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21年建筑类高级职称公示时间
天津市2021年建筑类高级职称公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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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高级职称通过发证一般在通过评审公示后三个月即可获得高级职称聘任证书天津市高级职称公告,公示以后大概三个月就可获得证书。高级职称在公示期间如果无人举报或投诉天津市高级职称公告,在公示期结束后就是有效天津市高级职称公告的;如果公示期间有人举报或投诉,需要在核实内容是否属实后决定是否颁发高级职称证书。高级职称是职称中的更高级别,分正高级和副高级两类。
2019天津市律师、公证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公告
2019年天津市律师、公证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部署天津市高级职称公告,经市司法局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市律师系列、公证员系列按照2011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天津市律师专业中、高级资格评审标准》(津人社局发〔2011〕84号)、《天津市公证员专业中、高级资格评审标准》(津人社局发〔2011〕83号)进行评审,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天津市高级职称公告:
一、参评范围
本市已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专职律师、本市已取得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专职公证员(不含公务员身份人员)。
二、报名方式
申报人在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网址)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
三、评审时间
8月15日,以会代训方式召开律师、公证员职称评审工作会议,部署2019年律师、公证员职称评审工作;申报人于8月31日前完成网上申报注册工作;9月20日前,参评人员完成职称材料在线申报和实际提交。9月30日前,市司法局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局职称办)完成在线审核提交工作;11月中旬适时召开律师、公证员中、高级职称评委会议;整体工作于2019年年底基本结束。
四、评审工作程序
(一)动员学习阶段(8月15日—8月20日)
1、学习动员:各区司法局按照市局统一部署组织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集中学习职称评审相关政策规定,并开展网上申报流程培训。
2、业务考核: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对申报人员在现岗任职以来的业绩进行考核,按年度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考绩卡片”。
(二)申报推荐阶段(8月21日—8月31日)
1、申报人员根据评审标准由本人自愿申报。(8月31日前需完成申报注册)
2、组织推荐
参评人员申报后,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要组织全体律师、公证员对申报人员学历资历条件、工作业绩以及有无违纪投诉等相关情况进行评议,并由行政领导和业务骨干3—5人组成推荐小组,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提出推荐意见,分别填写“群众评议意见表”和“推荐小组意见表”作为单位确定推荐名单的依据,推荐小组赞成票未超过半数的,单位不得推荐。
(三)网上申报、审核、验收阶段(8月16日—9月20日)
1、申报材料
申报人按要求在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同时提供以下书面申报材料: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见附件1,需加盖相关部门印章,高级提供3份,中级提供2份);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表》(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高级25份、中级20份);
学历学位证书、已取得的更高级别职称证书、劳动(聘用、劳务)合同(协议)各1份复印件(无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本人业绩综述,以及论文、著作、专利、案例、业绩证明函、奖励证书等能够证明本人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的业绩材料各1份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申报程序
律师职称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援助中心审核推荐,并经申报人员档案存放单位盖章后,由区司法局审核并统一呈报至专业评委会;法援中心在编人员还需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盖章后,报至专业评委会(材料收取地址在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45号216室)。
在编公证员由所在公证处推荐申报,申报材料由区司法局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呈报至专业评委会;编制外公证员经所在公证处推荐申报,并经申报人员档案存放单位、区司法局审核后呈报至专业评委会(材料收取地址在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2号公共法律服务二处)。
3、公示
用人单位按要求需对单位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并对公示过程及内容以照片等形式进行留存备查。
4、审核验收
材料审核由局职称办指导市律师服务中心、公证协会组织实施,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一律不予收取。申报材料汇总后,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核查、验收。
(四)职称评审阶段(11月中旬)
局职称办完成材料审核上报并配合市职称办完成检查验收工作,于11月中旬召开律师、公证员专业高级、中级职称评审会议,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职称资格评审,评审结果公示。
(五)报告阶段(12月份)
评审会议结束后,市局职称工作办公室向市职称工作办公室报送总结。
五、纪律监督
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评审标准和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年度考核不合格、公务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严格申报人员审核,严禁弄虚作假,对伪造学历、资历、工作业绩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评资格。评审工作由司法局机关纪委、政治部干部管理处和督察处全程监督。
六、联系方式
评委会日常工作联系 *** :
律师材料申报联系 *** :转8003、8004
材料报送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45号216室
公证员材料申报联系 *** :
材料申报地点: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2号公共法律服务二处
2019年8月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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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3年高级职称考试时间
就在23年卫生资格考试进入到缴费程序时天津市高级职称公告,部分地区也发布天津市高级职称公告了23年卫生高级职称考试天津市高级职称公告的新动态!
近日,天津市卫健委发布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天津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考试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明确了今年的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4月2日。
通知具体内容
考试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考试报名条件
本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拟申报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考试相关要求
考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通过考试的人员可取得考试合格证书。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三年。考试成绩合格者,3年内不能再次参加同专业考试。申报专业发生变化时,须重新参加拟申报专业的考试。
考试方式及内容
(一)考试方式天津市高级职称公告:采取人机对话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题型包括单选题、共用题干题、多选题和案例分析题等。
(二)考试内容:一是专业知识,包括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知识。二是学科新进展,包括本专业国内外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三是专业实践能力,包括本专业常见病、疑难病例分析;侧重点在专业实践能力。考试不指定参考教材,不编印考试大纲。
(三)专业设置:2022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考试共设置115个考试专业,详见《2022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专业与考试专业对照表》(见附件)。考生应根据本人现从事的专业及执业准入有关要求,选择相应的专业报考(执业医师报考专业应与本人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相一致),并与拟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的专业一致。
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2022年度天津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考试时间为2023年3月25-4月2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场次及试室安排详见准考证。
(二)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三)报考流程
1.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于2023年2月16日上午9:00至2月20日下午17:00登录天津卫生人才网(),进入“天津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考试”栏目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应报名信息,打印《考试报名表》。《考试报名表》由报考人员本人签字,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2.报名审核
(1)报考人员提交《考试报名表》,所在单位须认真审核申报人员学历、资历、岗位情况等申报信息。符合申报要求的,在《考试报名表》上加盖所在单位(及档案存放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公章,并经所属区卫生健康委、委办局(集团公司)或市主办部门复核盖章。
所在单位应在2023年2月20日中午12:00前完成审核,以确保需更改信息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结束前能够登陆系统修改及提交信息。
(2)审核确认时间及地点
审核时间:2023年2月22-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审核地点: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A座1楼(红桥区咸阳北路6号)。
区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由各区卫生健康委人事部门统一报送。
(3)缴费及打印准考证
考试缴费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执收,即每人90元。
审核通过人员于2023年3月1日9:00起至3月6日17:00登录天津卫生人才网()报名系统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报名不成功。
报考成功人员于2023年3月22日上午9:00起至3月24日17:00登录天津卫生人才网()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4)成绩查询及打印考试合格证时间:另行通知。
天津市体育教练员2022年高级职称评审什么时间结束出公示
天津市体育教练员2022年高级职称评审2022年12月31日结束出公示。天津市体育评审部门发布公告指出2022年高级职称评审会在12月31日结束并公布结果天津市高级职称公告,可以在官方网站中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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