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系列和档案系列哪个职称好
都很不错天津社科系列职称,两种不属于同一范畴天津社科系列职称,没办法做比较,社会科学系列职称有研究实习员(初级),助理研究员(中级),副研究员(副高),研究员(正高)。研究员是自然科学研究或社会科学研究系列职称,属于正高级职称。档案系列职称有助理馆员、馆员、副高级馆员和高级馆员。您可以根据自己天津社科系列职称的个人发展进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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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哪些专业
你讲的专业技术资格属于技能职系,是工人的资格证,分初级、中级、高级、 *** 、高级 *** 五个级别。取得资格证后,可以参相应级别的岗位竞争、也可以由单位直接聘用相应级别,享受相应的待遇。职称属于专业技术管理职系,是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或干部的资格证,分初级(技术员、政工员、会计员、助理工程师,助理政工师,助理会计师等等)、中级(工程师、政工师、会计师等等),高级(高级工程师、高级政工师、高级会计师等等),取得职称证后,可以参相应级别的干部岗位竞争、也可以由单位直接聘用相应级别,享受相应的待遇。取得工程师证,只是具备了竞争或聘用的资格,要竞争得或被聘用才是真正的工程师,享受待遇。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是什么级别
研究员职称系列包括研究实习员(初级)天津社科系列职称,助理研究员(中级),副研究员(副高),研究员(正高)。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天津社科系列职称的职级序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扩展资料:
工作内容
1、参与并完成国家重要科研任务天津社科系列职称;
2、参与研究重要国际合作项目天津社科系列职称;
3、负责关键技术天津社科系列职称的研发项目;
4、参与技术交流,负责相关技术项目的标准的制定;
5、现有研究工作的改进与完善;
6、与研究团队人员一起进行创新产品的研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社会科学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级别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研究员
天津市人民 *** 批转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拟定的天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条例的通知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促进我市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与发展,鼓励社会科学工作者以马克思列宁主义、 *** 思想和 *** 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加强对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中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的研究,自觉地为党和 *** 决策服务,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服务,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天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经 *** 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 *** 批准设置、由市人民 *** 颁发的我市社会科学成果的更高奖。第三条 天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每三年举行一次。第二章 组织领导第四条 天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以下简称评奖工作)由天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奖委员会)负责。评奖委员会成员名单由有关部门协商提出,报市委、市人民 *** 批准。第五条 评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本条例规定,制定评奖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指导评奖工作,聘任评审专家;
(三)审定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获奖及等级。第六条 评奖委员会下设评审组。评审组由相应学科的专家、学者组成。评审组的主要职责为:审读申报作品,提出入围作品建议;评审入围作品,提出获奖作品和获奖等级建议。第七条 评奖委员会下设评奖办公室,负责评奖工作的日常事务。评奖办公室设在天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第三章 评奖范围第八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科学成果,均可申报参加评奖:
(一)申报作品的作者,其工作单位须在天津市;
(二)申报的作品,必须是公开发表的专著、论文、教材、工具书、通俗读物等;
(三)与外地作者合作的成果,必须是由天津市的作者担任之一主编或之一作者。第九条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
(一)已申报参加天津市优秀调研成果评奖、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奖、鲁迅文艺奖评奖和科技进步奖评奖的作品;
(二)译著、译文、文艺作品。
(三)副市级以上(含副市级)现职领导干部为之一作者的作品;
(四)著作权有争议的作品。第四章 评奖等级和标准第十条 天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设一、二、三等奖、青年佳作奖、荣誉奖。第十一条 获天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作品,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 *** 思想和 *** 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理论联系实际;
(二)在社会科学学术理论研究和现实问题研究中,有一定的创新,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第五章 评奖办法第十二条 评奖工作要依据本条例,制定评奖工作细则。第十三条 评奖工作的程序为:作者申报,单位审查,接收申报,专家组评审,评奖委员会审定。第十四条 评奖工作要坚持公正、科学的原则,实行回避制度和争议期制度。评奖工作要在认真讨论、民主协商的基础上,按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社会科学成果获奖项目和获奖等级。第六章 奖励和经费第十五条 天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由市人民 *** 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获奖情况记入本人档案,作为业绩考核、职务晋升、工资晋级和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第十六条 评奖工作所需联络办公、会务、奖金等各项经费,由评奖办公室编制预算,从社会科学发展基金中划拨。第七章 其他第十七条 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参加评奖或获奖资格,并对作者和审查单位提出通报批评。第十八条 评奖委员违反评奖纪律,除对其提出通报批评外,并取消其评奖委员会委员资格。第十九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二十条 本条例由天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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