办公室(区县工作指导处)主任(处长),拟任天津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马迎新,男,汉族,1969年2月生,河南通许人,1995年6月加入中国 *** ,1992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天津市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政委、政治部主任(兼),拟任天津市监狱管理局政委(试用期一年)。

张同顺,男,汉族,1962年9月生,河北武强人,1986年6月加入中国 *** ,1979年9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天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拟任天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党组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丁红梅,女,汉族,1968年2月生,天津市人,1994年9月加入中国 *** ,1989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市委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现任天津市供销合作总社党群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拟任天津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委员、常委,提名为天津市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副主任人选。

刘建彦,男,汉族,1964年1月生,天津市人,1985年7月加入中国 *** ,1982年10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天津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干部处(老干部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拟任天津市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党组成员。

周红蕾,女,汉族,1970年11月生,北京市人,1991年5月加入中国 *** ,1993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高级政工师,现任天津师范大学党委常委,党委组织部部长、党校常务副校长(兼),拟任天津外国语大学党委委员、常委、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王罡,女,汉族,1975年2月生,天津市人,1997年5月加入中国 *** ,1998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法学硕士,高级政工师,现任天津商业大学党委常委,党委组织部部长、党校副校长(兼),拟任天津城建大学党委委员、常委、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徐兴云,男,汉族,1970年10月生,湖南津市人,1996年1月加入中国 *** ,1996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历史学硕士,现任天津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副组长、一级调研员,拟任天津农学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解建申,男,汉族,1963年10月生,河北南和人,1986年8月加入中国 *** ,1980年1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天津市纪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兼)、一级调研员,拟任天津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马月辉,男,汉族,1972年1月生,河北石家庄人,1993年8月加入中国 *** ,1990年3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天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正处级),拟任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边柯柯,男,汉族,1982年1月生,浙江诸暨人,2006年6月加入中国 *** ,2010年10月参加工作,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现任天津市委 *** 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大数据管理处处长、信息化发展处处长(兼),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主任(兼)(正处级),拟任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党委委员、书记、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瑜,男,汉族,1964年10月生,天津市人,1987年6月加入中国 *** ,1987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一级调研员,拟任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党委委员、书记(试用期一年)。

杨洪利,男,汉族,1965年12月生,天津市人,1996年4月加入中国 *** ,1986年8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专、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拟任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委员、书记(试用期一年)。

刘坚,男,汉族,1970年5月生,天津市人,2002年6月加入中国 *** ,1997年9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法律硕士,现任天津市河西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拟任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委、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李树桐,男,汉族,1964年11月生,天津市人,1995年9月加入中国 *** ,1986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市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天津市委宣传部政工职评办公室主任、一级调研员,拟任天津纺织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委、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刘泽红,男,汉族,1968年11月生,天津市人,1994年3月加入中国 *** ,1987年9月参加工作,市委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现任天津市南开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拟任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委、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裴连军,男,汉族,1973年6月生,河北清河人,1994年10月加入中国 *** ,1996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工程师,现任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津能投资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拟任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刘冬,女,汉族,1970年1月生,天津市人,1995年5月加入中国 *** ,1989年9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天津市红桥区双环邨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拟任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委、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张云鹏,男,汉族,1967年8月生,河南平舆人,1985年12月加入中国 *** ,1987年7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天津市委宣传部办公室主任、一级调研员,拟任天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委、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陈钰,女, *** ,1975年8月生,天津市人,2002年6月加入中国 *** ,1996年9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专、市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天津市和平区南市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拟任天津北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委、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韩泽县,男,汉族,1970年10月生,河北广宗人,2004年12月加入中国 *** ,1996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董事会秘书,拟任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试用期一年)。

王岩,男,汉族,1967年10月生,山西沁县人,1993年5月加入中国 *** ,1988年9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员,现任天津市公共交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拟任天津市公共交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参考资料来源:岳阳红星网-市委组织部机关各科室

人民网-天津市委组织部发布28名干部任前公示

天津市人才引进政策是什么?

