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天津港保税区公开 *** 教师18人公告

天津港保税区是天津滨海新区的重要经济功能区之一,1991年5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现已形成“三区两港”空间布局,营商环境良好,产业布局创新,生态环境宜居、生活配套丰富。目前,天津港保税区辖区内有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学校、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实验小学、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实验学校三所中小学校,在校师生四千余人,涵盖小学、初中和公办幼儿园管理职能。随着保税区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为满足教育教学需求,现向社会公开 *** 教职工18名,热忱欢迎热爱教育的优秀人才加入到保税区教育队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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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相关介绍

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实验小学,是与天津市实验小学合作共建的义务教育公立完全小学,学校建设规模八轨。

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实验学校是一所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公立学校,学校建设规模四轨。

各学校设施设备齐全,体育馆、图书馆、食堂以及室内外运动设施一应俱全,空调、新风系统等设施均为上乘,智慧校园、平安校园、数字校园以及绿色校园建设在全国领先。学校周边配套完善,交通便利。

*** 单位、岗位及人数

计划 *** 教职工18名,其中:

空港实验小学(12名)

小学语文3、小学数学1、小学科学1、小学道法1、小学美术1、小学音乐1、保健教师2、电教教师1、心理教师1。

临港实验学校(6名)

小学英语1、小学科学1、初中历史2、初中生物1、教务老师1。

*** 对象及条件

(一) *** 对象

符合教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人员、2020年毕业且具有派遣资格的人员以及有相关学科任教经历的教师。

(二)应聘条件

(1)教师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4、应聘人员毕业院校、学历及年龄要求:

① 应届人员:应为2021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或2020年毕业且具有派遣资格的人员;具有高考统招四年贯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其中教育部、省部属综合性院校或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双一流”建设学科、教育部直属、省属师范院校和外语、音乐、体育类专业院校等毕业生优先。年龄在30周岁(于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者优先,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② 在职人员:应为具有从事相应学科教育教学工作任教经历(具体任教经历参考各学校 *** 计划表),学段须与报考的学校 *** 计划表中各岗位要求的学段相匹配。具有高考统招四年贯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参考 *** 计划表中各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③ 持海外学历或合作办学学历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综合岗位

① 应届人员:高考统招四年贯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在30周岁(于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者优先。

② 在职人员:高考统招四年贯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同时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年龄参考 *** 计划表中各岗位年龄条件。

5、具有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各岗位要求的所学专业和工作能力。

7、具有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如确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延期取证的,可按相关政策要求后延。

8、具有各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参考各学校 *** 计划表,特别优秀者可视具体情况适当放宽。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以往公开 *** 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在保税区两所学校以往 *** 中被录用,但因个人原因未能实际报到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7、被列入失信名单人员或法律规定不得 *** 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8、从保税区两所学校之前辞职或被解聘的人员。

待遇和人事关系

2021年 *** 以保税区两所学校为用人主体,对新 *** 人员继续采用派遣制方式进行管理,薪酬待遇从优。学校具体负责派遣人员的日常工作考核和管理,教师职称晋升按照天津市教师职称系列相关规定执行。已经是编制内的在职人员须自愿放弃原有事业编制方可参加。

*** 程序和办法

(一) *** 公告发布

本次 *** 工作委托天津瑞稚天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8日。

公告发布网站:

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官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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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自贸区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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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稚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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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稚天成公众号(Regis Talent)

天津自贸区人才网微信公众号(zimaohr)及相关合作 *** 平台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资格初审、缴费

1、报名:

登录瑞稚天成()

下载并填写报名表-查看各校 *** 计划表-职位列表中投递职位。

应聘者报名只允许申报一个 *** 单位的一个岗位,不允许同一身份用不同邮箱和号码申报,一人多报将取消报名资格。必填信息需填写一致准确无误。未按标准报名表填写的其他履历信息均不予审核。

网上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08日14:00至2021年12月14日12:00。

2、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采用网上审查,结果查询时间:

2021年12月20日09:00至2021年12月21日18:00。

注:网上报名填报内容作为 *** 审核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由本人亲自按照要求逐项仔细填写。一旦填报即视为已认真阅读并知晓 *** 公告及计划,自己所填内容符合岗位应聘条件要求,且与事实相符。特别是所学专业名称要严格与毕业证相一致,且在 *** 计划条件所列专业范围之内。若在之后的环节中发现所填内容与 *** 条件或事实材料不相一致,则视为虚假信息,取消录用资格。

每个岗位的 *** 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低于1:3的不能开考,并相应调减 *** 计划,报考上述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符合其他岗位的报考条件)可进行个人邮箱申请改报(工作人员联系通知为准)。

