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怎么学习?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天津评职称网上报名时间表的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此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且长期有效。那么天津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天津评职称网上报名时间表?怎么学习?初级会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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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
202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报名时间是2022年1月5日-1月24日,目前2022年初级会计报名已经结束,2023年初级会计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目前都还没有公布,考试时间一般是在每年的5月左右,至于报名时间,大家可以参考一下2022年的报名时间。各位想要报考初级会计考试的考生可以提前学习,提前为2023年的初级会计考试做好准备。更多详情请点击
初级会计职称怎么学习?
1、制定学习计划
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出适合自己的学习计划,建议将整个复习周期划分为基础、强化、冲刺四个阶段,并且定好每个阶段的学习任务和学习时长。
2、利用思维导图、打好基础
准备好官方的最新教材资料和历年真题,开始通读全部教材,利用思维导图整理出知识框架,有利于对知识有整体的认识,加强对知识点之间的理解,也以便后面查漏补缺和记忆。
3、重视高频考点,学会做笔记
很多备考初级会计职称的考生都会购买网课,老师通常都会对历年考点做一个整体梳理,总结出高频考点,这时需要将其做好笔记,反复复习。
4、搭配练习题,重视真题
教材上的习题都是每章节浓缩的精华,所以弄熟弄透教材上的习题能够加强知识的理解和记忆,还要利用好历年真题,总结好做题技巧,出题规律。
5、针对性学习
《初级会计实务》这一科目的难度比较大,出题也比较灵活,综合运用性很强,建议考生以理解为主,在理解的基础上做题总结做题思路。
《经济法基础》这一科目涉及到法律法规比较多,主要以记忆背诵为主,在复习时学会利用思维导图搭建整体知识框架很重要,将碎片化知识系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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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级经济师报名时间2022年
天津中级经济师报名时间2022年7月25日0:00至8月3日24:00。
考试报名为网上报名天津评职称网上报名时间表,需要报考的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填报信息即可。
中级经济师是天津评职称网上报名时间表我国职称之一,属于经济师类别。要取得"中级经济师"职称,需要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按专业可分为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房地产经济、旅游经济、建筑经济等。
天津初级会计报名时间2023
2023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7日至2月28日。
在上述时间内天津评职称网上报名时间表,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自行确定本地区的报名开始时间。考试报名统一在2月28日12:00截止天津评职称网上报名时间表,缴费统一在2月28日18:00截止。
初级会计报名须知: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牢记报名注册号、初始密码。
在财政部发布报名简章后天津评职称网上报名时间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管理机构会公布本地区初级资格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方式等考试相关事项,考生在报名时要严格按照报考地要求进行报名。
报名条件:
1、报名参加会计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②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③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2、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2022中级会计职称补报名时间
2022中级会计职称补报名时间如下天津评职称网上报名时间表:
1、天津天津评职称网上报名时间表:天津2022年度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2022年3月21日10:00—3月25日17:00。根据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天津考区)补报名通知:2022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天津考区)网上补报名时间:3月30日(星期三)14:00至3月31日(星期四)14:00。
2、上海:上海2022年中级会计之一阶段报名时间:自2022年3月14日10:00开始天津评职称网上报名时间表,至3月18日24:00结束。第二阶段报名时间:自2022年3月25日10:00开始天津评职称网上报名时间表,至3月31日14:00结束。
3、浙江:浙江省2022年度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10日10:00—3月22日16:00。补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29日10:00-3月31日14:00。
2022年天津市报考中级职称家政服务员考完试多长时间放假
2022天津职称评审时间安排
天津广播 2022-09-24 14:40
导语 9月23日,天津市人社局下发通知,开展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评审时间安排详见正文:
》》》2022天津职称评审时间安排
(一)发布评审方案。
各行业(专业)主管部门根据本通知,制定本职称系列(专业)2022年度职称评审方案,内容包括系列(专业)层级、评审标准、评审方式、岗位要求、申报材料、时间安排等,报市人社局备案后,于9月30日(星期五)前向社会公布。
(二)开展申报推荐。
各业务主管部门指导推动用人单位开展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申报人、用人单位、业务主管部门登录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在线进行申报、受理、审核、反馈等操作。申报人自10月8日(星期六)起登录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填报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并提交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审核材料后开展推荐,对推荐结果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资料需以图片方式留存备查,并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上传。业务主管部门对所属用人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提交至职称评审办事机构,业务主管部门的在线审核提交工作应于11月18日(星期五)前完成。
(三)组织专家评审。
