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户籍管理大厅位置在哪?
东兴路111号(天津市河东区户籍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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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服务民生措施:
网上变更居民户籍信息。群众申请变更“婚姻状况、服务处所、文化程度”户籍信息天津市河东区职称办公室,可在“天津公安”手机APP的“电子证件”中提交办理天津市河东区职称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选择“预约办理”的,可在约定时间到约定的户籍地公安户籍窗口绿色通道办理天津市河东区职称办公室;选择“线上办理”的,可在线支付快递费用后,委托邮政快递公司上门收取相关材料到公安机关代办户籍业务。
扩展资料:
天津市发布“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在人才创新创业、落户、安居等方面,给出了新的吸引政策,为人才在天津创业就业解除后顾之忧。
按贡献给予人才资金奖励,来津创办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企业并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的顶尖人才、领军人才,给予更高1000万元科技成果转化资金补助和更高200万元奖励资助。
急需型人才企业自定落户条件,天津对全日制高校毕业的学历型人才落户,本科一般不超过40周岁,硕士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博士不受年龄限制,可直接落户;
对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以及拥有国内外精算师、律师等执业资格等资格型人才,可直接落户;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工作满1年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并工作满3年的、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不超过35周岁,具有 *** 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具有高级 *** 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的技能型人才,可直接落户;
对创办符合天津产业政策且企业稳定运行超过1年,个人累计缴纳所得税10万元以上的创业型人才,不受年龄限制,可直接落户。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 天津放宽落户条件本科生直接落户 1天吸引30万人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 天津户籍出新政 租房也能落户
天津市各区县劳动局的地址和 *** ?
一、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地址:滨海新区文化商务中心暨塘沽大连东道1060号
邮政编码:300456
联系 *** :65306671,65306692
传 真:65306675
二、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地址:和平区南马路11号
邮政编码:300022
联系 *** :27267609
传 真:27267600
三、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地址:河北区渝关道388号
邮政编码:300232
联系 *** :26296308
传 真:26296308
四、河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地址:河西区澧水道14号
邮政编码:300210
联系 *** :28275816
传 真:28275815
五、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社保局
办公地址:滨海新区大连东道1060号
邮政编码:300384
联系 *** :83715919
传 真:83715919
六、红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地址:红桥区育苗路6号
联系 *** : 86516650
七、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地址:东丽区先锋东路17号
联系 *** : 24390233
八 、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地址:西青区杨柳青镇西青道409号增5号
联系 *** :27393715
九、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地址:宝坻区开元路与广阳路交口西侧
邮政编码:301800
联系 *** :29241428
传 真:29233189
十、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地址:津南区咸水沽镇南环路29号
邮政编码:300350
联系 *** :28391671
传 真:28391671
参考资料: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点击查看)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社保局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河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河东区教育局分管设备的副局长是谁
郑庆东
职 位: 局 长
领导简介: 个人简历:郑庆东,男,汉族,1959年9月24日出生,天津籍贯, *** 党员,大学学历,学士学位,中学高级职称,现任天津市河东区教育局局长、党委副书记。工作经历:1982.7-1995.5唐口中学教师、教务主任、政教主任;1995.5-2003.11唐口中学副校长、校长;2003.11-2006.11天津市102中学副校长、校长;2006.11河东区教育局局长、党委副书记。
分管工作: 主持局行政全面工作,负责办公室( *** 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教育督导室(政策法规办公室)、基建校舍管理站、校办产业服务中心
黄 伟
职 位: 副局长
领导简介: 个人简历:黄伟,男,汉族,1955年9月5日出生,山东籍贯,民盟盟员,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学高级职称,现任天津市河东区政协副主席、民盟市委会常委、民盟河东区委主委、区教育局副局长。工作经历:1974.10-1975.10河东区教育进修学校培训;1975-1998天津市第82中学主任、副校长;1998-2001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二中校长;2001-2006年任河东区教育局副局长;2006年至今任河东区政协副主席、民盟市委会常委、民盟河东区委主委、区教育局副局长。
分管工作: 负责德育科(少年宫)、成人教育科(对外交流办公室)、体育卫生科(学校卫生保健所)、审计科、保卫科、教育技术装备管理站
张俊钧
职 位: 副局长
