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申请初级的职称证需要去哪里办理及咨询,更好有 ***
初级职称携举:到档案存放地 和工作人员说 你们 要评 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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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 汇给你 3张表格(每人) 其中有2张是一样的
评定人员 要 写
1. 个人自传(要求:工作内容与所学专业对口)单位盖章
2. 如实填写领到的3张表格 单位盖章
3. 相关证书复印件
4. 要并备求:本科毕业工作满1年
大专毕业工作满3年
我是在 天津 南开区 平的 各地可能会有区别,不过,基本雷同
23018720这个是大学生就业辩蔽碧指导中心的 *** ,可以打 *** 咨询。
但评定时,需到 档案所在地。
关于开展天津2022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大专院校、驻津单位人力资源(职称)部门:
根据《关于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6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统考办字〔2022〕1号)精神,现将我市开展2022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资格考试工作的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日期均定为10月30日(星期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 0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 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 0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 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注: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0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注: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二、考试大纲及用书
2022年统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继续使用2021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天津市统计局主页()“政务服务”栏目内的 “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评”专栏。
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为《统计业务知识》和《统计相关知识》。考试用书由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考试用书说明及订购方式已公布在天津市统计局主页拿笑轮()“政务服务”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评”专栏。
三、报名条件
根据《关于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消信人社部发〔2020〕16号)规定,参加统计专业初、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报考条件遵照以下执行: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具备良好的统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坚决 *** 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四、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之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
五、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之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统计工作满10年;
(二)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统计工作满6年;
(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4年;
(四)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统计工作满2年;
(五)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1年;
(六)具备博士学位。
六、报名参加统计专业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之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升咐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二)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三)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经济、会计、审计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考试报名时间、现场审核时间、网上缴费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报名流程、资格审查及告知制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8月3日0时至8月12日24时。不再开设补报名时间。
(二)现场审核时间
网上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携带相关证件到天津市统计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44号)现场审查。
现场审核时间:8月15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过期不再办理。
(三)网上缴费时间
8月15日上午09:00至8月18日下午16:00。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必须按时缴费,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生于10月26日上午9:00至10月29日24:00,在网上打印《准考证》。
(五)报名流程和资格审查
1.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注册个人信息并进行网上报名。
考生注册→考生登录→选择考试、省份并保存→查看《告知书》、《报名须知》→填报报考信息→签订《诚信报考书》→外部数据自动核验通过→资格核验通过→网上缴费。外部数据不能自动核验→考生上传证明材料,在线核验通过→网上缴费。
2.资格审查
学信网只能对2002年以后大专以上学历进行后台比对自动确认,对于学历不能比对的情况考生可在网上上传证明材料。对学历以外需要提交的资料也采用网上提交资料进行网上人工审核。上传材料审核不通过的考生,需要进行现场审核。
(六)告知制
1.2022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按照实行告知制办理。
2.报名步骤
(1)注册信息,在线核查
报考人员本人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要求注册,完善个人信息,等待系统在线核查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原则上24小时内返回核查结果)。
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己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查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查完成后方可报名。
(2)网上填报,诚信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如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在线核查结果返回后,报考人员须本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作出,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承担不实的后果;报考人员本人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对于不适用告知制办理相关事项,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撤回申请,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应按我市规定线下办理审核事宜,并配合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五、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调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6〕410号)的有关规定,初级考试费每人94元,中级考试费每人90元,高级考试暂不收费。
