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初级会计职称报名入口在哪里?报名怎么缴费?

各位想要报考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天津南开办理初级职称 *** 的小伙伴们一定要了解清楚报名的相关事宜天津南开办理初级职称 *** ,那么天津初级会计职称报名入口在哪里?报名怎么缴费?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一些相关回答,大家可以一起来看一看,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初级会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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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初级会计职称报名入口在哪里?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入口为“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考生可使用计算机,通过IE浏览器进行搜索,并完成报名!

202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在1月份,目前报名工作已经结束,原则上来说初级会计考试一年只有一次,错过今年报名的考生可以先备考,等待明年的报名时间再报名。小编提醒大家要时刻关注官方动态,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考生应在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的本地区报名日期内,完成考试报名确认及交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及完成交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届时将不能参加考试。在报名确认及交费成功后,考生所填写的信息将不能在网上自行修改。

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怎么缴费?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一般在网上缴费或者在现场缴费,大部分地区支持网上缴费,即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后,按照系统提示缴纳报名费用。一般来说,报考考生应持有中国银联所支持的银行卡,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方可支付。但是部分地区也可以使用支付宝缴费。每个地区的缴费方式略有不同,应当以报考考试管理部门的通知为准。

更多关于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问题,可以进入高顿教育网站咨询()

2019天津市律师、公证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公告

2019年天津市律师、公证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部署,经市司法局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市律师系列、公证员系列按照2011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天津市律师专业中、高级资格评审标准》(津人社局发〔2011〕84号)、《天津市公证员专业中、高级资格评审标准》(津人社局发〔2011〕83号)进行评审,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范围

本市已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专职律师、本市已取得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专职公证员(不含公务员身份人员)。

二、报名方式

申报人在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网址)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

三、评审时间

8月15日,以会代训方式召开律师、公证员职称评审工作会议,部署2019年律师、公证员职称评审工作;申报人于8月31日前完成网上申报注册工作;9月20日前,参评人员完成职称材料在线申报和实际提交。9月30日前,市司法局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局职称办)完成在线审核提交工作;11月中旬适时召开律师、公证员中、高级职称评委会议;整体工作于2019年年底基本结束。

四、评审工作程序

(一)动员学习阶段(8月15日—8月20日)

1、学习动员:各区司法局按照市局统一部署组织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集中学习职称评审相关政策规定,并开展网上申报流程培训。

2、业务考核: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对申报人员在现岗任职以来的业绩进行考核,按年度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考绩卡片”。

(二)申报推荐阶段(8月21日—8月31日)

1、申报人员根据评审标准由本人自愿申报。(8月31日前需完成申报注册)

2、组织推荐

参评人员申报后,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要组织全体律师、公证员对申报人员学历资历条件、工作业绩以及有无违纪投诉等相关情况进行评议,并由行政领导和业务骨干3—5人组成推荐小组,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提出推荐意见,分别填写“群众评议意见表”和“推荐小组意见表”作为单位确定推荐名单的依据,推荐小组赞成票未超过半数的,单位不得推荐。

(三)网上申报、审核、验收阶段(8月16日—9月20日)

1、申报材料

申报人按要求在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同时提供以下书面申报材料: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见附件1,需加盖相关部门印章,高级提供3份,中级提供2份);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表》(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高级25份、中级20份);

学历学位证书、已取得的更高级别职称证书、劳动(聘用、劳务)合同(协议)各1份复印件(无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本人业绩综述,以及论文、著作、专利、案例、业绩证明函、奖励证书等能够证明本人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的业绩材料各1份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申报程序

律师职称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援助中心审核推荐,并经申报人员档案存放单位盖章后,由区司法局审核并统一呈报至专业评委会;法援中心在编人员还需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盖章后,报至专业评委会(材料收取地址在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45号216室)。

在编公证员由所在公证处推荐申报,申报材料由区司法局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呈报至专业评委会;编制外公证员经所在公证处推荐申报,并经申报人员档案存放单位、区司法局审核后呈报至专业评委会(材料收取地址在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2号公共法律服务二处)。

3、公示

用人单位按要求需对单位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并对公示过程及内容以照片等形式进行留存备查。

4、审核验收

材料审核由局职称办指导市律师服务中心、公证协会组织实施,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一律不予收取。申报材料汇总后,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核查、验收。

(四)职称评审阶段(11月中旬)

局职称办完成材料审核上报并配合市职称办完成检查验收工作,于11月中旬召开律师、公证员专业高级、中级职称评审会议,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职称资格评审,评审结果公示。

(五)报告阶段(12月份)

评审会议结束后,市局职称工作办公室向市职称工作办公室报送总结。

五、纪律监督

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评审标准和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年度考核不合格、公务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严格申报人员审核,严禁弄虚作假,对伪造学历、资历、工作业绩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评资格。评审工作由司法局机关纪委、政治部干部管理处和督察处全程监督。

六、联系方式

评委会日常工作联系 *** :

律师材料申报联系 *** :转8003、8004

材料报送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45号216室

公证员材料申报联系 *** :

材料申报地点: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2号公共法律服务二处

2019年8月9日

附件:

1 .《 》

2.《 》

如何评定初级职称

职称评定是需要用人单位的介绍信的,建议你先找到工作单位,然后询问人事部相关情况,让他们帮你去申请这个职称评定。要通过考试,才能拿到职称。

职称申报须知

一、范围条件

1.人事档案存放在中心的人员;