领导简介: 个人简历:张俊钧,男,汉族,1971年9月21日出生,天津籍贯, *** 党员,大学学历,学士学位,中学高级职称。工作经历:1990.9-1994.7天津师范大学历史学系在学;1994.7-1998.9 天津五十四中学教师;1998.9-2000.1天津五十四中学教务副主任;2000.1-2001.10天津五十四中学校长助理; 2001.10-2004.7天津五十四中学副校长;2004.7-2006.8天津三十二中学校长;2006.9-2008.8河东教育中心副主任;2008年8月至今河东教育局副局长
分管工作: 负责中学教育科、小学教育科、学前教育科、教育中心、考试中心、特殊教育中心、语言文字、民族宗教工作。
天津初会考试时间2022考试时间
各有关单位:
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1〕8号)文件精神,现就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天津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报名方式、收费标准
(一)报名时间
1.初级、高级资格考试:2022年1月10日10:00—1月14日17:00。
2.中级资格考试:2022年3月21日10:00—3月25日17:00。
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避免考生因参加考试跨省流动,在外省居住、工作的考生应在当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方式
会计初、中、高级资格考试继续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未在我市会计诚信平台信息采集的考生,请先登录“天津会计”网站(tjkj.cz.tj.gov.cn)首页左侧的会计诚信平台—“信息采集”窗口提交申请,并按照要求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在外省市从事会计工作人员,信息采集时可上传外省市从业资格证书代替开始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材料)。信息采集由区财政局审核通过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已在我市会计诚信平台采集信息的考生(含原持有我市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直接登陆报名系统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进行报名。
报名系统将自动调取天津市诚信平台信息库中的信息进行比对校验。校验通过后,考生可继续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网上缴费。考生缴费成功后,须打印报名信息表和报名回执。报名信息表须经工作单位审核盖章后留存,单位人事部门应对考生报名信息表中的工作岗位、学历、资历等情况进行审查。各单位须严格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对于不符合报考资格参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其考试成绩无效;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工作单位”栏目填“无”,报名信息表不需盖章。报名回执是考生报名成功的唯一有效证明,考生应妥善保管。
考生应在报名缴费前仔细填写并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缴费成功后,报名系统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也不能退费,重复缴费的款项将在对账后及时按原渠道退回。
考试报名点由考生自行选择。考生考试合格后在其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及领取证书。
(三)收费标准
1.初级、中级资格考试:考试费每人每科51元。
2.高级资格考试:考试费每人120元。
(四)考试费发票领取时间及地点
1.初级、高级资格考试:2022年2月17日—2月18日。
2.中级资格考试:2022年4月14日—4月15日。
工作时间:9:00—11:00,14:00—16:00
地点:天津市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河西区广东路67号)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4.在我市上学、居住或从事会计工作,且已完成信息采集的人员。
(二)具体条件
1.初级资格考试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2.中级资格考试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3.高级资格考试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4)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报考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按照《市人社局关于明确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9〕96号)和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关于对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政策解释》的文件精神,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对应会计师职称,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书授予时间作为会计师职称的取得时间。
注册会计师对应会计师后,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持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证书丢失,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天津市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会计事务科(河西区广东路67号会计之家619房间)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全科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合格证明)上盖章确认。联系 *** :23292273。
登录“天津会计”网站首页左侧会计诚信平台—“信息采集”窗口按照要求填写信息,上传证明材料,其中:专业技术资格类型选项选择“会计类”,专业技术类别选项选择“中级”,专业技术取得方式选项选择“注册会计师对应”,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填写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书授予(或颁发)时间,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号填写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书号。
已经完成信息采集的考生,应登陆“天津会计”—会计诚信平台—“信息变更申请”窗口,按照上述要求提交信息变更申请。
信息采集审核和提交信息变更申请,须上传已审核确认的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书复印件。待区财政局审核通过后,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按照报名程序报考高级资格考试。
