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2021年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近日2021天津职称评审通知,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发布了《关于天津市2023年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2021天津职称评审通知的通知》2021天津职称评审通知,在该通知当中,明确了天津初中级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30日9:00至8月9日16:00,详细介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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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市2023年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6号)精神,现将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3年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中级考试”)于10月30日、31日举行,考试形式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
初中级考试设置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
初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初中级考试分2天上、下午4个批次实施(见附件)。各级别及专业类别的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30日9:00至8月9日16:00。考试采取 *** 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进行报名。
三、报名及免试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三)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 *** 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四)自2023年起,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参加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职称评审。此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
四、报名审核及缴费
(一)报名原则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的精神,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按照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
(二)报名步骤
1.注册信息,在线核查
报考人员本人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要求注册,完善个人信息,等待系统在线核查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原则上24小时内返回核查结果)。
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己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查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查完成后方可报名。
2.网上填报,诚信承诺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如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在线核查结果返回后,报考人员须本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作出承诺,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承担不实承诺的后果;报考人员本人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应按我市规定线下办理审核事宜,并配合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交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后,应按我市规定线下办理审核事宜,并配合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且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3.审核流程
天津市2023年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核查流程
类别 报考方式 注册审核上传材料现场审核
初级、中级经济全部报考人员 选择告知承诺制通过不需上传材料1.不需上传材料或上传材料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不需要进行现场审核。 2.上传材料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需携带上传电子版材料的原件、身份证原件、《考试报名表》于2023年8月1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进行资格审核。 未通过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版需人工核查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全部报考人员不需上传材料全部报考人员需携带身份证件、《考试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于2023年8月1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进行资格审核。
备注:(1)需要上传材料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8月1日9:00至8月9日16: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上传相关资料电子版,审核部门将于2023年8月3日9:00开始对上传材料进行审核。
(2)网上上传相关材料电子版只能提交一次,不能修改。
(三)网上交费
1.交费时间
全部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8月10日9:00至13日16: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缴纳考试费,否则报名无效。
2.考试费用
根据津发改价费[2016]125号、津财综[2021]23号文件精神,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56元。报考人员确认报名缴费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五、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于2023年10月27日9:00至29日24: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试成绩公布
(一)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6号),将于考后60日内公布考试成绩,届时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为)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二)考试成绩公布后,如报考人员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将成绩核查申请发送至tjkpzxchengji@tj.gov.cn,逾期不再受理。成绩核查的具体要求可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人事考试版块“办事指南”栏目查询。
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核查成绩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文件规定,查分原则上仅限于主观题科目,客观题科目除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或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这两种情况的报考人员可以申请查分外,其余情况均不受理查分申请。成绩核查由专门工作人员将各项小分重新累加,检查有否漏记、错记,不进行重新阅卷。
(三)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考试结束后将对拟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七、考试合格证书领取
合格证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印制并发往各地,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注意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人事考试版块“通知公告”栏目查询领取时间及方式。
初中级考试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
八、注意事项
