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天津职称评审报名条件

(一)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应符合《天津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津人社规字〔2019〕4号)、市人社局会同行业(专业)主管部门发布的27个系列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评价标准及各专业职称评价政策规定的申报条件。民营企业工程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委会每年度公布接受评审的职称专业。工程技术系列已设专业但未设评委会和专业评价标准的专业,符合工程技术系列正高级评价标准的人员可以申报。本市在站博士后可以通过其博士后设站单位申报副高级职称。同一申报人一般每次只能申报一个系列或专业,每年同一系列或专业只能申报一次。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人员应统一报送同一评委会,不得多头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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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按照市委、市 *** 有关文件精神及《市人社局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40号)、《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若干措施的通知》(津卫人〔2021〕340号)、《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全身心投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津卫人〔2022〕65号)等文件规定,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各项政策。

(三)落实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思政课教师、辅导员和中小学德育教师的职称评审工作。落实国家及本市“双减”工作要求,将中小学教师参加课后服务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落实学前教育改革、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有关要求,学前教育教师、保健教师和健康教育教师可参加相应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校医可参加卫生系列基层卫生专业职称评审。

(四)对本市各类企业引进和培养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不论是否取得过职称,企业可根据其业绩水平直接申报相应层级职称。其中,与本市企业签订工作协议1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在津工作不少于2个月的柔性引进人才,可在本市按规定申报职称。

(五)全市各相关专业职称评委会应确保科技、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与公立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平等待遇。非面向单位、系统内部组建的职称评委会,要向民营企业平等开放。各行业(专业)主管部门要系统清理与企业性质挂钩的职称评审政策。各行业(专业)职称评审专家库,要吸纳一定数量的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评审专家。

(六)用人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保障援派人员、双创人员、科技特派员等享有相应的职称申报权益。专业技术人才可凭持有的中央国家机关、中央企业、省级人社(职称)部门颁发或授权颁发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在本市进行职称评聘。

(七)对高级职称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职称系列(专业),申报人须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并成绩合格,在成绩有效期内的方可申报高级职称评审。对参加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专业技术等级培训并获得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可直接申报评审工程技术系列数字经济领域专业高级工程师。

(八)继续教育要求按照本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作为职称申报评审必要的基本条件。对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实行申报人承诺制,用人单位、业务主管部门逐级对申报人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核验,市人社局对申报人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抽查,对承诺不实的申报人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九)优化职称申报评审服务,实行“免跑即办”,统一使用“天津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办理、网上查询、网上评审、网上发证。申报人所有信息和佐证材料、业绩材料均在网上提交,除个别专业外,不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申报人、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评委会不再逐级传送纸质申报材料。全面应用职称证书电子印章、社会化职称评委会电子印章和业务主管部门二维码,评审通过人员在线自行下载、打印职称电子证书和职称电子评审表。

2020年各地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已公布!

【导读】初级会计随着17年的改革,已经变的比较简单了,以前的难点基本都删除了,并且考试科目只有两科,所以只要以教材为依据,进行认真的学习,考过的几率还是很大的,今天要给大家介绍的就是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各地的报名时间,下面我们就来具体看看吧。

北京:11月1日8:00-11月26日24:00

天津:11月18日-22日

河北:11月11日-30日

山西:11月18日-30日

辽宁:11月4日-30日

吉林:11月5日-30日

黑龙江:11月18日-30日

上海:11月18日10:00-11月22日24:00,11月27日10:00-11月30日24:00

江苏:11月1日-30日

浙江:11月12日9:00-11月22日16:00,11月27日9:00-11月29日16:00

安徽:11月6日-30日

福建:11月1日-29日

山东:11月5日-29日

河南:11月18日-28日

湖北:11月19日-30日

湖南:11月20日-30日

广东:11月11日-30日

海南:11月1日-30日

重庆:11月1日-30日

四川:11月15日-30日

贵州:11月15日-30日

云南:11月1日-30日

陕西:11月1日-30日

甘肃:11月1日-25日

*** :11月1日-30日

青海:11月1日-30日

内蒙古:11月11日-30日

新疆:11月7日12:00-11月29日24:00

广西:11月1日-30日

宁夏:11月1日-30日

江西:11月14日-28日

全国统一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日-2019年11月30日

以上就是2020年各地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的介绍,在进行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复习备考的时候,一定要付出努力,把基础知识打扎实,那么考试对你来说就不是问题了,一份努力才会有一份收获,在努力的同时,远离初级会计职称备考误区,你考试一定会成功的!

天津历年职称证书发放时间

一、全国职称证书颁发时间

全国职称证书颁发时间一般每年3月份开始,持续到9月份。

二、天津历年职称证书发放时间

2020年:7月29日-8月2日;

2019年:7月23日-7月27日;

2018年:7月28日-8月1日;

2017年:7月31日-8月4日;

2016年:7月18日-7月22日;

2015年:7月27日-7月31日。

2020年天津初级会计职称考后资格审核指南

报考资格审核和发证2020年职称天津

采取考试结束并公布成绩后,再进行报考资格审核2020年职称天津的方式。为2020年职称天津了方便我市考生,决定将全科合格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和会计初级资格证书发放工作合并进行,通过会计初级报考资格审核2020年职称天津的考生可以当场领取资格证书。具体的报考资格审核和发证时间待人社部将会计初级资格证书 *** 完成并发到我市后再公布。

报考资格审核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2)高中以上的学历证书(或硕士以上的学位证书)原件;(3)身份证原件。

考试成绩公布后,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60合格标准,各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开展本区初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工作。按时按要求到指定地点现场提交复核材料。本人因故无法前往须委托2020年职称天津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合格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成绩有效期: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以上内容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2020年天津初级会计职称考后资格审核指南,想要了解更多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相关内容,欢迎及时关注本平台,小编将会为大家做及时的整理并发布的!

[天津市]2020年职称天津,2021年天津职称

2020年天津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成绩查询时间

2020年天津会计初级成绩查询时间

2020年天津初级会计考试于2020年9月30日前下发考试成绩2020年职称天津,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和各地考试管理机构指定媒体上公布。

2020年天津初级会计考试成绩查询流程

1、登录“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kzp.mof.gov.cn/);

2、点击左下方“成绩查询”;

3、选择报考级别、年度、省市——输入证件号——点击“查询”。

初级会计考试成绩可以复核吗?

如果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2020年职称天津,可以在成绩发布后提出初级会计成绩复查申请。查卷范围仅限卷面的漏评题目、合分、登分情况。因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全部为客观题、无主观题2020年职称天津,故部分地区不开放成绩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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