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初级会计职称报名入口在哪里?报名怎么缴费?

各位想要报考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小伙伴们一定要了解清楚报名的相关事宜,那么天津初级会计职称报名入口在哪里?报名怎么缴费?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一些相关回答,大家可以一起来看一看,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初级会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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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初级会计职称报名入口在哪里?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入口为“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考生可使用计算机,通过IE浏览器进行搜索,并完成报名!

202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在1月份,目前报名工作已经结束,原则上来说初级会计考试一年只有一次,错过今年报名的考生可以先备考,等待明年的报名时间再报名。小编提醒大家要时刻关注官方动态,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考生应在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的本地区报名日期内,完成考试报名确认及交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及完成交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届时将不能参加考试。在报名确认及交费成功后,考生所填写的信息将不能在网上自行修改。

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怎么缴费?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一般在网上缴费或者在现场缴费,大部分地区支持网上缴费,即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后,按照系统提示缴纳报名费用。一般来说,报考考生应持有中国银联所支持的银行卡,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方可支付。但是部分地区也可以使用支付宝缴费。每个地区的缴费方式略有不同,应当以报考考试管理部门的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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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考技能证在哪里报名

天津考技能证在当地的劳动保障局报名考试。

报名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培训毕(结)业证书、《技术等级证书》或工作单位劳资部门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等。

申报 *** 、高级 *** 任职资格的人员,还须出具本人的技术成果和工作业绩证明,并提交本人的技术总结和论文资料等。

相关信息介绍:

技能证书有:

一、劳动部证书

人力资源管理师、营销师、电子商务师、物流师、物业管理师、经营师、策划师、营养师、秘书、项目管理师、心理咨询师、公关员、企业培训师、职业经理人、理财规划师、园艺师、景观设计师。

二、人事部证书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质量专业技术资格、监理工程师、经济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估价师、会计职称、企业法律顾问。

[天津市]天津职称报名地点,天津市职称申报条件

天津 计算机 技术职称 在哪里报名?费用多少?

具体是由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安排天津职称报名地点,地址天津职称报名地点: 天津市和平区唐山道 18 号

天津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

根据我市2013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上半年考试情况和考生的建议天津职称报名地点,经研究,我市2013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上半年增加二次考试,现安排如下:报名时间考试时间2013年4月8日-10日2013年4月17日-26日2013年6月1日-3日2013年6月17日-26日

报名时间从之一天0:00至最后一天24:00,考试时间从之一天开始,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先开放部分场次,待考生将已开放场次报满后,再逐次增加开放场次,直至额满为止。请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安排报名及考试事宜

2019天津市律师、公证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公告

2019年天津市律师、公证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部署,经市司法局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市律师系列、公证员系列按照2011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天津市律师专业中、高级资格评审标准》(津人社局发〔2011〕84号)、《天津市公证员专业中、高级资格评审标准》(津人社局发〔2011〕83号)进行评审,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范围

本市已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专职律师、本市已取得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专职公证员(不含公务员身份人员)。

二、报名方式

申报人在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网址)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

三、评审时间

8月15日,以会代训方式召开律师、公证员职称评审工作会议,部署2019年律师、公证员职称评审工作;申报人于8月31日前完成网上申报注册工作;9月20日前,参评人员完成职称材料在线申报和实际提交。9月30日前,市司法局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局职称办)完成在线审核提交工作;11月中旬适时召开律师、公证员中、高级职称评委会议;整体工作于2019年年底基本结束。

四、评审工作程序

(一)动员学习阶段(8月15日—8月20日)

1、学习动员:各区司法局按照市局统一部署组织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集中学习职称评审相关政策规定,并开展网上申报流程培训。

2、业务考核: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对申报人员在现岗任职以来的业绩进行考核,按年度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考绩卡片”。

(二)申报推荐阶段(8月21日—8月31日)

1、申报人员根据评审标准由本人自愿申报。(8月31日前需完成申报注册)

2、组织推荐

参评人员申报后,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要组织全体律师、公证员对申报人员学历资历条件、工作业绩以及有无违纪投诉等相关情况进行评议,并由行政领导和业务骨干3—5人组成推荐小组,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提出推荐意见,分别填写“群众评议意见表”和“推荐小组意见表”作为单位确定推荐名单的依据,推荐小组赞成票未超过半数的,单位不得推荐。

(三)网上申报、审核、验收阶段(8月16日—9月20日)

1、申报材料

申报人按要求在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同时提供以下书面申报材料: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见附件1,需加盖相关部门印章,高级提供3份,中级提供2份);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表》(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高级25份、中级20份);

学历学位证书、已取得的更高级别职称证书、劳动(聘用、劳务)合同(协议)各1份复印件(无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本人业绩综述,以及论文、著作、专利、案例、业绩证明函、奖励证书等能够证明本人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的业绩材料各1份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申报程序

律师职称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援助中心审核推荐,并经申报人员档案存放单位盖章后,由区司法局审核并统一呈报至专业评委会;法援中心在编人员还需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盖章后,报至专业评委会(材料收取地址在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45号216室)。

在编公证员由所在公证处推荐申报,申报材料由区司法局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呈报至专业评委会;编制外公证员经所在公证处推荐申报,并经申报人员档案存放单位、区司法局审核后呈报至专业评委会(材料收取地址在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2号公共法律服务二处)。

3、公示

用人单位按要求需对单位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并对公示过程及内容以照片等形式进行留存备查。

4、审核验收

材料审核由局职称办指导市律师服务中心、公证协会组织实施,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一律不予收取。申报材料汇总后,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核查、验收。

(四)职称评审阶段(11月中旬)

局职称办完成材料审核上报并配合市职称办完成检查验收工作,于11月中旬召开律师、公证员专业高级、中级职称评审会议,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职称资格评审,评审结果公示。

(五)报告阶段(12月份)

评审会议结束后,市局职称工作办公室向市职称工作办公室报送总结。

五、纪律监督

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评审标准和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年度考核不合格、公务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严格申报人员审核,严禁弄虚作假,对伪造学历、资历、工作业绩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评资格。评审工作由司法局机关纪委、政治部干部管理处和督察处全程监督。

六、联系方式

评委会日常工作联系 *** :

律师材料申报联系 *** :转8003、8004

材料报送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45号216室

公证员材料申报联系 *** :

材料申报地点: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2号公共法律服务二处

2019年8月9日

附件:

1 .《 》

2.《 》

天津市哪里评定中级职称

可去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定。

《职称评审管理规定》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三条 企事业单位开展的职称评审工作,适用本规定。专业化人才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开展的职称评审参照本规定执行。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负责职称评审工作,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评审制度、制定评审标准、协调落实职称政策,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

扩展资料: 

《职称评审管理规定》相关法条:

第二十四条  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符合相应系列或专业、相应级别职称评审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相应职称评审办事机构或其指定的代办机构提交职称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实行诚信承诺制度。

第二十八条 职称评审实行结果公示制度,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期应当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投诉举报或通过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线索,要逐一复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职称评审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