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落户2022年新政策
(一)在境内具有合法有效户籍身份;(二)持有有效的天津市居住证;(三)被天津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天津市投资办企业;(四)用人单位和职工在天津市依法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或者自2014年1月1日天津市实施居住证管理制度以来累计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申请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未同时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参保缴费,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五)居住证积分达到申报指导分值(申报指导分值可随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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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指标内容及分值违法违规与犯罪5年内有提供虚假信息办理相关证书、证明或申办积分落户记录的(包括虚假户籍、学历、专业、就业、住房、纳税证明、购房证明材料等),每条减30分;5年内有刑事犯罪记录的,每条减100分
用人单位为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申办积分落户的,取消该单位自下一申报期起1年内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该单位自下一申报期起3年内申报资格。
奖项获得国家级技能大赛一类竞赛前20名、二类竞赛前15名(30分);
获得省级技能竞赛类竞赛前10名、二类竞赛前6名(20分)
婚姻状况已婚,且夫妻双方均为本市在职职工,积分申请人配偶在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满24个月(20分)职业(工种)非常紧缺职业(25分);
紧缺职业(15分);
一般紧缺职业(10分)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职业技能水平1.对应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30分)
2.对应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20分);
3.对应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15分);
4.高级 *** (30分);
5. *** (20分);
6.高级工(15分);
7.中级工(10分);
8.初级工(5分)
受教育程度本科及以上学历(20分);大专学历(10分)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0分);36至45周岁(5分)。住房公积金缴存住房公积金不满60个月的,每年积3分;缴存满60个月的,自满60个月的下一月起,每年积4分。居住在天津市租房居住(租赁住房),每年积6分。
在本市购房居住(自有住房),住房在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的,每年积10分;住房在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的,每年积11分;住房在武清区、宝坻区、宁河区、静海区、蓟州区的,每年积12分;住房在滨海新区的,每年积15分。
申请人依法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办理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每次积6分。
社会保险在天津市参加社会保险按险种计分。
缴费满12个月不满36个月的,每年更高积22分,其中: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0分)、基本医疗保险(3分)、失业保险(3分)、工伤保险(3分)、生育保险(3分);
缴费满36个月的,自满36个月的下一月起,每年更高积28分,其中: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2分)、基本医疗保险(4分)、失业保险(4分)、工伤保险(4分)、生育保险(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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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单公示市行政许可网上办事大厅积分专栏公布本期积分,公布时间为3个工作日。随后公示入户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届时请申请单位和申请人密切关注。现场受理通过预审的申请单位及申请人,可自行选择预约日期进行现场受理,请务必于预约日期当天,携带与预审资料一一对应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及材料清单中要求的非上传材料到预约网点办理。网上预审网上预审的审核期为3个工作日,请申请单位即申请人随时关注审核结果,网上预审结果为不通过的,本期不再具备申请资格,请申请单位及申请人务必高度重视,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完成预审。上传材料申请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市区或滨海办理网点,然后按照系统提示,参考样图上传材料。其中,标记为必传材料的必须上传,否则无法通过预审;非必传材料请根据个人实际情况上传。在线测评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测评。测评通过后进入上传材料步骤。
注意事项:申请人如通过在线测评,则无法返回修改申请人个人信息,请务必确保填写个人信息的完整与准确后再进入在线测评环节。
信息填写申请单位按照系统提示信息填写申请人信息,确认信息填写完整无误,保存成功后可进入在线测评。
注意事项:须按要求上传申请人身份证照片正反面,请确保图片清晰。申请单位、申请人信息填写务必保证完整、准确,如出现虚假信息,将按照分值表内相关规定处理。
单位注册申请单位登陆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居住证积分专栏积分联办系统,按照系统提示信息注册单息。
非天津户口想落户怎么办?
