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评审表是纸质的还是电子的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22]449号)要求(该文件可在天津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通知公告”进行查询),我市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已经开始,凡劳动关系在津南区所属的企事业单位申报中、高级职称的人员进行申报,档案关系在我区而劳动关系不在我区的,请先联系劳动关系所在区,按照所在区的要求申报。初级职称申报可随时联系我们进行单独申报。请关注意如下事项指南(仅限津南区申报参照):

一、职称填报系统名称为“天津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以下简称“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为:

),个人和用人单位可登录开展2022年度中、高职称评审申报工作。

二、请个人及用人单位用户及时关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通知公告”,获取最新通知。并在“通知公告”最后页查询《操作说明书》,充分学习了解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有关操作。关于用户的一般性问题,请通过阅读《操作说明书》解决;特殊问题可通过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公布咨询 *** (工作时间)或咨询邮箱解决。

申报人及用人单位要通过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查询所选择的评委会的评审方案(含评审标准)及个人初次提交时间设置等要求,及时完成个人填报及单位提交上报和后续审批修该等环节。

三、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填报时注意几个位置的填写(或选项):

“评价方式”选项选择“社会化评审”社会化评审。

“申报类别”一项,如符合一般申报条件的选择“正常申报”;符合破格条件的选择“学历破格”或“资历破格”资历破格(并上传破格申请);企业人才直接申报的选择“企业人才直报”(需上传用人单位人才直报证明及佐证)。

“评委会需求申报材料”模块中上需上传个人业绩综述一份。(2000字左右,A4纸打印本人签字、单位盖章后上传扫描件)。

四、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主要流程是个人填报后上传至本单位,本单位再按原渠道提交上级单位,上级单位在提交至所申报评委会。

*个人提交后,应及时关注消息提醒和个人申报记录中的审批流程中上级单位及所报评委会的审批意见和修改要求,及时修改后按原渠道提交。直至所报评委会同意接收,系统正式申报阶段结束。

五、有关纸质材料:个人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所申报评委会同意接收后,两天内从系统中导出《简表》A4纸正反面打印,每份需加盖单位公章,交至津南区人社局612室,具体份数以所选申报评委会评审方案中的对《简表》份数要求为准,如所选申报评委会无《简表》要求可不提供纸质材料。

六、获取职称证书及《天津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职称评审通过后,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公布评审结果,并生成电子职称证书,评审通过人员可在线下载打印电子职称证书及电子《天津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交存档部门归档。

七、时间安排:申报人自10月8日起登录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填报,申报单位通过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提交至我局的截止时间11月8日(如所申报评委会规定提交至我局的时间早于此时间,已评委会规定时间为准,举例:园林专业评委会规定提交至我局的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并尽早提交(10月底前为好),以免错过申报。

联系人:区人社局张老师 15222115588

附件1:需准备佐证材料原件的扫描件(PDF或jpg格式),以下材料仅供参考,以所申报评委会要求为准。

附件2:职称申报公示模板

津南区人社局

2022年10月9日

天津教师 *** 都什么要求,必须得是天津户口吗?

天津教师 *** 要求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另外需要具有一定的职称,外地户口也可以。

以2019年中新天津生态城教育系统教师(在职)公开 *** 为例,天津教师 *** 要求如下: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2.初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3年及以上与应聘岗位相一致的基础教育一线教育教学经验。

3.具有初级职称的在职教师须达到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之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具有中级职称的在职教师须达到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在职教师须达到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初级、中级职称的在职教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7月1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在职教师年龄原则上要求,男性45周岁及以下,女性40周岁及以下,即男性1973年7月12日及以后出生,女性1978年7月12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之一日。)

5.语文学科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教师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6.外省市人员须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条件。

扩展资料: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 *** 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 *** 的其他情形的;

6.滨海新区在职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参考资料来源: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2019年中新天津生态城教育系统教

天津津南区教师职称考试淘汰率

天津津南区教师职称考试淘汰率在45%。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显示天津津南区初级职称,天津中小学副高职称淘汰率达到了45%以上天津津南区初级职称,也包括天津津南区。津南区,天津市下辖区。位于天津市东南部,海河中下游南岸。东与滨海新区塘沽接壤,西与河西区和西青区相连,南与滨海新区大港毗邻。

[天津市]天津津南区初级职称,天津津南区初级职称评审公示

天津初会考试时间2022考试时间

各有关单位:

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天津津南区初级职称的通知》(会考〔2021〕8号)文件精神,现就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天津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报名方式、收费标准

(一)报名时间

1.初级、高级资格考试:2022年1月10日10:00—1月14日17:00。

2.中级资格考试:2022年3月21日10:00—3月25日17:00。

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避免考生因参加考试跨省流动,在外省居住、工作的考生应在当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方式

会计初、中、高级资格考试继续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未在我市会计诚信平台信息采集的考生,请先登录“天津会计”网站(tjkj.cz.tj.gov.cn)首页左侧的会计诚信平台—“信息采集”窗口提交申请,并按照要求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在外省市从事会计工作人员,信息采集时可上传外省市从业资格证书代替开始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材料)。信息采集由区财政局审核通过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已在我市会计诚信平台采集信息的考生(含原持有我市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直接登陆报名系统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进行报名。

报名系统将自动调取天津市诚信平台信息库中的信息进行比对校验。校验通过后,考生可继续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网上缴费。考生缴费成功后,须打印报名信息表和报名回执。报名信息表须经工作单位审核盖章后留存,单位人事部门应对考生报名信息表中的工作岗位、学历、资历等情况进行审查。各单位须严格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对于不符合报考资格参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其考试成绩无效;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工作单位”栏目填“无”,报名信息表不需盖章。报名回执是考生报名成功的唯一有效证明,考生应妥善保管。