天津市引进外省市人才政策说明\x0d\x0a一、引进外省市人才条件(具备其一即可)\x0d\x0a\x0d\x0a1、大本以上学历(含大本),年龄在35岁以下;\x0d\x0a\x0d\x0a2、具有大本以上学历,并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x0d\x0a\x0d\x0a3、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x0d\x0a\x0d\x0a4、具有特殊才能的各类人员;\x0d\x0a\x0d\x0a引进人才的年龄除已有规定外,一般应在45岁以下。\x0d\x0a\x0d\x0a二、办理程序\x0d\x0a\x0d\x0a之一步:提交材料\x0d\x0a\x0d\x0a单位引进人才申请,提供学历证书及职称证书、结婚证书(原件、复印件)。\x0d\x0a\x0d\x0a第二步:单位填表、提档\x0d\x0a\x0d\x0a填写《干部调动呈报表》(一式一份)、《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审核无误后由我局对原单位开具商调函,持商调函回原单位提档,提档的同时由原单位出具同意调出函(由县处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x0d\x0a\x0d\x0a第三步:到天津市人事局报送以下材料\x0d\x0a\x0d\x0a(1)单位引进人才申请;\x0d\x0a\x0d\x0a(2)学历证书及职称证书、结婚证书(原件、复印件);\x0d\x0a\x0d\x0a(3)同意调出函\x0d\x0a\x0d\x0a(4)引进人才的档案(档案材料包括:报到证、转正定级表、技术档案,若引进人才毕业时属非统招统分类的,档案材料还要有吸收录用干部手续;\x0d\x0a\x0d\x0a(5)《干部调动呈报表》、《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x0d\x0a\x0d\x0a第四步:领取调令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x0d\x0a\x0d\x0a市人事局审核档案材料无误后开具调令(给本人两份调令和一份《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x0d\x0a\x0d\x0a第五步:办理《准迁证》\x0d\x0a\x0d\x0a持其中一份调令、《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和学历证件到市公安局户口办公室办理《准迁证》。\x0d\x0a\x0d\x0a第六步:户口迁出\x0d\x0a\x0d\x0a持另外一份调令和《准迁证》回原单位调人事关系(干部介绍信台头填写:天津市人事局)、工资关系,迁户口。\x0d\x0a\x0d\x0a第七步:报到落户\x0d\x0a\x0d\x0a持干部介绍信、工资转移介绍信、户口迁移证到天津市人事局一站式服务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167号)报到,报到后持市人事局开具的介绍信到天津市公安局户口办公室(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唐山道30号)办理落户手续\x0d\x0a\x0d\x0a最后将干部介绍信送到人事局存入本人档案。\x0d\x0a\x0d\x0a办理人才引进的细规和程序:\x0d\x0a\x0d\x0a一、条件:\x0d\x0a正规院校本科毕业(之一原始学历);\x0d\x0a国家干部身份;\x0d\x0a35岁以下,如已婚,需夫妻同时符合以上条件,并同时办理引进;\x0d\x0a35岁以上必须具备高级职称。\x0d\x0a\x0d\x0a二、原则:\x0d\x0a未婚者只要符合以上条件即可;\x0d\x0a已婚人员,夫妻一方为本市户口;如夫妻双方均为非本市户籍,只办理一方入津,不能带小孩;\x0d\x0a如夫妻双方或一家三口同时入津,须在津有自主户权的住房,其他条件人员入津可将户籍落入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口。\x0d\x0a\x0d\x0a三、人才引进办理程序:\x0d\x0a档案须先放入户籍所在地(原籍)的人才服务中心(省地市级);\x0d\x0a档案中必须有本科毕业生登记表、参加工作报到证、干部见习转正手续、35岁以上须有初、中、高级职称评审表;\x0d\x0a如已婚、全家人才引进,须提供户口本、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本市购房产权证(或合同书)原件;\x0d\x0a由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先开具《商调函》;\x0d\x0a持《商调函》到档案所在地商调档案,并由档案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开具《同意调出函》并加盖“×××人才服务中心”章;\x0d\x0a条件合格者填写《人才引进呈报表》,单位加盖公章;\x0d\x0a上报到天津市人事局,如已受理,10个工作日即可批复;\x0d\x0a本人持人事局开具的《调令》和天津市公安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回原籍办理人事关系和户口迁移手续。\x0d\x0a\x0d\x0a附:《同意调出函》(格式样本)\x0d\x0a天津市人事局:\x0d\x0a×××同志人事档案、人事关系委托我中心 *** ,因工作需要,本人欲调往你处,我中心同意调出。

