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省级科技成果,该成果获市人民 *** 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在职称评审中有作用吗?

按照职称评定条件天津科技进步奖评职称的规定天津科技进步奖评职称,获省级科技成果二等全国以上和市人民 *** 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天津科技进步奖评职称,在职称评审中才是有作用天津科技进步奖评职称天津科技进步奖评职称,三等以下的奖励是没有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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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天津科技进步奖评职称,天津市科技进步二等奖

天津市人民 *** 批转市科委拟订的《天津市科技兴市突出贡献奖颁发暂行办法》的通知

之一条 为推动我市科技进步,鼓励为振兴和发展天津经济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加快实施科技兴市战略方针,设立科技兴市突出贡献奖。每两年颁发一次。第二条 科技兴市突出贡献奖,是建立在本市科技进步奖和企事业单位重奖基础上的奖励,为我市更高的综合性科技进步奖。第三条 科技兴市突出贡献奖,是奖励在科技兴市中依靠科技进步做出创造性的贡献,具有典型示范意义,并在我市产生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单位和个人。第四条 申报科技兴市突出贡献奖,必须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的要求,在以下方面取得突出成就:

(一)在本市研究取得的或从市外引入的科技成果,应用于我市现代化建设并产生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二)在推广应用科技成果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三)在消化、吸收引进设备、技术和实现国产化中,技术上有明显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

(四)在环境保护、消除公害、疾病防治、计划生育、理论研究和高科技应用等方面有重大突破,并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的;

(五)依靠科学技术,使亏损的企业扭亏为盈或使企业经济效益连年大幅度增长,成绩卓著并具有示范作用的。第五条 市科技兴市突出贡献奖按申报单位隶属关系上报,由各区、县、局(或局级单位)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再报市科委组织的评审委员会审查;审查通过的报市人民 *** 批准后授奖。第六条 奖金按照贡献大小合理分配,所得奖金免征个人收入调节税,不计入奖金总额。第七条 获奖者的事迹记入本人技术、业务档案,作为考核、晋升、评聘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重要依据。第八条 本办法由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第九条 本办法自市人民 *** 批准之日起实施。

天津市人民 *** 批转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拟定的天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条例的通知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促进我市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与发展天津科技进步奖评职称,鼓励社会科学工作者以马克思列宁主义、 *** 思想和 *** 理论为指导天津科技进步奖评职称,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加强对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中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的研究,自觉地为党和 *** 决策服务,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服务,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天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经 *** 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 *** 批准设置、由市人民 *** 颁发的我市社会科学成果的更高奖。第三条 天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每三年举行一次。第二章 组织领导第四条 天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以下简称评奖工作)由天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奖委员会)负责。评奖委员会成员名单由有关部门协商提出,报市委、市人民 *** 批准。第五条 评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天津科技进步奖评职称

(一)根据本条例规定,制定评奖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天津科技进步奖评职称

(二)组织指导评奖工作,聘任评审专家;

(三)审定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获奖及等级。第六条 评奖委员会下设评审组。评审组由相应学科的专家、学者组成。评审组的主要职责为:审读申报作品,提出入围作品建议;评审入围作品,提出获奖作品和获奖等级建议。第七条 评奖委员会下设评奖办公室,负责评奖工作的日常事务。评奖办公室设在天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第三章 评奖范围第八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科学成果,均可申报参加评奖:

(一)申报作品的作者,其工作单位须在天津市;

(二)申报的作品,必须是公开发表的专著、论文、教材、工具书、通俗读物等;

(三)与外地作者合作的成果,必须是由天津市的作者担任之一主编或之一作者。第九条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

(一)已申报参加天津市优秀调研成果评奖、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奖、鲁迅文艺奖评奖和科技进步奖评奖的作品;

(二)译著、译文、文艺作品。

(三)副市级以上(含副市级)现职领导干部为之一作者的作品;

(四)著作权有争议的作品。第四章 评奖等级和标准第十条 天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设一、二、三等奖、青年佳作奖、荣誉奖。第十一条 获天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作品,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 *** 思想和 *** 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理论联系实际;

(二)在社会科学学术理论研究和现实问题研究中,有一定的创新,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第五章 评奖办法第十二条 评奖工作要依据本条例,制定评奖工作细则。第十三条 评奖工作的程序为:作者申报,单位审查,接收申报,专家组评审,评奖委员会审定。第十四条 评奖工作要坚持公正、科学的原则,实行回避制度和争议期制度。评奖工作要在认真讨论、民主协商的基础上,按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社会科学成果获奖项目和获奖等级。第六章 奖励和经费第十五条 天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由市人民 *** 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获奖情况记入本人档案,作为业绩考核、职务晋升、工资晋级和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第十六条 评奖工作所需联络办公、会务、奖金等各项经费,由评奖办公室编制预算,从社会科学发展基金中划拨。第七章 其他第十七条 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参加评奖或获奖资格,并对作者和审查单位提出通报批评。第十八条 评奖委员违反评奖纪律,除对其提出通报批评外,并取消其评奖委员会委员资格。第十九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二十条 本条例由天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解释。

有市级科学技术进步奖怎么评职称

市级科学进步奖可以作为评定职称的依据,在申请职称的时候,提交相关的奖励就行了。但不是只有一个奖项就可以评上职称的,需要满足相关的很多的条件的。

天津市职称评定条件是什么?

1、技术员

(1) 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 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在助理工程师、工程师指导下能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或一般现场技术工作;

(3) 非全日制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单位2年以上。

2、 助理工程师

(1) 能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 具有一定的组织工作和独立完成指定范围内的科技管理工作能力,或能完成一般技术研究、设计或现场技术、技术管理工作;

(3) 中专毕业,从事技术员职务工作4年以上;

(4) 非全日制大专毕业,从事技术员职务工作3年以上。

3、 工程师

(1) 较系统掌握并能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2) 能独立承担本专业较复杂的研究、设计工作或现场技术、技术管理工作,具有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或技术管理的能力;任现职期间,参加过两项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术工作或技术管理、技术服务工作,并持有单位的有效证明;

(3) 任现职期间,能结合本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独立撰写1篇学术论文或技术工作总结;

(4) 能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和学习;

(5) 或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职务工作4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申报破格评审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除符合上述工程师(1)----(4)评审条件外,任现职期间还应符合下列具体条件中的任意一条:

1、 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从事助理工程师5年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在正式出版发行的省级以上本行业刊物、大学本科学校主办的学术刊物或大专学报独立发表3篇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

(2) 在设区市级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个人本专业专著(独立作者或之一作者,不含编辑出版);

(3) 获国家或省级 *** 表彰的自学成才标兵。

2、 不具备规定资历人员应达到规定学历要求,并从事助理工程师职务工作满3年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承担并完成设区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大型项目、技术攻关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的主要专业技术负责人、关键技术攻关者(限前两名);

(2) 获国家四等奖、省部三等奖或设区市(厅)级一等奖以上科技成果的主要贡献者(国家级限前5名,省级限前3名,设区市级限前2名);

(3) 取得1项授权发明专利或3项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或取得授权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合计5项)的发明人或设计人(均限前2名)4.高级工程师: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以上我说的是工程类,其他专业不知道是不是与这个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