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天津落户啊,需要什么条件

一、人才引进(学历须在本科或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人才引进办理条件,如下:1、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普通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学历;2、45周岁以下具有普通院校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学历;3、年龄3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本科毕业生必须具备中级职称(档案能调);4、年龄4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本科毕业生必须具备高级职称(档案能调)。人才引进(学历须在本科或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二、积分落户办理条件:天津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且个人所得税申报满一年(不含补缴);在津有房(房子在积分落户中是必要条件,除非在津有多年社保,并可以匹配得上);积分总和须在申报指导分数(140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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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天津河东区职称入户申请,天津落户高级职称认定

积分落户怎么办理申请?

 办理申请前天津河东区职称入户申请,请申请单位和申请人仔细阅读《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细则》、《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关于进一步明确积分办理有关问题天津河东区职称入户申请的通知》、《天津市办理居住证积分申请材料清单》和《申报指南》等

申请材料

请申请单位和申请人仔细阅读2018年之一版《天津市办理居住证积分申请材料清单》和各部门《申报指南天津河东区职称入户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每日预约人数

经研究决定本期将逐月开放预约天津河东区职称入户申请,市行政许可中心每日预约260人,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每日预约160人

申请单位和申请人应合理选排预约时间确保预约成功。预约时填注个人信息应完整、真实、准确,填注虚假信息或异常预约的,一经发现取消预约资格。申请单位和申请人自主取消预约,取消的预约名额将被锁定,不再开放。

申办窗口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积分窗口:一楼B厅44-46号、65-66号、二楼C厅97-111号;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地址:滨海新区于家堡融和路681号宝策大厦裙房二层)

积分窗口:19-31号

特别提示:

一、同时在津及异地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不得在天津市申请积分入户。

如积分申请人有上述情形申请办理积分入户的,积分窗口核实后,将按提交虚假信息处理。

二、2018年之一期,规定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的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且申请时应为正常缴费状态。

三、申请人提交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证书类别应与用人单位主营业务一致且与申请人岗位相符,方可予以确认积分。

另外,申请人提交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为中级以上的,其近12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方可予以确认相应积分。

近12个月是指予以确认社会保险积分时间的近12个月。

四、自2018年1月1日起,只有国家人社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规定范围内的职业资格证书方可确认积分,范围以外的不予确认积分。

五、积分申请人申请受理时应当提交受理日前30日内的明细版个人信用报告,不再收简版个人信用报告。

六、申请积分的专利为有效的中国发明专利,未授权或终止失效的专利不予确认积分;积分申请人应为该专利的专利权人或专利权人之一;自专利申请日起,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发生过变更的专利不予确认积分;积分申请人通过变更成为该专利的专利权人或专利权人之一,不予确认积分。

七、用人单位为本单位积分申请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该申请人取消当期申报资格,用人单位自次期起3年内不得申报。

以上信息供您参考

中高级职称怎么申请天津人才引进落户

中高级职称人才申请可以放宽年龄天津河东区职称入户申请,比较好申请

……

天津市天津河东区职称入户申请的人才引进政策中规定天津河东区职称入户申请:“国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干部身份,年龄35周岁以下,可以按人才引进天津河东区职称入户申请的方式申办天津户口,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限制可适当放宽。”

人才引进是落户天津的一种方式,耗时短、门槛高、要求严格、流程相应简单。

怎么办理天津户口?

天津户口现在施行积分入户。具体原则如下:

事项名称

居住证积分入户

办理机构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滨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

办理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塘沽区大连道1519号

办理时间

早9:00 - 晚17:00

办理时限

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的,申请人应当于5个工作日内补齐材料,逾期不予办理。

市公安局自积分入户人员名单公示期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登记、审核工作。经审核无误后,于20个工作日内向积分入户人员发放《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受理条件

(一)本人申请积分入户

1.申请人具有合法有效户籍身份;

2.申请人在津持有天津市居住证;

3.申请人在津具有合法稳定的落户地点。

(二)积分入户申请人子女申请随迁落户

1.积分入户申请人子女为未成年人;

2.积分入户申请人子女已在原籍登记居民户口;

3.积分入户申请人在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申请人须出具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一)积分入户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天津市居住证

3.本人在津具有名下合法稳定住所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等相关材料,产权归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或共有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结婚证、居民户口簿等);申请落户集体户口的,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申请落单位集体户口的还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4.天津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出具的《有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一个月天津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 *** 58874841 地址津沧高速公路津静收费站南侧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点半至11点半 下午1点半至4点.

(在津居住5年以上的申请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以及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社保缴费证明,到天津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开具;在津居住不满五年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需向物证鉴定中心出具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二)子女随迁落户申请材料:

1.随迁子女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

2.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登记证》。

3.随迁子女父母的结婚证(随迁子女血缘关系父母离异的,还需提供能够证明子女抚养权归属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

办理流程

1.申请人首先到市公安局积分服务窗口提交相关材料,对申请人户籍身份、落户地点以及随迁子女进行审核;

2.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到市人力社保局积分服务窗口办理积分申报手续;

3.市人力社保局积分服务窗口审核通过后,各有关部门对申请人进行审核打分;

4.积分入户人员名单公示后,市公安局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登记、审核、发放工作。

领取材料

《准予迁入证明》,到所属区县分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落户手续。

费用情况

免费办理

办理依据

根据《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津政发【2015】39号)、《天津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实施细则》(津政办发【2016】32号)

参考资料:

取得中级以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后, 要如何才能办理落户?流程是什么?

中级以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落户需要的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市人社部门出具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认证书》(职称类)

户口簿:

家庭户→带上户主页和个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集体户→带上户主页复印件,个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重点来了: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通俗来讲也就是职称;职称需要是中级及以上职称才能落户南京,职称落户前需要进行证书认证。

获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认证书》

如何认证?

1、如果是南京市核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则不需做证书认证。

2、外省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怎么认证?

先在学信网打印一份学历认证报告;如果是2002年以前取得的学历证书的,学信网无法认证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南京市鼓楼区上海路203号。

A.如果证书是考取的,携带证书原件、学历认证报告、身份证前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认证完之后会现场开具一个《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认证书》

B.如果证书是评定的,携带证书原件、评审表、学历认证报告、身份证前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认证完之后会现场开具一个《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认证书》

携带认证书、户口簿、入户申请书去办理落户即可。

落户注意事项:

如果是落南京公司集体户,携带公司同意落户书和以上三种落户材料,前往公司所在区户籍派出所办理落户;

如果是南京集体户,携带以上三种落户材料地铁二号线,奥体东站下车,5号口出);

如果是落在自己买的房子里面或者投靠亲属,携带以上三种材料到房子所在区户籍派出所办理落户。

办理证书认证地点: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9:00—12:00、13:30—17:30,夏天14:30—17:30。

河东区户籍大厅的地址 转户口需要带什么材料

河东区户籍大厅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111号。

市内迁出

1、所内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2、所间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3、跨区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扩展资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7、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