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一、职称评审系列说明及岗位相关要求,不得申报与从事岗位无关的系列。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二、提高职称评审重视程度,积极参评。做好基础工作,坚决杜绝因粗心造成的各类问题。
三、提高论文质量。对于发表的论文刊物提出了具体要求,必须有国家统一认可的刊号。发表电子刊物不具备职称评审的条件。
四、做好准备工作。此次职称评审相关准备工作必须在12月底之前全部完成,公司初级评审会3月底前召开。时间的提前,主要是为了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明年职称评审通过率。
五、加大奖罚力度,严要求。职称评审与工资福利、职务晋升有直接关系。为的是每一个同事负责,对于上报资料有明显问题的抓典型,进行通报。
人力资源部副部长何康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为参培人员进行了详尽的讲解:
一
职称评审的条件、政策
结合股份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暂行规定》(中国铁建人[2008]52号)文件,以工程系列为例,详细讲解了职称评审条件。
(一)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
1.申报条件:依据中国铁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暂行规定》执行。
(1)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申报具体条件如下:
①之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任高级工程师5年以上;
②直接从事施工、设计、勘察、科研的专业技术人员;
③任现职以来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省部级(含中国铁道学会、中国公路学会)科技进步二等奖、股份公司级(中国爆破协会、中国岩土学会、中国施工管理企协)科技进步一等奖及以上的主要获奖人;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两项、股份公司科技进步二等奖两项的主要获奖人;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银奖(包括优秀工程勘察、优秀工程设计、优秀工程建设标准设计、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简称“四优”,下同),省部级、股份公司勘察设计“四优”一等奖及以上、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一等奖及以上的主要获奖人;
④对少数不具备规定学历,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及以上的主要获奖人,可以破格申报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但申报学历必须为大学本科以上,并符合上述其它条件。
⑤近5年内在国内外重点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其中参评论文必须为独著,且为国内核心期刊。
为统一考核评价标准,严格条件,科学量化,教授级高工评审前考核采用《集团公司教授级高工评审评分细则》(附后)。
(2)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本科毕业后,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五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四年以上;博士研究生毕业,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二年以上。在国内外公开发行(有统一刊号)的专业、行业刊物发表过1篇以上具有较高价值的本专业学术论文,参评论文必须为独著。
(3)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专科毕业后,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四年以上;本科毕业后,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四年以上;双学士、研究生班毕业后,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二年以上。有1篇以上本专业的学术论文。
(二)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及专科毕业生不再纳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引导和鼓励他们参加相应专业的职业技能鉴定或通过取得住建部注册类执业资格后再纳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一、二级建造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等)。经集团公司批准调入的劳务派遣员工,在调入前已经取得集团公司批准的相应资格的,调入后各公司根据岗位需要及时实施聘任,且承认调入前任职年限,未经单位许可在集团公司外部评审取得的资格一律不承认。
(三)考试取得经济、会计(中、初级)资格人员,必须符合相应任职资格的学历、履职年限要求,经审查通过后,方可取得任职资格。申报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必须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高级会计实务考试。
(四)执业资格考试
1.对通过考试取得下列各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视为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受聘资格,但任职年限和学历必须满足要求。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造价工程师和司法考试合格的人员,可视为具有经济师职务受聘资格;取得造价工程师、安全工程师、一级建造师等执业资格的人员,可视为具有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受聘资格。
2.取得以上资格人员,只提供相应毕业证书、资格证书、资格登记表、任职文件(复印件)、评审表等,可不提交论文。
(五)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要坚持从事专业、工作岗位、和参评系列相一致原则,严格按专业和岗位对应评审,不得评审与从事专业、工作岗位不相关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对从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和经营管理工作岗位交流到思想政治工作岗位或者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岗位交流到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和经营管理工作岗位的人员,任职年限可连续计算。
(六)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的,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暂不作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必要条件,视为重要参考条件。
(七)档案、卫生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要评审的,委托有评审资格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二
保证论文质量
培训主要从论文发表要求及论文质量要求进行了详细讲解。
(一)论文发表要求