如何解决天津户口

能解决天津户口的单位其实不难找,现在天津的落户政策,可以通过人才引进办理。一、应届生落户天津似乎比较容易,只要是正规的本科生,有工作就可以了;在天津上学的即使没找到工作也可以与教委人才、北方人才签订委托协议,把户口挂* 在天津。二、往届生把户口迁到外地的1、引进人才户口本市企业引进的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在我市注册的企业工作,准予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在津落户。外省市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只限于全日制普通高校的毕业生,不含业大、职大、自学考试等成人教育取得本科学历的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已在我市注册的企业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允许本人户口迁入我市,农业户口可办理"农转非";在我市注册的企业中工作满3年,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报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户口迁入我市,并可办理"农转非"。具有我市常住非农业户口的本科学历人员,已在我市注册企业中工作满3年,要求配偶及子女迁入我市或"农转非"的,可参照此规定办理。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结婚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引进单位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和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干部调动规定本市从外省市调入干部,凡属具有大本学历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虽不具备上述学历、职称,但确有真才实学,单位急需的专业技术人员由调入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将商调手续、本人档案及其他有关材料呈报市人事局审批办理;天津驻军部队符合军官家属随军条件的,由部队师以上干部部门报市人事局审批办理;符合解决夫妻两地分居、天津知青回城安置及家庭生活特殊困难等政策规定调津的,由接收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呈报,市人事局审批并办理调动手续。本市干部调往外省市,由干部所在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凭对方地县以上 *** 人事部门同意调入函及公安部门开具的户口准迁证呈报市人事局审批办理调出手续。3、蓝印户口完全是拿钱砸自2007年4月1日起,购房申办蓝印户口的条件为,购买价值100万元的商品房办理1户;投资申办蓝印户口的条件为,200万元办理1人,解决范围为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投资者本人及配偶和未婚子女,且需有本人名下住房。4、改派本年底前经过学校进行改派,如果超过年底则直接找天津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

[天津市]天津职称呈报单位,天津人力职称申报

关于在天津落户的问题

简单的说有三点:

1,一次性付款买房子,申请蓝印户口。

2,本科学历毕业2年内可以按照毕业生方式办理。

3,本科毕业超过2年,按照人才引进方式办理

具体的外省市人才引进程序

一、申请人员条件

1.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35岁以下,在原单位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档案中是干部身份,且在开发区有接收单位的人员,可以办理本人户口调津。

2.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45岁以下,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在原单位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档案中是干部身份,且在开发区有接收单位的人员,可以办理本人户口调津。

3.硕士学位,45岁以下,在原单位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档案中是干部身份,且在开发区有接收单位的人员,可以办理本人户口调津。

4.具有高级职称,50岁以下,档案中是干部身份,且在开发区有接收单位的人员,可以办理本人户口调津。

5.以上条件中本科学历必须为之一学历。

6.调动人员需具有高级职称或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与中级职称才能随迁家属,随迁的家属不要求有干部身份,但必须在开发区有接收单位;随迁方学历在本科以下(不含本科)或有子女随迁的,必须在天津有住房;随迁的子女年龄不得超过18周岁。

二、所需材料

1.申请书及学历证书和职称证书原件

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干部调动呈报表》

开发区的样表:

关于我公司引进人才入津的申请

开发区劳动人事局:

我公司是**年在开发区注册的**性质的企业,主要生产及经营**,现有员工**名。

现根据工作需要,通过**渠道 *** 到**同志到我公司工作,拟任**职务,该同志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性别、年龄、学历、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工人或干部身份、现户籍和档案所在地。

特此请办理**同志的户口及人事关系入津落户手续,请批准。

**公司(盖公章)

*年*月*日

三、办理程序

1. 将申请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劳动合同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劳动人事局人才开发科。

2.

