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中级职称申报在哪里?
天津市中级职称申报在天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办理。一般都是单位集中办理,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协助办理,个人办理难度和所花费的时间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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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地址:唐山道54号
交通:
唐山道 - 公交站 65米
途径公交车: 610路 843路 机场专线4路机场专线4路区间
天津市哪里评定中级职称
可去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定。
《职称评审管理规定》对其有相应的规定天津职称考试工作办公室:
第三条 企事业单位开展的职称评审工作天津职称考试工作办公室,适用本规定。专业化人才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开展的职称评审参照本规定执行。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负责职称评审工作天津职称考试工作办公室,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评审制度、制定评审标准、协调落实职称政策,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
扩展资料:
《职称评审管理规定》相关法条:
第二十四条 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符合相应系列或专业、相应级别职称评审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相应职称评审办事机构或其指定的代办机构提交职称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实行诚信承诺制度。
第二十八条 职称评审实行结果公示制度,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期应当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投诉举报或通过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线索,要逐一复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职称评审管理规定》
2022卫生事业管理研究专业理论考试、医学研究专业考试开展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天津社科院关于完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卫生事业管理研究专业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9〕157号)、《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完善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医学研究专业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9〕158号)要求,开展2022年度卫生事业管理研究专业理论考试、医学研究专业考试工作,现就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卫生事业管理研究专业理论考试
1.报考人员须符合《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天津社科院委关于完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卫生事业管理研究专业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9〕157号)要求的适用范围;
2.申报卫生事业管理研究专业中级资格(助理研究员)及转岗、破格申报高一层级职称的人员。
(二)医学研究专业考试
1.报考人员须符合《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完善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医学研究专业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9〕158号)要求的适用范围;
2.申报医学研究专业中级资格(助理研究员)及转岗、破格申报高一层级职称的人员。
(三)考试相关要求
考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通过考试的人员可取得考试合格证书。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三年。凡不在参加考试范围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日期及方式
(一)考试日期:2022年12月3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二)考试方式:采取人机对话方式。
三、考试报名
(一)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二)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于2022年11月7日上午9:00至11月11日下午17:00登录天津卫生人才网(),进入“天津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栏目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应报名信息,打印《考试报名表》。《考试报名表》由报考人员本人签字,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2.报名审核
(1)报考人员提交《考试报名表》,所在单位须认真审核申报人员学历、资历、岗位情况等申报信息。符合申报要求的,在《考试报名表》上加盖所在单位(及档案存放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公章,并经所属区卫生健康委、委办局(集团公司)或市主办部门复核盖章。
(2)由各区卫生健康委人事部门或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统一将《考试报名表》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提交至市医学考试中心。
(三)审核确认时间及地点
审核时间:2022年11月15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审核地点: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A座1楼(红桥区咸阳北路6号)
四、其他事宜
(一)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自2022年11月30日上午9:00起至2022年12月2日17:00,可登录天津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二)报考人员于2022年12月26日起,自行登录天津卫生人才网()打印考试成绩单。
(三)考试大纲咨询 *** :58077818。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认真做好考试报名组织工作,有何问题及时与市卫生健康委人事处联系;
2.各级人事部门对上报材料要认真核实,不得弄虚作假,保证上报虚假真实有效;
3.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天津市相关防疫管理规定,参加考试相关环节时,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依据相关防疫要求执行,接受体温测量。除核验身份摘下口罩外,考试其它时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好疫情防疫工作。
联系人:白*、宋** 联系 *** :23337360、58077819。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称工作办公室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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