1.工程系列:参评教授级高工的,近5年内要在国内外重点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其中参评论文必须为独著,且为国内核心期刊;参评高工的,要在行业刊物发表过1篇以上具有较高价值的本专业学术论文,参评论文必须为独著,国家级、省部级工法、股份公司优秀论文可视为公开发表论文;参评工程师的,要准备1篇以上本专业的学术论文(不需发表)。
2.政工系列:参评高级政工师的,要在国内外公开发行(有统一刊号)的专业、行业刊物独立发表过2篇以上具有较高价值的本专业学术论文;参评政工师的,要准备1篇以上本专业的学术论文(不需发表)。
(二)论文质量要求
1.参评论文要严把质量关,必须由本人撰写,严禁抄袭现象。对抱有应付心态,整篇抄袭、大篇幅引用已发表论文或技术方案的,一律不予通过,并且给予处分。本人必须在“paperpass”网站()进行论文检测,提供检索证明,重复率超过30%的不得提交。
2.参评论文必须结合工程实际,与本人所经历的施工项目无关的不予通过。
3.物资管理类论文不得参评。
4.必须保证论文质量。参评高工和高政的人员,不能以发表论文为目的。论文发表前必须经本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书记严格把关、认真修改。
(三)考试取得经济、会计中级资格人员,必须符合相应任职资格的学历、履职年限要求,经集团公司经济、会计审查小组审查通过后,方可取得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必须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高级会计实务考试。
(四)对通过考试取得下列各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视为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受聘资格,但任职年限和学历必须满足要求。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造价工程师和司法考试合格的人员,可视为具有经济师职务受聘资格;取得造价工程师、安全工程师、一级建造师等执业资格的人员,可视为具有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受聘资格。
取得以上资格人员,按要求可不提交论文。
2019年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申报高级工程师的之一步,了解自己时候否符合申报地区的申报要求,一般有以下几个方面:
1、申报的前提条件:拥护宪法和法律,具有中国国籍,没有刑事处罚经历,所提交的资料务必保证真实性。
2、学历资历条件:一般每个省的要求可能会有些差异,一般学历越高,要求的工作年限越短,比如硕士学历从事本专业4年以上,如果你学历低点也没事,只要工作年限达到就可以了。
3、专业能力要求:你要完成市厅级项目,并获得成果鉴定,或者承担过大型工程,开发出新技术新工艺,并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也可以是参加过国家标准制定,注意只需其中某一项就行了
4、业绩成果要求:你要完成市厅级二等或者三等奖以上,解决过重大疑难问题,获得发明专利,或者是国家承认的中青年专家,只需其中某一项就行。注意,各个省市要求不同,各个专业要求不同。
5、论文出版要求:你要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并且具有较大价值,或者自己出版发行学术刊物,注意,各个省市要求不同。
6、计算机能力要求:计算机专科学历以上,或者通过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或者通过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满足其中之一即可。注意,有些省市对于计算机的要求更高。
7、继续教育要求
8、外语能力要求
2019天津市律师、公证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公告
2019年天津市律师、公证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部署,经市司法局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市律师系列、公证员系列按照2011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天津市律师专业中、高级资格评审标准》(津人社局发〔2011〕84号)、《天津市公证员专业中、高级资格评审标准》(津人社局发〔2011〕83号)进行评审,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范围
本市已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专职律师、本市已取得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专职公证员(不含公务员身份人员)。
二、报名方式
申报人在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网址)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
三、评审时间
8月15日,以会代训方式召开律师、公证员职称评审工作会议,部署2019年律师、公证员职称评审工作;申报人于8月31日前完成网上申报注册工作;9月20日前,参评人员完成职称材料在线申报和实际提交。9月30日前,市司法局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局职称办)完成在线审核提交工作;11月中旬适时召开律师、公证员中、高级职称评委会议;整体工作于2019年年底基本结束。
四、评审工作程序
(一)动员学习阶段(8月15日—8月20日)
1、学习动员:各区司法局按照市局统一部署组织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集中学习职称评审相关政策规定,并开展网上申报流程培训。
2、业务考核: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对申报人员在现岗任职以来的业绩进行考核,按年度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考绩卡片”。
(二)申报推荐阶段(8月21日—8月31日)
1、申报人员根据评审标准由本人自愿申报。(8月31日前需完成申报注册)
2、组织推荐
参评人员申报后,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要组织全体律师、公证员对申报人员学历资历条件、工作业绩以及有无违纪投诉等相关情况进行评议,并由行政领导和业务骨干3—5人组成推荐小组,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提出推荐意见,分别填写“群众评议意见表”和“推荐小组意见表”作为单位确定推荐名单的依据,推荐小组赞成票未超过半数的,单位不得推荐。
(三)网上申报、审核、验收阶段(8月16日—9月20日)
1、申报材料
申报人按要求在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同时提供以下书面申报材料: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见附件1,需加盖相关部门印章,高级提供3份,中级提供2份);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表》(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高级25份、中级20份);
学历学位证书、已取得的更高级别职称证书、劳动(聘用、劳务)合同(协议)各1份复印件(无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本人业绩综述,以及论文、著作、专利、案例、业绩证明函、奖励证书等能够证明本人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的业绩材料各1份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申报程序
