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申请积分落户天津
目前我知道的内部消息大概如下,最新政策,2017年下半年落户分数146,你凑够这个分数线多点基本就可以申请落户了,去你居住证所在地的人才中心申请,会告诉你如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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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20分);36至45周岁(10分)。
2、受教育程度;①本科及以上学历(40分);②.大专学历(30分)。
3、专业技术、职业技能水平①具有高级职称(50分);②具有中级职称(40分); ③具有初级职称(20分);④高级 *** (30分);⑤ *** (25分);⑥高级工(20分); ⑦中级工(15分);⑧初级工(5分)。
4、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参加社会保险按险种计分,缴费不满60个月的,每年更高积12分。 其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4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各2分)。 缴费满60个月的,自满60个月的下一月起,每年更高积18分。其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6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各3分)。
5、参加住房公积金的每年积2分。
6、在天津市有本人产权住房或者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产权住房(40分)。包括: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买卖协议,并已缴纳契税取得契税完税证明;或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7、在津连续居住年限;依法在津办理居住证签注,每年签注一次,每次积6分。
8、职业(工种)非常紧缺职业(30分);紧缺职业(20分);一般紧缺职业(10分)。
9、落户地区;申请落户滨海新区(20分),申请落户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宁河区、蓟洲区(15分);
10、纳税;近3年在本市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10万元及以上(20分)。
11、婚姻;已婚,且夫妻双方均在本市就业,配偶缴纳社会保险满24个月(10分)。
12、知识产权;拥有有效的中国发明专利,且为该专利的专利权人或专利权人之一,该专利自申请日起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未发生过变更(20分)
13、奖项和荣誉称号;获得党中央、国务院授予的奖项和荣誉称号(40分);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 *** 或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等授予的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并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待遇(30分);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 *** 或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等授予的奖项和荣誉称号(20分);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40)分;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国家技能大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30分);获得天津市技能大师称号(20分)
14、退役军人;退役军人服役期间荣立一等功(20分);二等功(10分);三等功(5分)。
15、守法诚信;5年内有提供虚假信息申办积分入户记录的(包括虚假户籍、学历、专业、就业、住房、 投资、纳税证明等),每条减30分;5年内有刑事犯罪记录的,每条减100分;信用记录中逾期在90天以内未还款的,逾期笔数累计1笔不减分,2-5笔减10分,6-10笔减20分,超过10笔减30分,逾期超过90天以上及呆账情况的,一律减30分,用人单位提供虚假信息申办积分入户的,取消以后三年内的申报资格。
天津积分落户申请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天津积分落户申请办理流程为单位注册→填写申请人信息→网上测评→上传材料→提交审核。
一、单位注册
申请单位登陆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居住证积分专栏积分联办系统,请根据页面提示填写单位信息。由单位经办人负责单位注册。按照系统提示信息注册单位信息。确认信息填写完整无误后,注册成功后可进入下一步申请人信息填写。
二、填写申请人信息、网上测评、上传材料
请根据页面提示如实填写,信息应完整、真实、准确、有效。信息填写完整保存后进行网上测评,测评通过后上传材料。
三、提交审核、受理
提交审核后,人社窗口将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受理结果。受理后联办部门对涉及本部门的材料进行审核、打分,如上传材料需要补正,申请单位和申请人应依据补正要求更正相关材料。
扩展资料:
申请居住证积分落户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境内具有合法有效户籍身份;
(二)持有有效的天津市居住证;
(三)被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本市投资办企业;
(四)用人单位和职工在本市依法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或者自2014年1月1日本市实施居住证管理制度以来累计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申请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未同时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参保缴费,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五)居住证积分达到申报指导分值(申报指导分值可随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天津积分落户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对居住证持有人申请积分入户人员的条件进行指标量化,并对每项指标评分加总累计积分,根据年度积分入户人口指标总量,排名确定积分入户人员。那么,天津积分落户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办理流程
之一步
单位注册
申请单位登陆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居住证积分专栏积分联办系统,按照系统提示信息注册单位信息。确认信息填写完整无误后,注册成功后可进入下一步申请人信息填写。
注意事项:单位经办人需填写两名,注册阶段保存成功后,本受理期内不可更改。
第二步
申请人信息填写
申请单位按照系统提示信息填写申请人信息,确认信息填写完整无误,保存成功后可进入在线测评。
注意事项:须按要求上传申请人身份证照片正反面,请确保图片清晰。申请单位、申请人信息填写务必保证完整、准确,如出现虚假信息,将按照分值表内相关规定处理。
第三步
在线测评
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测评。测评通过后进入上传材料步骤。
注意事项:申请人如通过在线测评,则无法返回修改申请人个人信息,请务必确保填写个人信息的完整与准确后再进入在线测评环节。
第四步
上传材料及网上预审
申请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市区或滨海办理网点,然后按照系统提示,参考样图上传材料。其中,标记为必传材料的必须上传,否则无法通过预审;非必传材料请根据个人实际情况上传。网上预审的审核期为3个工作日,请申请单位即申请人随时关注审核结果,网上预审结果为不通过的,本期不再具备申请资格,请申请单位及申请人务必高度重视,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完成预审。
审核通过后可预约窗口受理日期。审核过程中反馈需修改或补充材料的,自接到反馈提示当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补正,逾期视为不提交此项材料。
注意事项:上传预审材料请确保图片清晰,不得上传任何与预审工作无关的图片,判定为恶意上传无关图片的,将取消本期申报资格。预审步骤中未上传的材料项,视为不提交此项材料,受理期内不再接受材料补充。建议预审材料准备完整准确后,再进行材料上传。预审意见做出以后,受理期内无法对个人信息及上传预审材料进行修改。
第五步
预约及现场受理
通过预审的申请单位及申请人,可自行选择预约日期进行现场受理,请务必于预约日期当天,携带与预审资料一一对应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及材料清单中要求的非上传材料到预约网点办理。
注意事项:凡预审过程中未提供的预审材料,窗口现场一律不再收取。
第六步
成绩公布及名单公示
12月,市行政许可网上办事大厅积分专栏公布本期积分,公布时间为3个工作日。随后公示入户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届时请申请单位和申请人密切关注。
注意事项:仅在成绩公布期内可查询分数、接受分数复核申请,逾期不再接受分数查阅及复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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