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事业工勤岗,能否转管理或专技岗?需要什么条件?

工勤岗是2006年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管理后设置的事业单位三种岗位之一。这一年天津事业单位职称竞聘,也是事业单位工人身份在编人员发展空间的分水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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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之前,特别是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前,工人身份的事业编制人员可以通过以工代干、聘干等方式置换身份,从工人过渡为干部,逐步走上领导岗位,甚至进入行政机关担任领导职务。只要推力足够,得到领导欣赏,即便是司机、维修人员等,也有机会转干得到提拔。这样的例子在以前比较常见。但是,如果无法转干,事业工人就会被钉在工人的岗位上动弹不得,一辈子无法翻身。这是事业单位唯身份论时代更大的弊端。这一缺陷影响了几代人。

2006年后事业单位迎来岗位管理时代,不再唯身份管理。事业单位管理、专业技术和工勤三种岗位人员符合条件,可以通过竞聘、公开选拔等方式,转到相应的岗位任职。也就是说,事业工勤人员符合条件也有机会转到管理岗或专技岗,享受相应的待遇。不过转岗不转身份,事业工勤人员转岗后,其在人事档案中的工人身份不会改变,因此不能转干,无法提拔到领导岗位特别是班子成员岗位上任职,不能参公,更不能转公务员。转岗可以提高工勤人员的工资待遇,看似不受身份影响,实际上因为工人身份,工勤人员在个人发展上仍存在诸多限制,这是工勤人员比较吃亏的一面。

前面说了,工勤人员符合条件可以转岗。那么,工勤人员需要什么条件才能转管理岗或专技岗?

一、工勤岗转管理岗基本条件

一般需要四个条件:

1、管理岗有岗位空缺天津事业单位职称竞聘

2、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市级以上事业单位不少要求有本科学历天津事业单位职称竞聘

3、在工勤岗位任职满三年以上;

4、取得专业技能四级即中级工以上等级。

二、工勤岗转专技岗基本条件

和转管理岗一样,也需要具备四个条件:

1、专技岗有岗位空缺;

2、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县区可放宽到大专);

3、取得相应岗位的职称;

4、单位同意聘任。

其中第四个条件是工勤人员转管理岗和专技岗都需要具备的条件,也是决定性因素。其他条件因为各地存在地情区别,有一定的差异,具体以当地实际为准。

事业单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是干部身份,工勤岗位是工人身份。虽然事业单位干部和工人使用的都是事业编制,在实际工作中,也经常是混岗使用,工勤岗位的人员,有的直接在办公室工作,有的甚至长期承担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但工人身份这个标志,却不会因为岗位的改变而改变,也不会因为从事工作和职能的具体实际,有什么变化。

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能不能从事管理岗位或者专业技术岗位?在本世纪初和上个世纪,工人可以通过转干、聘干、代干等身份,从事管理岗位工作,并可以提拔任用为副科级以上,或者管理八级以上领导职务。干部身份、工人身份,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在起初区别并不是很大,工人可以担任领导干部,更高还晋升到国级,这是大家都熟知的。但后来,随着干部管理制度的不断改革,工人和干部的身份差别越来越大,到后来,工人就只能通过转干、聘干的方式,担任领导干部。到了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期,组织部门和人社部门又对工人通过转干、聘干方式担任领导职务,进行了清理规范,除已经晋升为副处级以上的干部影响不大外,工人科级干部不再允许提拔晋升,还要求清理出公务员岗位,不得在党政机关担任实职。即使已经担任了领导干部的工人身份人员,也不允许参公或者登记为公务员。

工人不能担任党政机关的领导职务,那么还能不能继续担任或者从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呢?回答是可以的。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将全面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这一改革,彻底打破了计划经济时代干部和工人身份的差别,英雄不再论出处,而是 以岗位定身份。无论以前是干部身份还是工人身份,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后,竞聘在管理岗位就是管理人员,竞聘在专业技术岗位就是专业技术人员,即使原来是工人身份,享受的也是干部的身份待遇,也是按干部身份退休。这一体制改革,将是事业单位改革的趋向,也是解决干部工人身份这一不合理定位的主要措施。将来,事业单位改革任务完成后,将不再存在干部工人身份差别。

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改革工作试点已经多年,但进展缓慢,而且各地区间、各行业间不平衡。实施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改革的地区并不多,实施的行业也非常少,最典型的,就是许多地区实施的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制度,但此项政策对工人影响不大。另一个实施比较明显的,就是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公选”制度,公开在在职人员中,选拔管理人员,不论干部工人身份差别,符合条件就可以竞聘,竞聘成功后,享受岗位对应的身份待遇。可惜公选名额太少,举办的频次也不多。

总之,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改革,是解决干部工人身份差别的有效措施,也是将来事业单位改革的未来发展方向。但此项工作依然有待进一步深入开展,全方位覆盖,有需求的在职人员,可以期待。

你好,我是体制内的鱼,分管党的建设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对于你提出的问题,我想我的回答应该对你有用。