考生应在报名缴费前仔细填写并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缴费成功后,报名系统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也不能退费,重复缴费的款项将在对账后及时按原渠道退回。

考试报名点由考生自行选择。考生考试合格后在其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及领取证书。

(三)收费标准

1.初级、中级资格考试:考试费每人每科51元。

2.高级资格考试:考试费每人120元。

(四)考试费发票领取时间及地点

1.初级、高级资格考试:2022年2月17日—2月18日。

2.中级资格考试:2022年4月14日—4月15日。

工作时间:9:00—11:00,14:00—16:00

地点:天津市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河西区广东路67号)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4.在我市上学、居住或从事会计工作,且已完成信息采集的人员。

(二)具体条件

1.初级资格考试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2.中级资格考试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3.高级资格考试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4)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报考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按照《市人社局关于明确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9〕96号)和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关于对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政策解释》的文件精神,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对应会计师职称,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书授予时间作为会计师职称的取得时间。

注册会计师对应会计师后,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持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证书丢失,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天津市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会计事务科(河西区广东路67号会计之家619房间)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全科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合格证明)上盖章确认。联系 *** :23292273。

    登录“天津会计”网站首页左侧会计诚信平台—“信息采集”窗口按照要求填写信息,上传证明材料,其中:专业技术资格类型选项选择“会计类”,专业技术类别选项选择“中级”,专业技术取得方式选项选择“注册会计师对应”,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填写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书授予(或颁发)时间,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号填写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书号。

已经完成信息采集的考生,应登陆“天津会计”—会计诚信平台—“信息变更申请”窗口,按照上述要求提交信息变更申请。

信息采集审核和提交信息变更申请,须上传已审核确认的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书复印件。待区财政局审核通过后,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按照报名程序报考高级资格考试。

4.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报名。

5.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的规定:第二学士学位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与培养研究生一样,同是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一种途径。第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需经教育部审批,只有教育部批准设置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高等学校才有权颁发第二学士学位证书。

6.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7.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师职称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

1.初级、高级资格考试:2022年4月28日—5月8日。

2.中级资格考试:2022年8月25日—9月4日。

四、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考试方式

(一)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

3.高级资格考试科目:《高级会计实务》。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通过报考资格审核后,可以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必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后,当年即可申报评审。

(二)考试大纲

会计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2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三)考试时间及考试方式

考生参加考试的时间及地点由全国会计资格考试考试系统随机分配。

1.初级资格考试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方式

 5月7日—5月11日,

5月14日—5月15日

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无纸化考试方式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2.中级资格考试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方式

9月3日—9月5日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无纸化考试方式

13:30-15:45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3.高级资格考试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方式

5月7日

8:30-12:00

高级会计实务

无纸化考试方式

开卷考试方式。

五、成绩查询及成绩复核

(一)成绩查询网址及时间

1.网址:(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2.时间:请关注准考证上的成绩查询时间。

(二)合格标准

     1.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请关注(人社部)网站通知。

2.高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请关注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站通知。

(三)成绩复核

成绩复核有关事项待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请关注天津会计网站通知。

六、继续教育学分抵免

按照我市有关规定,在天津考区参加2022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至少有一门科目成绩合格的考生,系统将自动为其抵免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90学分,天津考生无需个人申报。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标准公布2个月后,可通过“天津会计”网站—“诚信信息查询”查询抵免结果(外省市考区考生应通过“天津会计”网站首页左侧“个人申报入口”自行申请,并由所属区财政局审核确认)。

七、资格审核和证书发放

(一)初级、中级考试资格审核和证书发放合并进行

1.资格审核和证书发放时间:人社部印制的资格证书发至我市后,我们将及时通知资格审核及证书发放的具体时间安排,请关注“天津会计”网站、“天津财政”微信公众号通知。

     2.合格考生请提前准备好《2022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待“天津会计”网站公布资格审核和领证通知后,按照通知要求到所属报名点办理相关手续。

(二)高级资格考试资格由报名系统审核

报名结束后,报名系统将对考生的学历(学位)和会计师职称进行审核,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以参加考试。考试合格的考生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具体下载打印时间请关注“天津会计”网站通知。

八、其天津津南区初级职称他事项

请考生关注“天津财政”(tianjincaizheng)微信公众号及“天津会计”网站,会计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天津考区)的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资格审核和证书发放等相关通知,我们将及时通过上述媒体发布。

九、报名咨询

报名点名称

咨询 ***

咨询邮箱

受理咨询问题范围

和平区财政局

23197220

hpqczjkjk01@tj.gov.cn

会计初级、中级报名咨询

河东区财政局

24136026

hdqkjswzixun@126.com

河北区财政局

26296175

hbqkjswzixun@126.com

南开区财政局

27271881

nkqczj_kjk@tj.gov.cn

河西区财政局

23278226

hxqkjswzixun@126.com

红桥区财政局

86516622

hqqczjkjk@tj.gov.cn

东丽区财政局

84375573

dlqkjswzixun@126.com

津南区财政局

28392385

jnqczj02@tj.gov.cn

会计初级、中级报名咨询

西青区财政局

27390061

xqqkjswzixun@126.com

北辰区财政局

26392998

  beichenkjk@126.com

静海区财政局

28914402

jhqkjswzixun@126.com

武清区财政局

22173398

wqczjkjk@tjwq.gov.cn

宁河区财政局

69593852

nhqkjswzixun@126.com

宝坻区财政局

29241341

bdqkjswzixun@126.com

蓟州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