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积分落户申请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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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和申请人申办流程为:

单位注册→填写申请人信息→网上测评→上传材料→提交审核,以上所有步骤都须操作才能进入审核流程。

联办部门经办流程为:

审核受理(补正)→确认分值→公布(复核)分值→公示入户名单→发放准迁证。

时间:

每年的4月30日和10月31日为确定上、下半年积分排名的截止日期。

申请材料:

居住证持有人申请办理积分入户手续,需提供积分入户申请表、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天津市居住证、合法落户地相关证明,以及与积分有关的学历证明、技能水平证明、职称证明、合法居所证明、纳税及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计划生育有关证明、省部级以上奖项或者荣誉称号证明、结婚证、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征信记录等有关材料。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材料,在相关业务系统中无法查询的,应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

[天津市]天津职称落户申请流程,天津落户申报流程

天津落户怎么办理流程

天津落户办理流程如下:

1、在线申报。在引进人才落户系统中,按提示要求填写并提交个人申报相关信息;

2、提交材料。申请人收到申请通过的确认短信,则可按照提交申报材料的相关要求,到拟落户区行政许可中心引进人才落户窗口,提交落户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及时收到确认短信的,也可直接到相关窗口提交所需材料;

3、直接受理。窗口经办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核,人证一致且材料齐全的,当场打印或现场填写引进人才落户递交材料登记表,留存材料复印件并退还原件。材料递交后,申请人无需在现场等候;

4、发放函证。人社、教育、公安等部门对所接收的落户申请材料进行联合审核。审核结果以短信形式通知申请人。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在系统的业务办理进度查询中,确认《准予迁入证明》的获取方式。选择自取的,申请人到窗口自行提取准迁证择邮寄的,邮政EMS以到付方式将准迁证送达本人;

5、办理落户。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然后到拟落户区公安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或派出所办理相关落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天津人才引进户口办理

一、人才引进落户所需条件天津人才引进户口办理:   ①35周以下全日制本科学历; ②45周以下全日制硕士学历; 上述条件,调档/不调档案,均可受理,不调档每月受理名额有限; ③36~40周岁以下,统招本科,提供中级职称,必须调档案; ④41~45周岁以下,统招本科,提供高级职称,必须调档案; 2/4 二、人才引进办理流程:   资格初审 ① 具有普通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学历,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的外省市人员,被在津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资办企业),且在本市依法缴纳 社会保险 的可以申请落户。 ②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45周岁以下的(含45周岁)外省市人员,被在津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资办企业),且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可以申请落户。 要件呈报 ① 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 身份证 ; ② 学历证、学位证及学历认证报告; ③ 落户本人或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名下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④ 子女投靠落户的须本人名下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⑤ 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准迁下发 相关材料报批天津市公安局,通过审核后持本人身份证来我处领取《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户口迁移 持《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登记机关办理《 户口迁移证 》后办理后续落户手续。

天津落户办理流程是什么

法律分析:2022年天津户籍办理流程如下,天津市的公安局综合服务窗口将对申请的材料进行详细的审核。如果材料齐全的,就会当场验收,发放材料接受的回执单。如果材料准备不齐全的,应该一次性通知需要补齐的材料。自受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窗口积分申请当天开始的三个工作日内,没有向天津市的公安局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相关材料的,将会取消其资格。天津落户流程,

(一)在线申报。申请人登录天津公安手机APP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在引进人才落户系统中,按提示要求填写并提交个人申报相关信息。

(二)提交材料。申请人收到申请通过的确认短信,则可按照提交申报材料的相关要求,到拟落户区行政许可中心引进人才落户窗口,提交落户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及时收到确认短信的,也可直接到相关窗口提交所需材料。

(三)直接受理。窗口经办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核,人证一致且材料齐全的,当场打印或现场填写引进人才落户递交材料登记表,留存材料复印件并退还原件。材料递交后,申请人无需在现场等候。

(四)发放函证。人社、教育、公安等部门对所接收的落户申请材料进行联合审核。审核结果以短信形式通知申请人。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在系统的业务办理进度查询中,确认《准予迁入证明》的获取方式。

选择自取的,申请人到窗口自行提取准迁证择邮寄的,邮政EMS以到付方式将准迁证送达本人。

(五)办理落户。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然后到拟落户区公安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或派出所办理相关落户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