关于事业工勤岗位能否转为专业技术岗位或者管理岗位这个问题,在回答之前,我想你首先应该明白这三者之间的区别。

事业编制和公务员编制是不一样的,公务员编制是党和国家统一管理的行政编制,由公务员管理局负责管理,现在公务员管理的职能已经全部统筹由各级组织不能管理。事业编制则是各级各部门,各地方管理的编制,每一个层级之间管理的渠道不同,不能混合使用,县级事业编制和市级事业编制是不能等同的。同时根据事业编制岗位设置,可分为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管理岗位从事的管理工作,专业技术岗位一般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任职条件,工勤岗位一般是后勤保障工作,比如驾驶员,打字员等后勤工作。

从上面岗位的区别可以看出,工勤岗位一般不能转为专业技术岗位(当然各省份的政策不同),但是目前还未曾听说知道工勤岗位可以转岗到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情况。事业工勤岗位和行政工勤岗位相类似,行政工勤岗位一般是退伍安置需要,事业也类似,工勤岗位对学历条件要求不高,因此在干部选拔任用上,行政工勤,事业工勤岗位无法满足提拔使用条件,转岗也没有相关政策支撑,因此工勤岗位一般无法走上领导岗位,除非参加公务员考试或者事业单位考试。

举例,提拔乡科级副职一般需要任职科员满三年,或者事业单位管理九级满三年。也就是说事业单位管理九级对应的就是公务员科员。乡科级副职对应的是管理八级,乡科级正职对应的是管理七级。工勤岗位无法对应相应的管理层级,专业技术岗位提拔任职目前部分省份已经放开政策,专业技术人员在相应的岗位职级上任职达到年限后可以提拔管理岗位。工勤人员基本不会纳入提拔动议方案。

因此,你是事业工勤岗要走上领导岗位,要结合当地政策,不过原则上需要通过统一招考转变编制身份才行!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用!

【乐在职场】答疑:事业单位工勤干部一般不能够转管理或专技岗。特殊情况转岗要具备一定的条件,下面我从三个方面做个解释。 一、事业单位岗位分类:

事业单位按岗位设置是分为三类, 管理岗位,专技岗位,工勤岗位 。管理岗位:一般从事的是事业单位管理工作;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一般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比如工程师,会计师等;工勤岗位:一般是指的后勤保障工作的,比如打字员驾驶员等工作。

工勤岗位受编制的影响,一般情况下都不会纳入到管理岗的范围, 只能够按照对应的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 *** 等次依次评定。

二、工勤人员的来源

近年来事 业工勤人员来源最多的是部队士兵转业, 从原来的可以直接通过民政局、人社局分配,到最后只能通过考核才能进入事业工勤岗位。当然也有通过其他 历史 方式遗留下来的一些事业工勤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

三、工勤岗位是 历史 的产物

在计划经济时代, 干部身份和工人身份是区别不大的,但是随着干部管理制度的不断改革,工人和干部的身份也越来越大,从最初的工人还可以得到提拔、任用、转干到最后90年代组织部门和人社系统对工人转岗,聘干等方式都进行了清理, 基本上工人编制不再容许转干和提拔晋升。

四、工勤人员的前途

工勤人员受编制的影响, 提拔晋升比较受限。虽然很多工勤人员是非常优秀的,特别是在基层承担了相当多、相当杂的工作, 但是因为编制原因,有可能一辈子在原岗位不能够发生改变,在现在的机关和事业单位这样的人员还是很多的。

虽然工勤人员确实在前途上看似比公务员和事业编制的人员更受限, 但是你要考虑到工勤人员还是有他的工作稳定性,这也是一个优势,另外, *** 的工资也比较高,不比事业编制人员低,还更好评定,要求没有那么高。

总结:要解决的唯一办法就只能够通过参加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考试,原来曾经组织部举行过领导干部公开选拔考试,有些岗位工勤人员是可以参加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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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事业单位分为三种,工勤岗、专技岗、管理岗。但是其中的福利待遇不一样的。具体下面我给你详细分析下。

定义与区别

事业编制的定义

事业编制区别

如何转岗

前提条件

注意点

总结

能转趁早转,仅一个待遇差距就很大了。建议转专技岗,具体其他要求请咨询对应级别的人社局的事业单位管理科。

根据现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规定:事业单位的岗位有三种类别,分别是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人社部门根据每个单位的不同情况,以 社会 功能、职责任务、工作需要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为主要参考,设置了各类岗位结构比例,各类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也设定了控制目标。

一、事业单位三种岗位的主要职责

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需要。

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专业技术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 社会 公益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

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单位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

需要注意的是,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高级 *** 、 *** 、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5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二、事业工勤岗位是否可以转岗?

值得庆幸的是,实行岗位管理后,打破了三种岗位的身份界限,在符合一定条件的前提下,完全是允许转岗的,但是转岗必须具备任职岗位规定的基本条件。

按照规定,工勤岗位向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转聘,原则上由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每年组织一次,有关方案按职能分工,事前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聘用到管理岗位的,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应具有准入控制要求的相应条件。

根据《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工资待遇等问题的处理意见》(国人部发[2004]63号)精神,由工勤岗位受聘到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的人员,须在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聘用满10年且在所聘岗位退休(退职)的,方可按所聘岗位国家规定的条件办理退休(退职),并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对距离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工勤人员,原则上不再参加转岗竞聘。

三、工勤岗位转聘的程序

工勤人员转岗聘用在国家政策层面是没有阻碍的,关键取决于地方相关管理部门如何操作。转岗程序,大致包括以下几步:

