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民营企业职称申报渠道有哪些
天津民营企业职称申报渠道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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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简称民企、公司或企业类别的名称,是指所有的非公有制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是没有“民营企业”的概念,“民营企业”只是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产生的。接下来由我为大家整理出天津民营企业职称申报渠道有哪些,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天津民营企业职称申报渠道有哪些
1、向劳动关系所在地的人社局申报;
2、向集体委托人事档案存放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报;
3、向民营企业职称申报专门窗口申报。
拓展:
一、民营企业职称申报专门窗口:
1、在中国北方人才市场所属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开设面向全市民营企业的职称申报专门窗口;
2、在天津(滨海)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开设面向滨海新区民营企业的职称申报专门窗口。
二、民营企业职称申报程序:
经个人申报、用人单位审核后,可向劳动关系所在地的人社局、集体委托人事档案存放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民营企业职称申报专门窗口报送申报材料。
三、可否申请职称自主评审?
支持专业技术人才密集、技术实力较强、内部管理规范的民营企业,经行业(专业)主管部门核准备案后开展职称自主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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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职称评审系统无显示信息
天津职称评审系统无显示信息是提交内容有问题。
根据天津职称评审系统官方资料显示,提交内容有问题救护易导致系统无显示信息。
天津,简称津,中华人民共和国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环渤海地区经济中心,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
天津中级职称评定结果如何查询
中级工程师职称可在网上查询,具体 *** 如下:
1、打开百度搜索,在搜索栏中输入“中级工程师职称查询”,然后找到中国人才职称评审网(全国网查询)网站,点击进入。
2、进入网站后,找到“验证系统”一项,点击回车。
3、进入验证系统后,找到“国家职称证书验证系统”,点击“enter”。
4、进入国家职称证书验证系统后,可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证书号码任意两项进行查询。
天津普教教师档案管理及职称评定系统:http://zcps.tjmec.gov.cn/#
天津普教教师档案管理及职称评定系统:
教师忘记密码怎么办?可以通过学校管理员进行重置密码。
学校管理员忘记密码怎么办?可以联系区县管理员进行重置密码。
教师填完个人档案学校管理员看不到该教师的信息怎么办?可以打登录页面下方的问题咨询 *** (60638287),技术咨询 *** (60638281)进行查询及更正操作。
档案填写完成发现有问题,需要修改和完善怎么办?可以通过学校管理员进行修改和完善。
填写完成档案后怎样才能进行考绩卡及职称申报操作?要由学校管理员审核教师的档案信息,在确认教师身份后可以在教师管理下给此教师赋予教师权限(点击教师前的小方框有对勾即可)。
考绩卡片的填报日期如何填写?例如:填报日期为2011即上报的是2010至2011年的考绩卡,以此类推。
填写完考级卡片没有上报按钮或不能修改怎么办?两种可能:1、是你已经将考绩卡上报到学校等待审核;2、学校已将今年的考绩卡片上报到区县。如果是之一种情况:可由学校管理员退 *** 师即可进行考绩卡的修改。如果是第二种情况:则必须联系区县的管理员将上报的考绩卡退回学校才可以进行上报及修改工作。
打印考绩卡片出现三页或格式不正确怎么办?我们建议您使用IE8.0的浏览器进行打印这样打印的效果更好。注:浏览器的版本可以查看浏览器工具栏中的帮助。
如何打印初聘认定表?在填写简表基本信息的之一步选择申报类型为转正定职即可。另外,转正定职的教师简表可以单独上报学校或区县不必将其他已上报教师的简表信息退回。
如果页面显示不全怎么回事?这一般都是有网速慢造成的。可以过会儿再访问试试。如还是不行可以打咨询 *** (23620461)。
网站访问不了怎么办?首先看一下 *** 连接是否正常(即是否能上网)如果没有问题可以试着用IP访问:或。
提醒所有在填写个人档案的老师在之一步选择学校的操作很关键,如果选错学校将会影响您的档案审核及填报工作。
请在网上填报前查看使用说明是否有新的通知及要求。
天津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系统没有提交
第1章 个人操作流程
1、操作步骤之一步,个人注册。
第二步,个人登陆,录入个人信息并保存。
第三步,上报数据并打印《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个人网上操作完毕。
2022年天津职称评审报名条件
(一)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应符合《天津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津人社规字〔2019〕4号)、市人社局会同行业(专业)主管部门发布的27个系列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评价标准及各专业职称评价政策规定的申报条件。民营企业工程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委会每年度公布接受评审的职称专业。工程技术系列已设专业但未设评委会和专业评价标准的专业,符合工程技术系列正高级评价标准的人员可以申报。本市在站博士后可以通过其博士后设站单位申报副高级职称。同一申报人一般每次只能申报一个系列或专业,每年同一系列或专业只能申报一次。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人员应统一报送同一评委会,不得多头报送。
(二)按照市委、市 *** 有关文件精神及《市人社局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40号)、《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若干措施的通知》(津卫人〔2021〕340号)、《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全身心投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津卫人〔2022〕65号)等文件规定,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各项政策。
(三)落实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思政课教师、辅导员和中小学德育教师的职称评审工作。落实国家及本市“双减”工作要求,将中小学教师参加课后服务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落实学前教育改革、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有关要求,学前教育教师、保健教师和健康教育教师可参加相应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校医可参加卫生系列基层卫生专业职称评审。
(四)对本市各类企业引进和培养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不论是否取得过职称,企业可根据其业绩水平直接申报相应层级职称。其中,与本市企业签订工作协议1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在津工作不少于2个月的柔性引进人才,可在本市按规定申报职称。
(五)全市各相关专业职称评委会应确保科技、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与公立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平等待遇。非面向单位、系统内部组建的职称评委会,要向民营企业平等开放。各行业(专业)主管部门要系统清理与企业性质挂钩的职称评审政策。各行业(专业)职称评审专家库,要吸纳一定数量的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评审专家。
(六)用人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保障援派人员、双创人员、科技特派员等享有相应的职称申报权益。专业技术人才可凭持有的中央国家机关、中央企业、省级人社(职称)部门颁发或授权颁发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在本市进行职称评聘。
(七)对高级职称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职称系列(专业),申报人须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并成绩合格,在成绩有效期内的方可申报高级职称评审。对参加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专业技术等级培训并获得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可直接申报评审工程技术系列数字经济领域专业高级工程师。
(八)继续教育要求按照本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作为职称申报评审必要的基本条件。对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实行申报人承诺制,用人单位、业务主管部门逐级对申报人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核验,市人社局对申报人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抽查,对承诺不实的申报人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九)优化职称申报评审服务,实行“免跑即办”,统一使用“天津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办理、网上查询、网上评审、网上发证。申报人所有信息和佐证材料、业绩材料均在网上提交,除个别专业外,不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申报人、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评委会不再逐级传送纸质申报材料。全面应用职称证书电子印章、社会化职称评委会电子印章和业务主管部门二维码,评审通过人员在线自行下载、打印职称电子证书和职称电子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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