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办理职称的地方在哪

职称是和档案挂钩的,你得和你档案所在地联系,他们会和你说怎么办。

本科毕业一年自动转助理工程师那一种的,只要工作一年后,先在网上报名,然后下载报名报,贴照片,公司盖章,上交到档案所在地,剩下审查的就是他们的事了,不过一般网上报名已经审查过了。

天津市人才引进有什么政策

【法律分析】

天津市的人才引进补贴发放政策主要集中于以下方面:1、对于高层次的产业人才,包括创业领军人才、高端创业人才等,给予50万元不等的资金支持;2、在建设创新创业平台方面提供补贴,例如对于国家级的人才培训基地,有500万元的经费资助;3、在高技能的人才队伍培养上,提供奖励支持,提供境内外研修机会等;4、对于紧缺人才也给予补贴资助,例如对于人文社科特聘教授更高给予50万元研究经费等。除此之外,天津市在创新创业的多方面都给予大力支持。

【法律依据】

《2020年天津市人才补贴政策》

之一条 扶持高层次产业人才

(1)对创业领军人才,给予更高1000万元科技成果转化资金补助和更高200万元奖励资助。

(2)对高端创业人才,给予更高5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支持。

(3)实施企业家队伍建设“111”工程,培养100名杰出企业家,给予每人100万元经费资助;支持培养1000名新型企业家、1万名优秀企业家。

第二条 加强创新创业平台建设

(1)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人才培训基地,给予一次性500万元经费资助。

(2)对获认定的市级留创园,给予一次性200万元经费资助。

(3)对企业研发平台由市级升为国家级的,给予更高100万元经费资助。

(4)对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给予500万元经费资助。

第三条 建设高技能人才队伍

(1)对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者或专家教练组长、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国家级技能竞赛一等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等高技能人才,给予更高50万元奖励资助。

(2)每年选派100名高级 *** 赴境内外研修,给予每人更高10万元经费资助。

(3)每年评选10名“海河工匠”,给予每人20万元奖励资助。

第四条 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1)支持企业技能型人才,破格申报 *** 或高级 *** 职业资格。

(2)鼓励行业领军企业自主评聘高层次人才。

(3)给予完成、转化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不低于50%的奖励。

(4)对参加国际学术交流,发表创新成果的高端人才,给予每年更高3万元经费资助。

第五条 引育高层次创新人才

(1)对顶尖人才可以采取“一人一策”方式给予支持,给予更高100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和更高200万元奖励资助。

(2)对领军人才给予更高200万元奖励资助。

(3)对高端人才更高给予100万元经费资助。

(4)对青年人才,根据不同群体,可以连续3年给予每年15万元经费资助,或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资助等。

第六条 集聚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1)对高教人才,更高给予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学科的特聘教授1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特聘教授50万元配套经费。

(2)对入选“五个一批”工程的宣传文化人才,给予每人每年4万元经费资助。

(3)对医学人才,更高给予每人每年120万元经费资助。

[天津市]天津滨海新区民企职称,天津滨海新区人才

滨海新区卫生系统关于晋高级职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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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交论文要求:在二级及以上医学卫生刊物上发表的论文3篇。论文发表时间必须是从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至申报上一级职务当年6月30日止。所有杂志的清样稿、论文录用通知、录用证明不能作为送审论文的依据。

2、课题要求:市属医疗卫生单位、三级乙等及以上医院的卫生技术人员,要求任现职以来获得局级及以上课题(课题组之一负责人)1项,并在任现职期间已经结题并通过验收。

3、医学继续教育:1类学分每年5-10分 2类学分15-20 每年共计25学分。不能跨年度计算,并必须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获得10学分。1、2类学分不能互相替代。

4、执业资格:申报对象应按现从事专业选择相应专业申报评审,不得随意更改申报专业。

5、学历要求:具有医学院校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担任中级卫生技术职务满5年。取得博士学位,从事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二年以上。

6、计算机要求 :45周岁人员不作要求。45周岁以下须获得4个模块的合格证书。

7、外语要求:50周岁以上、乡镇卫生院、临床中医、中药专业人员免试。正高A级。

8、城市医疗机构医生到农村服务要求:其中晋升主任医师,须在任现职务和下一级职务期间,累计时间不少于4个月。

9、援非医疗队政策: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 *** 、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员确认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145号)规定,援非医疗队专业技术人员只确认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仍通过参加统一评审取得,但可免予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及人机对话业务考试。

