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加入职称评审专家库
申请加入职称评审专家库如下天津市职称评定专家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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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陆所在省份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天津市职称评定专家库,填写综合评标评审专家申请表。申请表经所在单位或行业组织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后天津市职称评定专家库,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报送设区的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
专家享有下列权利:受聘参加评标、评审活动天津市职称评定专家库;依据交易要约邀请文件规定的标准和 *** ,依法对交易要约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获取参加评标、评审活动的劳务报酬;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一、入选专家库的专家的条件。
1.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3.熟悉招标投标、 *** 采购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4.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评标评审工作职责,遵纪守法。
5.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本人愿意并且能够胜任评标评审工作。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入选专家库。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的。
3.曾被清退出专家库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家,不再聘用。
1.年龄超过65周岁的,资深专家年龄超过70周岁的。
2.因健康或者工作等原因不能继续担任专家的。
3.本人书面提出不再担任专家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1遴选天津市司法鉴定专家库专家44人公告
为充分发挥专家在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准入登记、职称评审等工作中的作用天津市职称评定专家库,结合全面评查工作需要,根据司法部《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中评审专家数量要求,市司法局将从我市已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人中再次遴选部分鉴定领域专家充实现有司法鉴定专家库,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天津市职称评定专家库:
一、遴选专业及数量
(一)法医类天津市职称评定专家库:法医病理5人、法医物证7人、法医毒物7人、法医精神病6人天津市职称评定专家库;
(二)物证类:痕迹鉴定(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4人、微量物证5人;
(三)声像资料:录音鉴定5人、图像鉴定5人、电子数据鉴定5人。
二、遴选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工作严谨、廉洁奉公、公道正派,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
(二)熟悉司法鉴定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连续从事司法鉴定工作满5年,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及以上学历,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强司法鉴定技术水平和能力;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专家工作职责。专业造诣高且在司法鉴定行业内有较高声望和较强引领力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业惩戒,未受过开除公职处分或其他党纪政纪处分。
三、工作职责
参与市司法局登记司法鉴定机构的评审并提供专家意见;参与司法鉴定投诉处理中涉及专业性问题的论证并提供专家意见;参与疑难复杂鉴定的研讨;承担市和区司法局以及市司法鉴定协会委托的其他工作。
四、申报方式
符合遴选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请登录天津市司法局官方网站()下载《天津市司法鉴定专家申报表》(附后),认真如实填写后,由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将加盖机构公章的《天津市司法鉴定专家申报表》、证明材料原件及PDF版报送区司法局。区司法局初审后,将汇总的所有申报材料及初审意见的PDF版于2021年12月17日前报送市司法局电子邮箱(ssfjffycjd@tj.gov.cn)。证明材料是指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居民身份证,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从事司法鉴定工作5年以上的证明材料,承诺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业惩戒,未受过开除公职处分或其他党纪政纪处分和能够履行专家工作职责的材料。
五、入选程序
市司法局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综合评议后确定专家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入选天津市司法鉴定专家库。
2021年12月10日
附件:
天津市司法鉴定专家申报表.docx
天津职称能入北京专家库吗?
我想是可以的天津职称可以入北京专家库的毕竟是京津冀一体化协同发展模式
2022年天津职称评审报名条件
(一)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应符合《天津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津人社规字〔2019〕4号)、市人社局会同行业(专业)主管部门发布的27个系列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评价标准及各专业职称评价政策规定的申报条件。民营企业工程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委会每年度公布接受评审的职称专业。工程技术系列已设专业但未设评委会和专业评价标准的专业,符合工程技术系列正高级评价标准的人员可以申报。本市在站博士后可以通过其博士后设站单位申报副高级职称。同一申报人一般每次只能申报一个系列或专业,每年同一系列或专业只能申报一次。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人员应统一报送同一评委会,不得多头报送。
(二)按照市委、市 *** 有关文件精神及《市人社局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40号)、《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若干措施的通知》(津卫人〔2021〕340号)、《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全身心投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津卫人〔2022〕65号)等文件规定,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各项政策。
(三)落实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思政课教师、辅导员和中小学德育教师的职称评审工作。落实国家及本市“双减”工作要求,将中小学教师参加课后服务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落实学前教育改革、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有关要求,学前教育教师、保健教师和健康教育教师可参加相应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校医可参加卫生系列基层卫生专业职称评审。
(四)对本市各类企业引进和培养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不论是否取得过职称,企业可根据其业绩水平直接申报相应层级职称。其中,与本市企业签订工作协议1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在津工作不少于2个月的柔性引进人才,可在本市按规定申报职称。
(五)全市各相关专业职称评委会应确保科技、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与公立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平等待遇。非面向单位、系统内部组建的职称评委会,要向民营企业平等开放。各行业(专业)主管部门要系统清理与企业性质挂钩的职称评审政策。各行业(专业)职称评审专家库,要吸纳一定数量的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评审专家。
(六)用人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保障援派人员、双创人员、科技特派员等享有相应的职称申报权益。专业技术人才可凭持有的中央国家机关、中央企业、省级人社(职称)部门颁发或授权颁发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在本市进行职称评聘。
(七)对高级职称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职称系列(专业),申报人须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并成绩合格,在成绩有效期内的方可申报高级职称评审。对参加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专业技术等级培训并获得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可直接申报评审工程技术系列数字经济领域专业高级工程师。
(八)继续教育要求按照本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作为职称申报评审必要的基本条件。对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实行申报人承诺制,用人单位、业务主管部门逐级对申报人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核验,市人社局对申报人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抽查,对承诺不实的申报人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九)优化职称申报评审服务,实行“免跑即办”,统一使用“天津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办理、网上查询、网上评审、网上发证。申报人所有信息和佐证材料、业绩材料均在网上提交,除个别专业外,不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申报人、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评委会不再逐级传送纸质申报材料。全面应用职称证书电子印章、社会化职称评委会电子印章和业务主管部门二维码,评审通过人员在线自行下载、打印职称电子证书和职称电子评审表。
高级职称如何申请专家库
1.首先打开电脑浏览器天津市职称评定专家库,搜索“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哪个省份就输哪个),找到官方网站,点击进入天津市职称评定专家库;
2.在右侧天津市职称评定专家库的“快捷通道”中找到“职称评审”,点击进入天津市职称评定专家库;
3.选择“职称申报系统”,点击进入;
4.输入用户名和密码以及验证码,点击“立即登录”;
5.登录后,选择左侧的“申报专家候选人”;
6.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资料、业绩等内容;填写完毕,点击最下方的“提交审核”即可,通过审核即可成为专家库评审专家天津市职称评定专家库了。
特别注意的是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是不得入选专家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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