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天津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条件有哪些?有变化吗
⑴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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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⑶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⑷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⑸具备国家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根据会计证相关的调整,以及会计行业出现的一些大趋势,我们预测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条件可能会出现的3个调整:
调整一:
会计从业证书不作为报考条件之一
会计从业证书被取消的消息轰轰荡荡的洗刷着整个财会圈,业内人士纷纷预言,初级会计职称证书极有可能成为下一个会计行业的准入门槛。既然是准入类证书,自然不需要会计从业作为报考条件。目前,部分地区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报考条件已经取消拥有会计从业证书这一项,所以在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会计证不作为报名必备条件的可能性很大。
调整二:
初级会计报考条件增大专业或学历限制
一旦取消会计从业会为初级会计考试带来直接的影响——报名人数暴增。其原因有二:一是报考门槛降低,社会上各行各业、各个年龄段的考生都可以参加初级考试;二是会计人急需一个有含金量的证书证明自己是会计专业,从事会计行业。
2017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人数达到186.68万人,根据国家“十三五”(2010-2020)指示通过初级考试人数为140万人和历年不足30%的初级考试通过率分析,想要控制初级会计师人数,只能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限制报考人员专业,二是提高报考学历要求,三是提高初级会计考试难度。
但初级会计考试毕竟是基础考试,不可能大幅提高考试难度。而通过会计专业限制报考人数,筛选出盲目的考证族虽然可行。但在我国鼓励培养复合型、专业化人才的形势下,如果突然限制专业报考,可能会损失很多对会计行业怀有热忱的专业型人才,引起较大范围波动。由此可见,2018很有可能对现行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即可报考提升到更高的学历要求,以解决目前会计行业基层人才资源过剩,精英人才缺失的现状。
调整三:
取消地域限制降低初级考试成本
旧有的初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中要求考生必须持有会计上岗证书与报考地区一致,流程复杂,耗时长,考试成本高。如果会计从业取消,初级考试报名很可能可以异地报考,为考生提供便利。
2018年中级职称评定要求
中级职称申报条件2018年天津职称申报:
(1)博士研究生毕业,经考核合格,可评为中级职称。
(2)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
(5)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具体时间以地方所在地人事局网站信息为准,如北京地区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即可。)
破格申报中级情况:
1、获国家科技进步、星火计划四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星火计划三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地(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省部优质产品或优质工程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2、在地市级以上报刊发表专业技术论文三篇以上或专著。
3、直接主持中型项目或中型骨干企业的专业技术工作,且连续二年以上取得了明显效益者。
4、担任助理级期间,成绩显著且获地(市)级优秀企业家或先进专业技术工作者称号的。
扩展资料:
职称评定申报清单:
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 (中、初级一式两份)、附件表(一式一份)2018年天津职称申报;正表中主要工作业绩一栏要填写详细、具体。
2、上一年度的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
3、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
凡不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材料的,概不受理。
职称最初源于职务名称,在理论上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和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工作成就。就学术而言,它具有学衔的性质;就专业技术水平而言,它具有岗位的性质。
专业技术人员拥有何种专业技术职称,表明他具有何种学术水平或从事何种工作岗位,象征着一定的身份。在中国的现状下,职称主要代表社会地位,有高职称的人享有较高的社会经济和福利待遇,与实际技能未必有直接关联。职称通过申报、评审,由主管部门授予,一般认为决定是否授予职称是由主管部门领导决定,评审主要是形式。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级职称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开始
您好,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及条件暂未公布,根据往年经验,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时间为考试上一年度11月份左右,即2017年11月份。正式报名结束后,还有部分地区财政局开通补报名,预计在2017年12月份。考生请持续关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发布的考试报名信息。如无特殊情况,2018年考生仍需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参与初级会计考试网上统一报名。祝您轻松过关!
天津今后不再发放纸质职称证书
原标题:市人社局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电子证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民团体、大专院校、驻津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各职称行业(专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提升职称评审信息化服务水平,根据《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方案》(人社厅函〔2018〕168号)和《天津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津人社规字〔2019〕4号),本市从今年起,实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电子证书(以下简称“电子职称证书”),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经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核准备案组建的职称评审委员会(含用人单位组建的职称自主评审委员会,下同)评审通过,取得相应层级职称的人员。
(二)经用人单位按照本市相关规定自主聘任,取得相应层级职称的人员。
(三)参加市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的职称“以考代评”考试并成绩合格,取得相应层级职称的人员。
(四)经市人社局委托国家部委或外省市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取得相应层级职称且由我市发放职称证书的人员。
二、制发程序
(一)上传信息
1.对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各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在评审结果核准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登录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将相关人员信息上传至市人社局。
2.对用人单位自主聘任取得职称的人员,本人登录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上传申领证书信息,用人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含档案存放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下同)逐级审核后,于每月15日前将相关人员信息上传至市人社局。
3.对通过“以考代评”取得职称的人员,本人接到成绩合格通知后,登录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上传申领证书信息,相关职称考试机构审核汇总后,将相关人员信息上传至市人社局。
4.对委托国家部委或外省市评审取得职称且由我市发证的人员,本人登录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上传申领证书信息,用人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逐级审核后,将相关人员信息上传至市人社局。
(二) *** 证书
市人社局于每月底前核对申领证书信息后,通过职称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电子职称证书(样式见附件)。
(三)领取证书
领证人员可于申领次月15日后,登录职称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下载、打印本人电子职称证书。
三、证书效力
(一)电子职称证书(电子版本和其纸介质打印版本)与纸质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可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聘用)、执业注册登记、继续教育等的有效凭证。
(二)电子职称证书上加盖“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子印章,载明持证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呈报单位、资格名称、系列、专业、评审机构、取得资格时间等信息,并按规则生成证书编号。
1.“评审机构”为各职称评审委员会,或自主聘任单位,或“以考代评”考试机构。
2.“取得资格时间”为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日期,或用人单位自主聘任日期,或参加职称“以考代评”考试日期。
3.“呈报单位”为用人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档案存放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4.“证书编号”为字母加数字形式,其中,字母A、B、C、D、E分别对应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
5.姓名中的生僻字将以汉语拼音代替,证书打印后由评审机构在汉语拼音旁手工标注该生僻字并加盖公章。
(三)电子职称证书由市人社局统一 *** ,任何形式的电子再转换版本无效。
(四)本市今后不再发放纸质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已持有的纸质证书继续有效,无需更换。纸质职称证书遗失后确需补发证书的,可按照原渠道办理。
四、电子证书信息查验
(一)查验本人电子职称证书信息真伪的,可登录职称管理信息系统或天津人力社保APP电子职称证书查验栏目,进行查询。
(二)查验他人电子职称证书信息真伪的,可登录天津人力社保APP电子职称证书查验栏目,输入相关身份证号、证书编号、持证人预留手机号码并通过验证后,进行查询。
(三)查验本单位所属人员电子职称证书信息真伪的,可登录职称管理信息系统电子职称证书查验栏目,进行查询。
五、有关要求
实行电子职称证书是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全面推进人社服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手段。各区、各主管部门、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总结经验,对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市人社局反馈。市人社局将不断完善管理体系,研究解决各类问题,确保电子职称证书发放工作平稳推进。
本通知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至2022年4月30日止。
202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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