律师职称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援助中心审核推荐,并经申报人员档案存放单位盖章后,由区司法局审核并统一呈报至专业评委会;法援中心在编人员还需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盖章后,报至专业评委会(材料收取地址在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45号216室)。
在编公证员由所在公证处推荐申报,申报材料由区司法局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呈报至专业评委会;编制外公证员经所在公证处推荐申报,并经申报人员档案存放单位、区司法局审核后呈报至专业评委会(材料收取地址在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2号公共法律服务二处)。
3、公示
用人单位按要求需对单位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并对公示过程及内容以照片等形式进行留存备查。
4、审核验收
材料审核由局职称办指导市律师服务中心、公证协会组织实施,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一律不予收取。申报材料汇总后,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核查、验收。
(四)职称评审阶段(11月中旬)
局职称办完成材料审核上报并配合市职称办完成检查验收工作,于11月中旬召开律师、公证员专业高级、中级职称评审会议,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职称资格评审,评审结果公示。
(五)报告阶段(12月份)
评审会议结束后,市局职称工作办公室向市职称工作办公室报送总结。
五、纪律监督
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评审标准和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年度考核不合格、公务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严格申报人员审核,严禁弄虚作假,对伪造学历、资历、工作业绩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评资格。评审工作由司法局机关纪委、政治部干部管理处和督察处全程监督。
六、联系方式
评委会日常工作联系 *** :
律师材料申报联系 *** :转8003、8004
材料报送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45号216室
公证员材料申报联系 *** :
材料申报地点: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2号公共法律服务二处
2019年8月9日
附件:
1 .《 》
2.《 》
工程类高级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是什么
一、高级工程师评定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A.高级工程师正常申报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B.破格申报评审条件: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取得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1)主持或为主承担的科技项目或工程项目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二等以上奖一次或省(部)级一等奖一次,或省(部)级二等奖二次。
(2)在新产品、新技术、新 *** 、新工艺的设计推广应用中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3)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以及在生产科研实践中,有较大的技术突破,解决过重大关键技术难题或填补国内同行业某一技术领域的空白,为国内同行业专家与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可。
(4)在生产科研中,对生产的发展规划、技术创新措施、产品质量等重大问题起到关键性作用,明显地提高了生产能力和经济效益,为国内同行专家与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可。
破格人员在具备上述条件之一时,其学历可适当放宽,论著可适当放宽,但必须在高级工程师职务上工作五年以上,并在近两年的考核中至少获得一次优秀等次。
二、高级工程师分类级别
高级工程师分为两级三类:高级工程师(副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正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正高)。 高级工程师对应于教育类副教授,研究类副研究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对应于研究类研究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对应于教育类教授。
高级工程师在工程界为技术专家或技术能手,在企业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和很强的工作能力。
三、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报名时间
贵州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报名时间:7月-9月
四、高级工程师职称的评定主要的流程如下:
1、根据自己的工作方向,选择合适的评委会进行申报。
2、了解该评委会的高级工程师申报范围及高级工程师的评定条件
(1)申报范围
(2)学历资历条件
(3)论文要求
(4)继续教育要求
(5)业绩和专业能力要求
3、了解评委会的网上申报时间、材料递交时间,截止日期。
4、按照评委会要求准备相应所需的资料(依据各个评委会的要求为定)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
一、医生高级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二、教师高级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有哪些 三、小学二级教师职称评定个人总结范文(三篇) 四、教师初级职称评定个人总结范文(两篇) 五、教师职称评定的个人总结怎么写(三篇) 六、教师职称评定工作总结模板(四篇) 七、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定工作总结范文(三篇) 八、小学职称评定工作总结范文(三篇) 九、天津普教教师档案管理及职称评定系统: 十、2019新疆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材料及审核管理制度
(2)《自荐综合材料》
(3)主审论文,其他论文
(5)扫描上传规定的各类证书原件材料,并复印1份,加盖单位或人事部门章,按序装订成1册提交。
①《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②非本市户籍申报人需上传《上海居住证》(超过有效期的须提供延续证明);
③学历、学位证书(高中起始的学历或学位证明);
④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⑤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或证明;
⑥继续教育培训学时证明;
⑦《参加继续教育学时情况汇总表》;
⑧自愿提供的证明外语和计算机能力水平的证书及材料;
⑨专业技术成果、获.奖证书及其重要业绩方面证明材料;
⑩《网上填写申报材料诚信承诺书》
5、网上申报—网上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取得受理号
6、根据受理号的日期在相关评委会递交相应的材料
7、参加答辩
8、评审通过
9、公示
高级职称公示后多久才发证?
