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通过了,如何领取证书?
1,初级会计职称合格证一般在考后两个月左右开始领取,领取时间各地区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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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或者人事局职称科)填表《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3,携带毕业证、会计从业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般内部可提供复印服务。
4,工本费一般是10元左右,但是有些地方已经取消了工本费。
各地办理初级会计职称证书领取要求不一样,建议到当地人事局考试中心咨询具体办理手续。
初级会计职称证什么时候领取
每年成绩下发后天津市职称考试合格证,当地财政局和人事局会公布办理相关证件时间,按照通知规定天津市职称考试合格证的时间去办理即可,一般是在8月下旬到九月下旬左右。领证时请携带本人准考证、一寸和二寸免冠近照各一张。各地具体情况以当地财政局或者人事局天津市职称考试合格证的通知为准。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定期登记制度。资格证书每3年登记一次。持证者应按规定到当地人事、财政部门指定的办事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每门满分100分,各科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均以考试年度当年标准确定,一般为60分及格。各科目每类试题每小题得分均在试卷中规定。评分均按试卷及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的规定执行。
扩展资料
报名时间天津市职称考试合格证:
报名时间一般安排在考试年度上一年的10月份开始。
2019年全国报名时间天津市职称考试合格证:2018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各省起止时间不同)。
报名手续:
凡符合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均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核实,持学历证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报名登记表”于规定期限内到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设置的报名地点报名。经审核合格后,发给领取准考证的凭据。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初级会计职称
初级会计怎么领证天津
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登陆天津会计信息网天津市职称考试合格证,报名系统注册并填报个人信息,填写手机号进行短信验证,上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打印报名信息表
1. 持有天津市职称考试合格证我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报名人员经报名系统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不再进行现场审核天津市职称考试合格证;审核不通过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从业资格证书)和有关学历证明,到审核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再网上缴费
2.其他报名人员应在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到考区报名点接受现场审核,经审核通过后,再进行网上缴费。现场审核需携带《网上报名信息表》、学历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为本人身份证,台湾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原件
职称考试成绩合格后什么时候领证
初级会计职称合格证一般在考后两个月左右开始领取,领取时间各地区有所差异,有些快有些慢。
(一)办理流程: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或者人事局职称科)填表《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由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或者人事局职称科)把资料报省职改办审核——下发证书。
(二)携带资料:身份证、毕业证、从业证、准考证、合格成绩单据、照片、表格。
1、合格成绩单据:成绩通知单(任意一科就行,没有打印的考生可以去职称考试管理办公室打印。),一些地方不需要成绩单,不过建议更好带上成绩单!(这一条有的地方执行,有的地方不执行。)
2、毕业证、从业证:考生本人具备报名资格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3、身份证: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4、照片: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一寸二张、二寸一张(有的省要求二寸,有的省是一寸,张数各省市也有差异。)
5、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具体表样下载在当地证书通知上会注明,张数也会有差异)
天津市2017年职称评审的专业和级别都有哪些
中级职称评审基本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
2、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二年左右;
3、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出具规定的学历证书。专业证书及其他有关证明均不作为申报评审的学历依据。
取得国外相应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国家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才能按相应学历、学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评价。
先参加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人员,取得学历前后的任职时间可以相加计算,达到任职时间要求的可以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外语能力要求
按照杭人专〔2007〕162号文件(文件见附件)中的规定执行。对于通过博思(BULATS)水平测试二级以上者,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可免予职称外语考试;在2004年底前取得国家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合格证书(不包括省划合格成绩单),申报中级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不参加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年龄在40周岁以上(含40周岁)的人员,申报评审工程技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时,职称外语可不作为申报的必备条件,考试成绩作为量化评审的内容。
乡镇基层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要求免试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评审材料必须经所在乡镇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确定并盖章。
四、计算机能力要求:
凡年龄在45周岁(不含45周岁)以下人员,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该合格证在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时有效。
对在2006年底前取得的《浙江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证书(Windows2000/XPOffice)》,有效期一律至2008年12月31日止。该证书只能在一个专业技术级别评审时有效,评审通过之后,由评委会办公室在证书上加盖ldquo;已评审使用rdquo;的专用章。
五、填报材料及真实性要求:
申报对象所在单位必须对申报对象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对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和奖励证书等有关证件必须认真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以示审核确认;申报对象要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
对在申报和评审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评审结果,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
所有评审表格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填写,自行更改表式的一律作退回处理。上报材料要正确、整齐,一次报齐。申报材料要装在牛皮纸质的资料袋里,并在袋外贴上填写好的《评审材料清单》。
评审材料由区、县(市)人事局、市属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报送。
1、申报对象所在单位应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经区、县(市)人事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托书》及《评审工程师人员资格审查花名册》,同时上报电子版。
2、评审对象应提交的材料按如下顺序装订成册(如材料多可以分成2册):
(1)材料目录;
(2)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4)聘任书(或聘约书)任期内连续1套;
(5)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或《职称外语免试审核表》1份;表》批件1份;
(7)单位转体文件或工资转移单(转体单位或分流人员必附)1份;
(8)《破格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批件1份;
(9)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打印稿)1份;
(10)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事业单位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近两年年度考核表)1套;
(11)身份证复印件1份。
(若要分册可从下面材料开始,并另附材料目录)
(12)论文、论着或研究报告(复印件),已经发表的论文、论着应同时提供刊物的封面及目录复印件1套;
(13)研究成果(复印件)1套;
(14)项目获奖证书等(复印件)1套。
以下材料不需要装订: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3份;
(2)《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统一使用A3规格纸张,一式25份;
(3)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或《职称外语免试审核表》批件1份;
(4)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试)合格证原件,或《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批件1份;
(5)《破格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批件及证明材料2套(内容与装订成册中一样);
(6)提交多篇论文或着作者,请选一篇为代表作并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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