非天津市户口落户的话可以通过人才引进和积分落户。
人才引进的话需要满足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具有普通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学历的外省市人员,被在津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资办企业),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且最后一次缴费时间为上月或当月的,可以申请落户。
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外省市人员,被在津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资办企业),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且最后一次缴费时间为上月或当月的,可以申请落户。在津有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固定住所的,配偶(结婚满三年)及18周岁以下(含18周岁)子女可以随迁落户。
积分落户的话需要更低146分
一、年龄
1、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20分)
2、36至45周岁(10分)。
二、受教育程度
1、本科及以上学历(40分);
2、大专学历(30分);
3、普通高中和中职学历(20分)。 注:只记更高分,不累计加分
三、专业技术、职业技能水平
1.具有高级职称(50分);
2.具有中级职称(40分);
3.具有初级职称(20分);
4.高级 *** (50分);
5. *** (40分);
6.高级工(30分);
7.中级工(15分);
8.初级工(5分)。注:只记更高分,不累计加分
四、社会保险
参加社会保险按险种计分,每年更高积12分。
其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4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各2分)。。
五、住房
在天津市有本人产权住房或者与配偶、子女共有产权住房(40分)。包括: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买卖协议,并已缴纳契税取得契税完税证明;或取得天津市房地产权证。
六、职业
非常紧缺职业(30分);紧缺职业(20分); 一般紧缺职业(10分)
七、落户地区
申请落户滨海新区、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县、宁河县、蓟县(10分);
申请落户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5分)。
八、投资纳税
上一年度缴税额10万元及以上、本年度年检合格的在津注册企业,个人在该企业投资额在500万元及以上(30分)。
注:同时满足两项条件的,不累计加分。
九、婚姻情况
已婚,且夫妻双方均在本市就业(10分)。
十、奖项和荣誉称号
1、获得国家级奖项和荣誉称号(30分)
2、 获得省部级奖项和荣誉称号(20分)
(以上奖项或荣誉称号均需 *** 或部委颁发、认定)
注:只记更高,不累计加分。
十一、工资年限
在津具有合法稳定职业,累计工作6年及以上(能提供缴纳税款或社会保险费等相关证明,10分)
其中:稳定在一个单位工作10年及以上(20分)。 注:只记更高,不累计加分。
十二、守法诚信
积分期间违法、受行政拘留的,或有个人信用不良记录的(﹣30分,可分项累计减分)。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积分落户资格:
1. 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
2. 申领居住证或申办积分入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包括虚假户籍、学历、专业、就业、住房、投资、纳税证明等);
3. 积分期间因犯罪获刑的
天津积分落户政策明细计算
天津市积分落户分值表
基本分
1、年龄
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0分)
36至45周岁(5分)
2、受教育程度
本科及以上学历(20分);
大专学历(10分)
3、专业技术、职业技能水平
具有高级职称(30分)
具有中级职称(20分)
具有初级职称(15分)
高级 *** (30分)
*** (20分)
高级工(15分)
中级工(10分)
初级工(5分)
4、社会保险
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按险种计分。缴费满12个月不满36个月的,每年更高积22分,其中: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0分)、基本医疗保险(3分)、失业保险(3分)、工伤保险(3分)、生育保险(3分);缴费满36个月的,自满36个月的下一月起,每年更高积28分,其中: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2分)、基本医疗保险(4分)、失业保险(4分)、工伤保险(4分)、生育保险(4分)。
5、住房公积金
缴存住房公积金不满60个月的,每年积3分;缴存满60个月的,自满60个月的下一月起,每年积4分。
6、居住
在本市租房居住(租赁住房),每年积6分。在本市购房居住(自有住房),住房在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的,每年积10分;住房在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的,每年积11分; 住房在武清区、宝坻区、宁河区、静海区、蓟州区的,每年积12分;住房在滨海新区的,每年积15分。 申请人依法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办理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每次积6分。
导向分
1、职业(工种)
非常紧缺职业(25分)
紧缺职业(15分)
一般紧缺职业(10分)
附加分
1、奖项
获得国家级技能大赛一类竞赛前20名、二类竞赛前15名(30分);获得省级技能竞赛一类竞赛前10名、二类竞赛前6名(20分)。
2、婚姻状况
已婚,且夫妻双方均为本市在职职工,积分申请人配偶在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满24个月(20分)。
负积分
违法违规与犯罪
5年内有提供虚假信息办理相关证书、证明或申办积分落户记录的(包括虚假户籍、学历、专业、就业、住房、纳税证明、购房证明材料等),每条减30分;5年内有刑事犯罪记录的,每条减100分。
用人单位为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申办积分落户的,取消该单位自下一申报期起1年内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该单位自下一申报期起3年内申报资格。
外地人在天津怎么落户?
登录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在线提出落户申请,公安部门于3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结果。
依据《天津市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符合本办法之一条前四款条件之一的引进人才,本人登录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下载“天津公安”手机移动终端,在线提出落户申请,公安部门于 3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结果。
审核通过的,选择第二条前三款落户地的,到拟落户区行政服务中心引进人才联审窗口办理准迁手续;选择第二条第四款落户地的,在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均可办理准迁手续。
扩展资料:
天津落户的相关要求规定:
1、各区联审窗口出具提档函,并对人才相关资料预审核,预审合格的出具天津市引进人才落户审批表。
2、申请人持提档函和引进人才落户审批表回原籍提档后到北方人才市场,北方人才出具存档证明,人才持存档证明和引进人才落户审批表到区行政许可中心联审窗口办理落户准迁手续。
3、新的引进人才落户政策规定了5类人才可落户天津,分别是学历型人才、资格型人才、技能型人才、创业型人才、急需型人才。
参考资料来源:全国创新创业中心-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安局市教委市审批办关于印发天津市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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