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考区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安排通知

各位考生、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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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市有关通知要求,现将天津考区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采取方式为网上预报名、现场审核确认、网上缴费。

(二)网上预报名

考生本人于2021年12月20日至12月30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按要求填写相应申报信息,打印《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由考生本人签字,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后,报主管区、局(集团公司)审核盖章。在企事业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且个人档案存放在有效存档机构的,应在《申报表》单位审核意见栏中同时加盖所在单位、有效存档机构公章。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三)现场审核确认

1.区卫生健康委所属医疗卫生机构、企事业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考生的现场审核确认。由区卫生健康委或单位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单位规定为准,逾期未办理现场审核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2. 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已设为报名点的除外)及其他上述未涉及医疗卫生机构考生的现场审核确认。为有效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今年现场确认采取单位集体报名方式,单位应积极配合报名受理点做好考试报名工作。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统一携带本单位人员《申报表》等相关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在指定地点办理现场审核确认。具体时间与安排以指定地点规定为准,逾期未办理现场审核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指定现场审核确认地点及受理范围如下:

现场审核确认受理点一览表:查看

注:具体时间与安排各受理点另行通知。

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受理点审核确认具体安排:

受理时间:另行通知。可登陆或关注" 天津医学考试 网"微信号查询。

3. 现场审核确认防疫要求。为确保所有涉考考生的健康安全,各机构前往办理现场审核确认的工作人员,进入办理区域须出示“天津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接受体温检测,办理审核确认前14天内自外省市区(非中高风险)来津返津的人员,还须持审核确认前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各单位须随时关注国家和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最新要求,严格遵守国家、天津市相关防疫管理规定,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在指定区域等候,保持1米距离安全,配合做好相关防疫工作。

(四)历史考生审核确认

2021年考试未通过,报名参加本年度考试,且报考信息无变化的考生,系统自动确认,自行打印《申报表》并按要求盖章上报。区卫生健康委所属医疗卫生机构、企事业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考生将《申报表》上交至单位(2021年现场确认所在单位);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的考生,将《申报表》正确盖章后邮寄至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邮寄包括,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咸阳北路6号, *** :022-58077811,收件人:卫考审核确认。邮寄截至日期为2022年1月4日(以寄到日期为准)。未按时寄到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申报表》盖章不符合规定,信息漏填、错填导致审核确认未通过,考生自负责任。

历史考生是指2021年考试未通过(2021年除缺考、违纪外考试未通过的考生),报考考区、考点、报考专业、报考级别、毕业学校、学校备注、毕业时间、毕业专业、学位、学制、更高学历、学历证书编号、单位名称、单位所属、单位性质等无变化者。

上述信息有变化的考生,不属于历史考生自动确认范围。须在网上报名时修改相应信息后,按规定时间到相应报名点提交相关材料完成现场审核确认。

(五)资格复审

区卫生健康委、企事业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统一持考生本人签字并盖章的《申报表》和其他有关材料原件、扫描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时间:2022年1月5日至24日期间。

地点: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红桥区咸阳北路6号)。

(六)缴费

1.实行网上缴费,全部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2022年2月15日至25日,自行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报名系统,按照系统相关提示自行完成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逾期不再补缴,规定时间内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2. 缴费成功的考生,如需开具所缴考试费发票,可以持本人有效证件于2022年2月28日到市医学考试中心考务管理部(红桥区咸阳北路6号B座2楼)办理,逾期不再办理开具发票事宜。

(七)打印准考证

考生本人于2022年4月1日至17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八)联系方式

报名、缴费期间咨询 *** :022-58077811(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二、审核确认提交的报名材料

(一)《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1份原件及扫描件;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扫描件;

(三)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扫描件。后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三个月)原件及扫描件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扫描件;

(四)一线人员申报,需提供单位出具的《一线医务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推荐函》并加盖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公章的原件及扫描件(见附件);

(五)卫生专业技术初级(士)报考初级(师)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初级(士)资格证书原件及扫描件;报考中级的人员须提供初级(师)资格证书原件及扫描件,其中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提交相应专业的医师资格证书和相应专业的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扫描件,报考护理相关专业的人员,应提交护士资格证书和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扫描件;

(六)因工作岗位变动,报考现岗位专业的人员,在《申报表》单位审核意见栏中注明“从事现岗工作年限”;

(七)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或企事业二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如:医务室、保健室)人员,须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扫描件。

(八)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医师、护师,提前一年报考全科医学及社区护理专业中级资格的,应在《申报表》单位审核意见栏中注明“同意提前一年申报全科医师(社区护理)中级”;

(九)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直接申报中级职称考试,需提交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原件及扫描件;