1.公布方案。根据工作需要,通过会议或其它形式公布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聘用程序等事项。

2.公开报名。组织公开报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须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3.竞聘考察。竞聘程序一般包括笔试、面试、民主测评或专家评议等,竞聘人数较少的,可简化程序。根据竞聘情况,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重点了解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情况,形成考察材料。根据考察情况,所在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4.公示。将拟聘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5.岗位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所在单位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核,按职能分工,经本级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后,办理变更聘用合同、工资、保险等相关手续。

工勤人员首次从工勤岗位聘用到管理岗位,原则上应聘用到八级(含)以下岗位,聘八级以上管理岗位的应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进行备案后,方可办理岗位聘用认定手续,且不得直接聘为单位主要负责人。

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专业技术岗和工勤岗,工勤岗工作人员相对于其他两类岗位的工作人员收入待遇相对低一些,有些效益比较好的事业单位,工勤岗绩效工资与管理岗、专业技术岗绩效工资差距很大。为此,很多事业单位工勤岗工作人员都想转到管理岗或专业技术岗,这也是工勤岗人员常咨询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我能不能转管理岗或专业技术岗;如何转?”

一、工勤岗人员能不能转岗

1、 *** 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人发〔2000〕78号中对事业单位人事改革总体要求“建立一套适合科、教、文、卫等各类事业单位特点,符合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各自岗位要求的具体管理制度;形成一个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法制化、科学化。”。

2、《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工资待遇等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的通知》规定:“由工勤岗位受聘到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的人员,以及由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受聘到工勤岗位的人员,原则上按新聘岗位的等级重新确定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对由工勤岗位受聘到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的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聘用满10年(本意见下发前已被聘用的,可连续计算)且在所聘岗位退休(退职)的,可按所聘岗位国家规定的条件办理退休(退职),并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

3、各地方 *** 的规定

(1)《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管理试行办法》等五个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配套文件的通知(甘人发〔2008〕28号),明确了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竞聘的相关政策。其中对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到管理岗位的,事业单位在相应等级岗位空缺的情况下,根据工作需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实行竞聘上岗。符合聘用岗位任职条件的工勤技能人员首次聘用到管理岗位,不得直接聘用到单位领导岗位和内设机构正职岗位。更高可聘用的岗位分别是:五级工勤技能岗位可聘用在十级职员岗位,四级工勤技能岗位可聘用在九级职员岗位,三级工勤技能岗位可聘用在八级职员岗位,一、二级工勤技能岗位可聘用在七级职员岗位,少数特别优秀的人员和后勤服务型事业单位可适当放宽。

(2)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动态调整试行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2〕55号)规定“工勤技能人员聘用到管理岗位。原则上采取竞聘上岗的办法择优聘用:之一次从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到管理岗位,不得直接聘用到单位领导岗位和内设机构正职岗位,同时须到 *** 人力资源和 社会 保障部门办理转岗聘用备案手续。之一次可聘用的更高岗位分别是:五级工勤技能岗位可聘用到十级职员岗位,四级工勤技能岗位可聘用到九级职员岗位,三级工勤技能岗位可聘用到八级职员岗位,一、二级工勤技能岗位可聘用到七级职员岗位,少数特别优秀的人员可适当放宽。”。

(3)天津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 保障局《关于妥善处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0〕64号)规定:“从工勤技能岗位首次受聘到管理岗位的,原则上聘用在九级管理岗位。因工作需要突破的,应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审批。”。

(4)《天津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暂行规定》(津人社局发〔2012〕65号)规定,确因工作需要,由工勤技能岗位竞聘到管理岗位的人员,可聘用到六级及以下管理岗位,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六级职员岗位:在工勤技能一级岗位工作3年以上;七级职员岗位:曾在工勤技能一级岗位工作,或者在工勤技能二级岗位工作5年以上;八级职员岗位:曾在工勤技能二级以上岗位工作,或者在工勤技能三级岗位工作5年以上;九级职员岗位:曾在工勤技能三级以上岗位工作,或者在工勤技能四级岗位工作5年以上;十级职员岗位:曾在工勤技能四级以上岗位工作,或者在工勤技能五级岗位工作5年以上。竞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应当具备竞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内部各等级岗位的条件,由事业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岗位职责要求设定。竞聘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还应当具备准入控制的相应职业资格。

其他地区也有工勤岗位转岗的相关文件,具体不一一列举。

二、转岗自身需具备的条件

1、转管理岗需具备的条件

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1)三级、五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四级、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2)四级、六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五级、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转专业技术岗需具备的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2)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三、拟转聘岗位出现空缺

事业单位要在岗位空缺的前提下,按照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进行,也就是说单位管理岗或专业技术岗必须要有空余的编制。

四、转岗的方式

通过单位内部竞聘的方式进行,需要单位组织实施内部竞聘程序。

我是图图,来分享我的观点。事业单位目前实行岗位聘用制,专技岗位、管理岗位、工勤岗位,可以互转,但是不改变人员身份。也就是说,工勤人员可以聘任在管理岗位和专技岗位上,但是仍然是工人身份。

