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天津职称评审报名条件
(一)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应符合《天津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津人社规字〔2019〕4号)、市人社局会同行业(专业)主管部门发布的27个系列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评价标准及各专业职称评价政策规定的申报条件。民营企业工程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委会每年度公布接受评审的职称专业。工程技术系列已设专业但未设评委会和专业评价标准的专业,符合工程技术系列正高级评价标准的人员可以申报。本市在站博士后可以通过其博士后设站单位申报副高级职称。同一申报人一般每次只能申报一个系列或专业,每年同一系列或专业只能申报一次。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人员应统一报送同一评委会,不得多头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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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按照市委、市 *** 有关文件精神及《市人社局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40号)、《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若干措施的通知》(津卫人〔2021〕340号)、《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全身心投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津卫人〔2022〕65号)等文件规定,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各项政策。
(三)落实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思政课教师、辅导员和中小学德育教师的职称评审工作。落实国家及本市“双减”工作要求,将中小学教师参加课后服务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落实学前教育改革、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有关要求,学前教育教师、保健教师和健康教育教师可参加相应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校医可参加卫生系列基层卫生专业职称评审。
(四)对本市各类企业引进和培养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不论是否取得过职称,企业可根据其业绩水平直接申报相应层级职称。其中,与本市企业签订工作协议1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在津工作不少于2个月的柔性引进人才,可在本市按规定申报职称。
(五)全市各相关专业职称评委会应确保科技、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与公立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平等待遇。非面向单位、系统内部组建的职称评委会,要向民营企业平等开放。各行业(专业)主管部门要系统清理与企业性质挂钩的职称评审政策。各行业(专业)职称评审专家库,要吸纳一定数量的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评审专家。
(六)用人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保障援派人员、双创人员、科技特派员等享有相应的职称申报权益。专业技术人才可凭持有的中央国家机关、中央企业、省级人社(职称)部门颁发或授权颁发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在本市进行职称评聘。
(七)对高级职称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职称系列(专业),申报人须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并成绩合格,在成绩有效期内的方可申报高级职称评审。对参加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专业技术等级培训并获得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可直接申报评审工程技术系列数字经济领域专业高级工程师。
(八)继续教育要求按照本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作为职称申报评审必要的基本条件。对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实行申报人承诺制,用人单位、业务主管部门逐级对申报人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核验,市人社局对申报人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抽查,对承诺不实的申报人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九)优化职称申报评审服务,实行“免跑即办”,统一使用“天津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办理、网上查询、网上评审、网上发证。申报人所有信息和佐证材料、业绩材料均在网上提交,除个别专业外,不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申报人、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评委会不再逐级传送纸质申报材料。全面应用职称证书电子印章、社会化职称评委会电子印章和业务主管部门二维码,评审通过人员在线自行下载、打印职称电子证书和职称电子评审表。
天津今后不再发放纸质职称证书
原标题:市人社局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电子证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民团体、大专院校、驻津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各职称行业(专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提升职称评审信息化服务水平,根据《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方案》(人社厅函〔2018〕168号)和《天津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津人社规字〔2019〕4号),本市从今年起,实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电子证书(以下简称“电子职称证书”),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经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核准备案组建的职称评审委员会(含用人单位组建的职称自主评审委员会,下同)评审通过,取得相应层级职称的人员。
(二)经用人单位按照本市相关规定自主聘任,取得相应层级职称的人员。
(三)参加市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的职称“以考代评”考试并成绩合格,取得相应层级职称的人员。
(四)经市人社局委托国家部委或外省市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取得相应层级职称且由我市发放职称证书的人员。
二、制发程序
(一)上传信息
1.对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各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在评审结果核准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登录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将相关人员信息上传至市人社局。
2.对用人单位自主聘任取得职称的人员,本人登录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上传申领证书信息,用人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含档案存放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下同)逐级审核后,于每月15日前将相关人员信息上传至市人社局。
3.对通过“以考代评”取得职称的人员,本人接到成绩合格通知后,登录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上传申领证书信息,相关职称考试机构审核汇总后,将相关人员信息上传至市人社局。
4.对委托国家部委或外省市评审取得职称且由我市发证的人员,本人登录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上传申领证书信息,用人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逐级审核后,将相关人员信息上传至市人社局。
(二) *** 证书
市人社局于每月底前核对申领证书信息后,通过职称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电子职称证书(样式见附件)。
(三)领取证书
领证人员可于申领次月15日后,登录职称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下载、打印本人电子职称证书。
三、证书效力
(一)电子职称证书(电子版本和其纸介质打印版本)与纸质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可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聘用)、执业注册登记、继续教育等的有效凭证。
(二)电子职称证书上加盖“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子印章,载明持证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呈报单位、资格名称、系列、专业、评审机构、取得资格时间等信息,并按规则生成证书编号。