天津民营企业职称申报渠道有哪些

天津民营企业职称申报渠道有哪些

民营企业天津滨海新区民企职称,简称民企、公司或企业类别天津滨海新区民企职称的名称天津滨海新区民企职称,是指所有天津滨海新区民企职称的非公有制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是没有“民营企业”的概念,“民营企业”只是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产生的。接下来由我为大家整理出天津民营企业职称申报渠道有哪些,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天津民营企业职称申报渠道有哪些

1、向劳动关系所在地的人社局申报;

2、向集体委托人事档案存放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报;

3、向民营企业职称申报专门窗口申报。

拓展:

一、民营企业职称申报专门窗口:

1、在中国北方人才市场所属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开设面向全市民营企业的职称申报专门窗口;

2、在天津(滨海)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开设面向滨海新区民营企业的职称申报专门窗口。

二、民营企业职称申报程序:

经个人申报、用人单位审核后,可向劳动关系所在地的人社局、集体委托人事档案存放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民营企业职称申报专门窗口报送申报材料。

三、可否申请职称自主评审?

支持专业技术人才密集、技术实力较强、内部管理规范的民营企业,经行业(专业)主管部门核准备案后开展职称自主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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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的人才引进政策

人才引进:(学历须在本科或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

天津市的人才引进政策中规定:“国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干部身份,年龄35周岁以下,可以按人才引进的方式申办天津户口,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限制可适当放宽。”

人才引进是落户天津的一种方式,耗时短、门槛高、要求严格、流程相应简单。

人才引进办理条件(满足其中一项即可),如下:

1、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普通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学历;

2、45周岁以下具有普通院校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学历;

3、年龄3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本科毕业学历者必须具备中级职称(档案能调);

4、年龄4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本科毕业学历者必须具备高级职称(档案能调)。

办理人才引进,还有一些其他注意事项:

1、子女随迁入津,须在津有自主户权的住房,且子女年龄不能超过18周岁;

2、配偶随迁入津,须在津有自主户权的住房,且夫妻结婚满三年。

积分落户:(涉及到居住证、社保、房产等)

什么是积分落户?居住证积分制是指通过科学设置和确定积分指标体系,对居住证持有人申请积分入户的条件进行指标量化,并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根据指标的总积分,然后排名确定申请人入户资格。

积分落户门槛相对低、时间相比人才引进要长,更适合在天津工作的人。

积分落户需要满足四个硬性条件:

1、申请人有天津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

2、申请人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不可以补缴,且个人所得税申报也需满一年(个人所得税为0没关系,公司申报0即可,但必须申报才有效);

3、申请人在津有房(或者申请人单位有集体户口名额);

4、申请人的积分总和须在申报指导分数以上。

【法律依据】

《关于支持滨海新区引进人才的政策措施》为适应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新形势,大力引进滨海新区急需的人才,构筑滨海新区人才高地,现就以跨省市调入方式引进各类人才,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适当放宽滨海新区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企业、大型建设项目及其配套企业引进人才的学历和职称条件。滨海新区重点发展的航空航天、石油和海洋化工、汽车和装备制造、现代冶金等支柱产业,电子信息、生物技术和现代医药、软件研发、通讯等高新技术产业,为推进滨海新区各项综合配合改革及增强综合服务功能而开展的大型建设项目及其配套企业,引进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或仅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在符合其他入市条件的情况下,可办理本人调入及家属随调手续。

二、适当放宽滨海新区引进部分高级人才的年龄条件。滨海新区产业促进政策鼓励范围内的企业或研发机构,引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岁。引进领军人才,以及具有较深造诣或较高知名度的专家、教授等人才,不再规定年龄限制。

三、在滨海新区投资注册的部分企业引进人才可办理蓝印户口。外省市(包括境外、国外)个人或企业,在滨海新区投资5千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注册成立并已在津营业纳税的企业,聘用高级管理人员、营销人员、技术人员等人才,可放宽学历、职称、住所等条件,按照我市蓝印户口相关政策规定,按企业投资额度每200万元人民币办理1人(随迁家属占用办理额度)的原则,在企业的实际办公地点以申办蓝印户口方式予以引进。以上人员申办蓝印户口,由用人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验资报告、投资款进帐单、单位证明、纳税凭证、投资人身份证明(投资人为企业的,要提供法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及随登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暂住证、照片、经劳动人事部门鉴定确认的劳动合同书等材料,到全市各公安分局户政科办理蓝印户口登记手续。已办理蓝印户口人员需要将人事关系调转本市的,由用人单位填写《人员调动审批表》,并持调入人员蓝印户口册、全部人事档案,到天津市人事局办理调入审批手续。