一、三种岗位的区别

专技岗位、管理岗位、工勤岗位,是事业单位目前并存的三种岗位,实行不同的岗位工资待遇和不同的晋升方式。

1、专技岗位, 分正高级(1-4级)、副高级(5-7级)、中级(8-10级),初级(11-12级),助级(13级)。不同的级别兑现不同的岗位工资待遇。

2、管理岗位, 分为1-10级,分别对应省部级-办事员级,不同的级别兑现不同的岗位工资待遇。

3、工勤岗位, 分为普通工,初级工1-5级,不同的级别兑现不同的岗位工资待遇。

二、转换岗位的要求

目前实行聘任制后,不同的岗位可以互转,转换岗位的要求是

1、有空缺岗位。

事业工勤岗,转管理或专技岗,首要的就是单位管理岗位和专技岗位有空缺,没有空缺,就不能转换。

2、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转换到专技岗位,需要有相应层次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

3、单位提出,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单位研究同意后,提交材料,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三、转换岗位的优势

那么转换岗位后有什么优势呢?

1、晋升渠道更加丰富。

目前技术工人等级的晋升渠道单一,转换成专技岗位和管理岗位后,相对晋升渠道更加丰富,岗位晋升、工资增长可能性更大。

2、对退休年龄有影响。

对于女性工勤人员来说,工勤人员聘用在管理、专技岗位满10年的,可以按照所聘用的岗位规定办理退休,那么就是说可以按照女干部的年龄退休。

希望回答对您有所作用,喜欢可以关注交流。谢谢!

事业单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是干部身份,工勤岗位是工人身份。虽然事业单位干部和工人使用的都是事业编制,在实际工作中,也经常是混岗使用,工勤岗位的人员,有的直接在办公室工作,有的甚至长期承担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但工人身份这个标志,却不会因为岗位的改变而改变,也不会因为从事工作和职能的具体实际,有什么变化。

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能不能从事管理岗位或者专业技术岗位?在本世纪初和上个世纪,工人可以通过转干、聘干、代干等身份,从事管理岗位工作,并可以提拔任用为副科级以上,或者管理八级以上领导职务。干部身份、工人身份,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在起初区别并不是很大,工人可以担任领导干部,更高还晋升到国级,这是大家都熟知的。但后来,随着干部管理制度的不断改革,工人和干部的身份差别越来越大,到后来,工人就只能通过转干、聘干的方式,担任领导干部。到了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期,组织部门和人社部门又对工人通过转干、聘干方式担任领导职务,进行了清理规范,除已经晋升为副处级以上的干部影响不大外,工人科级干部不再允许提拔晋升,还要求清理出公务员岗位,不得在党政机关担任实职。即使已经担任了领导干部的工人身份人员,也不允许参公或者登记为公务员。

我觉着很难,因为工勤跟管理或者专技,直接跟自己的之一学历就区别出来了,我觉着,除非自己对相关工作做出过巨大贡献或者通过自己在某一领域有突出贡献才能完成转岗。只是个人认为,具体你得咨询人事部门。

我是事业单位的一名工作人员,具有助理级职称,请问我可以竞聘哪些等级的岗位?

岗位跟职称是两回事,不是完全对等的。

你所要竞聘的岗位目标应该是你加油努力就能做得比较好的岗位。

如果一个人水平低,就算是混到高级职称,实际能力也许只能做助理的工作。

[天津市]天津事业单位职称竞聘,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

事业单位职称聘任有哪些规定

事业单位聘任工作主要依据天津事业单位职称竞聘:《宣城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宣办发〔2010〕1号)和《关于市直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关问题天津事业单位职称竞聘的通知》(宣人社秘〔2010〕84号)文件天津事业单位职称竞聘的相关规定。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02〕35号)文件规定:“三、严格人员聘用程序 聘用工作组织由本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纪律检查部门负责人和工会代表组成天津事业单位职称竞聘,根据需要也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加。”

2、根据《宣城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宣办发〔2010〕1号)文件规定:“各地、各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和本实施意见,根据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科学制定实施方案,依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完成人员定岗、定级、签定聘用合同,实行全员聘用。”

3、对聘任存在的问题,可向单位纪检、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反映。

拓展资料:

事业单位是介于 *** 与社会之间的社会服务性组织。中国事业单位共有130多万个,职工近3000万人,包括教育科研、文化卫生、新闻传媒等行业,是中国各类人才的主要集中地。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19日召开的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表示,2009年将全面推行聘用制度,争取年内基本完成聘用制度推行工作天津事业单位职称竞聘;完善公开 *** 制度,把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口关”。

具备条件

事业单位受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聘用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聘用岗位的正常工作;

(五)聘用岗位职责要求的其它条件。

程序 ***

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基本程序和 *** :

(—)成立聘用工作组织,制定聘用工作方案。聘用工作组织由聘用单位分管负责人及其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和工会会员代表组成。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的,还应当聘请有关专家参加。人员的聘用、考核、续聘、解聘等事项由聘用工作组织提出意见,报本单位负责人会议集体决定。聘用工作方案应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的,应经职工大会或者工会通过。

(二)事业单位制定的聘用工作方案应当报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 *** 人事行政部门备案。同级 *** 人事行政部门应当加强监督。

(三)公布聘用岗位、岗位职责、聘用条件、聘用待遇、聘期及聘用 *** 等事项。

(四)通过本人申请、民主推荐、负责人提名、公开 *** 等形式产生应聘人选。

(五)聘用工作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试或者考核,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公示拟聘结果。