1.“评审机构”为各职称评审委员会,或自主聘任单位,或“以考代评”考试机构。
2.“取得资格时间”为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日期,或用人单位自主聘任日期,或参加职称“以考代评”考试日期。
3.“呈报单位”为用人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档案存放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4.“证书编号”为字母加数字形式,其中,字母A、B、C、D、E分别对应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
5.姓名中的生僻字将以汉语拼音代替,证书打印后由评审机构在汉语拼音旁手工标注该生僻字并加盖公章。
(三)电子职称证书由市人社局统一 *** ,任何形式的电子再转换版本无效。
(四)本市今后不再发放纸质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已持有的纸质证书继续有效,无需更换。纸质职称证书遗失后确需补发证书的,可按照原渠道办理。
四、电子证书信息查验
(一)查验本人电子职称证书信息真伪的,可登录职称管理信息系统或天津人力社保APP电子职称证书查验栏目,进行查询。
(二)查验他人电子职称证书信息真伪的,可登录天津人力社保APP电子职称证书查验栏目,输入相关身份证号、证书编号、持证人预留手机号码并通过验证后,进行查询。
(三)查验本单位所属人员电子职称证书信息真伪的,可登录职称管理信息系统电子职称证书查验栏目,进行查询。
五、有关要求
实行电子职称证书是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全面推进人社服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手段。各区、各主管部门、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总结经验,对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市人社局反馈。市人社局将不断完善管理体系,研究解决各类问题,确保电子职称证书发放工作平稳推进。
本通知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至2022年4月30日止。
2020年4月7日
2020天津聘任制书记员什么时候可以报名?一个月挣多少钱?
2020年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系统招录聘用制书记员公告(103人)
报名时间:2020年7月13日9:00至7月17日16:00;
聘用制书记员薪酬标准参照天津市有关工资标准制定,经天津市人民 *** 批准执行。聘用制书记员享受五险一金及法定福利,月应发工资3400元,月人均绩效奖金约400元左右。
天津市教练员初级评定流程及时间
线上申报以及审批,时间是2022年9月30日开始到2022年12月31日结束。
具体的评定流程以及时间如下:
1.公布方案。2022年9月30日前,公布《2022年天津市体育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方案》。
2.开展申报推荐。2022年11月18日前完成。各业务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开展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申报人依据相应职称评审方案,填写《天津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见附件2),准备对应佐证材料。用人单位审核材料后开展推荐,对推荐结果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资料以图片方式上传职称申报系统。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确定推荐申报人员。
3.开展线上申报。2022年11月18日前完成。确定推荐的申报人员登录“天津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在线填报本人申报材料并提交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在线确认并提交至业务主管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应于11月18日前完成确认并提交至天津市体育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此后不再接收职称评审申报材料。
4.组织专家评审。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市体育局开展材料受理、评审会议组织等工作,在收到申报材料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受理,全部材料受理完成后,于2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专家评审会议,专家评审会议召开7日前应完成评审专家在线抽取工作。
5.公布评审结果。市体育局在评审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评审结果和评审工作报告于公示完成5个工作日内报送市人社局备案。
6.获取职称证书。评审结果备案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电子职称证书 *** 。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可按照《市人社局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电子证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规字〔2020〕2号)有关规定,在职称评审系统中获取电子职称证书。
2020天津市华英中学公开 *** 编外人员30人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确保我校2020年 *** 工作顺利进行,依据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以下 *** 工作实施方案。
一、学校简介
天津市华英中学是由天津市首批国家级示范校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举办的一所民办完中学校,学校坐落于河东区中山门龙潭路5号。建校至今,华英中学继承了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厚重的文化底蕴和优良传统,始终以“为每一位教师搭设成功的平台,为每一名学生奠定人格与学力发展的基础”为办学理念,以“一条主线,两翼齐飞”为办学思路,以“幸福教育”为办学特色。多年来,华英中学一直以严谨专业的管理、敬业的师资团队和优异的成绩深得百姓认可。
二、 *** 原则
我校2020年 *** 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 *** 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 *** 岗位及人数
我校2020年拟 *** 专业技术人员30人。具体岗位、 *** 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天津市华英中学2020年编外人员 *** 计划表》。
四、 *** 范围与对象
岗位报名代码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届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岗位报名代码面向年龄在4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74年7月22日以后)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的具备中学教师高级职称的天津市户籍人员。
五、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较强的教育教学专业技能、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良好的口语表达能力。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校在读(全日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在以往公开 *** 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7、如若有以上情况且参加报名者,一经查实将直接取消报考资格。
六、 *** 程序
(一)报名与缴费
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北方人力资源网上进行,网址:。
笔试报名时间:2020年7月22日9:00至7月28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20年7月22日9:00至7月30日16:00
考生可在报名提交资格初审后两个工作日内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报名成功以缴费成功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与笔试环节。
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且在报名时只能选择所有岗位中的一个岗位报考。如报考人员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要求,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笔试考务费,考务费由笔试组织机构在线收取,每人45元。
如 *** 岗位的报考人数与 *** 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 *** 单位可相应核减或调整招考计划,保证报考人数与 *** 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
(二)考试内容和形式
1、笔试
笔试科目:岗位报名代码、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岗位报名代码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笔试采取纸笔考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1位小数。
笔试时间为2020年8月8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在报名网站打印,开放打印时间为2020年8月5日9:00。