4.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报名。
5.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的规定:第二学士学位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与培养研究生一样,同是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一种途径。第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需经教育部审批,只有教育部批准设置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高等学校才有权颁发第二学士学位证书。
6.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7.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师职称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
1.初级、高级资格考试:2022年4月28日—5月8日。
2.中级资格考试:2022年8月25日—9月4日。
四、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考试方式
(一)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
3.高级资格考试科目:《高级会计实务》。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通过报考资格审核后,可以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必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后,当年即可申报评审。
(二)考试大纲
会计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2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三)考试时间及考试方式
考生参加考试的时间及地点由全国会计资格考试考试系统随机分配。
1.初级资格考试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方式
5月7日—5月11日,
5月14日—5月15日
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无纸化考试方式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2.中级资格考试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方式
9月3日—9月5日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无纸化考试方式
13:30-15:45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3.高级资格考试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方式
5月7日
8:30-12:00
高级会计实务
无纸化考试方式
开卷考试方式。
五、成绩查询及成绩复核
(一)成绩查询网址及时间
1.网址:(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2.时间:请关注准考证上的成绩查询时间。
(二)合格标准
1.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请关注(人社部)网站通知。
2.高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请关注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站通知。
(三)成绩复核
成绩复核有关事项待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请关注天津会计网站通知。
六、继续教育学分抵免
按照我市有关规定,在天津考区参加2022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至少有一门科目成绩合格的考生,系统将自动为其抵免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90学分,天津考生无需个人申报。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标准公布2个月后,可通过“天津会计”网站—“诚信信息查询”查询抵免结果(外省市考区考生应通过“天津会计”网站首页左侧“个人申报入口”自行申请,并由所属区财政局审核确认)。
七、资格审核和证书发放
(一)初级、中级考试资格审核和证书发放合并进行
1.资格审核和证书发放时间:人社部印制的资格证书发至我市后,我们将及时通知资格审核及证书发放的具体时间安排,请关注“天津会计”网站、“天津财政”微信公众号通知。
2.合格考生请提前准备好《2022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待“天津会计”网站公布资格审核和领证通知后,按照通知要求到所属报名点办理相关手续。
(二)高级资格考试资格由报名系统审核
报名结束后,报名系统将对考生的学历(学位)和会计师职称进行审核,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以参加考试。考试合格的考生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具体下载打印时间请关注“天津会计”网站通知。
八、其他事项
请考生关注“天津财政”(tianjincaizheng)微信公众号及“天津会计”网站,会计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天津考区)的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资格审核和证书发放等相关通知,我们将及时通过上述媒体发布。
九、报名咨询
报名点名称
咨询 ***
咨询邮箱
受理咨询问题范围
和平区财政局
23197220
hpqczjkjk01@tj.gov.cn
会计初级、中级报名咨询
河东区财政局
24136026
hdqkjswzixun@126.com
河北区财政局
26296175
hbqkjswzixun@126.com
南开区财政局
27271881
nkqczj_kjk@tj.gov.cn
河西区财政局
23278226
hxqkjswzixun@126.com
红桥区财政局
86516622
hqqczjkjk@tj.gov.cn
东丽区财政局
84375573
dlqkjswzixun@126.com
津南区财政局
28392385
jnqczj02@tj.gov.cn
会计初级、中级报名咨询
西青区财政局
27390061
xqqkjswzixun@126.com
北辰区财政局
26392998
beichenkjk@126.com
静海区财政局
28914402
jhqkjswzixun@126.com
武清区财政局
22173398
wqczjkjk@tjwq.gov.cn
宁河区财政局
69593852
nhqkjswzixun@126.com
宝坻区财政局
29241341
bdqkjswzixun@126.com
蓟州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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