(六)聘用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公布聘用结果。

(七)订立聘用合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事业单位聘任

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范文(两篇)

篇一: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范文

为深化我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我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我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XX〕2号)、《关于印发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渝人发〔20XX〕41号)、《关于印发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指导意见的通知》(渝人发〔20XX〕42号)、《关于印发重庆市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渝人发〔20XX〕33号)、《关于印发重庆市机关直属服务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渝人发〔20XX〕34号)、《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一)》(渝人发(20XX)68号)和《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二)》(渝人发(20XX)106号)以及忠县人事局《关于转发〈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暂行规定〉的通知》(忠人事发〔20XX〕8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忠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人事部和我市关于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为依据,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结合起来,与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结合起来,与促进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转换结合起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行岗位总量控制、结构比例控制和更高等级控制,组织引导事业单位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逐步建立具有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推动我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组织领导

组 长:赵洪生

副组长:梁文政

成 员:张明喜 易坤权 陶卫东 李发明 曾庆安

下设办公室,梁文政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元柳任办公室副主任,李林峡、赵 明、黄德林、杨文豪、鞠小兰、秦华平、邓 华、陈世奎、伯海红、陈国英为成员。

四、竞聘岗位概况

我委所属事业单位109个,机构编制总数7541个,其中管理岗位共设置70个,专业技术岗位共设置7147个,工勤技能岗位共设置324个。

五、竞聘原则

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工作应在批准的岗位职数内进行。坚持按需设岗、以岗择人、按岗聘任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效、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公开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六、岗位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性;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和资格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上年年度考核结果必须为称职及以上。

6、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停职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暂不参加竞聘上岗。

七、竞聘对象

忠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经主管部门同意的上挂、支教、借调人员和离职学习人员均属在编在岗人员)

八、竞聘上岗的几种情况

1、竞聘上岗前,将原来已聘相应层级的人员对号入座,如果原来同一层级已聘人数少于设置的岗位数,首先在已聘人员中竞聘同一层级的不同等级,然后在获得同一层级任职资格而未聘任的人员中竞聘所剩空岗;如果原来同一层级已聘人数多余设置的岗位数,则先在同一层级已聘人员中竞聘同一层级的不同等级,然后将未竞聘上的已聘人员保留原聘任等级,在备注栏内注明“过渡”。

2、如果有岗位而同一层级没有已聘人员,则在现有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中开展竞聘上岗。

3、如果同一层级没有岗位但原来有已聘人员,则将已聘人员放在原来已聘岗位上,在备注栏内注明“过渡”。

九、管理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七级职员岗位,须在八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

2、八级职员岗位,须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

3、单位没有设置管理岗位或管理岗位设置数少于现有实际享受同级工资的人数时,竞聘上岗后余下的管理人员保留现在聘任岗位,在名册备注栏内注明“过渡”。

十、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通过 *** 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设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五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学徒期、熟练期满,且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4、普通工岗位,须学徒期、熟练期满。

5、单位没有设置工勤技能岗位或工勤技能岗位设置数少于现有实际享受同级工资的人数时,竞聘上岗后余下的工勤人员保留现在聘任岗位,在名册备注栏内注明“过渡”。

十一、竞聘程序

1、成立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

学校成立由党、政、工、团(少)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等组成的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校长任组长。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中,教师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由教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成员名单报县教委备案。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成员每届任期为三年。三年任期内,个别不称职人员可经教代会通过后变更。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负责有关政策宣传和稳定工作,负责审定量化细则和参与竞聘上岗人员的考评工作,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逐项核实得分、审核竞聘结果等。

2、公开竞聘上岗有关情况

各校 *** 开教职工大会公布岗位职数、聘任条件和考评办法,并将逐项得分及竞聘结果在校园内醒目位置予以公示。

3、制定量化细则

各事业单位必须以此方案为依据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量化细则,经全体职工反复酝酿讨论通过后上报教委备案并实施。细则一经制定,要坚持至少三年的连续性。某些条款确需修改,必须通过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才能有效。

4、申报审查

符合条件人员向学校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书面申报,考评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5、述职评议

经审查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教职工大会上述职,由全校教职工对申报人员的思想工作表现进行量化评价。

6、综合考核

申报人员向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提供考评所需的有关佐证材料,原则上要提供原件。考评小组对申报人员按条件进行量化评分,择优选出聘任对象。

7、公示结果

学校将量化评分表和竞聘结果在学校醒目处公示5个工作日。

8、上报材料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学校将竞聘结果和聘任材料完备手续后上报。

十二、考评办法(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可以参考此办法)

考评实行量化打分,分思想工作表现、教龄、学历、奖励、考核结论、责任轻重、工作环境、论文奖、讲(说)课比赛(含观摩示范课、业务讲座)、指导奖、管理奖、出勤、工作量、教育教学业绩、聘(评)时间、加分等十六项,各项得分之和为申报人员量化得分,同一层级得分高者优先聘任同一层级的更高等级。

1、思想工作表现

由学校全体教职工根据申报人员平时的思想工作表现和述职情况,对申报人给予15—20分的量化评价,分值为整数或一位小数。低于15分或高于20分者,作弃权处理,以实际有效打分的平均分作为申报人的该项得分。学校对申报人的思想工作表现量化评分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教职工参与。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上挂人员、支教人员、借调人员先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思想工作表现量化评价,再上报主管部门核实并通知原单位。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离职学习人员参加本单位的量化评价,其分值不得少于同一层级竞聘人员的平均数。