改报时间:2021年12月14日12:00-16:00

3.缴费:

(1)时间:2021年12月20日09:00至12月20日18:00。

(2)方式: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指定日期,通过个人邮箱进行结果查询并扫码缴费,没有在规定时间进行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需缴纳考务费,总计45元。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更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表标识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三)考试

1、笔试

考试各环节工作,均按照最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组织,通过网上审核的应聘人员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相关要求。所有现场环节,均需应聘人员现场提供符合最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健康证明等,且现场测量体温合格后才能进行。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

(1)笔试拟定时间:2021年12月26日9:00

(2)方式:已通过资格初审并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拟指定日期为2021年12月23日12:00至12月25日18:00,查看登记的报名邮箱,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以上时间、地点等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试卷内容:

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教育综合知识和心理测试(主要测量心理健康状况及岗位适应性),试卷满分为100分(教育综合知识占70%,学科专业知识占30%)。综合岗位笔试内容为职业综合测评。其中心理测试不计入笔试成绩,仅供参考,不对考生公布。笔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不予录用。

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看公示成绩。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 *** 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 *** 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通过笔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资格复审

笔试通过的考生须携带具备报名资格的证明材料及应聘报名表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领取面试证件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拟定时间:2022年01月08日09:00至2022年01月08日18:0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具体资格复审的地点另行通知。根据应聘岗位的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① 应届人员:已取得的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学生证、英语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各类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未按时发放的,可提供已通过所有科目的合格证明;2021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则可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学生证、成绩单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② 在职人员: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本、身份证、英语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各类荣誉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从业资格证、在职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用工合同、社保参保记录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科内提出没要求的可以不带)。

通过资格原件审核获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名单,将在报名及相关网站公布。

注:复印件提交后不做退回处理。

3、面试:拟定时间为2022年01月16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教师岗位采取模拟授课的形式,音体教师岗位增加专业技能展示环节。考生在面试现场通过抽签的形式确定面试顺序,并按照抽得的顺序分别进入备考室进行备考。备考时间为20分钟。考生备考后进行不超过10分钟的现场模拟授课(专业技能展示额外增加不超过10分钟),由考官根据授课(及专业技能展示)情况给出面试分数。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不予录用。

综合岗位面试为结构化面谈,由考官根据现场表现给出分数。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不予录用。

总成绩计分: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安排面试成绩相同人员进行二次复试。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将在相关网上另行发布。

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 *** 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名单将在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和瑞稚天成相关网站公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本次考生体检费用由各位考生自理。

因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参加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由 *** 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的,依据总成绩由高向低顺延递补一次。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公示7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有关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考务咨询热线

天津瑞稚天成:

18210680512、18210687917(李老师)

空港实验小学:022-59096702

临港实验学校:022-59892628

(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1:30 14:30-16:30,对于笔试、面试内容范围方向等问题一概不作答复)

监督 *** :天津港保税区社会发展局022-84912820

本次公开 ***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本次公开 *** 最终解释权归天津港保税区社会发展局所有。

天津港保税区社会发展局

2021年12月8日

[天津市]天津职称最新公示社保,天津 职称 公示

2019天津市律师、公证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公告

2019年天津市律师、公证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天津职称最新公示社保的部署天津职称最新公示社保,经市司法局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天津职称最新公示社保天津职称最新公示社保我市律师系列、公证员系列按照2011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天津市律师专业中、高级资格评审标准》(津人社局发〔2011〕84号)、《天津市公证员专业中、高级资格评审标准》(津人社局发〔2011〕83号)进行评审,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范围

本市已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专职律师、本市已取得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专职公证员(不含公务员身份人员)。

二、报名方式

申报人在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网址)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

三、评审时间

8月15日,以会代训方式召开律师、公证员职称评审工作会议,部署2019年律师、公证员职称评审工作;申报人于8月31日前完成网上申报注册工作;9月20日前,参评人员完成职称材料在线申报和实际提交。9月30日前,市司法局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局职称办)完成在线审核提交工作;11月中旬适时召开律师、公证员中、高级职称评委会议;整体工作于2019年年底基本结束。

四、评审工作程序

(一)动员学习阶段(8月15日—8月20日)

1、学习动员:各区司法局按照市局统一部署组织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集中学习职称评审相关政策规定,并开展网上申报流程培训。

2、业务考核: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对申报人员在现岗任职以来的业绩进行考核,按年度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考绩卡片”。

(二)申报推荐阶段(8月21日—8月31日)

1、申报人员根据评审标准由本人自愿申报。(8月31日前需完成申报注册)