公示以后大概三个月就可获得证书。
高级职称在公示期间如果无人举报或投诉,在公示期结束后就是有效的;如果公示期间有人举报或投诉,需要在核实内容是否属实后决定是否颁发高级职称证书。高级职称是职称中的更高级别,分正高级和副高级两类。
中级职称的申报时间每年只有一次,一般都是在3-4月份开始受理材料,6-8月上交材料,进入初审阶段,9-12月是复审、评审、答辩阶段,次年的1月左右出结果,3-4月证书下发。整个流程走下来需要一年至一年半左右。
扩展资料:
职称最初源于职务名称,理论上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就学术而言,它具有学衔的性质;就专业技术水平而言,它具有岗位的性质。
专业技术人员拥有何种专业技术职称,表明他具有何种学术水平或从事何种工作岗位,象征着一定的身份和地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高级职称
人社局的职称评审专家信息如何修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职称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改革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提升职称评审科学化、便利化、信息化水平,现就做好本市2020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按照《天津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津人社规字〔2019〕4号)相关规定,严格把握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本市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含中央和外省市驻津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中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可以申报参加本市职称评审。
(二)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在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港澳台和外籍人才,均可申报。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处分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三)我市共设置27个职称系列(见附件1),各系列及其所属专业的职称评审工作由市人社局核准备案的高级、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见附件2)和用人单位职称自主评审委员会分别负责,申报条件由相应评委会公布。
(四)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相应职称系列(或专业)、层级规定的职称申报条件。申报人一般每年只能申报一次职称。
二、工作要求
(一)落实关爱抗疫一线专业技术人才政策。按照《天津市人民 *** 办公厅印发关于保障和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0〕2号)、《天津市人民 *** 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0〕4号)、《市人社局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40号)和《市人社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岗位聘用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55号)等文件规定,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各项政策。对参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本市卫生技术人员、科研攻关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新闻工作者、社区工作者等,将其抗疫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二)拓宽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民营企业委托具有人事档案存放资格的市或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人事 *** 服务的,可自愿委托其提供职称申报服务。建立民营企业职称申报兜底机制,设立民营企业职称申报专门窗口,接受民营企业或自由职业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其中,在中国北方人才市场所属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开设面向全市的民营企业职称申报专门窗口;在天津(滨海)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开设面向滨海新区的民营企业职称申报专门窗口。
(三)新设立的本市民营企业工程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民企职称评委会”),2020年度受理工程技术系列人工智能、机械、电气、电子、计算机、化工、制药专业的职称评审工作,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既可向民企职称评委会申报上述专业职称,也可向工程技术系列相应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
(四)工程技术系列所属专业的职称评审标准,按照《市人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9〕39号)执行,相关专业主管部门根据专业特点可对专业能力要求、业绩成果要求予以细化。其中,水利专业与城市供水供热供燃气专业的城市供水专业方向整合,整合后的专业名称分别为水务专业、供热供燃气专业。2020年度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仍按现行政策执行,申报人无须参加高级经济师考试。农业技术系列正高级职称中的农业推广研究员从2020年开始不再向农业农村部申报,本市农业技术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调整为农业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农业推广研究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其职称评审标准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业推广研究员评审标准执行;将工程技术系列水产专业、农业工程专业职称调整并入农业技术系列,其中农业工程专业改称农业机械化专业,两个专业的职称评审标准不变。
(五)按照《 *** 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 *** 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9〕12号)和《天津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方案》规定,学前教育教师、保健教师和健康教育教师可参加相应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校医可参加卫生技术系列基层卫生专业职称评审。
(六)按照本市职称评聘有关政策,对已取得本市乡企职称证书的人员,符合相应专业高一层级职称评审标准的,可持乡企职称证书申报评审(以考代评的职称系列除外)。
(七)按照《市人社局关于明确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9〕96号)规定,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且符合高一层级职称评审标准的,可持职业资格证书和用人单位聘任证明直接申报。高技能人才可按照《技能人才分类评价实施细则》(津人才办〔2019〕6号),申报工程技术系列相关专业职称。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发布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等职业信息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4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发布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人员等职业信息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7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发布区块链工程技术人员等职业信息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73号)发布的新职业人员,可根据岗位特点参照申报相应系列(专业)职称评审(见附件3)。
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