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 附号码及其他联系方式

一、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联系 *** 和联系方式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联系 *** 为022-28772524、022-26526787,该校联系地址为中国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4号、邮编为30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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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天津市人民 *** 批准成立、经国家教育部登记备案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是国家级示范校。其前身可溯至1953年由原国家第二机械部电信工业局(后改为十局)成立的“二九一技工学校”。1979年7月,学校名称改为“天津无线电机械学校”。2000年1月,天津市教委决定“天津无线电机械学校”与“天津市仪表无线电工业学校”合并,组建“天津电子信息学校”。2001年1月15日,经天津市人民 *** 批准,“天津电子信息学校”与“天津市职工电子仪表工程学院”合并成立“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至此,在三校合并的基础上,学院正式成立。

沐浴着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春风,学院近几年取得了快速发展。2007年,学院成为天津市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08学院通过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并于2011年以优秀等级通过验收。2011年学院整体迁入海河教育园区。2012年,学院作为天津市首批高职院校与普通高校联合培养人才试点单位(二本B类),与 天津理工大学 联手,开设“通信技术”专业,共同开展技术应用型、高端技能型人才培养工作,2016年,首届学生41人顺利毕业,毕业率为100%。

学院法定住所地为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4号,邮政编码:300350。当前占地面积498000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206000平方米,其中一期建成168202平方米,10幢现代化学生公寓,8000平方米学生食堂。学院固定资产总值9.8亿元(含原国营建津机器厂资源),教学科研仪器总值近9千万元,图书馆馆藏图书近62万册,校园 *** 实现全覆盖。

学院当前在校生10091人(其中联合培养本科生160人),下设计算机与软件技术系、电子与通信技术系、数字艺术系、机电技术系、经济与管理系等5个教学系以及体育部、基础部、人文与社会科学教学部3个教学部,当前在办专业35个。学院已建成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4门,近年来获国家及市级教学成果奖5项。

学院编制数566人,专 *** 教师总数超过500人,在编教职工432人,其中正高职称29人,副高职称168人,“双师型”教师达85%。拥有1个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市级优秀教学团队,2名天津市教学名师。

学院实行中国 ***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目前领导班子成员8人,设党委书记1名,院长(党委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1名,副院长5名。

学院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宗旨,培育践行,注重学生素质培养,深入开展素质教育。竞技体育在同类院校中领先发展,大众体育开展富有特点;注重引导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形成“校园文化艺术节”、“宿舍文化节”、“读书节”、“科技节”等校园文化品牌活动,成立了学生青年志愿者协会、“微公益”社团、“马克思主义研习社”等56个学生社团。学生参与了2012年全国大学生运动会、2013年东亚运动会、2017年全运会、历年全国技能大赛等大型活动的志愿活动。

[天津市]天津电子仪表职称,天津仪表技术学校

评电子仪表工程师的条件?电子仪表工程师?

评电子仪表工程师的条件

一、助理电子仪器仪表工程师:

1、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力学生;

2、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力应届毕业生并有相关实践经验者;

二、电子仪器仪表工程师:

1、已通过助理电子仪器仪表工程师资格认证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力应届毕业生;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三、高级电子仪器仪表工程师:

1、已通过电子仪器仪表工程师资格认证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者。

发证机构:

经职业技能鉴定、认证考试合格者,颁发加盖全国职业资格认证中心(JYPC)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钢印的《注册职业资格证书》。权威证书,全国通用。 *** 认可,企业欢迎。网上查询,就业首选。

考试时间:

每年统考四次,时间为4月、6月、10月和12月。具体考试日期、地点、方式,由考生所在地的考试机构或培训机构另行通知。

天津市中级职称能评定吗

不可以,需要考试。

申报晋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各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测试合格者方可申报相应等级的任职资格。水平能力测试由市职改办负责,具体工作委托市人才交流中心组织实施。

凡在任职期间工作严重失职,或有重大责任事故,或违反国有法律、法令受到刑事处分,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能参加推荐评审。评审费按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各地各部门不得擅自提高标准。

扩展资料:

中级职称要求规定:

1、在全国已实施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卫生、会计、审计、统计、经济、计算机软件、翻译、出版、土建),不再进行相应系列(专业)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评审工作,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一律参加考试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2、已经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并且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

3、对参加职称评审的人员,根据岗位设置的情况来确定评审获得资格人数,对于评审通过的人员即聘任相应职务的措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级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