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中级职称申报在哪里?

天津市中级职称申报在天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办理。一般都是单位集中办理天津市职称工作管理室,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协助办理,个人办理难度和所花费天津市职称工作管理室的时间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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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地址天津市职称工作管理室:唐山道54号

交通:

唐山道 - 公交站 65米

途径公交车: 610路 843路 机场专线4路机场专线4路区间

天津注册电气工程师报名 区县局人事(职称)部门 业务主管部门 市人事局主管部门 盖章 该分别去哪里盖??

天津市职称工作管理室你只要盖前两个天津市职称工作管理室,后两个不用盖。

单位意见:请考生向本人所在工作单位提出考试申请,审核后盖单位公章或人事(职称)部门公章。

区县局人事(职称)部门意见:指考生所在单位区县局主管部门意见。无上级主管单位,既无档案管理权限天津市职称工作管理室的三资,民营,私人企业等单位的考生须到 *** 开办的人才市场档案存放部门盖章。

业务主管部门意见:指考生按规定现场办理审核手续时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机构意见,考生不用盖章。

市人事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指考生考试成绩合格后,市人事局主管部门(市职称工作办公室)盖章,以备存入考生本人档案,考生不用盖章。

2022卫生事业管理研究专业理论考试、医学研究专业考试开展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天津社科院关于完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卫生事业管理研究专业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9〕157号)、《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完善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医学研究专业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9〕158号)要求,开展2022年度卫生事业管理研究专业理论考试、医学研究专业考试工作,现就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卫生事业管理研究专业理论考试

1.报考人员须符合《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天津社科院委关于完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卫生事业管理研究专业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9〕157号)要求的适用范围;

2.申报卫生事业管理研究专业中级资格(助理研究员)及转岗、破格申报高一层级职称的人员。

(二)医学研究专业考试

1.报考人员须符合《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完善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医学研究专业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9〕158号)要求的适用范围;

2.申报医学研究专业中级资格(助理研究员)及转岗、破格申报高一层级职称的人员。

(三)考试相关要求

考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通过考试的人员可取得考试合格证书。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三年。凡不在参加考试范围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日期及方式

(一)考试日期:2022年12月3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二)考试方式:采取人机对话方式。

三、考试报名

(一)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二)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于2022年11月7日上午9:00至11月11日下午17:00登录天津卫生人才网(),进入“天津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栏目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应报名信息,打印《考试报名表》。《考试报名表》由报考人员本人签字,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2.报名审核

(1)报考人员提交《考试报名表》,所在单位须认真审核申报人员学历、资历、岗位情况等申报信息。符合申报要求的,在《考试报名表》上加盖所在单位(及档案存放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公章,并经所属区卫生健康委、委办局(集团公司)或市主办部门复核盖章。

(2)由各区卫生健康委人事部门或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统一将《考试报名表》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提交至市医学考试中心。

(三)审核确认时间及地点

审核时间:2022年11月15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审核地点: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A座1楼(红桥区咸阳北路6号)

四、其他事宜

(一)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自2022年11月30日上午9:00起至2022年12月2日17:00,可登录天津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二)报考人员于2022年12月26日起,自行登录天津卫生人才网()打印考试成绩单。

(三)考试大纲咨询 *** :58077818。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认真做好考试报名组织工作,有何问题及时与市卫生健康委人事处联系;

2.各级人事部门对上报材料要认真核实,不得弄虚作假,保证上报虚假真实有效;

3.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天津市相关防疫管理规定,参加考试相关环节时,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依据相关防疫要求执行,接受体温测量。除核验身份摘下口罩外,考试其它时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好疫情防疫工作。

联系人:白*、宋** 联系 *** :23337360、58077819。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称工作办公室

2022年11月2日

[天津市]天津市职称工作管理室,天津市职称工作管理室地址

天津市西青区教师职称是怎么分配的

为做好2022年度天津市西青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2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22〕44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专业层级

2022年度申报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称评审的人员,须按照本方案要求进行申报。

