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普教教师档案管理及职称评定系统:http://zcps.tjmec.gov.cn/#
天津普教教师档案管理及职称评定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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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忘记密码怎么办?可以通过学校管理员进行重置密码。
学校管理员忘记密码怎么办?可以联系区县管理员进行重置密码。
教师填完个人档案学校管理员看不到该教师的信息怎么办?可以打登录页面下方的问题咨询 *** (60638287),技术咨询 *** (60638281)进行查询及更正操作。
档案填写完成发现有问题,需要修改和完善怎么办?可以通过学校管理员进行修改和完善。
填写完成档案后怎样才能进行考绩卡及职称申报操作?要由学校管理员审核教师的档案信息,在确认教师身份后可以在教师管理下给此教师赋予教师权限(点击教师前的小方框有对勾即可)。
考绩卡片的填报日期如何填写?例如:填报日期为2011即上报的是2010至2011年的考绩卡,以此类推。
填写完考级卡片没有上报按钮或不能修改怎么办?两种可能:1、是你已经将考绩卡上报到学校等待审核;2、学校已将今年的考绩卡片上报到区县。如果是之一种情况:可由学校管理员退 *** 师即可进行考绩卡的修改。如果是第二种情况:则必须联系区县的管理员将上报的考绩卡退回学校才可以进行上报及修改工作。
打印考绩卡片出现三页或格式不正确怎么办?我们建议您使用IE8.0的浏览器进行打印这样打印的效果更好。注:浏览器的版本可以查看浏览器工具栏中的帮助。
如何打印初聘认定表?在填写简表基本信息的之一步选择申报类型为转正定职即可。另外,转正定职的教师简表可以单独上报学校或区县不必将其他已上报教师的简表信息退回。
如果页面显示不全怎么回事?这一般都是有网速慢造成的。可以过会儿再访问试试。如还是不行可以打咨询 *** (23620461)。
网站访问不了怎么办?首先看一下 *** 连接是否正常(即是否能上网)如果没有问题可以试着用IP访问:或。
提醒所有在填写个人档案的老师在之一步选择学校的操作很关键,如果选错学校将会影响您的档案审核及填报工作。
请在网上填报前查看使用说明是否有新的通知及要求。
2022天津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材料哪些要提前准备?
1、2022天津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方式继续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进入天津会计人员诚信系统进行考试报名。
2、已在天津市会计诚信平台采集信息的人员(包括原持有我市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请登陆报名系统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进行注册,报名系统自动调取天津市诚信平台信息库中的信息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审核成功后,继续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网上缴费。
3、在天津市会计诚信平台无信息的人员,请先登录天津会计网站左侧的会计诚信平台一信息采集模块,按照要求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在外省市从事会计工作人员,信息采集时可上传外省市从业资格证书代替开始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材料),信息采集通过审核后可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点由考生自由选择,选择哪个报名点,考试合格后就在哪个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和领证。
4、信息采集模块分为在岗会计人员和预备会计人员两类。
(1)在岗会计人员:采集基本信息,同时扫描上传学历证书、加盖单位公章审核确认的开始从事会计工作证明材料(如:交接单、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能证明从事会计工作的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2)预备会计人员:采集基本信息,同时上传学历证明、户口本或居住证(外地在津上学的学生上传学生证扫描件)。
天津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系统没有提交
第1章 个人操作流程
1、操作步骤之一步天津市职称网上审核,个人注册。
第二步天津市职称网上审核,个人登陆天津市职称网上审核,录入个人信息并保存。
第三步天津市职称网上审核,上报数据并打印《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个人网上操作完毕。
职称评定网上申报操作流程
步骤一:对照职称申报文件先审核自己是否符合职称评审条件。
步骤二:准备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包括基本学历、资格证材料之外,比较重点的就有工作业绩、论文、专利、继续教育学时、社保材料、各类荣誉证书和文件等。
步骤三:开始递交职称评审申报材料,除纸质材料外,按要求在网上上传pdf格式材料。
步骤四:专家进行职称评审材料审核。
步骤五:职称评审评委会进行专家评审。
步骤六:职称评审答辩。
步骤七:职称评审公示。
步骤八:职称评审下发职称任职资格证。
2019天津市律师、公证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公告
2019年天津市律师、公证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部署,经市司法局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市律师系列、公证员系列按照2011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天津市律师专业中、高级资格评审标准》(津人社局发〔2011〕84号)、《天津市公证员专业中、高级资格评审标准》(津人社局发〔2011〕83号)进行评审,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范围
本市已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专职律师、本市已取得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专职公证员(不含公务员身份人员)。
二、报名方式
申报人在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网址)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
三、评审时间
8月15日,以会代训方式召开律师、公证员职称评审工作会议,部署2019年律师、公证员职称评审工作;申报人于8月31日前完成网上申报注册工作;9月20日前,参评人员完成职称材料在线申报和实际提交。9月30日前,市司法局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局职称办)完成在线审核提交工作;11月中旬适时召开律师、公证员中、高级职称评委会议;整体工作于2019年年底基本结束。
四、评审工作程序