六、考试工作联系方式
考务咨询 *** :12333
政策咨询 *** :27230835
邮件地址:stjjrsjyc@tj.gov.cn
办公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44号(天津市统计局)
七、考试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查询服务将于2023年1月在网上开通,届时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
天津市统计局办公室
2022年7月26日
2019天津市律师、公证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公告
2019年天津市律师、公证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部署,经市司法局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市律师系列、公证员系列按照2011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天津市律师专业中、高级资格评审标准》(津人社局发〔2011〕84号)、《天津市公证员专业中、高级资格评审标准》(津人社局发〔2011〕圆枝哗83号)进行评审,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范围
本市已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专职律师、本市已取得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专职公证员(不含公务员身份人员)。
二、报名方式
申报人在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网址)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
三、评审时间
8月15日,以会代训方式召开律师、公证员职称评审工作会议,部署2019年律师、公证员职称评审工作;申报人于8月31日前完成网上申报注册工作;9月20日前,参评人员完成职称材料在线申报和实际提交。9月30日前,市司法局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局职称办)完成在线审核提交工作;11月中旬适时召开律师、公证员中、高级职称评委会议;整体工作于2019年年底基本结束。
四、评审工作程序
(一)动员学习阶段(8月15日—8月20日)
1、学习动员:各区司法局按照市局统一部署组织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集中橘行学习职称评审相关政策规定,并开展网上申报流程培训。
2、业务考核: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对申报人员在现岗任职以来的业绩进行考核,按年度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考绩卡片”。
(二)申报推荐阶段(8月21日—8月31日)
1、申报人员根据评审标准由本人自愿申报。(8月31日前需完成申报注册)
2、组织推荐
参评人员申报后,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要组织全体律师、公证员对申报人员学历资历条件、工作业绩以及有无违纪投诉等相关情况进行评议,并由行政领导和业务骨干3—5人组成推荐小组,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提出推荐意见,分别填写“群众评议意见表”和“推荐小组意见表”作为单位确定推荐名单的依据,推荐小组赞成票未超过半数的,单位不得推荐。
(三)网上申报、审核、验收阶段(8月16日—9月20日)
1、申报材料
申报人按要求在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同时提供以下书面申报材料: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见附件1,需加盖相关部门印章,高级提供3份,中级提供2份);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表》(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高级25份、中级20份);
学历学位证书、已取得的更高级别职称证书、劳动(聘用、劳务)合同(协议)各1份复印搭前件(无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本人业绩综述,以及论文、著作、专利、案例、业绩证明函、奖励证书等能够证明本人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的业绩材料各1份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申报程序
律师职称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援助中心审核推荐,并经申报人员档案存放单位盖章后,由区司法局审核并统一呈报至专业评委会;法援中心在编人员还需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盖章后,报至专业评委会(材料收取地址在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45号216室)。
在编公证员由所在公证处推荐申报,申报材料由区司法局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呈报至专业评委会;编制外公证员经所在公证处推荐申报,并经申报人员档案存放单位、区司法局审核后呈报至专业评委会(材料收取地址在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2号公共法律服务二处)。
3、公示
用人单位按要求需对单位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并对公示过程及内容以照片等形式进行留存备查。
4、审核验收
材料审核由局职称办指导市律师服务中心、公证协会组织实施,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一律不予收取。申报材料汇总后,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核查、验收。
(四)职称评审阶段(11月中旬)
局职称办完成材料审核上报并配合市职称办完成检查验收工作,于11月中旬召开律师、公证员专业高级、中级职称评审会议,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职称资格评审,评审结果公示。
(五)报告阶段(12月份)
评审会议结束后,市局职称工作办公室向市职称工作办公室报送总结。
五、纪律监督
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评审标准和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年度考核不合格、公务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严格申报人员审核,严禁弄虚作假,对伪造学历、资历、工作业绩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评资格。评审工作由司法局机关纪委、政治部干部管理处和督察处全程监督。
六、联系方式
评委会日常工作联系 *** :
律师材料申报联系 *** :转8003、8004
材料报送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45号216室
公证员材料申报联系 *** :
材料申报地点: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2号公共法律服务二处
2019年8月9日
附件:
1 .《 》
2.《 》
天津市哪里评定中级职称
可去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数逗定。
《职称评审管理规定》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三条 企事业单位开展的职称评审工作,适用本规定。专业化人才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开展的职称评审参照本规定执行。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负责职称评审工作,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评审制度、制定评审标准、协调落实职称政策,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
扩展资料:
《职称评审管理规定》相关法条:
第二十四条 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应枣州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符合相应系列或专业、相应级别职称评审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相应职称评审办事机构或其指定的代办机构提交职称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实行诚信承诺制度。
第二十八条 职称评审实行结果公示制度,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期应当不少于5个工作凳毕蔽日。对公示期间投诉举报或通过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线索,要逐一复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职称评审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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