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对调入人员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发放《干部调动呈报表》1份、《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2份,由申请调入人填写并由调入单位签字盖章。

3. 接收单位将填好的表格及申请人原籍户口页复印件,交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待分管局长签字后,由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向原单位发调档函。

4.

将申请调入人员档案(档案中需有报到证、转正定级表、职称审批材料)、同意调出函及《干部调动呈报表》1份、《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2份,交劳动人事局审核,在《档案登记表》上登记,若申请人有住房,需提供房产证;若申请人已结婚,需提供结婚证;若有子女随迁,需提供独生子女证;若申请人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需提供职称证书原件,由劳动人事局整理后上报市人事局审批。

5. 市人事局审批后发调令,申请调入人员接到通知后到人才开发科(开发区管委会A区5楼)取走调令、《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1份和人事档案。

6.申请调入人员持调令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到市公安局户口办公室(天津市公安局户口办公室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唐山道30号)办理户口《准迁证》,再持调令与《准迁证》到原工作地及户口所在地的人事部门和公安局办理人事关系调动及户口迁出手续。

7.

在规定期限内,调入人员持当地人事部门干部介绍信、工资转移凭证介绍信、户口迁移证到天津市人保局一站式服务处办理进津手续。(市人保局一站式服务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167号,联系 *** :23325240)

8.

申请调入人员持天津市人保局开具的《干部介绍信》到天津市公安局户口办公室办理落户手续。(天津市公安局户口办公室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唐山道30号)

9.申请调入人员到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填写《劳动人事关系登记表》由现接受单位盖章后,持天津市人保局的《干部介绍信》及《劳动人事关系登记表》到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开发区档案馆1楼)办理报道手续。

10. 持市公安局的落户手续到迁入地管辖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四、受理部门:天津开发区劳动人事局人才开发科

附:填表说明

一、填写《干部调动呈报表》需注意的事项:

1. 现工作单位:填写调津之前在原籍的工作单位或档案存放地。

2. 职务职称:填写国家正式的职称名称,如高级工程师、会计师等(如果没有职称不填此项,更不要随意填写其它本单位内的称谓)。

3. 主要简历:简历从初中开始填写,简历至今都写在调津之前的原籍工作单位或档案存放地。

4. 调动理由:科技调动。

5. 呈报单位意见: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二、填写《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需注意的事项:

1. 住址或单位:填写在原籍户口本上的居住地址。

2. 户口登记机关:填写原籍地址的管辖派出所名称。

3. 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填写拟迁入我市的派出所名称。

4. 迁入地址或单位:填写拟迁入我市的居住地址或落户地址,此地址必须由上一项填写的派出所所管辖。

5. 迁移原因:科技调动。

天津开发区人才引进政策问答

1.未成年子女如何界定?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子女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2.仅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被开发区的企事业单位接收为正式工作人员,是否可以将配偶户口迁入本市?

答:引进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在天津市的,可调(迁)入我市。

3.对申请办理人才引进人员的档案存放地有什么要求?

答:县级或区级以上人事部门(包括大专院校、总公司、中央或地方驻当地单位等有自主人事调配权的单位)及下属人才中心。

4.引进人才的学历包括非全日制学历吗?

答:引进人才的条件中要求为本科学历的,应为普通高校毕业的、具有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本科生。

5.政策要求“在原单位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中的“原单位”是指户口所在地单位还是天津现工作单位?

答:本条规定主旨在界定申请人是否为非应届毕业生,且是否已转正定级为干部身份。

6.有办理随迁家属情况的,除对主调方学历、年龄及职称等要求外,还需具备哪些条件?

7.什么情况下, 可放宽调津人员年龄?

答:滨海新区产业促进政策鼓励范围内的企业或研发机构,引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岁。引进领军人才,以及具有较深造诣或较高知名度的专家、教授等人才,不再规定年龄限制。

答:随迁家属不要求有干部身份,但必须在开发区有接收单位;随迁方学历在本科以下(不含本科)或有子女随迁的,必须在天津有住房;随迁子女年龄不得超过18周岁。

8.什么是以成建制形式引进人才?