(一)动员学习阶段(8月15日—8月20日)
1、学习动员:各区司法局按照市局统一部署组织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集中学习职称评审相关政策规定,并开展网上申报流程培训。
2、业务考核: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对申报人员在现岗任职以来的业绩进行考核,按年度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考绩卡片”。
(二)申报推荐阶段(8月21日—8月31日)
1、申报人员根据评审标准由本人自愿申报。(8月31日前需完成申报注册)
2、组织推荐
参评人员申报后,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要组织全体律师、公证员对申报人员学历资历条件、工作业绩以及有无违纪投诉等相关情况进行评议,并由行政领导和业务骨干3—5人组成推荐小组,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提出推荐意见,分别填写“群众评议意见表”和“推荐小组意见表”作为单位确定推荐名单的依据,推荐小组赞成票未超过半数的,单位不得推荐。
(三)网上申报、审核、验收阶段(8月16日—9月20日)
1、申报材料
申报人按要求在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同时提供以下书面申报材料: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见附件1,需加盖相关部门印章,高级提供3份,中级提供2份);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表》(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高级25份、中级20份);
学历学位证书、已取得的更高级别职称证书、劳动(聘用、劳务)合同(协议)各1份复印件(无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本人业绩综述,以及论文、著作、专利、案例、业绩证明函、奖励证书等能够证明本人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的业绩材料各1份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申报程序
律师职称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援助中心审核推荐,并经申报人员档案存放单位盖章后,由区司法局审核并统一呈报至专业评委会;法援中心在编人员还需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盖章后,报至专业评委会(材料收取地址在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45号216室)。
在编公证员由所在公证处推荐申报,申报材料由区司法局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呈报至专业评委会;编制外公证员经所在公证处推荐申报,并经申报人员档案存放单位、区司法局审核后呈报至专业评委会(材料收取地址在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2号公共法律服务二处)。
3、公示
用人单位按要求需对单位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并对公示过程及内容以照片等形式进行留存备查。
4、审核验收
材料审核由局职称办指导市律师服务中心、公证协会组织实施,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一律不予收取。申报材料汇总后,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核查、验收。
(四)职称评审阶段(11月中旬)
局职称办完成材料审核上报并配合市职称办完成检查验收工作,于11月中旬召开律师、公证员专业高级、中级职称评审会议,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职称资格评审,评审结果公示。
(五)报告阶段(12月份)
评审会议结束后,市局职称工作办公室向市职称工作办公室报送总结。
五、纪律监督
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评审标准和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年度考核不合格、公务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严格申报人员审核,严禁弄虚作假,对伪造学历、资历、工作业绩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评资格。评审工作由司法局机关纪委、政治部干部管理处和督察处全程监督。
六、联系方式
评委会日常工作联系 *** :
律师材料申报联系 *** :转8003、8004
材料报送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45号216室
公证员材料申报联系 *** :
材料申报地点: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2号公共法律服务二处
2019年8月9日
附件:
1 .《 》
2.《 》
2020年天津初级会计职称考后资格审核指南
报考资格审核和发证:
采取考试结束并公布成绩后,再进行报考资格审核的方式。为了方便我市考生,决定将全科合格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和会计初级资格证书发放工作合并进行,通过会计初级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可以当场领取资格证书。具体的报考资格审核和发证时间待人社部将会计初级资格证书 *** 完成并发到我市后再公布。
报考资格审核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2)高中以上的学历证书(或硕士以上的学位证书)原件;(3)身份证原件。
考试成绩公布后,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60合格标准,各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开展本区初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工作。按时按要求到指定地点现场提交复核材料。本人因故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合格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成绩有效期: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以上内容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2020年天津初级会计职称考后资格审核指南,想要了解更多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相关内容,欢迎及时关注本平台,小编将会为大家做及时的整理并发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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