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普教教师档案管理及职称评定系统:http://zcps.tjmec.gov.cn/#
天津普教教师档案管理及职称评定系统天津职称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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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忘记密码怎么办?可以通过学校管理员进行重置密码。
学校管理员忘记密码怎么办?可以联系区县管理员进行重置密码。
教师填完个人档案学校管理员看不到该教师的信息怎么办?可以打登录页面下方的问题咨询 *** (60638287)天津职称档案管理,技术咨询 *** (60638281)进行查询及更正操作。
档案填写完成发现有问题,需要修改和完善怎么办?可以通过学校管理员进行修改和完善。
填写完成档案后怎样才能进行考绩卡及职称申报操作?要由学校管理员审核教师的档案信息,在确认教师身份后可以在教师管理下给此教师赋予教师权限(点击教师前的小方框有对勾即可)。
考绩卡片的填报日期如何填写?例如:填报日期为2011即上报的是2010至2011年的考绩卡,以此类推。
填写完考级卡片没有上报按钮或不能修改怎么办?两种可能:1、是天津职称档案管理你已经将考绩卡上报到学校等待审核;2、学校已将今年的考绩卡片上报到区县。如果是之一种情况:可由学校管理员退 *** 师即可进行考绩卡的修改。如果是第二种情况:则必须联系区县的管理员将上报的考绩卡退回学校才可以进行上报及修改工作。
打印考绩卡片出现三页或格式不正确怎么办?天津职称档案管理我们建议您使用IE8.0的浏览器进行打印这样打印的效果更好。注:浏览器的版本可以查看浏览器工具栏中的帮助。
如何打印初聘认定表?在填写简表基本信息的之一步选择申报类型为转正定职即可。另外,转正定职的教师简表可以单独上报学校或区县不必将其他已上报教师的简表信息退回。
如果页面显示不全怎么回事?这一般都是有网速慢造成的。可以过会儿再访问试试。如还是不行可以打咨询 *** (23620461)。
网站访问不天津职称档案管理了怎么办?首先看一下 *** 连接是否正常(即是否能上网)如果没有问题可以试着用IP访问:或。
提醒所有在填写个人档案的老师在之一步选择学校的操作很关键,如果选错学校将会影响您的档案审核及填报工作。
请在网上填报前查看使用说明是否有新的通知及要求。
天津普教教师档案管理系统入口:http://zcps.tjmec.gov.cn/
天津普教教师档案管理系统入口:
一、登录网站:进入页面输入用户名、密码(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首次登录不用密码)及验证码进入页面
1、完善个人档案:包括教师基本信息、教育经历、任教情况、职称情况、表彰情况、工作简历、科研课题、培训情况、社会学术 *** 、论文著作、设置密码共11个模块。每一个模块的内容必须正确输入,没有的必须输“无”(否则不能进入下一个模块)。
2、建议输入完毕后点击“上一步”对所输入的内容进行检看,在设置密码后点击“完成”。(点击“完成”后该内容将上传学校管理员,教师不能再对内容进行修改。如发现有错误,可以用学校管理员身份登录后删除信息,重新进行录入。)
3、设置密码一定要记住,如果一旦遗忘,又不能正确找回密码,只能由市教委信息中心在后台进行操作,将影响正常的申报工作。(由于本年度首次使用,建议大家用8个0)
二、学校管理员为教师设置角色
以学校管理员的身份登录系统(用户名为[1**********]1,密码为8个0),在“教师管理”页面下可以查看教师个人档案情况,由学校管理员的身份为教师设置角色后,教师才能完成考绩卡片及简表的录入,完成考绩卡片、职称申报工作。
三、以本人身份登录系统后,页面左侧可参看到“考绩卡片管理”。
进入“考绩卡片管理”功能,点击“填写考绩卡片”,填报年份选择2011年,将个人信息补齐,任课及兼课情况分两个学期分别填写(2010-8-30至2011-1-21、2011-2-21至2011-7-8),主要成绩中师德表现、教育方面、教学方面、教科研方面、培养青年教师情况、本年度专业进修情况、主要论文及奖励情况按实际情况认真填写,描述性语言,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由于系统有延时退出功能,请您及时保存所录信息。如需修改,可点击“查看考绩卡片”进入后点击“修改”进行内容的修改,及时保存。
考绩卡片录入完成后,请您仔细查看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击“上报”即可。
天津哪里可以存放个人档案?
天津个人档案可以在市或区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社保部门授权的单位保存人事档案。相关规定如下: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二、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个人人事档案应当由其户籍所在区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免费存放。
三、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个人委托市或区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社保部门授权的单位保存人事档案的,相关单位应免收档案保管等费用。
个人档案相关规定: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授权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不得收取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转递费和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费等费用,不得将参加社会保险、职称评审等业务与档案保管相挂钩,杜绝以档案为载体的捆绑收费、隐形收费行为。
对基于档案延伸的其他服务,严格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依据和标准进行收费,并且做到公开透明;没有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一律不得收费。
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以及经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授权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在档案和材料接收、查(借)阅、转递、保管等环节,严格制度、简化流程、优化服务,不得无故推诿、拒收档案,不得涂改、造假,不得出具虚假证明,不得擅自向外公布或泄露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内容。
对违反规定的,由人力社保行政部门严肃查处,并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建议,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以上内容参考: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通知
![[天津市]天津职称档案管理,天津市档案系列职称评审](/zb_users/upload/editor/water/2023-01-07/63b92c2ab3c7a.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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