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民营企业职称申报渠道有哪些

天津民营企业职称申报渠道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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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简称民企、公司或企业类别的名称,是指所有的非公有制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是没有“民营企业”的概念,“民营企业”只是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产生的。接下来由我为大家整理出天津民营企业职称申报渠道有哪些,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天津民营企业职称申报渠道有哪些

1、向劳动关系所在地的人社局申报;

2、向集体委托人事档案存放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报;

3、向民营企业职称申报专门窗口申报。

拓展:

一、民营企业职称申报专门窗口:

1、在中国北方人才市场所属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开设面向全市民营企业的职称申报专门窗口;

2、在天津(滨海)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开设面向滨海新区民营企业的职称申报专门窗口。

二、民营企业职称申报程序:

经个人申报、用人单位审核后,可向劳动关系所在地的人社局、集体委托人事档案存放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民营企业职称申报专门窗口报送申报材料。

三、可否申请职称自主评审?

支持专业技术人才密集、技术实力较强、内部管理规范的民营企业,经行业(专业)主管部门核准备案后开展职称自主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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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下天津人才引进落户是不是还有职称要求?

天津人才市场职称我来给您解答吧:负责的来说天津人才市场职称,现在人才引进政策越来越紧,您首先要满足的基本条件就是:有本科统招学历、超过35岁要中级职称、有干部身份、档案在原籍你办理前期需要做的准备工作:1、把档案放回原籍的人才市场(因为人才引进必须从原籍调档)2、确定档案中是否有干部身份(没有的话,让人才给你做个干部转正定级)一、外省市人才引进办理天津户籍所需材料及条件 1、大本以上学历(含大本),年龄在35岁以下;(这个本科是指统招本科,现在军事院校和专升本的毕业生就要不能落户天津人才市场职称了,一般情况下,35岁以下是不需要职称的)2、具有大本以上学历,并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这是指年龄超过35岁不满40岁的人员)3、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有硕士学位也得符合上面两个条件,后取学历到硕士和到年龄了没职称都不行)4、具有特殊才能的各类人员; 5、引进人才的年龄除已有规定外,一般应在45岁以下。(超过40岁,不满45岁则必须有高级职称)注:天津的人才引进,是走干部调动,需要具备干部身份的。二、人才引进办理程序概括:之一步:提交材料单位引进人才申请,提供学历证书及职称证书、结婚证书(原件、复印件)。第二步:填写《干部调动呈报表》并加盖公章-审核无误后开具商调函-持商调函回原单位(人才市场)提档--提档的同时由原单位出具同意调出函。第三步:到天津市人事局报送材料第四步:领取调令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第五步:办理《准迁证》第六步:户口迁出第七步:报到落户最后将干部介绍信送到人事局存入本人档案。还有什么不懂的,就直接私信我吧,空间里有人才引进更详细资料,真心希望能够帮到你。

[天津市]天津人才市场职称,天津市人才考评

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中级职称证书,为什么钢印是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啊?

考的是中级职称证书天津人才市场职称,应该加盖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的章。对于证的真伪天津人才市场职称,可到下面的地址咨询或 *** 咨询。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局属单位中没有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成立于1994年1月天津人才市场职称,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处级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

开展人事考试、人才测评服务工作。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

邮编:300211

*** :23394926

主要职责为:开展人事考试、人才测评服务工作。

扩展资料:

对证书章的疑问也可打12333进行质询和查实。

天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 咨询服务中心成立于2004年,是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处级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

采用专用特服号码“12333”面向社会公众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咨询、提供信息查询和受理投诉举报、意见建议等。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九经路25号

邮编:300171

*** :24236961

参考资料来源: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单位

参考资料来源: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参考资料来源: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咨询服务中心

天津市哪里评定中级职称

可去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定。

《职称评审管理规定》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三条 企事业单位开展的职称评审工作,适用本规定。专业化人才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开展的职称评审参照本规定执行。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负责职称评审工作,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评审制度、制定评审标准、协调落实职称政策,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

扩展资料: 

《职称评审管理规定》相关法条:

第二十四条  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符合相应系列或专业、相应级别职称评审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相应职称评审办事机构或其指定的代办机构提交职称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实行诚信承诺制度。

第二十八条 职称评审实行结果公示制度,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期应当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投诉举报或通过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线索,要逐一复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职称评审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