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实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人才引进落户全流程网上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公安分局、政务服务办公室,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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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提升人才服务水平,优化引才落户流程,决定实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人才引进落户全流程网上办理(以下简称“全流程网上办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按照“海河英才”行动计划人才引进落户条件,提出落户申请的各类人才(以下简称“申请人”)。
二、办理程序
(一)申请
申请人通过“天津公安”APP和“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引进人才落户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实名注册、签署承诺书、选择落户地点、填报信息后,上传有关要件(见附件)。
(二)审核
在人社、教育、公安三部门组成的联审窗口建立网上联审机制,对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和要件进行线上审核。人社部门负责审核用工、社会保险、执(职)业资格、职称等相关信息要件;教育部门负责审核学历学位相关信息要件(技工学校学历由人社部门负责);公安部门负责审核落户地、无犯罪记录等相关信息要件。对于能够通过数据比对的信息和要件,系统自动完成审核。
审核通过的,系统以手机短信的形式通知申请人,申请人登录系统选择到付邮寄或窗口自取获取《准予迁入证明》。
审核未通过的,系统以手机短信的形式告知申请人并注明驳回原因。申请人可根据短信提示完善信息要件重新提出申请,也可向拟落户区联审窗口咨询。
三、实施时间
全流程网上办理自2020年6月8日起试运行,7月8日起正式运行。6月8日后申请落户的人员,一律按照新系统流程申请办理,实行线上审核,联审窗口只提供现场咨询,不再受理纸质材料。6月8日前已申请落户的人员,按原系统流程办理,如申请人自行撤销或拟落户区联审窗口工作人员驳回其申请后,申请人通过新系统重新申请办理。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流程网上办理工作,做好流程优化前后的业务衔接和宣传解释工作,确保经办工作顺畅、有序、高效。
(二)联审窗口在审核中发现申请人存在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6个月内不再受理其引进落户申请。
(三)市人社局、市教委、市公安局将根据引进落户审核职责分工,通过随机抽查和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全流程网上办理的事中事后监管。
(四)系统日常维护由市公安局负责。联审窗口在运行中发现政策适用、经办流程等方面的问题,应及时与市人社局、市教委、市公安局联系。
附件:申请人需上传的要件
市人社局 市教委
市公安局 市政务服务办
2020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申请人需上传的要件
一、基本要件
(一)学历型人才
全日制本科学历证、学历认证报告(境外学历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身份证(正反两面);硕士及以上学位证、学位认证报告(境外学历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身份证(正反两面)。
在津有工作申请人还需上传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等)副本复印件。
(二)资格型人才
1.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人才:职称证书、职称评审表复印件(加盖存档单位公章)、身份证(正反两面)。
2.执业资格人才: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正反两面)。属于国外执业资格证书的,还需提供证书翻译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发证机构官方网站个人注册信息截图及其翻译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取得证书的网页截图及其翻译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
在津有工作申请人还需上传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等)副本复印件。
(三)技能型人才
全日制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正反两面)、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等)副本复印件。
普通中专毕业生还需提供普通中专学生登记表复印件或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存档机构公章);职业高中毕业生还需提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存档机构公章);技工院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技工院校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存档机构公章)。
(四)创业型人才
来津创办的企业营业执照、创业团队核心成员(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相关证明材料(如股权证明、任命决定等)、在津缴纳10万元个税证明、身份证(正反两面)。非原始创业者还需提供能体现创业团队核心成员(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来津创业1年及以上证明材料。
(五)急需型人才
急需型人才认定书、身份证(正反两面)。
(六)根据落户地点上传要件
天津落户如何网上办理
天津落户如何网上办理
天津各类落户流程都不统一,举例常见的学历型人才落户,其他各类型落户需查看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或天津人力社保局。以下我为大家整理了天津落户网上办理的流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办理条件
1、全日制高校毕业,本科生不超过40周岁;
2、硕士不超过45周岁;
3、博士不受年龄限制。
办理材料
在津无工作:
1、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学位证书。
本人或配偶在津有房:
1、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学位证书;
4、合法房产证明。
在津有工作:
1、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学位证书;
4、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人社部门指定的人才集体落户,提供人才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
在线申报:
1、登录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点击手机应用下载APP。
2、打开“天津公安”APP,点击“引进人才落户”。
3、勾选同意,点击下一步。
4、输入个人信息并提交,选择相对应的类型人才落户,按照步骤提出申请。(公安部门三日内审核完)
现场办理:
1、携带相关材料到拟落户区行政服务中心引进人才联审窗口。窗口经办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核,认证一致且材料齐全的,当场打印或现场填写“引进人才落户递交材料登记表”,留存材料复印件并退还原件。材料递交后,申请无需在现场等候。
2、人社、教育、公安等部门对所接受的.落户申请材料进行联合审核。审核结果以短信形式通知申请人。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在系统的业务办理进度查询中,确认《准予迁入证明》的获取方式。
选择自取的:申请人到窗口自行提取准迁证。
选择邮寄的:邮政EMS以到付方式将准迁证送达本人。
3、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然后到拟落户区公安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或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时限与费用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
办理费用: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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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人员怎样落户天津
1、对在津无就业单位天津副高职称可网上落户的落户经办程序:各区联审窗口出具提档函(北方人才市场已经发送各区行政许可中心),并对人才相关资料预审核,预审合格的出具天津市引进人才落户审批表(三个部门签字不盖章,各区审批表要自行编号);
2、申请人持提档函和引进人才落户审批表回原籍提档后到北方人才市场,北方人才出具存档证明,人才持存档证明和引进人才落户审批表到区行政许可中心联审窗口办理落户准迁手续。
3、办理落户准迁手续需要的要件:
(一)学历型人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资格型人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
(三)技能型人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在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凭证;
(四)创业型人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缴纳个人所得税凭证;(五)急需型人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所在区人才办出具的急需型人才认定书。
4、除上述材料,引进人才还应对照《天津市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第二条选择的落户地点提供相应材料:
(1)在本人或配偶名下的产权房落户的,提供本人或配偶合法房产证明;
(2)在单位集体户落户的,提供单位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在市、区人才集体户落户的,无需提供人才集体户相关材料,直接办理落户手续。
扩展资料:
对弄虚作假骗取落户资格的人员,市公安部门将对其注销户口,纳入诚信“黑名单”,并通报相关人员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办理落户手续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中介机构宣传的收费代办均为欺诈信息。
人才落户新政不会变化。各区行政许可中心联审窗口已经完善天津副高职称可网上落户了设施,增加了工作人员,为申请人提供便捷落户服务,申请落户人员不必扎堆申报。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天津市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政策答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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