(一)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遵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确保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我市要求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如对疫情情况发布新的要求,我们将根据情况另行发布通知。
(二)请报考人员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并于报考前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
(三)报考人员将照片转为电子文件,并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上的“工具下载”栏目,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合格后上传。
上传照片文件应为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大于30K,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2018年2月22日以前注册的报考人员无须更换照片。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资格证书,请上传时慎重选用。上传的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照片,如果不能清晰辨认报考人员容貌或照片与本人相貌不符的,将不能参加考试。
(四)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及计算器等工具使用。
(五)报考人员须使用激光或喷墨打印机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同时须持有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银行卡,确保卡内有足够支付考试费的金额。
(六)为保证报名缴费顺利进行,建议报考人员使用360安全浏览器的极速模式进行缴费操作。为确保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请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
(七)需要票据的考生请缴费成功后1个月内在考试报名系统中查询缴款码并访问天津市财政局网站()打印电子票据,进入网址后,选择“政务服务”按钮,在右侧“财政服务区”模块中选择“电子票据查验”,进入页面后选择“缴款码查验”,分别输入缴款码和考生姓名打印电子票据。
特别提示:因打印财政票据需采集考生工作单位信息,请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工作单位”栏目内容,缴费完成时,财政票据同步采集此项信息,无法修改财政票据上此项信息。
(八)报考人员注册手机号码如有变化,请及时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点击“注册维护”办理 *** 变更,如未及时变更,无法联系,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同时须妥善保管好本人用户名及密码,如泄露给他人,导致个人信息外泄或不实、虚假承诺,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九)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网址为)订购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
(十)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阅读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相关说明,也可拨打 *** 进行咨询。
考务咨询 *** :12333
政策报名条件咨询 *** :12333
银联咨询 *** :95516
附件
2023年度初中级经济考试时间安排
1
10月30日上午
08:30—10:00
《经济基础知识》
10:40—12:10
《专业知识和实务》
2
10月30日下午
14:00—15:30
《经济基础知识》
16:10—17:40
《专业知识和实务》
3
10月31日上午
08:30—10:00
《经济基础知识》
10:40—12:10
《专业知识和实务》
4
10月31日下午
14:00—15:30
《经济基础知识》
16:10—17:40
《专业知识和实务》
(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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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天津副高职称教师评审时间
2021年教师副高级职称现在应该正在评审当中2021天津职称评审通知,当然各地市时间节点不尽相同2021天津职称评审通知,但大致都应该在10月份-12月份之间进行。
从10月份下发文件,提交职评材料,再到初审,高职考评课,职评专业委员会终审,举手表决通过,公示,下发评审结果2021天津职称评审通知的文件。
一般都是12月底到第二年元月份出结果,2021年教师副高级职称现在已经开始评审,本年度截止时评审时间为12月31日。
2021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比较严格,对学历(大学本科毕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博士研究生毕业等)、学术成果、承担2021天津职称评审通知的业务工作量、担任中级职称时间等都有明确要求等等。
天津卫生高级职称答辩时间
11月19日前。
根据《天津卫生人才网2021年天津市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评审通知》可知,2021年天津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审核时间截至11月19日前,
申报方式及时间安排如下:(一)开展申报推荐。各业务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开展职称申报推荐工作,填写《天津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准备对应佐证材料。用人单位审核材料后开展推荐,对推荐结果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资料以图片方式留存备查。业务主管部门应于11月19日(星期五)前审核确定推荐申报人员。(二)开展线上申报。本市职称管理系统将升级为“天津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职称评审系统”)。在职称评审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后,用人单位在线确认并提交至业务主管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应于11月30日(星期二)前完成确认并提交,并将单位审核佐证材料报送至职称评审委员会。(三)职称评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评审通过人员,在职称评审系统中获取电子职称证书。
天津2022职称评审还评吗
天津2022职称继续评审
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回复: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现阶段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22〕31号),我市暂停线下职称评审会议组织工作,未召开的职称评审会议延期至疫情平稳后举办,2021年度职称评审会议尚未召开的,评审通过时间均按照2021年底计算。根据近期本市疫情状况,我们已申请分批有序恢复职称评审工作,获得批准后将尽快完成2021年度职称评审和结果公示工作。
工程设计师要满足的客观条件
为做好2021年天津市工程技术与建设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职称2021”(进人社办函[2021]489号),结合我市建筑业专业技术人员建设工作,特制定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1、专业技术人员申请2021年工程技术系列建设专业(副高、中级)职称评审的,须按本计划要求报考。二、参与范围 (一)参与对象。在全市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等单位(含中央及天津市其他省、市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从事专业建设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建筑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新型就业人员均可参加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 (2)专业分类。申请专业可根据申请人就职后的专业和主要业绩成果确定以下专业:土木建筑、机电安装(暖通工程、电气工程、建筑给排水、工程机械施工) )、建筑工程监理、建筑装饰、工程造价、施工管理(房地产项目规划、管理、设计管理)。三、评价标准 2021年本专业职称评价相关标准条件参照《天津市工程技术系列职称评价标准》(附件)执行。四、评审方式 2021年职称评审方式为:专家评审。 5、岗位及申请数量要求 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机构,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进行职称审查。受过党纪、政务、纪律处分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请职称评定。公务员(含公共行政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请职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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