2、组织推荐

参评人员申报后,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要组织全体律师、公证员对申报人员学历资历条件、工作业绩以及有无违纪投诉等相关情况进行评议,并由行政领导和业务骨干3—5人组成推荐小组,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提出推荐意见,分别填写“群众评议意见表”和“推荐小组意见表”作为单位确定推荐名单的依据,推荐小组赞成票未超过半数的,单位不得推荐。

(三)网上申报、审核、验收阶段(8月16日—9月20日)

1、申报材料

申报人按要求在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同时提供以下书面申报材料: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见附件1,需加盖相关部门印章,高级提供3份,中级提供2份);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表》(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高级25份、中级20份);

学历学位证书、已取得的更高级别职称证书、劳动(聘用、劳务)合同(协议)各1份复印件(无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本人业绩综述,以及论文、著作、专利、案例、业绩证明函、奖励证书等能够证明本人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的业绩材料各1份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申报程序

律师职称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援助中心审核推荐,并经申报人员档案存放单位盖章后,由区司法局审核并统一呈报至专业评委会;法援中心在编人员还需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盖章后,报至专业评委会(材料收取地址在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45号216室)。

在编公证员由所在公证处推荐申报,申报材料由区司法局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呈报至专业评委会;编制外公证员经所在公证处推荐申报,并经申报人员档案存放单位、区司法局审核后呈报至专业评委会(材料收取地址在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2号公共法律服务二处)。

3、公示

用人单位按要求需对单位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并对公示过程及内容以照片等形式进行留存备查。

4、审核验收

材料审核由局职称办指导市律师服务中心、公证协会组织实施,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一律不予收取。申报材料汇总后,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核查、验收。

(四)职称评审阶段(11月中旬)

局职称办完成材料审核上报并配合市职称办完成检查验收工作,于11月中旬召开律师、公证员专业高级、中级职称评审会议,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职称资格评审,评审结果公示。

(五)报告阶段(12月份)

评审会议结束后,市局职称工作办公室向市职称工作办公室报送总结。

五、纪律监督

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评审标准和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年度考核不合格、公务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严格申报人员审核,严禁弄虚作假,对伪造学历、资历、工作业绩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评资格。评审工作由司法局机关纪委、政治部干部管理处和督察处全程监督。

六、联系方式

评委会日常工作联系 *** :

律师材料申报联系 *** :转8003、8004

材料报送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45号216室

公证员材料申报联系 *** :

材料申报地点: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2号公共法律服务二处

2019年8月9日

附件:

1 .《 》

2.《 》

天津社保缴费基数2022年

2022年天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更低标准为4400元,更高标准为22434元。应用范围包括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职工生育保险。

2、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在4400元至22434元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数为4400元。

3、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基数为4400元。

4、托管中心中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保险缴费基数为4400元。

天津社保缴费基数2022最新

2022年天津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纳社保?

天津职称最新公示社保: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按月、按季或者按年天津职称最新公示社保,于上月21日至本月19日内天津职称最新公示社保,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费款,具体缴费方式有以下五种:

一、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电子税务局网站,或下载注册手机APP,通过自然人登录方式,自助申报,并选择通过银联、微信、支付宝等方式完成缴费。

“天津税务”APP缴费操作:

下载安装“天津税务”APP并按提示完成注册(苹果手机如果提示“未受信任天津职称最新公示社保的企业级开发者”,通过【设置 通用 描述文件与设备管理】添加到信任解决)。

打开“天津税务”APP,从底部菜单栏“办税”进入“自然人业务”页面;登录成功后,使用“社保缴费办理”功能申报缴费。

二、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微信”“支付宝”“云闪付”手机APP渠道,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微信”“支付宝”适用范围为按缴费基数下限缴费的本月申报及预缴申报。路径为:

微信缴费路径:微信-支付-城市服务-社保-天津市社保缴纳

支付宝缴费路径: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

云闪付缴费路径:云闪付-本地服务-天津社保缴纳(“云闪付”适用范围为本月申报及预缴申报)

三、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镇党群服务中心办理申报手续,持开具的《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缴费通知单》(以下简称《缴费通知单》)到税务机关协议商业银行缴费。

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手续,持开具的《缴费通知单》到税务机关协议商业银行缴费,也可在办税服务厅通过POS机刷卡方式缴费。

五、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跨年补缴、退后补足医疗年限、调整基数补征集、退休改在职后补缴费等人员需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街镇党群服务中心核定应缴费信息后,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天津市社会保险经办告知单》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通过POS机刷卡方式申报缴费。也可通过天津市电子税务局、“天津税务”手机APP渠道申报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