2、教龄

参加工作以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计0.5分。离职进修学习期间或长期病事假(癌症患者除外)以及长期在本单位没有具体工作岗位的(经主管部门同意的上挂、支教、借调人员除外),不计教龄分。

3、学历

以国家教育部或有关行政部门认可的院校颁发的毕业证书为准,专业合格证书不作学历看待。

研究生5分、本科4分、专科3分、中专2分、高中1分、初中及以下0.5分。

4、奖励

任现职务以来,受到各级党委、 *** 、教育主管部门等表彰奖励者只计更高一次,不重复记分。

优秀称号:国家级5分,省(市)级4分,县级3分;

先进称号:国家级4分,省(市)级3分、县级2分;主管部门1分、乡(镇)及校级0.5分。

受到各级党委、 *** 表彰或授予的其他称号可按先进称号相应级别记分。

5、考核结论

近三年内,年度考核结论为优秀者每年计0.5分。

6、责任轻重

(1)现担任单位实职领导或有关部门行文明确职级待遇的专业技术人员,履行了相应职责,工作有成效者,校级3分,中层2.5分。

(2)现为班主任1.5分。

(3)现为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村小负责人并履行相应职责、工作有成效者计1分。

以上几项不重复计分。

7、工作环境(只限现有村小的学校)

村小任教每年计0.25分,连续在村小任教且聘任时仍在村小任教的另计1分。

8、论文奖

任现职以来在各级正式刊物上发表或交流与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密切相关的论文或获得各级教育学会、教研部门论文等级奖的,取更高一次计分。与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无关的论文、作品不计分。

国家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校级0.5分。

9、讲(说)课比赛

任现职以来近五年内计更高一次。

讲(说)课比赛

国家:一等5分、二等4.5分、三等4分;

市级:一等4分、二等3.5分、三等3分;

县级:一等3分、二等2.5分、三等2分;

校级:一等1.5分、二等1分、三等0.5分.

10、指导奖

任现职以来,由教育主管部门、教研部门或业务部门经教育行政部门行文批准举办的科技学科知识竞赛、体育、艺术竞赛等获奖学生的指导教师按以下标准计分。(计更高一次)

国家一、二等奖3分,国家三等、市级一、二等奖2分,市三等、县一、二等奖1.5分,县三等、校级一等1分,校级二、三等0.5分。

11、管理奖

任现职以来,学校实职领导分管工作获上级个人奖励:国家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计更高一次)

12、出勤

近三年,出满勤者计10分,病假一天扣0.1分,事假一天扣0.2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05分。近三年内,有旷课行为者不得聘任。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上挂、支教、借调人员在上挂、支教或借调期间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出勤考核,再上报主管部门核实并通知原单位。

13、工作量

近三年按学期计算,六学期各分项之和除以6的结果数为各分项得分,各分项得分之和为总的工作量计分。

(1)周课时在20节及以上者计5分,15—19节计4分,10—14节计3分,4—9节计2分,4节以下计1分。

(2)所任班学生人数50名及以上每期计3分,40—49名计2.5分,30—39名计2分,30名以下计1.5分。

(3)担任几个班课程的老师,其班额学生数按所教班额平均人数计分。

(4)各单位经主管部门明确职级的行政人员和从事教育教学服务工作的非教学人员以及经主管部门同意的'离职学习人员其工作量由各单位根据实际确定,但不能低于一线教学人员的平均工作量。

(5)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上挂人员上挂期工作量应与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更高工作量相同。

(6)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支教或借调人员在支教期或借调期的工作量由用人单位提供并上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经核实后通知原单位。

14、教育教学业绩

考核近三年的教学成绩。每期每人基本分为60分,上升一个名次加0.5分,下降一个名次减0.5分,保留之一的加0.5分,保留倒数之一的减0.5分,六个学期分值之和除以6作为该项实得分。非统考学科的专业技术人员得分为参加竞聘同一层级的统考学科人员的平均分。

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上挂、支教或借调人员在上挂期、支教期或借调期先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业绩考评,再上报主管部门核实并通知原单位。各单位经主管部门明确职级的行政人员和从事教育教学服务工作的非教学人员其工作量由各单位根据实际确定,但不能低于一线教学人员的平均工作量。

15、聘(评)时间

聘任(取得资格)一年加0.25分。转聘(评)前后同一层级可以连续计算。

16、加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加分(只计一次,不重复计分)

(1)任现职来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教改实验项目,并获得教改实验项目奖的主研人员,国家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

(2)市、县级骨干教师分别计2分、1分。

(3)聘任当年在县、校内有组织有目地开展各类大型活动的主要承担者,分别计2分、1分,只计一次。

十三、优先聘任条件(优先聘任同一层级中更高等级)

1、对男满58周岁、女满53周岁;在村小连续工作20年及以上,现仍在村小任教;教学业绩在所任教年级中等及以上位次的专业技术人员。(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2、获“县十佳师德标兵”、“县十佳班主任”、市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劳模及以上称号者优先聘任。

十四、工作要求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单位要严格政策,严肃纪律,不违规突破岗位数额,不突击聘任职务。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承认现状,平稳过渡,积极稳妥推进本单位竞聘上岗工作。