二、参评范围

2022年度参评人员范围为2022年12月31日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民办学校符合申报条件的,可申报中小学教师对应等级职称。

三、评审标准

2022年西青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有关标准条件,按照《天津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和《2022年西青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意见》执行。

四、评审方式

2022年西青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采取考评结合的方式进行,包括水平测试和业绩材料评审。

五、岗位要求

根据《西青区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实施方案(试行)》,由区人社局会同区教育局,根据教职工岗位设置有关规定、结构比例标准和学校编制调控情况,核定全区中小学教师高、中、初级岗位总量,实行总量控制。

民办中小学不受结构比例数额限制。

六、申报材料

申报西青区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称须提交材料的有关要求如下:

(一)《述职报告》,即:申报人在全体教职工会议上,汇报其学历、资历及其业绩等情况,并经单位领导审核签字的书面材料,材料封面需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不少于1500字;

(二)《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表》,高、中级职务各2份;

(三)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 已取得的更高学历、学位证书(后取学历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和更高级别职称证书;

(五)《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考绩卡片》及其他业绩考核材料;

(七)主要论文、论著复印件、课题材料或教育教学经验总结;

(八)各种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有关材料;

(九)个人申报《承诺书》;

(十)单位推荐《承诺书》;

(十一)城镇中小学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要有2年在薄弱学校或乡村学校等任教经历,晋升人员须填写《天津市教师交流轮岗情况登记表》;

(十十二)师徒结对子材料,师徒协议、徒弟获奖证书等材料。

七、时间安排

(一)2022年9月30日前:西青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方案向社会公布;

(二)2022年11月10日前:用人单位确定推荐人选并公示;

(三)2022年11月15日前:完成在线审核提交工作;

(四)2022年12月初:组织高、中级职称水平测试工作;

(五)2022年12月中旬:召开评审会议,将评审结果面向社会公示;

(六)2022年12月31日前:报送评审工作报告、通过人员信息,将公示无异议的评审通过人员向社会公布(网址:)。

(七)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相关线下工作安排如需调整,将在职称评审方案发布网站发布调整通知,请密切关注。

                                   西青区教育局

                                               2022年9月30日评审将突出师德表现,凡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定的,实行“一票否决”。

■在这一轮改革中,将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统一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制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中小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

■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昨天,天津召开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部署会议,确定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路线图与时间表。据了解,今年天津将在中小学教师中首次开展正高级教师评审,首批39名中小学教师将于年内获得正高级职称。

记者从会上获悉,这次改革将在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市、区、县教研室、教师进修学校和校外教育机构中进行。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可参照本次改革方案等相关政策执行。

在这一轮改革中,将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统一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制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中小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这也就意味着,本次改革将打破已实施了30年之久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中小学教师将可以获评正高级职称。

据市教委人事处处长王虹介绍,今年6月底前将完成2015年天津中小学教师的评审工作。9月启动今年的评审,12月底前按照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统一要求,完成包括正高级教师在内的各级组织的评审工作。此外,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确定的名额,今年天津将有39名中小学教师获得正高级职称。

市 *** 教育督导室督学刘欣在接收本报采访时表示,在2016年的评审过程中,相关部门将严格把握正高级教师标准条件,真正把师德高尚、教育教学业绩先进、教学艺术精湛、同行认可、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教育家型的名教师选 *** 。他表示,评审将突出师德表现,凡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定的,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强调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经历与工作成果,并对农村教师实行政策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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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哪里评定中级职称

可去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定。

《职称评审管理规定》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三条 企事业单位开展的职称评审工作,适用本规定。专业化人才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开展的职称评审参照本规定执行。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负责职称评审工作,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评审制度、制定评审标准、协调落实职称政策,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

扩展资料: 

《职称评审管理规定》相关法条:

第二十四条  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符合相应系列或专业、相应级别职称评审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相应职称评审办事机构或其指定的代办机构提交职称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实行诚信承诺制度。

第二十八条 职称评审实行结果公示制度,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期应当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投诉举报或通过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线索,要逐一复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职称评审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