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取消了2022年12月中级会计职称延期考试了吗

停考。 天津停考:2022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天津考区)停考公告 天津疫情最新数据消息(截至2022年8月25日) 从天津市防控指挥部获悉,2022年8月24日0时至24时,天津技术职称评审延期我市疾控部门报告新增2例本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感染者,均为确诊病例(轻型)。 2022年天津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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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天津技术职称评审延期,天津2020年职称评审什么时候结束

天津的职称评审怎么还没出结果

可能是有如下的原因:

1、天津职场评级网站出现了漏洞,导致无法正常显示职工评级。

2、 *** 延迟卡顿,导致无法刷新职工评级。

3、可能之前是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时间有所延长。

天津2022职称评审还评吗

天津2022职称继续评审

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回复: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现阶段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22〕31号),我市暂停线下职称评审会议组织工作,未召开的职称评审会议延期至疫情平稳后举办,2021年度职称评审会议尚未召开的,评审通过时间均按照2021年底计算。根据近期本市疫情状况,我们已申请分批有序恢复职称评审工作,获得批准后将尽快完成2021年度职称评审和结果公示工作。

评职称论文延期1个月,能报名吗

职称申报系统申报延时不可以报了。根据查询相关 *** 息显示超过截止时间还未进行职称评审网上申报的人员将不能再进行申报。职称最初源于职务名称,理论上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标志,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逐步产生了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评价与聘任岗位相分离的需要,即评聘分离,职称的概念也相应发生了变化,聘任的岗位称之为专业技术职务,简称职务,而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则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来标识,简称职称。

2021天津教师职称评审延迟

不能延迟。

职称评审工作是一项认真细致的工作,涉及单位与个人两个方面。为了帮助单位及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准备好职称评审材料,使申报材料更加规范、整齐,我们根据评审工作的需要及以往评审时遇到的常见问题,把有关注意事项归纳整理,提供给申评人员和相关单位。

评审材料要充分反映申报人员业绩、能力、专业技术和学术水平、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等方面的情况,主要包括几个部分,一是反映本人基本情况、二是反映本人历史情况、三是反映个人突出业绩、四是反映个人专业技术水平及培训情况。申报人员在准备评审材料时要把个人情况全面客观的反映出来,通过职称评审对自己过去所做过的专业技术工作做一次总结。

2022年天津职称评审报名条件

(一)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应符合《天津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津人社规字〔2019〕4号)、市人社局会同行业(专业)主管部门发布的27个系列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评价标准及各专业职称评价政策规定的申报条件。民营企业工程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委会每年度公布接受评审的职称专业。工程技术系列已设专业但未设评委会和专业评价标准的专业,符合工程技术系列正高级评价标准的人员可以申报。本市在站博士后可以通过其博士后设站单位申报副高级职称。同一申报人一般每次只能申报一个系列或专业,每年同一系列或专业只能申报一次。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人员应统一报送同一评委会,不得多头报送。

(二)按照市委、市 *** 有关文件精神及《市人社局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40号)、《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若干措施的通知》(津卫人〔2021〕340号)、《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全身心投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津卫人〔2022〕65号)等文件规定,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各项政策。

(三)落实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思政课教师、辅导员和中小学德育教师的职称评审工作。落实国家及本市“双减”工作要求,将中小学教师参加课后服务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落实学前教育改革、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有关要求,学前教育教师、保健教师和健康教育教师可参加相应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校医可参加卫生系列基层卫生专业职称评审。

(四)对本市各类企业引进和培养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不论是否取得过职称,企业可根据其业绩水平直接申报相应层级职称。其中,与本市企业签订工作协议1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在津工作不少于2个月的柔性引进人才,可在本市按规定申报职称。

(五)全市各相关专业职称评委会应确保科技、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与公立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平等待遇。非面向单位、系统内部组建的职称评委会,要向民营企业平等开放。各行业(专业)主管部门要系统清理与企业性质挂钩的职称评审政策。各行业(专业)职称评审专家库,要吸纳一定数量的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评审专家。

(六)用人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保障援派人员、双创人员、科技特派员等享有相应的职称申报权益。专业技术人才可凭持有的中央国家机关、中央企业、省级人社(职称)部门颁发或授权颁发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在本市进行职称评聘。

(七)对高级职称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职称系列(专业),申报人须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并成绩合格,在成绩有效期内的方可申报高级职称评审。对参加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专业技术等级培训并获得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可直接申报评审工程技术系列数字经济领域专业高级工程师。

(八)继续教育要求按照本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作为职称申报评审必要的基本条件。对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实行申报人承诺制,用人单位、业务主管部门逐级对申报人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核验,市人社局对申报人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抽查,对承诺不实的申报人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九)优化职称申报评审服务,实行“免跑即办”,统一使用“天津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办理、网上查询、网上评审、网上发证。申报人所有信息和佐证材料、业绩材料均在网上提交,除个别专业外,不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申报人、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评委会不再逐级传送纸质申报材料。全面应用职称证书电子印章、社会化职称评委会电子印章和业务主管部门二维码,评审通过人员在线自行下载、打印职称电子证书和职称电子评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