(十)具备博士学位的;具备硕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两年的,报考临床、口腔、中医主治医师,还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扫描件;

(十一)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及扫描件;台湾居民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应提交《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及扫描件;外籍人员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应提交《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及扫描件。

以上报名材料中涉及的扫描件须按照每名考生的材料统一存放在移动存储介质(如:U盘等,不得存放于手机内)内的电子文件夹中,现场确认时携带。文件夹命名方式为:考生姓名+身份证号(例:张三+120101000000000000),每个材料需重命名为相对应的名称。

三、考试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纸笔专业考务费为每人每科65元,人机对话专业考务费为每人每科70元。

四、成绩发布及成绩单打印

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内,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证件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成绩查询和成绩单打印。

五、在津军队卫生人员报名安排

军队卫生人员不实行网上报名及缴费,由在津团级以上单位负责报名组织工作,师以上单位负责对军队卫生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

(一)接收报名数据时间:

2022年1月17日至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二)提交报名数据需携带的材料

1.团以上单位派员持介绍信;

2.全部考生《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3.考生信息汇总的《报名册》电子版(excel格式);

4.考生电子照片(要求白底,须经过脱水印处理并使用网报照片批量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处理,命名格式为:“证件编号.jpg”;

合格照片统一放进一个文件夹内并进行压缩,命名方式为:单位名称+考生照片;

5.《军队卫生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统计表》;

6.《军队卫生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名册》;

7.缴纳考试费。

(三)数据交接地点: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红桥区咸阳北路6号)。联系人:吴老师,联系 *** :022-58077811。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2021年4月2日、6日、7日,由报名单位统一领取。

(五)军队考生参加考试必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六)成绩发布。军队考生考试成绩不对社会发布,成绩通知及查询由全军专业技术干部考试中心负责。

六、有关事项

(一)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认真做好考试报名、审核等相关工作,对报名材料的真实与有效严格把关。加强对报考人员管理和考风考纪教育,提高考生遵纪守规意识,告知考生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报名参加考试、发现考试过程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二)各单位务必及时将考试相关工作安排等重要信息通知考生,提升服务质量,为确有困难的考生提供必要的帮助,确保无漏报错报,并严格按照国家及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保证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三)请各单位和考生个人密切关注中国卫生人才网()、天津卫生人才网()或微信公众号“天津医学(tjwsrc-1993”)查询考试相关事宜。

附件: 一线医务人员职称申报推荐函

2021年12月21日

天津初会考试时间2022考试时间

各有关单位:

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1〕8号)文件精神,现就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天津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报名方式、收费标准

(一)报名时间

1.初级、高级资格考试:2022年1月10日10:00—1月14日17:00。

2.中级资格考试:2022年3月21日10:00—3月25日17:00。

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避免考生因参加考试跨省流动,在外省居住、工作的考生应在当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方式

会计初、中、高级资格考试继续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未在我市会计诚信平台信息采集的考生,请先登录“天津会计”网站(tjkj.cz.tj.gov.cn)首页左侧的会计诚信平台—“信息采集”窗口提交申请,并按照要求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在外省市从事会计工作人员,信息采集时可上传外省市从业资格证书代替开始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材料)。信息采集由区财政局审核通过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已在我市会计诚信平台采集信息的考生(含原持有我市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直接登陆报名系统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进行报名。

报名系统将自动调取天津市诚信平台信息库中的信息进行比对校验。校验通过后,考生可继续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网上缴费。考生缴费成功后,须打印报名信息表和报名回执。报名信息表须经工作单位审核盖章后留存,单位人事部门应对考生报名信息表中的工作岗位、学历、资历等情况进行审查。各单位须严格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对于不符合报考资格参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其考试成绩无效;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工作单位”栏目填“无”,报名信息表不需盖章。报名回执是考生报名成功的唯一有效证明,考生应妥善保管。

考生应在报名缴费前仔细填写并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缴费成功后,报名系统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也不能退费,重复缴费的款项将在对账后及时按原渠道退回。

考试报名点由考生自行选择。考生考试合格后在其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及领取证书。

(三)收费标准

1.初级、中级资格考试:考试费每人每科51元。

2.高级资格考试:考试费每人120元。

(四)考试费发票领取时间及地点

1.初级、高级资格考试:2022年2月17日—2月18日。

2.中级资格考试:2022年4月14日—4月15日。

工作时间:9:00—11:00,14:00—16:00

地点:天津市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河西区广东路67号)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4.在我市上学、居住或从事会计工作,且已完成信息采集的人员。