四、以成建制形式整体迁入滨海新区的企业、研发机构的职工可办理调入手续。以成建制形式由外省市整体迁入滨海新区的企业或研发机构,根据单位需求,在办理首批人员调津过程中,凭市 *** 批准成建制落户我市的文件、市领导批准成建制落户我市的批示、与滨海新区区域内各区人民 *** 以及开发区

人社局的职称评审专家信息如何修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职称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改革精神天津滨海新区民企职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天津滨海新区民企职称,持续提升职称评审科学化、便利化、信息化水平,现就做好本市2020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按照《天津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津人社规字〔2019〕4号)相关规定,严格把握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本市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含中央和外省市驻津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中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可以申报参加本市职称评审。

(二)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在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港澳台和外籍人才,均可申报。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处分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三)我市共设置27个职称系列(见附件1),各系列及其所属专业的职称评审工作由市人社局核准备案的高级、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见附件2)和用人单位职称自主评审委员会分别负责,申报条件由相应评委会公布。

(四)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相应职称系列(或专业)、层级规定的职称申报条件。申报人一般每年只能申报一次职称。

二、工作要求

(一)落实关爱抗疫一线专业技术人才政策。按照《天津市人民 *** 办公厅印发关于保障和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0〕2号)、《天津市人民 *** 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0〕4号)、《市人社局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40号)和《市人社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岗位聘用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55号)等文件规定,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各项政策。对参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本市卫生技术人员、科研攻关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新闻工作者、社区工作者等,将其抗疫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二)拓宽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民营企业委托具有人事档案存放资格的市或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人事 *** 服务的,可自愿委托其提供职称申报服务。建立民营企业职称申报兜底机制,设立民营企业职称申报专门窗口,接受民营企业或自由职业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其中,在中国北方人才市场所属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开设面向全市的民营企业职称申报专门窗口天津滨海新区民企职称;在天津(滨海)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开设面向滨海新区的民营企业职称申报专门窗口。

(三)新设立的本市民营企业工程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民企职称评委会”),2020年度受理工程技术系列人工智能、机械、电气、电子、计算机、化工、制药专业的职称评审工作,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既可向民企职称评委会申报上述专业职称,也可向工程技术系列相应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

(四)工程技术系列所属专业的职称评审标准,按照《市人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9〕39号)执行,相关专业主管部门根据专业特点可对专业能力要求、业绩成果要求予以细化。其中,水利专业与城市供水供热供燃气专业的城市供水专业方向整合,整合后的专业名称分别为水务专业、供热供燃气专业。2020年度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仍按现行政策执行,申报人无须参加高级经济师考试。农业技术系列正高级职称中的农业推广研究员从2020年开始不再向农业农村部申报,本市农业技术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调整为农业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农业推广研究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其职称评审标准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业推广研究员评审标准执行;将工程技术系列水产专业、农业工程专业职称调整并入农业技术系列,其中农业工程专业改称农业机械化专业,两个专业的职称评审标准不变。

(五)按照《 *** 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 *** 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9〕12号)和《天津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方案》规定,学前教育教师、保健教师和健康教育教师可参加相应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校医可参加卫生技术系列基层卫生专业职称评审。

(六)按照本市职称评聘有关政策,对已取得本市乡企职称证书的人员,符合相应专业高一层级职称评审标准的,可持乡企职称证书申报评审(以考代评的职称系列除外)。

(七)按照《市人社局关于明确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9〕96号)规定,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且符合高一层级职称评审标准的,可持职业资格证书和用人单位聘任证明直接申报。高技能人才可按照《技能人才分类评价实施细则》(津人才办〔2019〕6号),申报工程技术系列相关专业职称。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发布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等职业信息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4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发布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人员等职业信息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7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发布区块链工程技术人员等职业信息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73号)发布的新职业人员,可根据岗位特点参照申报相应系列(专业)职称评审(见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