(一)认识到位、抓紧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工作是国家的统一部署,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组织精兵强将,集中精力做好实施工作。

(二)加强宣传、确保稳定。各单位一定要加强宣传引导,认真听取群众和专家的意见建议,做好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干部职工队伍和社会的稳定。

(三)政策公开、工作透明。各单位要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保证单位教职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四)稳慎实施、平稳过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全县教育系统109个单位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实施过程中要分步推进,先易后难,及时发现和处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平稳完成岗位设置工作。

(五)强化责任、严肃纪律。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工作的之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职责,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篇二: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范文

为更好地加强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经局党委研究,决定进行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考察工作程序、加强民主监督,选准用好干部,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届X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参照《干部任用条例》和《宁波市市直单位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强化激励机制,努力形成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加强局属事业单位全面建设,更加出色地完成国土资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更好的组织保证。

二、竞争岗位、任职条件及报名范围

(一)竞争岗位

1、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副支队长1职;

2、市征地拆迁办公室副主任2职;

3、市国土资源交易登记中心副主任2职;

4、市城市土地储备中心中层正职(副处)2职。

(二)任职条件

1、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具备任职所需的领导能力、工作经验和业务知识水平。

(3)大局意识强,坚持依法办事,作风正派。

(4)工作积极勤奋,实绩明显。

(5)廉洁自律,在群众中有较高的认可度。

2、资格条件

(1)具有5年以上工龄;

(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且具有从事所报名竞争岗位的专业知识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3)任正科级职务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被聘任满3年;

(4)年龄:50周岁以下(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竞争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岗位的,年龄45周岁以下;工龄、年龄、任现职时间计算截止20XX年3月31日);

(5)身体健康,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三)报名范围

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和市辖区、开发园区国土分局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

三、 *** 程序

(一)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经党委讨论确定后,通过一定的形式将主要内容予以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自愿填报竞争职位,原则上只能报一个志愿,同时应填写是否服从组织安排。

2、资格审查。由局组织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

(三)组织面试

1、面试形式。采取以命题演讲、在规定的时间内自由发挥的形式进行面试。

2、面试小组。成员由局有关领导、组织人事处和驻局监察室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等7-9人组成。

3、面试实施。由面试小组具体实施面试工作,面试结束后将面试成绩通知本人。

(四)民主测评

1、民主测评的范围:市局机关报名人员在市局机关全体人员中进行测评;市局局属事业单位报名人员在市局机关和所在事业单位全体人员中进行测评;分局报名人员的民主测评范围原则上参照市局,但人数较少(30人以下)的分局在分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全体人员中进行测评。

2、民主测评表分机关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分别填写的A、B表两种,根据报名人员身份设置权重比例(如报名人员是事业单位的,则所在事业单位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占60%,机关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为40%;如报名人员是分局机关的,则分局机关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占60%,分局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占40%。)。

3、民主测评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并实行量化计分。

4、将民主测评结果通知本人。

面试和民主测评的分值分别占总分的60%和40%。

(五)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采用填写推荐票的方式、与民主测评同步进行,民主推荐范围与民主测评范围相同。民主推荐时由局组织人事处负责将符合资格条件并报名的人员的基本情况提供给参加测评和推荐的人员。

(六)确定考察对象

由局党委根据面试、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结果等情况,通过综合遴选的方式,按1:3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公布考察对象名单。

(七)组织考察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竞争岗位的适应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八)决定拟任人选

由局党委根据竞争者面试、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结果和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九)、直接选拔

因报名人数不足等原因形不成有效竞争又有合适人选的,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可以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通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等干部选拔任用基本程序产生拟任(聘)用人选。

(十)公示和任职

党委讨论决定的拟任人选在一定范围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规定的程序办理任职手续。机关行政人员到事业单位任职的,同时办理公务员转事业编制人员手续;事业编制人员到参公事业单位任职的,办理调任公务员手续。

五、时间安排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局属事业单位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从本实施方案公布之日开始,4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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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组织领导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局属事业单位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在局党委领导下进行。为加强领导,成立考察组工作领导小组,由柴利能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李承戍同志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局党委其他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同时成立考察组,由李承戍同志兼任考察组组长,考察组成员由局组织人事处、驻局监察室、有关县(市)国土局政工或纪检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组成,具体实施考察工作。

七、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圆满完成,按照有关规定提出以下纪律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搞事先内定人选,不得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实施方案;

(二)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事先泄露面试题、不得泄露考察和党委讨论情况;

(三)面试要客观公正、不准打人情分,考察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准隐瞒或歪曲事实真象;

(四)竞争人员应当端正态度、正确对待,不得有弄虚作假、搞拉票等违纪行为。

对竞争上岗中的违纪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组织或者纪律处分,并酌情确定本次竞争上岗的结果是否有效。

2021天津市东丽区公开选聘区属国有企业副总经理3人公告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为有效提升天津事业单位职称竞聘我区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更好服务东丽区绿色高质量发展,现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东丽区区属国有企业副总经理,公告如下:

一、选聘企业简介

天津东方财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7月,注册资本67.8亿元,外部评级AA+,是东丽区国资委直属企业。集团党委管理东方财信、东方国润两家国资委出资的一级公司,下属企业54家,覆盖天津事业单位职称竞聘了东丽经济技术开发区、临空经济区、华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多个国家级、市级产业园区。东方财信集团作为东丽区资本运营、股权投资、金融服务平台,是东丽区经济发展的支柱型企业。

天津东丽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成立于1992年6月,注册资本4.94亿元,总资产80.4亿元,负责东丽经济技术开发区运营和管理。东丽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面积7.21平方公里,公司主要负责园区开发建设、招商引资,吸引国内外优秀的企业落户东丽开发区,促进东丽区区域经济发展。公司始终坚持发展之一要务,充分利用开发区独特的地理优势和完善的基础设施配套环境,吸引天津事业单位职称竞聘了日本丰田、韩国三星、瑞士科莱恩、美国精达里亚等世界500强企业以及知名跨国公司为代表的外资企业500余家;引进了中核集团、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金桥集团、春发集团、瑞普生物等央企和民营龙头企业为代表的近800家内资企业入驻;形成了汽车研发和汽车零部件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支柱型产业群。

二、选聘职位

选聘区属国有企业副总经理3名(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其中天津东方财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天津东丽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副总经理2名。

本次考试采取“定向不定位”方式进行,确定聘用人选后根据人岗相适等原则分配至上述岗位。

三、选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聘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选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 *** 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与职位匹配的任职经历和专业素养,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及处理复杂问题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天津事业单位职称竞聘他资格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尚处于影响期内的;正在接受审计,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被开除公职或解除聘用合同的;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企业出现亏损,或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损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岗位资格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1年5月之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3.具有5年以上从事经济或金融、规划建设、园区经营管理等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

4.具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专业知识和应聘岗位相关任职经历。累计担任过下列职务3年以上:中央企业所属二级企业中层正职(含相当职务)以上职务;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管企业所属一级企业中层正职(含相当职务)以上职务;或市(地、州、盟)的市管企业、直辖市的区管企业中层正职(含相当职务)以上职务;或同类型大中型民营企业中层正职(含相当职务)以上职务;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科级(含相当职务)以上职务。

5.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四、聘期及待遇

(一)聘期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聘用合同期限3年。聘用期满后根据聘期内工作表现可以进行续聘或者竞聘。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不胜任岗位或聘任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解除合同,不再聘用。

(二)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主要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奖励,绩效薪酬及任期奖励依据考核情况进行兑现。参照市场同类可比人员薪酬水平,经考核实现既定绩效目标任务的,副总经理职位年收入40万元左右。在招商引资等工作取得突出业绩的给予专项奖励。根据天津市、东丽区人才引进相关政策规定,协助选聘人员解决落户等问题。

五、选聘程序

(一)选聘流程

报名(含资格审查)—综合考核评价(含资历评价及面试)—背景调查及考察—公示—正式聘任。

(二)报名程序

报名时间:2021年6月8日9:00至6月25日16:00(2021年6月11日16:00关闭,2021年6月15日9:00继续开启报名系统受理报名手续。2021年6月12日至14日节假日期间不予受理报名业务)

报名网址: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页,注册并填写有关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下载经历业绩报告样表及基本信息表,填写完成后连同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包括:身份证、经历业绩报告表、基本信息表、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证明(含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国境外学历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相关资格证书(职称、奖励等)等材料在报名时间内压缩上传至dlqwzzbgbk@163.com。

报考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名,报名填报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以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我们将对报考人员上报材料履行严格保密措施,不做他用。

资格审查结果在提交报名申请后48小时内反馈,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站进行查询。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

(三)综合考核评价

1.资历评价。针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组织相关专家评委组成资历评价小组,对报考人员履历和业绩进行评价,满分为100分,及格分60分,60分以下不得进入面试,按照拟聘用人员与面试人员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7月7日(周三)上午9:00,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历评价成绩。经与本人确认应聘意愿,通知准备资格复审相关材料(材料内容及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与报考人员就岗位认知、职位匹配度和专业方面等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对其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能力进行测评。满分100分,及格分60分,60分以下不被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选。

(四)背景调查及考察

1.背景调查:委托专业机构对进入考察环节人选开展社会背景调查,逐人出具《背景信息调查报告》,作为选聘使用的重要参考。

2.组织考察:区委组织部会同区国有企业管理部门组成考察组,对背景调查无问题的考察对象进行集体面谈,进一步了解其政治品质、道德品行、职业素养、性格特征等方面情况。

背景调查及组织考察环节需报考人员协助配合。

(五)综合分析研判

对经背景调查及组织考察与拟聘任岗位匹配程度较高的,将结合所选专业、任职经历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确定拟聘任岗位。

(六)公示及聘任

对拟聘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考务、政策咨询 *** :022-84375886、022-84376951

附件:1. 天津市东丽区关于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区属国有企业副总经理职位表

2. 经历业绩报告表(样表)

3. 基本信息表

4. 《基本信息表》填表说明

*** 天津市东丽区委组织部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6月2日

事业单位评中级职称需要竞聘吗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天津事业单位职称竞聘,需要。

1、事业单位评职称天津事业单位职称竞聘的好处很多天津事业单位职称竞聘,有职称晋升职位的几率会增大。

2、并且中级职称是有指标的天津事业单位职称竞聘,就会形成竞争。

3、所以事业单位中评中级职称是需要竞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