(二)具体条件

1.初级资格考试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2.中级资格考试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3.高级资格考试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4)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报考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按照《市人社局关于明确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9〕96号)和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关于对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政策解释》的文件精神,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对应会计师职称,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书授予时间作为会计师职称的取得时间。

注册会计师对应会计师后,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持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证书丢失,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天津市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会计事务科(河西区广东路67号会计之家619房间)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全科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合格证明)上盖章确认。联系 *** :23292273。

    登录“天津会计”网站首页左侧会计诚信平台—“信息采集”窗口按照要求填写信息,上传证明材料,其中:专业技术资格类型选项选择“会计类”,专业技术类别选项选择“中级”,专业技术取得方式选项选择“注册会计师对应”,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填写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书授予(或颁发)时间,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号填写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书号。

已经完成信息采集的考生,应登陆“天津会计”—会计诚信平台—“信息变更申请”窗口,按照上述要求提交信息变更申请。

信息采集审核和提交信息变更申请,须上传已审核确认的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书复印件。待区财政局审核通过后,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按照报名程序报考高级资格考试。

4.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报名。

5.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的规定:第二学士学位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与培养研究生一样,同是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一种途径。第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需经教育部审批,只有教育部批准设置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高等学校才有权颁发第二学士学位证书。

6.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7.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师职称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

1.初级、高级资格考试:2022年4月28日—5月8日。

2.中级资格考试:2022年8月25日—9月4日。

四、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考试方式

(一)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

3.高级资格考试科目:《高级会计实务》。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通过报考资格审核后,可以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必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后,当年即可申报评审。

(二)考试大纲

会计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2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三)考试时间及考试方式

考生参加考试的时间及地点由全国会计资格考试考试系统随机分配。

1.初级资格考试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方式

 5月7日—5月11日,

5月14日—5月15日

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无纸化考试方式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2.中级资格考试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方式

9月3日—9月5日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无纸化考试方式

13:30-15:45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3.高级资格考试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方式

5月7日

8:30-12:00

高级会计实务

无纸化考试方式

开卷考试方式。

五、成绩查询及成绩复核

(一)成绩查询网址及时间

1.网址:(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2.时间:请关注准考证上的成绩查询时间。

(二)合格标准

     1.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请关注(人社部)网站通知。

2.高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请关注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站通知。

(三)成绩复核

成绩复核有关事项待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请关注天津会计网站通知。

六、继续教育学分抵免

按照我市有关规定,在天津考区参加2022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至少有一门科目成绩合格的考生,系统将自动为其抵免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90学分,天津考生无需个人申报。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标准公布2个月后,可通过“天津会计”网站—“诚信信息查询”查询抵免结果(外省市考区考生应通过“天津会计”网站首页左侧“个人申报入口”自行申请,并由所属区财政局审核确认)。

七、资格审核和证书发放

(一)初级、中级考试资格审核和证书发放合并进行

1.资格审核和证书发放时间:人社部印制的资格证书发至我市后,我们将及时通知资格审核及证书发放的具体时间安排,请关注“天津会计”网站、“天津财政”微信公众号通知。

     2.合格考生请提前准备好《2022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待“天津会计”网站公布资格审核和领证通知后,按照通知要求到所属报名点办理相关手续。

(二)高级资格考试资格由报名系统审核

报名结束后,报名系统将对考生的学历(学位)和会计师职称进行审核,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以参加考试。考试合格的考生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具体下载打印时间请关注“天津会计”网站通知。

八、其他事项

请考生关注“天津财政”(tianjincaizheng)微信公众号及“天津会计”网站,会计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天津考区)的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资格审核和证书发放等相关通知,我们将及时通过上述媒体发布。

九、报名咨询

报名点名称

咨询 ***

咨询邮箱

受理咨询问题范围

和平区财政局

23197220

hpqczjkjk01@tj.gov.cn

会计初级、中级报名咨询

河东区财政局

24136026

hdqkjswzixun@126.com

河北区财政局

26296175

hbqkjswzixun@126.com

南开区财政局

27271881

nkqczj_kjk@tj.gov.cn

河西区财政局

23278226

hxqkjswzixun@126.com

红桥区财政局

86516622

hqqczjkjk@tj.gov.cn

东丽区财政局

84375573

dlqkjswzixun@126.com

津南区财政局

28392385

jnqczj02@tj.gov.cn

会计初级、中级报名咨询

西青区财政局

27390061

xqqkjswzixun@126.com

北辰区财政局

26392998

  beichenkjk@126.com

静海区财政局

28914402

jhqkjswzixun@126.com

武清区财政局

22173398

wqczjkjk@tjwq.gov.cn

宁河区财政局

69593852

nhqkjswzixun@126.com

宝坻区财政局

29241341

bdqkjswzixun@126.com

蓟州区财政局

[天津市]天津2022职称水平测试,天津职称评定条件2020

天津市西青区教师职称是怎么分配的

为做好2022年度天津市西青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2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22〕44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专业层级