报考人员应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缺考考生笔试成绩按照零分计算,不得进入后续资格复审等环节。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可于2020年8月12日9:00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下一环节情况。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 *** 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名单末位笔试排名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进入资格复审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环节,需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8月14日08:30-11:30
资格复审地点:天津市河东区龙潭路5号天津市华英中学4层会议室
资格复审所需相关材料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天津市华英中学2020年公开 *** 编外人员面试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原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一份
4、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
6、要求具备教师系列高级职称的需提供高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者,于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面试。
如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因此出现的空缺名额,可根据 *** 单位需求,将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分岗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时间为2020年8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准考证自2020年8月20日9:00起开放打印。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形式根据 *** 岗位性质不同分为说课及结构化面谈,其中:
岗位报名代码、面试形式为说课(说课大纲见附件4),考生现场抽取说课题目,现场备课并进行说课展示,主要考察考生实际课堂讲授能力;
岗位报名代码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谈,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应急处理等能力。
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1位小数,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考试成绩。
4、综合成绩查询
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 *** 具体为: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保留2位小数。
报考人员可于2020年8月26日9:00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综合成绩、排名及进入下一环节情况。
5、疫情期间考试须知
1)全体参加考试的考生均需下载《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3),填报考试当日及考前14天的健康状况、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出行情况等有关事项,并于考试当日携带至考点交考务工作人员,未携带《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无法参加考试环节。
2)考生需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天津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考试。如考试前个人天津健康码申报信息(如健康状况、旅居史等)发生变化,应及时调整,瞒报、谎报人员将承担法律责任。
4)境内中、高风险地区考生应于考前14天前,前往低风险地区,按照目的地疫情防控要求纳入健康管理,原则上尽量避免跨省市流动,并确保考前14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健康监测无异常,方可参加考试。如确实无法确保考前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须提供抵津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中、高风险地区的界定可在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中“疫情风险查询”查询实时信息。境外抵津且满14天的考生,应按照国家和本市疫情防控要求,在配合健康申报、完成集中隔离观察及核酸检测阴性之后,方可参加考试,考试当天需提供解除隔离证明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满足上述疫情防控要求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同放弃考试。疫情防控政策如有调整以本市发布的最新要求为准。
5)考试前,考生尽量不要外出,并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避免与国(境)外人员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6)疫情期间,考生考试全程应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安排,遵守 *** 单位疫情防控要求,除必要程序外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配合进行“津门战役”二维码扫描、体温检测、天津健康码出示、信息登记等防疫工作,以上条件均合格后方可进入考场。在考生进场、查验、如厕、离场期间,应按照工作人员指示行动,与他人之间严格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考试期间出现体温异常、呕吐、腹泻等症状时,按天津市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处理。
7)考生若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8)其他准考证载明的相关注意事项。
(三)体检和考察
按 *** 人数与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过录用计划人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员名单。若成绩仍出现并列,则一并确定为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员。
体检和考察由 *** 单位组织实施,相关标准参照 *** 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四)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北方人力资源网()、北方人力微 *** (微信号:bfrlzp)、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 *** 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综合成绩、排名及体检考察情况,公示期为5天。
七、聘用管理
(一)合同管理
华英中学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编外聘用人员签订正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原则上不少于2年,不超过3年。编外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薪酬待遇
1、应聘合格者,工资、绩效按照学校工资体系执行,多劳多得、优质优酬。
2、受聘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上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带薪休假待遇。
八、纪律监督
*** 工作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进行,坚决制止和杜绝各类不正之风。 *** 工作全过程接受监督。
本次 ***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考试范围以公告为准,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 *** 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报名咨询 *** :
技术咨询 *** :
(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附件: 1、《天津市华英中学2020年编外人员 *** 计划表》
2、《天津市华英中学2020年公开 *** 编外人员面试报名表》
3、《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4、《各岗位说课大纲》
天津市华英中学
2020年7月13日
2020天津聘任制书记员报名条件是什么?专科生能报吗?
2020年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系统招录聘用制书记员公告(103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年龄在18周岁以上(出生日期在2002年7月13日以前),同时须符合附件1关于年龄的具体要求;
3、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或本科)及以上学历(须于2020年7月13日以前取得学历,详细要求见附件1);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或因违纪违规被原用人单位辞退的、以及有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7、其他条件要求:
各招考单位 *** 职位具体招录条件设置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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