答:根据《关于支持滨海新区引进人才的政策措施》文件要求,以成建制形式由外省市整体迁入滨海新区的企业或研发机构,根据单位需求,在办理首批人员调津过程中,凭市 *** 批准成建制落户我市的文件、市领导批准成建制落户我市的批示、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的合作协议,在保证调津人员中有70%以上符合我市引进人才条件的前提下,对其余虽不具备我市引进人才所要求的学历、职称条件,但原就在该单位工作、且迁入我市后单位仍然急需的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及技能型人才、可同时予以调入,家属准予办理随迁手续。

9.天津市公安局户口办公室与天津市人保局一站式服务处地址分别是什么?

答:天津市公安局户口办公室地址:和平区唐山道30号。

天津市人保局一站式服务处地址:和平区解放北路167号。

在天津可以落户的单位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毕业超过3年,首选人才引进落户天津。

具有普通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学历,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的外省市人员或者户口在本市高校学生集体户的,被在津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资办企业),且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可以申请落户。

申请人须出具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下载打印)或者学历认证报告(需经我市教育主管部门进行认证);

3、《天津市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书》;

4、《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5、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6、申请落户集体户口的,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本人在津具有名下合法固定住所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产权归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同胞兄弟姐妹所有或共有的,需提供房主《不动产权证书》(共有产权的还需提供共有产权证)、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结婚证、居民户口簿等)、房主同意落户证明;

三、受理审批:落户地分局人口服务管理部门受理、审核、出具落户手续;你可以拿着单位给你出的手续自己去办理,也可以找单位管集体户口的人去办理,后者几率比较大。

2021天津落户新政策?

40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可以走人才引进了,而且大专中专只要符合社保要求有技能也可以落户天津了。

1、学历型人才:全日制高校本科毕业生不超过40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45周岁、博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就可以直接在天津落户,不需要其他任何条件。

2、资格型人才: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以及拥有国内外精算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建筑师、律师等执业资格的,可直接落户天津。

3、技能型人才: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在天津工作满1年或中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在天津工作满3年,具有高等职业资格、不超过35周岁,具有 *** 职业资格、不超过40岁,具有高等 *** 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的,可直接落户天津。

4、创业型人才:创办符合天津产业政策且企业稳定运行超过1年,个人累计缴纳所得税10万元以上的,可直接落户天津。

2018天津户籍落户办理条件和程序有哪些?

1、持天津人才市场商调函,回档案所在地的存档机构借调档案,同时开具同意调出函。需注意调出函抬头写的是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持档案和《同意调出函》来天津人才市场审核档案。

3、档案初审合格后,需要签订 *** 服务协议,并提供天津接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以及本人劳动合同。

4、需要填写的材料有《办理人才引进协议》,《填写干部调动呈报表》,《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需要2张)。

备注:上述材料都需要加盖天津区企业公章。

5、持企业营业执照、机构代码、劳务合同、学历证书等证件,去劳动局进行造册,领六号表。

6、天津接收单位以企业名义给申请落户人员缴纳天津社保,后期审核时候需要查验社保缴纳证明。

7、持档案、《同意调出函》、《干部调动呈报表》(需要1张)、《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需要2张),上报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调令,这个周期为3-4个月。

8、调令下来后,把批文,申报材料和毕业证、学位证原件转发至天津公安局,公安局审定后,会在引进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的网站上发布审批通过的调令单号,看见调令号后就可以去天津人才市场市场领取调令和准迁证了。

9、持调令回原户籍地办理档案人事关系调动,持准迁证到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调令回原存档人才市场开具干部介绍信,调令回原存档人才市场开具工资介绍信。

10、持天津公安局准迁证回原户籍地所在派出所街道开具户口迁移证。

11、持户籍地人才和派出所开具的第9项所需材料,回天津人才市场换介绍信,并缴纳一年户籍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