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的职称评审专家信息如何修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职称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改革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提升职称评审科学化、便利化、信息化水平,现就做好本市2020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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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按照《天津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津人社规字〔2019〕4号)相关规定,严格把握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本市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含中央和外省市驻津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中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可以申报参加本市职称评审。

(二)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在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港澳台和外籍人才,均可申报。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处分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三)我市共设置27个职称系列(见附件1),各系列及其所属专业的职称评审工作由市人社局核准备案的高级、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见附件2)和用人单位职称自主评审委员会分别负责,申报条件由相应评委会公布。

(四)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相应职称系列(或专业)、层级规定的职称申报条件。申报人一般每年只能申报一次职称。

二、工作要求

(一)落实关爱抗疫一线专业技术人才政策。按照《天津市人民 *** 办公厅印发关于保障和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0〕2号)、《天津市人民 *** 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0〕4号)、《市人社局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40号)和《市人社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岗位聘用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55号)等文件规定,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各项政策。对参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本市卫生技术人员、科研攻关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新闻工作者、社区工作者等,将其抗疫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二)拓宽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民营企业委托具有人事档案存放资格的市或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人事 *** 服务的,可自愿委托其提供职称申报服务。建立民营企业职称申报兜底机制,设立民营企业职称申报专门窗口,接受民营企业或自由职业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其中,在中国北方人才市场所属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开设面向全市的民营企业职称申报专门窗口;在天津(滨海)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开设面向滨海新区的民营企业职称申报专门窗口。

(三)新设立的本市民营企业工程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民企职称评委会”),2020年度受理工程技术系列人工智能、机械、电气、电子、计算机、化工、制药专业的职称评审工作,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既可向民企职称评委会申报上述专业职称,也可向工程技术系列相应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

(四)工程技术系列所属专业的职称评审标准,按照《市人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9〕39号)执行,相关专业主管部门根据专业特点可对专业能力要求、业绩成果要求予以细化。其中,水利专业与城市供水供热供燃气专业的城市供水专业方向整合,整合后的专业名称分别为水务专业、供热供燃气专业。2020年度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仍按现行政策执行,申报人无须参加高级经济师考试。农业技术系列正高级职称中的农业推广研究员从2020年开始不再向农业农村部申报,本市农业技术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调整为农业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农业推广研究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其职称评审标准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业推广研究员评审标准执行;将工程技术系列水产专业、农业工程专业职称调整并入农业技术系列,其中农业工程专业改称农业机械化专业,两个专业的职称评审标准不变。

(五)按照《 *** 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 *** 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9〕12号)和《天津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方案》规定,学前教育教师、保健教师和健康教育教师可参加相应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校医可参加卫生技术系列基层卫生专业职称评审。

(六)按照本市职称评聘有关政策,对已取得本市乡企职称证书的人员,符合相应专业高一层级职称评审标准的,可持乡企职称证书申报评审(以考代评的职称系列除外)。

(七)按照《市人社局关于明确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9〕96号)规定,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且符合高一层级职称评审标准的,可持职业资格证书和用人单位聘任证明直接申报。高技能人才可按照《技能人才分类评价实施细则》(津人才办〔2019〕6号),申报工程技术系列相关专业职称。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发布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等职业信息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4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发布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人员等职业信息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7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发布区块链工程技术人员等职业信息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73号)发布的新职业人员,可根据岗位特点参照申报相应系列(专业)职称评审(见附件3)。

[天津市]天津滨海高新区职称评聘,天津市滨海新区职称工作办公室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才市场 *** 多少?谢谢

天津滨海人才市场

经营地址:天津市塘沽区塘沽区杭州道14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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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人才坐落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区杭州道1400号,主要服务与产品有:天津滨海人才网、“滨海人才” *** 会、滨海猎头、外包服务、人事 *** 、人力资源派遣、人才测评、职称评审、档案托管、学历与职称培训、外埠人才引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等。

扩展资料

天津市委、市 *** 专门出台《关于深入推进滨海新区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分别给予滨海新区在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评价,就业通道、创新创业、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保障等方面的政策及资金支持,鼓励滨海新区在人才体制机制中大胆改革创新,加快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

健全人才服务保障机制简化人才引进审批程序。市有关部门要向滨海新区派驻工作人员现场办公。建立市“人才绿卡”服务窗口,为人才办理关系接转、落户、社保卡、出入境证件等事项。建立高层次人才服务证制度,为高层次人才提供补充医疗保险,更大限度为人才提供工作和生活服务保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天津滨海人才市场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天津滨海新区加快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

天津市中级职称能评定吗

不可以,需要考试。

申报晋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各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测试合格者方可申报相应等级的任职资格。水平能力测试由市职改办负责,具体工作委托市人才交流中心组织实施。

凡在任职期间工作严重失职,或有重大责任事故,或违反国有法律、法令受到刑事处分,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能参加推荐评审。评审费按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各地各部门不得擅自提高标准。

扩展资料:

中级职称要求规定:

1、在全国已实施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卫生、会计、审计、统计、经济、计算机软件、翻译、出版、土建),不再进行相应系列(专业)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评审工作,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一律参加考试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2、已经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并且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

3、对参加职称评审的人员,根据岗位设置的情况来确定评审获得资格人数,对于评审通过的人员即聘任相应职务的措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级职称

天津职称社评和自主聘用哪个含金量更高

具有同等效力。根据查询天津职称社评和自主聘用相关资料得知,天津职称社评和自主聘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经单位自主聘任取得的职称证书与评审取得的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不会因更换工作单位失效。自2020年起颁发的电子职称证书已纳入人社部职称信息库,之前的纸质证书正大力推动信息化工作。

请问天津市申请助理工程师的条件是什么?

天津市申请助理工程师的条件是:

1、本科学历毕业生,毕业一年即可评审助理工程师,这种情况的人才有可能会遇到开头某些人所说的毕业一年以后公司会直接给一个助理工程师的情况;

2、专科学历毕业生,毕业三年即可评审助理工程师,这种学历的人才就不要跟上面一样凑热闹了,你没戏的;

3、硕士学历毕业生,可以直接评定中级工程师。

扩展资料:

下证机构:省职改办、市职改办、区职改办等;

助理工程师需要提交材料:身份证扫描件、毕业证扫描件、照片、学历电子注册表等助理工程师申请基本材料。

助理工程师报名不限时,下证时间为三个月。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助理工程师

如何办理职称晋级?

大学本科工科类毕业在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岗位工作满一年后可以申请认定为助理工程师。注意:一定是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工作岗位才可以。申报程序如下:

1. 申请人根据本人的学历、资历水平、外语、计算机水平、专业技术水平和业绩,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的申请。

2. 用人单位同意后本人填写《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表》,并提交业务技术水平的相关材料。

3. 所在单位核实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其政治表现、工作态度、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进行全面审查,并作出书面考核意见,如同意推荐,则填写《专业职务任职条件评审综合情况表》。

4. 用人单位到人力资源服务管理中心上报评审材料,缴纳评审费。

5. 高新区职改办依据评审程序组织专家组、评委会评审或委托其他评委会评审。

6. 经评委会评审同意后取得任职资格者,分别由市职改办或高新区职改办发文公布,并将其评审材料送本人档案所在地,装入本人技术档案。

7. 各用人单位到高新区劳动人事局或高新区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办 理“资格证书”。

8. 用人单位根据“评聘分开”的原则,自行决定是否聘任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通知要装入本人技术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