2. 林业行业专业技术人员。

二、提供材料

申报人存档凭证(个人委托存档);委托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集体委托存档);所在单位委托函(档案在工作单位)。

三、办理程序

1.申报人于上一年10月份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本人申请的系列、级别,同时填写《申报职称人员情况一览表》;

2.中心向申报人说明申报职称的有关要求,并提供报送评审材料所需的资料及表格;

3.申报人按照申报职称的要求参加相关考试;

4.申报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评审材料,同时按规定交费;

5.中心对评审材料进行审核后,提交相应的职称评审组织评审;

6.中心将评审结果通知申报人,并将有关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7.申报人根据中心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职称证书并领取应退给本人的评审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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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申报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助级职称

1.大学本科毕业(不含符合见习期满考核定职条件人员),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不含符合见习期满考核定职条件人员),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3.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取得员级职称并从事员级技术职务工作四年以上;

4.符合相应系列职称评审条件中申报助级职称条件的人员。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中级职称

1.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级职称并从事助级技术职务工作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级职称并从事助级技术职务工作四年以上;

3.符合相应系列职称评审条件中申报中级职称条件的人员。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高级(副高)职称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并从事中级技术职务工作二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并从事中级技术职务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职称并从事中级技术职务工作五年以上;

4.符合相应系列职称评审条件中申报高级职称条件的人员。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正高级职称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副高级职称并从事副高级技术职务工作五年以上;

2.符合相应系列职称评审条件中申报正高级职称条件的人员。

返回本页顶端

职称认定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实行见习期满考核定职

1.获得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中级职称;

2.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中级职称;

3.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助级职称;

4.大学专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助级职称;

5.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员级职称。

[天津市]天津南开办理初级职称电话,天津初级证书去哪里领

在天津申请初级的职称证需要去哪里办理及咨询,更好有 ***

初级职称天津南开办理初级职称 *** :到档案存放地 和工作人员说 你们 要评 职称

工作人员 汇给你 3张表格(每人) 其中有2张是一样天津南开办理初级职称 ***

评定人员 要 写

1. 个人自传(要求天津南开办理初级职称 *** :工作内容与所学专业对口)单位盖章

2. 如实填写领到天津南开办理初级职称 *** 的3张表格 单位盖章

3. 相关证书复印件

4. 要求:本科毕业工作满1年

大专毕业工作满3年

天津南开办理初级职称 *** 我是在 天津 南开区 平的 各地可能会有区别,不过,基本雷同

23018720这个是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的 *** ,可以打 *** 咨询。

但评定时,需到 档案所在地。

会计证怎么办???

这是天津市2007年度(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不知道对你有没有帮助

根据《天津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津财会〔2005〕10号)规定,现将我市2007年度(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

在我市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人员(不含军队、武警、铁路系统人员)可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二、考试科目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会计基础

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

其中: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为全市统一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统考科目”),必须在一次考试中同时合格,方可取得成绩合格单;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需通过财政部门日常组织的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三、考试政策

(一)免试规定。

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免试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2005年1月1日以后毕业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二)统考科目合格分数线:统考科目考试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统考科目考试方式: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四种题型,必须按照规定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规定位置填涂答题,综合题必须用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在答题纸上规定位置答题。

四、统考科目考试时间及题型

科目

考试时间

考试题型

会计基础

5月27日

9:30-11:30

单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判断题

综合题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5月27日

13:30-15:00

单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案例分析题

判断题

五、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到现场照相、确认方式。

(二)网上报名时间:2007年1月8日~1月14日

考生登陆天津会计()网站,在首页面左侧“会计考试网上报名”栏目中选择“考试类别”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进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页面,填写、上传、打印报名表。

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到报名现场进行网上报名、照相和确认。

(三)报名确认时间:2007年1月9日~1月14日(周六、周日不休息)。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只报名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考试的考生须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确认点办理照相、报名确认及交费手续。

报名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个科目考试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确认点办理照相、报名确认及交费手续。

(四)统考科目考务费:根据市物价局津价费[2003]105号文件规定为25元/科。

(五)考试大纲:对2005年版的天津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进行了重新修订。

六、外地在津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试科目全部合格后,须凭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或户口本(暂住证)方可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七、下半年考试报名具体事宜,届时请关注“天津会计()”网站。

八、报名地点

名 称 地 址

和平区财政局 和平区保定道10号

河东区财政局 河东区西锦路5号(长城公寓对过)

河北区财政局 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82号邮局院内二楼

南开区财政局 南开区二马路41号龙凤市场(南开财政会计培训中心)

河西区财政局 河西区徽州道2号(与大沽南路交口津海中学院内)

红桥区财政局 红桥区勤俭道子牙河桥区 *** 西配楼一楼

塘沽区财政局 塘沽区营口道468号

汉沽区财政局 汉沽区新开中路96号科委院内

大港区财政局 大港区世纪大道9号

东丽区财政局 东丽区张贵庄先锋路9号

津南区财政局 津南区咸水沽镇红旗路11号

西青区财政局 西青区杨柳青青远路5号

北辰区财政局 北辰区北医道14号

武清区财政局 武清区雍阳东道12号

静海县财政局 静海县城静文路24号

宁河县财政局 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 64号

宝坻区财政局 宝坻区城关镇广川街29号

蓟县财政局 蓟县新华大街21号

天津市会计服务中心 河西区广东路67号会计之家(人民公园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