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规定可以越级晋升的条件是

法律分析:特别优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按照规定越一级晋升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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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干部,根据实际需要可以越级提拔:

(一)德才素质好,发展潜力大,工作扎实,实绩突出,年度考核连续3年以上(含3年)被评为优秀的;

(二)所负责的工作获地级市以上党委、 *** 及省部级机关表彰的,或本人荣获地级市以上党委、 *** 及省部级机关荣誉称号的;

(三)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工作表现突出的;

(四)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且工作表现突出;

(五)班子结构配备需要的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

(六)专业性强的单位或部门急需的领导人才或专业管理人才;

(七)选派到自然条件差、经济相对落后,条件特别艰苦地区工作的;

(八)未到退休年龄因工作需要退离领导岗位,且表现好、政绩突出提任非领导职务的;

(九)在民主定向推荐中得票位居前列,经组织人事部门认真考察和党委(党组)讨论,被确认为该职位最合适人选的;

(十)其他经上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认定为“工作特殊需要”的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四十三条 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

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逐级晋升。特别优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按照规定破格或者越一级晋升职务。

[天津市]天津越级晋升职称,天津晋升副高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可以越级申报职称?

专业技术人员天津越级晋升职称的职称评比都可以根据自己天津越级晋升职称的成绩和自己的贡献获奖情况申请越级申请职称的。

关于天津市教师职称评定:小学语文教师晋小中高如何做准备

2010年天津市教师职称评审申报条件

一、晋升高一级教师职称,需具备支教交流经历。

为充分发挥职称评审工作在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资源均衡配置。经与市职改办沟通,拟在2010年教师职称评定中实行。凡2000年以后城市城区和县城城区内中小学校新聘任的教师,原则上应到乡镇及其以下(或实行城乡一体化的城市郊区)中小学校、民族地区、地震极重灾区支教一年及以上,或在县域内不同学校之间交流任教一年及以上,才能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

在2010年的教师职称评审过程中,各地要按照文件精神,对申报中、高级教师职务的人员进行严格把关,各学校要加强宣传,对申报教师进行认真审查。对无支教交流经历的,原则上不得推荐申报人选。对今年参加支教交流,其他基本条件符合的教师,可以申报相应职称。

二、申报范围

中小学、幼儿园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范围为:高新区各中小学在编在岗的教师、实验室工作人员及档案存放在高新区人才交流中心的学校代课教师、特岗教师、幼儿园老师等。其中,非在编代课教师、特岗教师等申报人员应在高新区服务满一年,新 *** 教师应提供原学校的年度考核材料。教师职称已学校为基层单位,实行推荐申报制度。学校职称推荐申报小组按职称管理文件,到达任期的要及时换届。

其他工作在学校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对岗申报的原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选择适合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参加相关测评。

三、申报条件

1、任职年限。中小学教师晋升教师职务,应达到《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年限。中等专业学校讲师应达到《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年限。任职年限不够的,须按破格条件进行推荐、评审。

中学高级:任中学一级5年以上,或获得博士学位。

中学一级:任中学二级4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两年申报,三年认定)。硕士研究生毕业在中学工作的第二年有资格申报中学一级职称,连续工作第三年,填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二份,交年度考核登记表、学历、学位复印件及工作总结一份,申请认定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小学、幼儿园高级:任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5年以上,或本科毕业满3年后。大学本科毕业生及硕士研究生在小学任教的,任教满一年办理转正手续,享受小学一级教师待遇,任教满三年填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申报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初级职称:中学,大专见习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申报中学三级教师;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申报中学二级教师;小学,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申报小学二级教师;大学专科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申报小学一级教师。

九年一贯制学校中,小学教师申报中学系列职称的,除满足学历条件外,其任职年限应参照同等条件人员,根据其学历按照《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计算任职年限。

2、学历条件。中小学教师晋升教师职务,必须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即高中教师应达到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应达到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应达到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其中,小学教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应达到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教师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应取得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C级合格证书;晋升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应取得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D级合格证书。申报中学二级、中学三级、小学一级、小学二级等初级职称的,应提供计算机相关证明材料。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予职称计算机相应等级考试:

(1)计算机专业硕士毕业生免予职称计算机A级考试。计算机专业本科毕业生免予职称计算机B级考试;计算机专业专科毕业生免予职称计算机C级考试;

(2)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高级程序员级考试合格,免予职称计算机A级考试;程序员级考试合格,免予职称计算机B级考试;初级程序员级考试合格,免予职称计算机C级考试。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暂不参加职称计算机考试:

(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

(2)在少数民族县和内地县以下(不含县)区、乡、镇工作的;

(3)按川职改(91)8号文件规定,初定职务的大中专毕业生(含毕业研究生)。

免试人员需填报《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审批表》。

4、继续教育要求。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职务的人员,每年应完成继续教育80学时;同时,还应坚持自学,并经学校考核合格。评审初级职称的人员,应完成规范性继续教育学时50学时,灵活性继续教育学时30学时。

5、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求。晋升中学高、中教师职务、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任现职以来,要有二年担任班主任工作(含学校团委、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的经历,且考核应在“合格”及以上。

6、普通话等级要求。晋升中学高、中教师职务、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应取得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证书。

7、教学、科研工作要求。(重点讲一下对论文及科研成果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