2022年度申报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称评审的人员,须按照本方案要求进行申报。

二、参评范围

2022年度参评人员范围为2022年12月31日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民办学校符合申报条件的,可申报中小学教师对应等级职称。

三、评审标准

2022年西青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有关标准条件,按照《天津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和《2022年西青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意见》执行。

四、评审方式

2022年西青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采取考评结合的方式进行,包括水平测试和业绩材料评审。

五、岗位要求

根据《西青区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实施方案(试行)》,由区人社局会同区教育局,根据教职工岗位设置有关规定、结构比例标准和学校编制调控情况,核定全区中小学教师高、中、初级岗位总量,实行总量控制。

民办中小学不受结构比例数额限制。

六、申报材料

申报西青区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称须提交材料的有关要求如下:

(一)《述职报告》,即:申报人在全体教职工会议上,汇报其学历、资历及其业绩等情况,并经单位领导审核签字的书面材料,材料封面需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不少于1500字;

(二)《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表》,高、中级职务各2份;

(三)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 已取得的更高学历、学位证书(后取学历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和更高级别职称证书;

(五)《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考绩卡片》及其他业绩考核材料;

(七)主要论文、论著复印件、课题材料或教育教学经验总结;

(八)各种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有关材料;

(九)个人申报《承诺书》;

(十)单位推荐《承诺书》;

(十一)城镇中小学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要有2年在薄弱学校或乡村学校等任教经历,晋升人员须填写《天津市教师交流轮岗情况登记表》;

(十十二)师徒结对子材料,师徒协议、徒弟获奖证书等材料。

七、时间安排

(一)2022年9月30日前:西青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方案向社会公布;

(二)2022年11月10日前:用人单位确定推荐人选并公示;

(三)2022年11月15日前:完成在线审核提交工作;

(四)2022年12月初:组织高、中级职称水平测试工作;

(五)2022年12月中旬:召开评审会议,将评审结果面向社会公示;

(六)2022年12月31日前:报送评审工作报告、通过人员信息,将公示无异议的评审通过人员向社会公布(网址:)。

(七)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相关线下工作安排如需调整,将在职称评审方案发布网站发布调整通知,请密切关注。

                                   西青区教育局

                                               2022年9月30日评审将突出师德表现,凡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定的,实行“一票否决”。

■在这一轮改革中,将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统一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制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中小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

■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昨天,天津召开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部署会议,确定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路线图与时间表。据了解,今年天津将在中小学教师中首次开展正高级教师评审,首批39名中小学教师将于年内获得正高级职称。

记者从会上获悉,这次改革将在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市、区、县教研室、教师进修学校和校外教育机构中进行。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可参照本次改革方案等相关政策执行。

在这一轮改革中,将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统一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制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中小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这也就意味着,本次改革将打破已实施了30年之久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中小学教师将可以获评正高级职称。

据市教委人事处处长王虹介绍,今年6月底前将完成2015年天津中小学教师的评审工作。9月启动今年的评审,12月底前按照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统一要求,完成包括正高级教师在内的各级组织的评审工作。此外,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确定的名额,今年天津将有39名中小学教师获得正高级职称。

市 *** 教育督导室督学刘欣在接收本报采访时表示,在2016年的评审过程中,相关部门将严格把握正高级教师标准条件,真正把师德高尚、教育教学业绩先进、教学艺术精湛、同行认可、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教育家型的名教师选 *** 。他表示,评审将突出师德表现,凡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定的,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强调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经历与工作成果,并对农村教师实行政策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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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天津中小学教师职称考试照常进行吗1

2022天津中小学教师职称考试照常进行。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截止于2022年12月30日天津并没有发布信息说中小学教师职称考试要延期。职称考试,是国家根据专业情况,统一设置考试大纲、统一考题、统一组织考试,对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水平进行评价的一种方式。

天津202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延期举行了吗

延期举行了。天津会计网发布通知,原定的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将延期举行,具体的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们多加关注考试信息,安心备考!高顿小编也会在之一时间内转告给大家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相关信息!初级会计职称

通知详情如下:

由于近期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财政部通知,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天津考区)延期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注意事项有哪些?

考生需按照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和考试场次参加考试,不得迟到,若迟到30分钟以上将无法进入考场答题,具体所需注意的事项如下:

1、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备考,诚信参加考试,若有违反纪律的事情发生,有关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对违法违规人员进行处理。

2、考生应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个人防控,并积极配合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单位的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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