职称评审办事机构受理业务主管部门提交的材料,并根据申报人数按要求做好申报材料审核、专业考试和专家评审会议等工作。专家评审会议召开7日前应完成评审专家抽取工作,全部评审工作原则上于12月底前完成。本年度新增设的职称专业以及新获准开展自主评审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评审工作,评审完成时间可放宽至2023年3月31日(星期五)前。推荐应用线上评审模式,落实评委在线承诺、评审意见在线背书、评审过程在线监督、交叉巡查等制度措施,保障评审过程公开透明、评审结果权威公正。
实行国家统一考试与本市专家评审相结合的各职称系列(专业)、层级,职称评审办事机构可将评审时间安排在本年度考试成绩公布后,以方便本年度考试通过人员参加评审,评审完成时间可顺延至2023年3月31日(星期五)前,具体工作安排可由职称评审办事机构自行确定。
2019天津市律师、公证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公告
2019年天津市律师、公证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天津评职称网上报名时间表的部署天津评职称网上报名时间表,经市司法局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市律师系列、公证员系列按照2011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天津市律师专业中、高级资格评审标准》(津人社局发〔2011〕84号)、《天津市公证员专业中、高级资格评审标准》(津人社局发〔2011〕83号)进行评审,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天津评职称网上报名时间表:
一、参评范围
本市已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专职律师、本市已取得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专职公证员(不含公务员身份人员)。
二、报名方式
申报人在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网址)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
三、评审时间
8月15日,以会代训方式召开律师、公证员职称评审工作会议,部署2019年律师、公证员职称评审工作;申报人于8月31日前完成网上申报注册工作;9月20日前,参评人员完成职称材料在线申报和实际提交。9月30日前,市司法局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局职称办)完成在线审核提交工作;11月中旬适时召开律师、公证员中、高级职称评委会议;整体工作于2019年年底基本结束。
四、评审工作程序
(一)动员学习阶段(8月15日—8月20日)
1、学习动员天津评职称网上报名时间表:各区司法局按照市局统一部署组织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集中学习职称评审相关政策规定,并开展网上申报流程培训。
2、业务考核: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对申报人员在现岗任职以来的业绩进行考核,按年度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考绩卡片”。
(二)申报推荐阶段(8月21日—8月31日)
1、申报人员根据评审标准由本人自愿申报。(8月31日前需完成申报注册)
2、组织推荐
参评人员申报后,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要组织全体律师、公证员对申报人员学历资历条件、工作业绩以及有无违纪投诉等相关情况进行评议,并由行政领导和业务骨干3—5人组成推荐小组,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提出推荐意见,分别填写“群众评议意见表”和“推荐小组意见表”作为单位确定推荐名单的依据,推荐小组赞成票未超过半数的,单位不得推荐。
(三)网上申报、审核、验收阶段(8月16日—9月20日)
1、申报材料
申报人按要求在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同时提供以下书面申报材料: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见附件1,需加盖相关部门印章,高级提供3份,中级提供2份);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表》(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高级25份、中级20份);
学历学位证书、已取得的更高级别职称证书、劳动(聘用、劳务)合同(协议)各1份复印件(无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本人业绩综述,以及论文、著作、专利、案例、业绩证明函、奖励证书等能够证明本人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的业绩材料各1份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申报程序
律师职称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援助中心审核推荐,并经申报人员档案存放单位盖章后,由区司法局审核并统一呈报至专业评委会;法援中心在编人员还需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盖章后,报至专业评委会(材料收取地址在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45号216室)。
在编公证员由所在公证处推荐申报,申报材料由区司法局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呈报至专业评委会;编制外公证员经所在公证处推荐申报,并经申报人员档案存放单位、区司法局审核后呈报至专业评委会(材料收取地址在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2号公共法律服务二处)。
3、公示
用人单位按要求需对单位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并对公示过程及内容以照片等形式进行留存备查。
4、审核验收
材料审核由局职称办指导市律师服务中心、公证协会组织实施,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一律不予收取。申报材料汇总后,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核查、验收。
(四)职称评审阶段(11月中旬)
局职称办完成材料审核上报并配合市职称办完成检查验收工作,于11月中旬召开律师、公证员专业高级、中级职称评审会议,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职称资格评审,评审结果公示。
(五)报告阶段(12月份)
评审会议结束后,市局职称工作办公室向市职称工作办公室报送总结。
五、纪律监督
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评审标准和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年度考核不合格、公务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严格申报人员审核,严禁弄虚作假,对伪造学历、资历、工作业绩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评资格。评审工作由司法局机关纪委、政治部干部管理处和督察处全程监督。
六、联系方式
评委会日常工作联系 *** :
律师材料申报联系 *** :转8003、8004
材料报送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45号216室
公证员材料申报联系 *** :
材料申报地点: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2号公共法律服务二处
2019年8月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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