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天津市政工程中级职称最迟什么时候发证

中级职称考试通过,申请证件一般安排在考后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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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职称证书所携带的材料(备注:有些地方禁止代领,可以找人代领的需要附上代领委托)依成绩通知单(任意一科就行,没有打的考生可以去职称考试管理办公室打印)一些地方不需要成绩单,不过建议更好带上成绩单。

对于部分着急用的考生,在拿到纸质版之前,还先可以领取到中级电子证书。预计在12月中下旬或明年年初中国人事考试官网会更新2021年会计职称考试的证书信息,考生按照要求登录即可进行打印,该证书和纸质证书法律效用一样。

[天津市]下月起天津不再发放纸质职称证书,职称证书还有纸质版吗

2021年天津的自主聘任职称证书下证了吗

通过查询相关资料显示下月起天津不再发放纸质职称证书,2021年天津下月起天津不再发放纸质职称证书的自主聘任职称证书已经下证下月起天津不再发放纸质职称证书,对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各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在评审结果核准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登录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将相关人员信息上传至市人社局。经市人社局备案确认后,申领人员即可通过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本人电子职称证书。具体消息可关注官方网站,获得之一手权威信息。

2021天津中小学教师职称恢复时间

2022年1月17日。

2021天津中小学教师职称恢复时间是1月17日下月起天津不再发放纸质职称证书,从2021年12月到2022年1月17日,高级、一级教师职称评委会完成评审工作。参评范围是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在编在岗下月起天津不再发放纸质职称证书的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

中小学教师是我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下月起天津不再发放纸质职称证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力量。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2021年高级会计师证书授予时间

各地下月起天津不再发放纸质职称证书的授予时间不一样下月起天津不再发放纸质职称证书,具体还是要到官网上查询。

以下是一些地方的授予时间及方式,仅供参考下月起天津不再发放纸质职称证书

1、广东:2020年8月24日起 / 广东省会计人员高级职称评审管理系统 / 电子打印,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2、安徽:2020年7月20日至8月7日 / 安徽政务服务网 / 各单位网上申领。

3、湖北    2021年4月1日起工作时段内    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路5附46号省会计考办    于工作时间拨打联系 *** 提前预约  

4、山西:6月22日-6月24日 / 省财政厅会计处802室 / 各市人社局集中代领。

5、天津:会计之家1楼报名厅 / 电子证书已开通。

6、辽宁:各市财政部门 / 现场领取。 

7、吉林:吉林省财政厅2号楼628房间 / 本人亲自领取。

天津今后不再发放纸质职称证书

原标题下月起天津不再发放纸质职称证书:市人社局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电子证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月起天津不再发放纸质职称证书,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民团体、大专院校、驻津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各职称行业(专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下月起天津不再发放纸质职称证书

为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提升职称评审信息化服务水平,根据《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方案》(人社厅函〔2018〕168号)和《天津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津人社规字〔2019〕4号),本市从今年起,实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电子证书(以下简称“电子职称证书”),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经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核准备案组建的职称评审委员会(含用人单位组建的职称自主评审委员会,下同)评审通过,取得相应层级职称的人员。

(二)经用人单位按照本市相关规定自主聘任,取得相应层级职称的人员。

(三)参加市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的职称“以考代评”考试并成绩合格,取得相应层级职称的人员。

(四)经市人社局委托国家部委或外省市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取得相应层级职称且由我市发放职称证书的人员。

二、制发程序

(一)上传信息

1.对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各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在评审结果核准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登录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将相关人员信息上传至市人社局。

2.对用人单位自主聘任取得职称的人员,本人登录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上传申领证书信息,用人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含档案存放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下同)逐级审核后,于每月15日前将相关人员信息上传至市人社局。

3.对通过“以考代评”取得职称的人员,本人接到成绩合格通知后,登录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上传申领证书信息,相关职称考试机构审核汇总后,将相关人员信息上传至市人社局。

4.对委托国家部委或外省市评审取得职称且由我市发证的人员,本人登录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上传申领证书信息,用人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逐级审核后,将相关人员信息上传至市人社局。

(二) *** 证书

市人社局于每月底前核对申领证书信息后,通过职称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电子职称证书(样式见附件)。

(三)领取证书

领证人员可于申领次月15日后,登录职称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下载、打印本人电子职称证书。

三、证书效力

(一)电子职称证书(电子版本和其纸介质打印版本)与纸质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可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聘用)、执业注册登记、继续教育等的有效凭证。

(二)电子职称证书上加盖“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子印章,载明持证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呈报单位、资格名称、系列、专业、评审机构、取得资格时间等信息,并按规则生成证书编号。

1.“评审机构”为各职称评审委员会,或自主聘任单位,或“以考代评”考试机构。

2.“取得资格时间”为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日期,或用人单位自主聘任日期,或参加职称“以考代评”考试日期。

3.“呈报单位”为用人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档案存放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4.“证书编号”为字母加数字形式,其中,字母A、B、C、D、E分别对应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

5.姓名中的生僻字将以汉语拼音代替,证书打印后由评审机构在汉语拼音旁手工标注该生僻字并加盖公章。

(三)电子职称证书由市人社局统一 *** ,任何形式的电子再转换版本无效。

(四)本市今后不再发放纸质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已持有的纸质证书继续有效,无需更换。纸质职称证书遗失后确需补发证书的,可按照原渠道办理。

四、电子证书信息查验

(一)查验本人电子职称证书信息真伪的,可登录职称管理信息系统或天津人力社保APP电子职称证书查验栏目,进行查询。

(二)查验下月起天津不再发放纸质职称证书他人电子职称证书信息真伪的,可登录天津人力社保APP电子职称证书查验栏目,输入相关身份证号、证书编号、持证人预留手机号码并通过验证后,进行查询。

(三)查验本单位所属人员电子职称证书信息真伪的,可登录职称管理信息系统电子职称证书查验栏目,进行查询。

五、有关要求

实行电子职称证书是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全面推进人社服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手段。各区、各主管部门、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总结经验,对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市人社局反馈。市人社局将不断完善管理体系,研究解决各类问题,确保电子职称证书发放工作平稳推进。

本通知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至2022年4月30日止。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